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资产清查条形码管理服务项目

备案编号:G-SG-JC-202112-B0389-IDN

项目编号:[350400]TH[CS]2021006-1

 

 

 

 

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资产清查条形码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资产清查条形码管理服务项目

   2.备案编号:G-SG-JC-202112-B0389-IDN

   3.项目编号:[350400]TH[CS]2021006-1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1(项) 299000
299000 59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

  址:三元区工业南路126号

联系人:小吴

联系方法:15959815984

代理机构: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6幢21楼(汇鑫大厦21楼)

联系人:小戴、小林

联系方法:0598-8228858

 

 

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3.2.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2

3.2.2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3

6.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4

9.1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0.1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对公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信息为准;

其他:无。

6

10.3.1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无。

7

11.1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1正本份、副本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8

14.4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9

14.9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10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11

22.2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23.1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三明市财政局

13

24.1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

25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1.1%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服务费开户信息: 开 户 名: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三明梅列支行 帐 号:35050164700700000283 (注:中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整收取)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

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

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2)其他:无。

(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65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投标技术响应情况 14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逐项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4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2、设计方案 3 据投标人的总体设计方案对项目的应用环境、建设思路、体系结构及性能要求等理解充分程度,对开发重点难点及风险分析、总体设计(含解决思路、技术架构路线、总体结构)等相关内容的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进行比较和评价。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 0.5分。
3、基建项目管理业务功能 3 系统必须具备基建项目管理业务功能,可对政府投融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项目信息进行登记、维护、项目完工后进行转固业务处理功能。投标人须在方案中做出具体分析,并提出详细设计方案。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0.5 分,其余不得分。
4、行政事业单位受托代理资产管理业务功能 3 系统必须具备行政事业单位受托代理资产管理业务功能,包括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基金及接受的定向捐赠资产的业务流程进行管理。投标人须在方案中做出具体分析,并提出详细设计方案。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0.5 分,其余不得分。
5、经管资产的全面管理的业务功能 3 系统必须具备对经管资产的全面管理的业务功能,包括对经管资产形成的前置环节及形成后的使用、处置等进行管理。投标人须在方案中做出具体分析,并提出详细设计方案。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0.5 分,其余不得分。
6、资产管理人员管理系统功能 3 系统必须具备对资产管理人员管理系统功能,包括人员注册、登记、变动、学习进修等流程管理。投标人须在方案中做出具体分析,并提出详细设计方案。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0.5 分,其余不得分。
7、企业国有资产权益管理的业务功能 3 系统必须具备对企业国有资产权益管理的业务功能,可与企业决算系统进行衔接,可对企业国有权益情况表和企业国有权益情况表(金融类)的信息登记、查询、汇总、统计等管理功能。投标人须在方案中做出具体分析,并提出详细设计方案。优秀3分,一般 2 分, 较差 1 分
8、统一接口设计 3 统一接口设计:根据投标人对系统与关联系统统一接口方案的成熟性、安全性、完整性情况。包括与财政数据交换平台、财政短信平台、财政一体化系统、PKI/CA安全认证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单位核算系统以及根据项目需要的其他接口等集成。能够提供与所有相关系统的数据对接交互方式和关系的详细、清晰说明。能够提供服务接口的服务统一注册、发布、授权、访问控制、监控等功能的详细设计。评委根据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统一性、实用性、开放性、灵活性等方面进行评价。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0.5 分,其余不得分。
9、阐述所建资产系统与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能力 3 投标人需单独客观阐述所建资产系统与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能力,并承诺可以与省市财政现有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包含资产卡片数据、资产年报、自然资源与经管资产报表等),需提供实现的技术证明及承诺证明材料。满足得3分,其余不得分。
10、工作流设计 3 工作流设计:投标人提供工作流技术方案,支持多种业务流程的管理,提供图形化的工作流自定义功能,支持但不限于加签、会签、转办、沟通、多人并审、分支合并、子流程等复杂流程应用;支持多版本管理,审批节点支持字段级的权限管理;采用参数化设计,能根据采购人及政策调整的变动要求进行灵活调整而无需修改程序。需提供系统截图,评委根据工作流方案的可用性、先进性进行评价。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0.5 分,其余不得分。
11、表单自定义设计 3 表单自定义设计:提供项目表单配置技术方案,有灵活可配置的表单设计工具,支持业务逻辑图形化配置,实现复杂表单对象直接的关联及引用。既支持自定义表单并与库表建立映射关系,也支持基于表单产品进行数据建模并建立表单与数据模型的映射关系。业务表单支持多版本管理,具备表单输入项验证规则配置。根据表单设计工具的灵活性、可配置性、先进性等进行评价。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0.5 分,其余不得分。
12、提供系统自检设计方案 3 提供系统自检设计方案:能够对系统系统业务数据、系统配置、安全配置、数据交换等关键性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自动检测,发生异常时可通过系统通知及短信、邮件等方式灵活告警。优秀 3分,一般 2分, 较差 1 分,无响应得0分
13、统计分析设计 3 统计分析设计:投标人提供统计分析技术方案,支持自定义报表(分析工具应与EXCEL报表兼容)、报表打印、查询定义、查询执行、图表设置以及多维分析管理。支持丰富的图表展现方式,包括饼图、柱图、线图、面积图、进度条等,需提供系统截图。评委根据分析方案的可用性、先进性及与EXCEL报表的兼容程度等进行评价。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0.5 分,其余不得分。
14、项目实施 3 项目实施:根据投标文件实施要求,从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和打分(实施计划、项目组织机构、实施人员素质、时间安排、质量控制、风险管理、软件测试、验收等方面)。优秀3分,一般1.5 分, 较差 0.5分
15、项目人员配备 3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组成员具有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设计师的得3分。无响应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和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16、设计的方案 3 根据投标人对政府资产管理系统与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原有的资产管理平台接口设计的方案,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0.5 分,其余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对政府资产管理平台与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集中部署财务管理软件接口设计的方案,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0.5 分,其余不得分。
17、实施方案 3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科学合理,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0.5 分,其余不得分。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25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投标人综合实力 2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同时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需提供自主知识产权的固定资产管理及资产清查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软件著作权证书名称包含“固定资产管理”或“资产清查”均可),都能提供得2分,部分提供得1分,否则不得分。
3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审查合格证的得3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持续且稳定的软件开发团队,2018-2020年每年需提供1份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0分,本项最高3.0分。(软件著作权证书名称不得包含“固定资产管理”或“资产清查”)
2、业绩 3 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起至公开截止日承接的财政信息化系统(含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项目,每提供一份完整的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3.0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的复印件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该项业绩要求不包含资产清查相关内容)
3、数据迁移技术支持承诺 2 投标人须提供原财政资产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厂商的数据迁移技术支持承诺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盖章原件),满足的得2.0分,不满足不得分。
4、本地化技术支持的能力 3 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项目正常实施及运维服务的本地化技术支持的能力,本地化技术支持人员50人以上的得3分,20-30人的得2分,10分以下得1分。(提供驻点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附具体地址、联系人、电话等)
5、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2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对其合理性和完善程度(包括响应时间和问题解决时间承诺、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进行比较打分,优2分、较差的1分。
6、培训方案 3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优秀 3分,一般 1.5 分, 较差0.5 分,其余不得分。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10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无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三、响应文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0.磋商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磋商之前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3磋商保证金退还:

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         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竞争性磋商

 

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

   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

14.2 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14.2.2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技术项分值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项分值50%的作为无效标; 2. 招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带“★”未完全满足的其投标无效。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商务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商务条件”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

 

 

五、合同授予

 

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1.投诉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

 

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

23.监督管理部门

  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

 

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履约保证金

 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24.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5.其他新增内容: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固定资产清查及条形码管理项目

序号

项目

数量

备注

1

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资产清查条形码管理服务、政府资产管理平台3.0系统升级及数据整理

1

对清查资产贴放条码标签,将清查结果导入合并升级后的资产动态管理系统3.0,做好相关技术支持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要求,2016年开展全国性资产清查工作。实行“一物一卡一条码”的资产条码化管理,是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需要。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的需要。

在新形势的要求下,建立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系统应以实物管理为基础,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中经常出现的实物与财务账目不符的情况,结合先进的条形码技术应用到固定资产的购置、领借、调拨、盘点、报废、清理等日常繁杂的管理进行全方位准确监管,使固定资产管理有条不紊,账物相符。系统应有处理固定资产的统计、核对等工作,实现对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

(二)工作目标

1.核实财产、查清家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2.对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所有固定资产进行造册登记,配合单位对清查中发现的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及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适合单位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4.实行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利用资产管理设备实现资产管理条码化,建立“一物、一卡、一条码”制度,生成唯一的资产条形码标签,实现资产生命周期跟踪管理。

5.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并与财政局资产动态监管平台对接。

6.开发资产管理设备与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接口。

(三)项目应用单位范围: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

(四)工作范围

1.、所有符合固定资产规定标准的各类资产均在清理登记范围。主要包括:

1).专用设备类:指各类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等。如刑侦设备、技侦设备、电工设备等。

2).交通运输类设备: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3).电气设备类:包括空调、消毒柜、电风扇、饮水机、电水壶等。

4).电子产品及通信装备类:包括电话、手机、电脑、各种办公软件、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

5).文艺体育设备类:包括体育器材、音响设备。

6).家俱用具及其他类:家俱用具指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等。

7).其他类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与财政局资产动态监管平台对接,实现资产数据同步更新。

(六)、开发资产管理设备与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接口,实现通过手持资产管理设备对资产的处置、变更等管理功能,并将信息同步更新至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

(七)实行资产条形码管理及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内容

1.要对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造册登记,已列入固定资产账的以固定资产卡片明细为准,未列入固定资产帐的以实际物品及相关凭证为准,并指 定资产管理员专人具体负责填报。

2.采购单位可在有需要时配合中标单位,组织开展全面的清查盘点工作及相关协调事宜。在实物盘点过程中,应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核对、盘点固定资产。

3.对账实相符的资产,中标人(清查小组)直接在入账清单上打勾(如有盘点设备的,在已核实的资产上贴上资产条形码标签);对有物无账的资产,清查小组在盘盈资产清单表上填列,并在备注栏备注,查明原因,按规定补登固定资产账;对有账无物的资产,清查小组在盘亏资产清单表上填列,查明原因,并另写情况说明。对清单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补充、修改、完善。(以上所有变动都需打印相关表单让经办人签字盖章)。

4.盘点结果确认后,建立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政府资产管理平台3.0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资产卡片数据等,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同时通过政府资产管理平台3.0与财政局资产动态监控平台对接(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平台对接界面截图),将数据同步更新至平台(投标文件内需提供数据同步更新至平台界面截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内详细描述资产管理系统功能。

5.利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打印条形码后进行实物粘贴,条形码整齐美观的贴在醒目的位置,建立资产管理“一物一卡一条码”制度。

6.投标人应详细描述资产管理设备与政府资产管理平台3.0的接口开发方案,并能实现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读取数据发送至资产管理专用设备;可以通过资产管理专用设备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变更卡片信息等;能将更新后的资产信息同步至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政府资产综合管理平台3.0管理信息系统。

7.盘点结束时(除资产管理软件中生成的报表外),中标人(清查小组)出具“盘点结果说明”、“盘点实施日志”及“资产盘点验收单”,每一项目完工后,中标人须出具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固定资产清查及条形码管理服务验收报告。

8.保证达到清查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疏、不漏、不虚、不重。

9.对采购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八)固定资产清查及条形码管理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固定资产清查及条形码管理工作的实施,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

1.准备阶段:制定实施方案。

2.自查阶段:中标方按照要求对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并如实填写各种表格。在清查工作中,要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对各科室、各部门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固定资产清查清册、清查报告,提交接受固定资产清查及条形码管理服务的单位确认。

3.核查阶段:根据中标人提交固定资产清查清册进行在复查,在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漏登或帐物不符情况,当场予以纠正,当场不能予以纠正的要限期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统一标准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完成情况经确认报中标人。

4.建立资产管理“一物一卡一条码”制度。对账实相符的资产在已核实的资产上贴上资产条形码标签;对有物无账的资产,清查小组在盘盈资产清单表上填列,并在备注栏备注,查明原因,按规定补登固定资产账,并贴上条形码;对有账无物的资产,清查小组在盘亏资产清单表上填列,查明原因,并另写情况说明,按规定处理;对清单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5.政府资产综合管理平台3.0与省市财政局资产动态监管平台对接,开发资产管理设备与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接口。

(九)验收

1.验收条件:资产清查、条码管理、技术服务或者数据资料收集进行过程的每个阶段完成,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及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已按要求全部完成。

2.验收依据:响应文件及国家、省、市有关的标准规定。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响应文件规定和中标人的响应承诺约定具体事项和考核办法,中标人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3.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4.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十)资产管理软件需求

我局已建立政府资产综合管理平台3.0系统,实现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因此参与本项目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对原政府资产管理平台3.0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软件及数据合并整理)。

1.目标

在新形势的要求下,建立政府资产管理平台3.0系统,系统应以实物管理为基础,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中经常出现的实物与财务账目不符的情况,结合先进的条形码技术应用到固定资产的购置、领借、调拨、盘点、报废、清理等日常繁杂的管理进行全方位准确监管,使固定资产管理有条不紊,账物相符。系统应有处理固定资产的统计、核对等工作,实现对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

通过建设资产卡片确权、资产存量统计与资产使用、处置管理为一体,实现财务信息与资产信息紧密结合,配合政府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提高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管理手段,全面管理好政府资产。具体目标如下:

1).建设以政府资产全流程管理为核心的综合平台,高效便捷、及时全面的反应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政府资产占有情况、管理情况、使用情况等信息,及时反应资产管理中的审批要求及变化情况。

2).通过“一卡一物”(一项政府资产一张资产卡片)的管理模式,确定政府资产的权属,确定各类资产卡片的模板(包含资产管理所需的各项要素、自动计算公式等)。

3).为了适应财政部提出的深化资产管理的要求,强化资产管理模式,加强资产与财政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等系统的联动,实现对各类资产的清晰管理。

4).通过平台的数据提取和自动运算功能,能够实时、动态、自动地生成符合财政部规范要求的资产决算报表、政府综合的资产报告相应的政府资产报表,完成政府资产管理所需的资产数据统计分析及绩效考评。

5).建立准确的政府资产实时动态库,通过政府资产管理平台,实现政府资产数据信息的采集或者审批等管理,通过各基层单位进行填报、各单位现有相应政府资产管理系统对接或者资产管理过程中的自动变更等方式,提高政府资产数据的实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2.内容及时限要求

经过多年资产管理工作的经验与探索在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上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资产完整、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将全部资产,采取一卡一物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及细化政府资产管理流程,按照统筹规划、急用先行的原则,以现有政府资产管理系统为基础,打造一套集资产管理业务工作与先进的技术手段为一体的政府资产管理平台。

3.系统功能需求

3.1.业务流程需求

3.1.1简政放权业务流程

政府资产管理平台设 计要满足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对现有系统及后期待建功能的审批流程进行设 计与优化,满足简政放权的审批流程要求。单位进行资产报废、报损、调拨等管理流程申报审批在简政放权后,审批主体发生变化,现需对资产报废、报损流程申报审批流程进行改造。

3.1.2政府资产管理平台同预算编制衔接业务流程

单位每年在进行部门预算之前,可以进行资产管理的购置计划申报审批,并以审批结果作为部门预算编报的依据。业务处室参与到审批流程中,并结合系统资产动态数据库提供必要的预警提示,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供支持。同时,资产系统能够与预算系统建立勾稽关系,资产系统在大平台下能够直接为预算系统提供数据。

3.1.3政府资产管理平台同核算系统衔接业务流程

资产系统与财务系统采用多种接入形式存储数据。以卡片新增为例,统一由资产系统进行录入,填写卡片所有必要信息,如资产名 称、资产分类、价值、使用人、使用部门等,会计凭证号、财务入账日期、入账形式等不填写。由资产系统将已填写的数据通过合适的传输方式传送至财务系统,进行入账操作。卡片在财务系统入账之后,将会计凭证号、财务入账日期、入账形式等字段回写至资产系统并返写至卡片。根据会计凭证号的唯一性,实现资产账与财务账一一对应关系,从而保证实物与价值量的一致。

3.1.4政府资产管理平台同决算系统衔接业务流程

政府资产管理平台中添加部门决算的资产情况表。在决算报表界面上增加与决算数据核对功能,实现资产数据形成的资产情况报表与从部门决算报表数据自动核对,并给出核对分析结果。

3.1.5与财政政府资产管理系统衔接业务流程

资产管理数据交互所涉及的数据范围是各单位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的业务处理结果数据、报表数据、清查数据,以满足财政部的资产监管要求。

3.2、逻辑框架

政府资产管理平台需采用平台化、组件化的设 计理念,逻辑架构包括基础环境层、数据层、应用支撑层、服务层、应用层和展示层。

分层设 计之后,各层之间松耦合,各层相互独立,不依赖于特定技术、特定厂家,都可以可单独替换,不影响其他层。

3.3、业务功能需求

系统交互界面优化

根据使用习惯,不论是在原政府资产管理系统上进行功能扩展或者另行建设形成政府资产管理平台,整体系统操作风格均应于上手,界面简单、美观,提升系统美观度。

对于首页门户界面,可以根据要求进行灵活定制,可对首页布局、展现元素等进行调整。

对于系统交互页面可以提供多种交付方式,满足不同操作者的操作习惯,提供事项模式、下拉模式及导航模式等交互方式。

完善原系统功能

应具备卡片根据实际需要拆分、合并等功能:提供针对所有卡片的拆分与合并功能。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实现对数量为1的卡片进行灵活拆分和合并,将1张卡片拆分成多张卡片,原卡片做原值减少,整体拆分后的卡片价值需要与原卡片价值一致。同时提供卡片合并功能,针对部分资产组合时可以进行卡片的合并操作。

条码管理功能完善:完善资产盘点功能,简化系统自动盘点设置功能,实现盘点多枪盘点导入功能。对原条码信息进行优化调整,完善条码展示信息项,使条码存储更多基本信息。优化条码盘点操作流程,使条码盘点便于操作,简单易用。优化资产盘点功能,将与条码的传入、传出进行简化,默认设置传入、传出方案,简化操作人员的操作。调整盘点单数据传入模式,可以对一个盘点单、多个条码枪传入数据进行判断式传入,实现多枪盘点的操作。

查询功能完善:完善系统查询功能,对系统整体查询功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查询条件及查询性能。对各业务功能的查询功能进行简化与完善,让主管及财政部门可以直观通过各业务功能查询相关数据,并对原系统查询功能进行简化和归并,实现多口径、多维度的数据查询功能。

4、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子系统

针对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项目信息进行登记与维护,并根据项目完工情况,对形成的资产进行转固处理,按分类形成标准的政府资产卡片,为后续按照《三明市市 级政府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三明市市 级政府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以及政府资产统计、分析、报表、报告提供精准的基础数据。

1)项目立项基本信息登记

由业主单位进行投融资项目立项基本信息登记,主要包括对项目名 称、项目分类、使用方向、建设方式、使用单位性质、资金性质、计划建成时间、开工时间、计划总投资等进行登记。并对拟建成投入使用的资产进行明细登记,便于后期进行转固。

2)资产移交管理

项目(或部分子项目)建成达到使用状态后,建设期项目管理主体应及时与项目资产管理主体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后投入使用,由建设期项目管理主体登记资产移交单,项目资产使用单位及时接受资产,并对资产进行验收通过后直接转固,形成政府资产卡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卡片信息进行维护。

3)资产卡片生成

项目资产使用单位接收资产移交单后,对移交资产进行验收登记,直接可以生成卡片,并根据实际使用信息对生成的政府资产卡片信息进行修改与维护,后期进入日常使用管理。

4.1.占有使用资产管理子系统

本子系统将基于目前正在使用的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政府资产平台3.0系统之上进行建设,增加《政府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政府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的各类使用、处置所需模块,同时完善现有的固定资产管理及无形资产管理两个模块。

4.1.1在建工程管理

由承建单位或业主填报在建工程信息,可对于长期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确保其信息准确,一旦转固,要及时在固定资产系统中进行移交。功能包括:在建工程资产卡片管理、在建工程资产使用管理、在建工程竣工管理、在建工程转固管理。

在建工程资产卡片管理

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同时对在建工程设 计的固定资产进行逐条录入,便于后期竣工的工程资产转固。

在建工程资产使用管理

对在建工程项目过程的资产使用、临时性使用情况信息进行登记与管理,及时对在建工程资产的使用人、使用状态、使用情况等进行记录与信息变更,实现在建工程资产信息的及时更新。

 在建工程竣工管理

在建工程完后,要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在系统中根据在建工程竣工情况及时登记在建工程竣工信息,及时对竣工资产进行整理与完善,为后期转固做好充分准备。

 在建工程转固管理

在建工程竣工决算后,需要对形成的资产进行转固,通过系统录入在建工程转固信息,直接将工程资产转到固定资产动态库中,正式作为固定资产进行使用与管理。

4.1.2对外投资登记

建设对外投资登记子系统,对于各单位占有资产的对外投资信息进行登记与管理。

各单位进行对外投资的登记,由财政部门进行相关的审批工作,通过后,需要按照投资计划回收情况进行提醒,确保投资收益情况要及时填录到系统中,防止国 有资产流失,系统中还需要结合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设 计审批流程。系统主要包括功能:对外投资资产登记申请、对外投资资产登记审批、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登记、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登记审批。

4.1.3无形资产管理

对于现有固定资产系统中的无形资产进行明细管理,要求各单位在系统中填录无形资产信息,并且按照无形资产的分类进行数据的整理。无形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功能有:无形资产卡片管理、无形资产使用管理、无形资产处置管理、无形资产统计查询。

4.1.4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获得相关数据,可直接对接决算系统或对接固定资产系统提取数据,按年提取。从其他业务系统的资产负债表中可以直接提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短期投资,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等流动资产信息,满足政府资产平台流动资产的统计需要。

 4.1.5系统交互界面优化

根据使用习惯,不论是在原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集中部署政府资产管理系统上进行功能扩展或者另行建设形成政府资产综合管理平台,整体系统操作风格均应于上手,界面简单、美观,提升系统美观度。

对于首页门户界面,可以根据要求进行灵活定制,可对首页布局、展现元素等进行调整。

对于系统交互页面可以提供多种交付方式,满足不同操作者的操作习惯,提供事项模式、下拉模式及导航模式等交互方式。

 4.1.6完善原系统功能

应具备卡片根据实际需要拆分、合并等功能:提供针对所有卡片的拆分与合并功能。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实现对数量为1的卡片进行灵活拆分和合并,将1张卡片拆分成多张卡片,原卡片做原值减少,整体拆分后的卡片价值需要与原卡片价值一致。同时提供卡片合并功能,针对部分资产组合时可以进行卡片的合并操作。

条码管理功能完善:完善资产盘点功能,简化系统自动盘点设置功能,实现盘点多枪盘点导入功能。对原条码信息进行优化调整,完善条码展示信息项,使条码存储更多基本信息。优化条码盘点操作流程,使条码盘点便于操作,简单易用。优化资产盘点功能,将与条码的传入、传出进行简化,默认设置传入、传出方案,简化操作人员的操作。调整盘点单数据传入模式,可以对一个盘点单、多个条码枪传入数据进行判断式传入,实现多枪盘点的操作。

4.1.7查询功能完善:完善系统查询功能,对系统整体查询功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查询条件及查询性能。对各业务功能的查询功能进行简化与完善,让主管及财政部门可以直观通过各业务功能查询相关数据,并对原系统查询功能进行简化和归并,实现多口径、多维度的数据查询功能。

 简政放权流程调整

(1)功能操作流程

根据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对系统中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调整

(2) 资产处置申报

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因为损坏、损毁、到达其规定使用年限,或经过科学鉴定已经无法使用的时候,需要进行资产处置。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置换、报废报损、出售(出让转让)和无偿转让。单位自身有一定的自行处置的额度,在其处置额度内的资产可自行处置后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超过其处置额度的资产需填写资产处置申报表,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报财政部门审批或审核。处置申报单关键信息包括:申报单位、批准文号、处置原因、处置方式、处置资产卡片编号、资产代码、资产名 称、规格、处置资产数量、账面金额、资产评估价值、批准时间、附件(可添加资产处置申报说明辅助电子文档)等,其中处置资产需从本单位资产卡片库中进行选择。当主管部门审批结束后,可以处置申报单上直观的查看审批结果,对于驳回的处置申报申请,可以通过重新填报功能快速重新修改、填报。

(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接收单

各申报单位进行处置申报申请提交到主管部门审核时,若存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需要单位自行在此表中填写第三方回收机构接收数量,并在线上传第三方回收机构签订的收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接收单设置。

(4) 报废资产残值回收处理接收单

各申报单位进行处置申报申请提交到主管部门审核时,若存在报废资产残值回收时,需要单位自行在此表中填写第三方回收机构接收数量,并在线上传第三方回收机构签订的收据。报废资产残值回收回收处理接收单设置。

(5) 资产处置审批

该功能主要为资产处置提供审批的流程处理,能够根据预先设置的金额参数自动进行业务的流转,自动将相关审批业务流转到相关人员处理。资产处置审批界面可以通过审批状态,查询全部、待处理、等待下一步审批、审批通过和驳回的申报单。

财政及主管部门资产管理人员登录到系统中后,即可看到等待自己审批的事项,资产管理人员选择待审批申报单进行处理,进入申报单审批页面审批单据。在申报单审批界面,资产管理员可以方便的查看到该类资产是否存在异动预警信息,是否存在以前收益没有及时上缴的情况,辅助决策信息可以为资产管理者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帮助,从而提高单位资产的利用率,避免单位将国 有资产流失。资产处置申报单在审批完成后会记录所有审批人的意见,这些意见可以被单位获取。在获得审批通过的信息后,单位才可以进行资产处置业务。

(6)资产处置登记

资产处置申报审批后,单位需对处置资产进行资产减少核销处理。系统提供针对资产报损报废、转让、出售、无偿转让、对外捐赠、调剂、置换处置业务的资产处置登记功能。单位资产处置有一定的处置额度控制,处置额度根据各个地方资产管理办法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做处置业务前需在审批参数设置中进行处置额度设置。

单位有一定的自行处置额度,如果处置业务允许单位做自行处置,并且处置的资产金额在单位自行处置额度内,则单位可以自行做资产处置登记,直接通过本单位资产卡片库选择需要处置的资产进行处置登记,系统自动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如果处置业务不允许单位做自行处置,或处置的资产金额在单位自行处置额度外,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产处置流程进入审批流程,只有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单位才可以进行资产处置登记,登记时通过选择审批通过的申报单或调剂单选择相应的处置资产,完成资产处置登记,实现资产减少核销的处理。

资产处置登记的关键信息项包括:处置日期、处置收益、处置原因、处置形式、批准文号(文件)及处置资产相关信息等。

(7)简政放权业务查询

1.1 报损处置汇总表查询

报废处置汇总表

行号

资产大类

 位

 称

处置方式

资产分类

资产数量

价值(元)


合计








1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2

通用设备







3

专用设备







4

文物和陈列品







5

图书、档案







6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2 报损处置明细表查询

报废处置明细表

行号

资产大类

资产分类

计量单位

资产数量

价值(元)

处理方式

备注

合计








1








2








1.3报废资产处理清单(无害化处理)查询

报废资产处理清单(无害化处理)

行号

资产名       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资产数量

价值(元)

处理方式

备注

合计








1








2








1.4 报废资产处理清单(残值回收)查询

报废资产处理清单(残值回收)

行号

资产名       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资产数量

价值(元)

处理方式

备注

合计








1








2








1.5报废资产处理清单(单位自行处理)查询

报废资产处理清单(单位自行处理)

行号

资产名       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资产数量

价值(元)

处理方式

备注

合计








1








2








1.6 报废资产处理清单(专管机构销毁)查询

报废资产处理清单(专管机构销毁)

行号

资产名       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资产数量

价值(元)

处理方式

备注

合计








1








2








1.7 资产处置明细分析表(报废)查询

资产处置明细分析表(报废)

行号

申报单位

资产大类

资产分类

资产名       称

资产编号

计量单位

资产数量

价值(元)

处理方式

备注

合计











1











2











1.8资产处置明细分析表(报损)查询

资产处置明细分析表(报损)

行号

申报单位

资产大类

资产分类

资产名       称

资产编号

计量单位

资产数量

价值(元)

处理方式

备注

合计











1











2











简政放权业务报表

1、 资产处置收入台账报表

  包括:收入、支出、拍卖、残值回收、无害化、评估、仓储费、搬运费等分类信息

2、 资产处置(无害化处理)收入台账报表

包括:收入、支出、仓储费、搬运费等分类信息

3、 资产处置(残值回收)收入台账报表

    包括:汇总表单号、处理单号、汽车(t)、三轮摩托车(辆)、图书、废纸等分类信息

4.2受托代 理资产系统

主要实现对单位受托代 理的资产进行填报,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基金及接受的定向捐赠资产进行填报。

4.2.1住房公积金填报

对各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信息进行填报,及时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实现对住房公积金的信息登记。

4.2.2社会保险基金填报

此功能主要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填报,填写社保基金信息,包括单位代缴及个人缴纳部分,主要登记单位人数、缴费工资基数、月缴存增减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信息。

4.2.3接收的定向捐赠资产填报

单位接收的有指 定捐赠对象的资产,通过此功能在系统中填写,包括资产价值、数量、来源等信息。

4.3经管资产管理子系统

实现对经管资产的全面管理,主要对经管资产形成的前置环节及形成后的使用、处置等进行管理。经管资产根据资产性质分为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自然资源资产、政府财政性资产及其他经管资产,系统提供相应的功能对经管资产进行登记、使用管理及查询分析。

4.3.1公共基础设施

按照本次要求,建设各种公共基础设施情况卡片,由专门部门进行填报卡片信息,之后按照管理要求,逐步推进各种卡片的样式完善,提高数据准确度,在系统中,还需要及时登记资产的移交信息,加强该部分资产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1)等级公路、等外公路、公路运输场站、航道、港口、码头等项目由交通运输部门填报;

2)高铁、其他轨道交通和铁道运输场站,由铁道部门填报;

3)机场类项目由民航管理部门及市政部门填报;

4)水库(渠)类项目由水利部门填报;

5)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由市政部门填报。

功能包括:

道路类资产卡片登记、场站类资产卡片登记、机场类资产卡片登记、水渠类资产卡片登记、基础设施类资产卡片登记、公共设施类资产移交登记、公共设施类资产移交审批、公共资产统计查询。

1) 道路类资产卡片登记

等级公路、等外公路、公路运输场站、航道、港口、码头等项目由交通运输部门填报;

包含以下分类: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公路运输 场站、一级航道、二级航道、三级航道、四级航道、五级航道、六级航道、七级航道、等外航道。

2) 场站类资产卡片登记

高铁、其他轨道交通和铁道运输场站、由铁道部门填报。

3) 机场类资产卡片登记

机场类项目由民航管理部门及市政部门填报。

4) 水渠类资产卡片登记

通过卡片样式登记水渠类资产信息,包括资产名 称、分类、坐落位置、价值等信息。

5) 港口基础设施类卡片登记

航道通航建筑物、整治建筑物及设施、码头泊位、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内河港口基础设施

6) 城市基础设施类卡片登记

通过卡片样式登记城市基础设施类资产信息,包括资产名 称、分类、坐落位置、价值等信息。

4.3.2政府储备物资

按照本次系统统计表样进行设 计,由政府储备机构、救灾防汛防火部门,以及有政府储备任务的国 有企业等填报数据。功能包括:政府储备物资填报政府储备物资变更政府储备物资变动查询

1) 政府储备物资填报

根据政府储备物填报要求,按照时期进行填报,部份数据取上期数据。

2)政府储备物资变化填报

按期对政府储备物资变化情况进行填报,包括:食用类储备物资、救灾防汛防火储备物资、战略储备物资、分类等信息。

2) 政府储备物资变化查询

根据单位、时间等查询条件,对政府储备物资变动情况进行查询。

4.3.3自然资源资产

 计相应的各种自然资源卡片信息,由相关部门进行数据的填报,包括土地资源类、水资源类、矿产能源类、林业资源类等四大类16种卡片类别,填写完成后,管理单位需要每年填报变化信息,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功能包括:

自然资源卡片登记、自然资源卡片管理年度填报、自然资源变动查询

1) 自然资源卡片登记

相关单位以卡片方式填写自然资源类型的资产。

2) 自然资源卡片管理年度填报

年度对自然资源变化情况,通过自然资源变动单选择资产变动项进行实现。

3) 自然资源变动查询

根据单位、时间等查询条件,对自然资源变动情况进行查询。

4.3.4代管资产

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基金、代建的尚未竣工决算和移交的财政投融资项目、接收的定向捐赠资产、其他代管资产,由相应单位进行填写,相应功能包括:

代管资产填报、代管资产汇总表

1) 代管资产填报

代管单位根据通过表格形式,按期填报代管资产情况。

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基金、代建的沿未竣工决算和移交的财政投融资项目、接收的定向捐赠资产、其他代管资产等分类信息

2) 代管资产汇总表

代管资产汇总表,根据填写的代管资产报表,可选单位、时期等范围进行汇总数据。

4.3.5其他经管资产

对于其他经管资产中,房产是其中最为重要的资产,系统建设公房、保障房、办公用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进行卡片化管理,要求国土局、建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所管辖的房产信息进行填录,包括房产的使用情况、附属的收入情况等,数据要按月进行更新。

1) 房屋资产卡片登记

对房屋类资产基本信息进行登记与维护管理。

2) 房屋资产收益登记

房屋资产收益登记功能实现了对资产外部使用业务发生的资产收益进行登记的操作,资产收益登记时,可以通过选择相应的资产等,对相应业务发生的资产收益进行选择登记。

3) 房屋资产变更登记

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使用人、使用部门等变更,导致其状态信息发生了变化需要进行变化。因此在变动时,需要注明变动原因

4) 房屋资产附属设备登记

对房屋附属设备进行登记。

5) 社保基金、罚没物资、接收的非定向捐赠

按照要求,根据填报时间要求由相关部门填报。该部分功能通过报表实现。

 4.4企业国 有资产权益管理子系统

本部分数据与企业财务决算相关数据重复,可以从企业决算系统中提取,每年一次。建立与企业决算系统的接口,做到数据的自动提取。主要包括企业国 有权益情况表和企业国 有权益情况表(金融类)的信息登记。

4.4.1企业国 有权益情况表

根据报表数据项,能从决算中取过来的数据,设置公式自动取数,不能自动取的手式填写。

4.4.2企业国 有权益情况表(金融类)

根据报表数据项,能从决算中取过来的数据,设置公式自动取数,不能自动取的手式填写。

4.5政府资产综合报表

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报表体系,从各个子系统中提取相应的数据,减少各单位重复填报的信息,该模块要能够随着财政部要求的变化自动更新,适应最新的要求,主要包括报表如下。

4.5.1报表封面

包括:单位名 称、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手机号码、单位地址、编报日期等信息

4.5.2占有使用资产报表

1)单位占有使用资产报表封面

包括:单位名 称、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手机号码、单位地址、编报日期等信息

2)单位占有使用资产-流动资产情况表

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短期投资、财政应返还额度等分类信息

3)单位占有使用资产-固定资产情况表

包括: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等分类信息

4)单位占有使用资产-在建工程情况表

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其它等分类信息

5)单位占有使用资产-无形资产情况表

包括:专 利、专有技术、商 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分类信息

6)单位占有使用资产-对外投资情况表

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它等分类信息

4.5.3单位受托代 理资产报表

1)单位受托代 理资产报表封面

包括:单位名 称、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手机号码、单位地址、编报日期等信息

2)单位受托代 理资产情况表

  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基金、代建尚未竣工决算和移交的财政投融资项目等分类信息

4.5.4经管资产报表

1)经管资产报表封面

包括:单位名 称、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手机号码、单位地址、编报日期等分类信息

2)经管资产-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

  包括:食用类储备物资、救灾防汛防火储备物资、战略储备物资、其它等分类信息

3)经管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①

  包括:等级公路、等外公路、公路运输场站、铁道、铁路运输场站、运输机场等分类信息

3)经管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②

  包括:等级航道、等外航道、航道通航建筑物、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内河港口基础设施等分类信息

3)经管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③

  包括:水库(渠)、市政道路设施、政府轨道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娱乐设施、城市排水排污设施等分类信息

4)经管资产-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表

  包括:土地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矿产能源资源等分类信息

5)经管资产-政府财政性资产情况表

包括:期初数、期未数、货币资金、应收和预付款项、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分类信息

6)经管资产-其他经管资产情况表

  包括:期初数、期未数、保障性住房、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等分类信息

4.5.5企业国 有资产报表

1)企业国 有权益报表封面

包括:单位名 称、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手机号码、单位地址、编报日期等分类信息

2)企业国 有权益情况表

  包括:国 有权益合计、国 有实收资本(股本)、其他权益工具(国 有部分)、专项储备(国 有部分)、盈余公积(国 有部分)、未分配利 润(国 有部分)等分类信息

3)企业国 有权益情况表(金融类)

包括:国 有权益合计、国 有实收资本(股本)、其他权益工具(国 有部分)、专项储备(国 有部分)、盈余公积(国 有部分)、未分配利 润(国 有部分)等分类信息

4.5.6附表

1)保障性住房情况表

  包括:建筑面积(平米)、投资额(万元)、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万元)、建筑面积(平米)、投资额(万元)、非政府投资等分类信息

2)文物资产情况表

   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 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一级文物、二级文物等分类信息

3)企业基本情况表

   包括: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利 润、税金、国 有资产经营收益等分类信息

4)企业基本情况表(金融类)

   包括: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利 润、税金、国 有资产经营收益等分类信息

4.6政府资产数据分析平台

政府资产数据分析平台主要是基于政府资产基本数据库,对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深入挖掘,形成相应的查询表、分析表及分析图形,直观展现资产的占有、分布等情况,为资产管理及其他业务管理提供决策数据。

4.6.1资产管理查询分析

资产管理查询分析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1)、资产查询表

系统能够内置常用的查询报表,按照不同的资产管理信息,可以查询固定资产数据、经管资产数据、企业占有资产数据、受托代 理资产数据。还能够查询到各类资产数据的多年度变化情况,对资产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各个单位资产变化异常点。

1)资产明细查询表:

资产明细查询可以查询单位现有资产的明细信息。

2)重点资产分析表:

此功能将房屋、土地、车辆这三类重要资产的存量以及本年度增减进行统计,并且将此些数据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得出分析结果。包含的信息应是土地、房屋、车辆三类资产的“本年新增数”、“本年减少数”、“本年净增减”、“与上年同期增长率(%)”。

3)预计资产报废查询表

通过预计设置功能对报废预计进行设置,可以设置具体预计报废期间,即快到报废期的资产是提前多长时间进行预警。

预计资产报废查询可以查询到某个时间点需要报废的资产,系统根据资产的记账日期和使用年限自动算出资产的报废时间。

预计资产报废查询使用户对资产报废工作做到提前知晓、提前规划、提前安排,保证了资产报废工作的时效性。

2)、资产动态分析查询模板

由于管理的不断变化,固定查询报表不能满足全部的查询要求,因此,需要有专门的模板进行设 计,系统中可以自定义模板样式,从四大业务系统中选择所需要查询的指标数据,并且进行简单的组合,自动生成相应的查询结果。

所有的资产查询结果,均可以导出EXECL文件,可以用表格或图形或者组合的形式进行展示,图形化包括:折线图、直方图、雷达图、饼图等。

4.6.2资产管理报告

政府资产管理报告需要在汇总政府资产报表数据的基础上对政府资产的基本情况、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系统需要内置资产管理报告的模板,并且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政府资产基本情况。对政府资产数量、价值量及分布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2)政府资产变动情况分析。分析政府资产总量、总额及结构的变动情况,政府资产增减变化及其影响因素以及政府资产运营效率等情况。

3)重大事项说明。对重大政府资产的处置、担保及重大损失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和分析。

4)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分析说明政府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导致的原因进行分析。

5)有关意见和建议。就今后如何加强政府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中,有关政府资产情况的数据,应来源于政府资产报表,系统能够自动获得报表中的数据,并且根据报告内容,将数据嵌入到报告中,一旦数据发生了变化,报告中查看到的数据一定是最新的。系统可以根据数据变化,对于一些趋势性描述进行自动匹配,如上升、下降等等。

系统中有专门填写说明部分的表格,便于统一汇总成资产管理报告,报告格式可以导出Word格式或者PDF格式。

资产报告的格式需要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但对往年的报告不产生影响。

4.7资产管理人员管理系统

掌握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所属国家或地县、有效身份证件类型、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政治面貌、开始从事资产管理工作时间、全日制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类型、专业技术资格级别、个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是否在岗、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单位电话、工作单位地址、工作单位经济类型等信息。并做人员注册、登记、变动、学习进修等流程管理。

4.7.1资产管理人员基础信息登记

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所属国家或地县、有效身份证件类型、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政治面貌、开始从事资产管理工作时间、全日制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类型、专业技术资格级别、个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是否在岗、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单位电话、工作单位地址、工作单位经济类型等信息进行初始登记,并报主管部门、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4.7.2资产管理人员基础信息变更

对从事资产管理工作的资产管理员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填写人员信息变更单,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到资产管理中心备案,实现对人员基本信息的及时变更登记与调整。

4.7.3人员培训考核管理

借助系统加强岗前培训、在岗指导,通过系统可以进行学习时长及学习成绩的记录,并纳入人员基本信息档案,完善人员基本中学习培训方面的考评数据。

4.7.4人员绩效管理

系统内设定人员绩效考核指标,通过工作完成时效、工作完成质量等量化指标对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打分,并根据绩效考核排名进行人员奖惩处理。

4.7.5基础服务管理

系统基础服务功能主要包括单位管理、预警参数管理、数据权限管理、角色管理等。

4.8单位管理

单位情况表是单位基本情况的一个总体反映,包括单位代码、单位名 称、单位类型、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财务隶属关系、单位基本性质、单位经费类型等内容。

4.9参数管理

4.9.1预警参数设置

该功能是针对指标预警、报废到期预警、流程预警参数设置管理功能。财政管理用户进入此功能,根据每个单位的不同情况依次设置每个单位的指标预警范围、报废时间预警、流程预警范围的设置。

4.9.2配置标准设置

该功能是针对资产配置标准的参数设置,从而实现资产购置时达到标准提醒审核、单位申报单位资产配置是否超标。

4.9.3审批参数设置

该功能是针对资产各个业务环节的审批流程参数的设置,以控制不同资产类别,不同资产金额的单据所走的审批流程。

4.9.4预计报废资产参数设置

财政管理用户进入此功能,根据每个单位的不同情况依次进行预计报废资产参数设置,实现对该单位预计报废资产的查询。

4.9.5报表任务设置

该功能是针对报表自动生成周期设置管理功能。财政管理用户进入此功能针对报表生成周期进行设置,实现报表在规定时间内自动生成的功能。

4.10权限管理

针对系统各个用户和角色的功能权限以及数据权限的设置和管理。有权限添加、删除、修改、赋予、收回等功能。

权限管理包含:多级组织机构权限管理、功能/数据权限管理、角色管理、权限设置等几个功能。

4.11角色管理

针对系统的各个角色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角色的增加、修改和删除操作,并可以对各个角色进行权限管理。

系统已内置数据管理员、参数管理员、普通用户、普通管理员、超级管理员等几个常用角色。

4.12数据服务

平台的建设不但需要服务功能还需要数据库的支撑,平台的数据可以分为资产库、经管资产库、核算库信息、决算库、预算库、企业国 有资产权益管理库等。

5系统接口需求

5.1接口设 计原则

资产管理平台是与财政其他业务系统和其他资产管理系统接口设 计的基础,按资产业务管理要求确定来确定软件接口分析和设 计基础,获取准确的设 计依据,选择有效的接口实现方式,按照合理的步骤来设 计各个软件接口。

5.2接口设 计目标

采用合理可行的接口实现方式,完成与资产管理平台、预算编制、部门决算、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系统的接口设 计,完善资产全业务过程管理与监督以及完善资产全生命周期业务管理流程。

5.2.1系统支持通过固定格式文件导入导出

系统内置EXCEL导入(固定EXCEL)的功能:应用配置好的导入方案把数据导入到系统中;

系统内置XML接口的功能:应用配置好的导入方案把XML格式的数据导入到系统中;

系统内置中间库的功用:应用配置好的导入方案将数据导入到系统中;

系统内置Word导入工具的功能:应用配置好的导入方案把数据导入到系统中;

系统内置文本格式接口的功能:提供简单的数据沟通方式,方便建立系统间的数据关系及历史数据的处理。

5.2.2基于文件交换的数据接口实现方案

基于文件交换的数据接口方案是指源系统和目的系统约定互相可以识别的中间数据格式为基础,是以中间文件作为数据交换的媒介实现数据从源系统到目的系统的迁移。

在数据从源系统加载到目的系统的过程中,可以采用手工导入方式,也可以采用自动数据接口方式。

5.3与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预算系统数据对接

5.3.1对接内容

单位每年在进行部门预算之前,可以进行资产管理的购置计划申报审批,并以审批结果作为部门预算编报的依据。业务处室参与到审批流程中,并结合系统资产动态数据库提供必要的预警提示,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供支持。同时,资产系统能够与预算系统建立勾稽关系,资产系统在大平台下能够直接为预算系统提供数据。

资产系统中的资产配置计划表传输到预算系统中,财政业务处室在预算系统中,参 考资产系统提供的单位配置计划表中 “可新配资产数”进行单位预算申请数的审核。

5.3.2对接模式

通过WebService方式,或EXCEL的方式,把资产系统中固定资产配置计划表数据提取到预算系统中,达到与预算系统的数据互动,实现与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预算系统数据无缝衔接。

5.4与财务核算系统接口

5.4.1接口内容

为了提高资产与核算之间的管理,需要提供核算与资产系统的标准接口,供核算厂商接入。从资产平台中的固定资产模块的资产卡片增加及处置中,自动生成相应的财务核算凭证,同时,能够在资产系统中生成资产变化表,与财务核算系统中的固定资产科目余额表相对应,进行资产财务对账,系统主要包含如下具体主要功能:

(1)、资产增加与核算系统同步。资产系统增加资产时,将信息同步到核算系统,作为生成凭证的依据。

(2)、资产变动与核算系统同步。资产卡片上重要财务信息的变更需传递到核算系统,包括原值增加、减少、管理部门转移、资产类别调整等。变动信息传递到核算系统后,由财务人员审核变动单变更核算系统中资产卡片信息。

(3)、资产减少(资产处置)与核算系统同步。资产处置信息通过财政审核,并由资产管理员手工在资产系统中填写报废单后,将作为核算系统的资产数据来源。资产处置按照报废登记单编号组织数据,核算系统按照该单据信息生成会计凭证,一张报废单只允许生成一张会计凭证。

(4)、财务对账。资产管理人员登录资产系统,通过财务对账可以查询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的对账功能。

(5)、同步预警功能。系统设置预警参数,针对部分单位未及时进行财务数据同步的单位,给出预警提示,督促与核算数据对接。

(6)、资产信息差错处理。资产管理系统接收财务核算系统异常信息遵守财务核算系统异常机制。

5.4.2接口模式

通过WebService方式,或中间库的方式进行接口设 计,核算系统通过调用该接口,进行凭证生成,同时核算系统需要提供余额表的接口,便于资产平台从中提取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信息,与资产系统数据进行对账。

5.5预留与部门决算系统接口

5.5.1接口内容

资产管理系统添加部门决算的资产情况表。在决算报表界面上增加与决算数据核对功能,实现资产数据形成的资产情况报表与从部门决算报表数据自动核对,并给出核对分析结果。具体功能实现图如附件:

5.5.2接口模式

可利用EXCEL的方式,从部门决算中离线导入资产相关数据。

5.6与企业决算系统接口设 计

5.6.1接口内容

获得企业决算的相关数据,填报到企业国 有资产权益管理子系统中。

企业国 有权益情况表需要获取接口数据内容包括:国 有权益合计信息、国 有实收资本(股本)信息、其他权益工具(国 有部分)信息、资本公积(国 有部分)信息、其他综合收益(国 有部分)信息、专项储备(国 有部分)信息、盈余公积(国 有部分)信息、一般风险准备(国 有部分)信息、未分配利 润(国 有部分)信息等。

企业国 有权益情况表(金融类)需要获取接口数据内容包括:国 有实收资本(股本)信息、其他权益工具(国 有部分)信息、资本公积(国 有部分)信息、其他综合收益(国 有部分)信息、专项储备(国 有部分)信息、盈余公积(国 有部分)信息、一般风险准备(国 有部分)信息、未分配利 润(国 有部分)信息等。

5.6.2接口模式

通过WebService方式,或EXCEL的方式,把企业决算系统中相关数据提取到资产管理平台系统中,达到与企业决算系统的数据互动。实现与企业决算系统数据无缝衔接。

5.7与省、市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衔接

5.7.1对接内容

资产管理数据交互所涉及的数据范围是各单位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的业务处理结果数据、报表数据、清查数据,以满足省、市财政的资产监管要求。

5.7.2对接模式

系统需要提供将资产业务数据生成省、市财政资产数据上报的要求的文件格式,通过文件导出导入的方式实现资产数据的上报。

6系统技术总体要求

6.1系统架构设 计

本平台采用B/S架构,集中部署模式,所有系统软硬件都部署在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各级用户无须单独安装部署系统。

为了满足全市集中管理的要求,系统需要实现数据集中存储,应用集中部署和管理。同时为了满足分级监管和个性化的要求,系统需要支持分级部署和管理。考虑到政府资产综合管理平台的业务周期性特点和数据增长要求,系统还需要支持横向和纵向的灵活扩展。

为了实现集中管理,系统需要提供统一的入口,根据用户规模可以独享单独的应用节点,也可以共享同一个应用节点,需要根据用户规模和系统压力动态进行负载监控和均衡。根据监管和分级要求实现应用服务节点的分布式或一致性集群。  

6.2性能要求

(1)、数据量及响应速度

在最大数据量条件下,系统响应速度应达到以下要求:

系统登录及页面间的切换速度≤0.5秒;

单条件查询响应速度≤1秒;

统计响应时间≤5秒/张表;

一般组合查询响应时间≤3秒;

复杂组合查询响应时间≤5秒。

(2)、更新处理时间

更新一条记录≤1秒;

更新批量记录≤5秒。

(3)、业务处理时间

一般性的计算≤5秒;

复杂的条件计算≤10秒;

(4)、系统运行时间

365天、24小时不间断运行

(5)、纠错容错

自动记录出错信息,实现错误自动处理率大于99%

(6)、输入校验

支持实时数据校验

(7)、并发指标

日常满足100名用户同时登录使用系统的需要,高峰期支持1000名并发用户。有防死锁机制,防止在多个用户同时访问时出现死锁情况。资产盘点期间,可支持更多用户在线查询、核对等操作。

6.3设 计原则

在本项目的总体设 计中,需遵循以下原则:

(1) 先 进 性

采用当前成熟且先进的技术,保证系统建成后在技术层次上3~5年内不落后。同时具有较强的可移植性、可重用性,在将来能迅速采用最新技术,以长期保持系统的先 进 性。

(2) 可靠性

以可靠成熟的软件产品为基础,可结合具体需求进行配置、定制和二次开发,保证有效缩短项目实施时间,降低项目实施的风险。系统应能够支持较多用户同时进行浏览、操作等与数据库的交互式的操作。当意外事件发生时,能通过快速的应急处理,实现故障修复,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避免丢失重要数据。系统应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容错能力,确保系统在运行时反应快速、安全可靠。

(3) 安全性

选择成熟、领先的软件产品构建系统,为系统的安全性奠定良好的基础。依据信息访问权限,向用户提供管理、办理、监察、查询等授权,建立完整的权限控制机制。系统后台用户分层次管理,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的角色权限管理,保证每个用户能够看到且只能看到自己权限范围内的所有信息。对系统的管理操作有详实的历史记录。

(4) 扩展性

系统应保证在现有的体系结构不需做较大改变的前提下,实现今后的平滑升级。

(5) 易用性

系统应具有一致的、友好的客户化界面,易于使用和推广,并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操作交互性强,使用户能够快速地掌握系统的使用。

(6) 开放性

全面支持XML、Web Service等当前受到普遍支持的开放标准,保证系统能够与其它平台的应用系统、数据库等相互交换数据并进行应用级的互操作性和互连性。

(7)技术路线

7.1平台技术要求

本项目开发应采用主流成熟信息技术和开发工具,基于JAVA开发技术,并基于J2EE分层企业应用架构和组件式开发,支持跨平台采用SOA面向服务的架构(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采用三层架构体系设 计,采用B/S结构的应用部署和基于浏览器的操作,并能支持多种数据库产品。整体基础路线应满足以下要求:

主体应用基于J2EE企业级应用开发框架,独立于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平台,具有完全的可移植性。

功能的参数化和元数据化,通过对不同类型业务的抽象,并以参数或元数据的形式描述具体的业务特征,使系统获得强大的定制能力,具有广泛的业务适应性,许多常规的功能需求都不需要重新开发,只需在现有功能的基础上进行特定的配置即可获得,使系统获得很大的灵活性,录入界面和录入表格的增/删/改都不需要重新编程,只需进行配置即可。

通过引入工作流引擎实现对业务的建模,比如编制、审核、审批、下达、调整等业务处理,而且业务处理流程和处理内容的变化不需要重新编程,只需通过工作流引擎的业务建模平台对业务进行重新建模即可。

支持远程管理、远程维护和远程升级,通过开发业务建模平台和元数据管理控制台,使系统获得强大定制和二次开发能力,实现系统快速维护、快速升级。

模块化的设 计使系统支持灵活的部署模式。系统将功能以模块化的设 计分开,系统可支持内网、外网或内外网结合等各种情况。

通过设 计公式脚本语言,使系统获得强大的二次开发能力,利用公式可定义任意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

提供功能强大的报表生成器,可以生成任意样式的各种分析统计表。

本系统还将提供多种形式的查询工具,比如组合条件式查询、关键字查询、向导式查询等功能,这些查询工具都大量应用默认设置,减少用户设置工作量。

7.2原平台改造要求

我局现有资产管理系统,但该系统不能完全满足我局资产管理业务开展的需求,因此需对现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升级过程如需对软件进行更换,更换所产生的软件费用和实施费用均为投标人自行全部承担)。主要包括:

1) 数据建模组件

数据建模提供业务数据建模以及集中管理的功能,用于对应用系统中将要用到的所有数据字段进行建模。通过主体、从体、指标、主体关系的配置,可以构建出系统所需要的数据模型和数据存储,即:构建相应字段在数据库中的存储形式。本次对原建模组件进行升级,使建模组件更加易于操作,并可以支持分表存储,提升大数据的存储能力及性能。

数据建模管理是为了实现对所有建模数据的统一管理,包括对主体的分类管理、发布、维护等功能。系统用户能通过该功能便捷的对系统中所有的建模数据进行维护。

主体管理:主体管理模块是为了完成对不同主体的建模及维护操作,建模主体主要包括基础数据主体、业务主体及报表主体。针对不同的主体,平台提供相应的主体模板,按模板新建主体后,平台会自动生成相应的系统字段。

指标管理:指标管理功能为了实现对主体中数据字段的统一管理,包括设置数据字段的标题、代码、类型、关联基础数据、汇总方式等属性。新建的指标即为数据库表中对应的数据字段。

主体关系管理:平台通过主体关系管理模块实现对各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统一管理,各主体的关联关系包括:引用关系、依赖关系、拥有关系及共生关系。

存储设置:对于选中的主体,通过存储设置功能显示当前主体对应的所有物理表,并且为了更好的展示表中的信息,平台通过“物理字段”和“索引”详细展示物理表的结构,方便用户进行查看。

2) 基础数据管理组件

升级基础数据管理组件,用于实现对平台中涉及的基础数据内容的统一管理,主要涉及的功能包括基础数据定义、基础数据设置及基础数据执行。

基础数据定义功能是为了实现对平台中所有基础数据项进行界面设 计、字段关联的操作,只有完成基础数据定义的基础数据项才能在进行基础数据执行后进行基础数据的内容录入。此外,为了更好的对基础数据定义进行统一的管理,基础数据定义模块中采用文件夹式的树形结构管理所有的基础数据定义。

基础数据设置:用户能对该基础数据的展示进行详细设置,包括:机构类型,组织管理,管控方式,多版本,权限,多语言,字段下发控制,字段引用控制,字段版本控制,字段引用控制等扩展属性。

基础数据执行是为了实现将相应的基础数据定义转变成可用的业务功能。

3) 单据管理组件

改造单据管理组件,为了实现对业务单位的统一管理,主要涉及的功能模块包括:单据定义、单据列表定义以及单据列表执行。

单据定义能实现对业务单据的界面设 计、字段关联、字段间逻辑关系设置等功能。只有完成单据定义的业务单据才能在使用单据执行功能后正常的进行业务操作。此外,为了更好的对单据定义进行统一的管理,单据定义模块中采用文件夹式的树形结构管理所有的单据定义。

单据列表定义能实现对业务单据列表的界面设 计、关联单据、过滤条件等功能。只有完成单据列表定义的单据列表才能在使用单据列表执行功能后正常的进行业务操作。此外,为了更好的对单据列表定义进行统一的管理,单据列表定义模块中采用文件夹式的树形结构管理所有的单据列表定义。

单据列表执行将完成定义的单据列表转化为可执行的业务功能。

4) 组织机构管理组件

完善组织机构管理组件,实现对单位、部门和人员的统一管理,以适应垂直管理和单独单位内的水平管理。此外,平台还支持对于人员多职位、隶属多部门情况进行方便设置。由于组织机构可能会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动,平台能对组织机构的变更、合并、拆分、撤销进行快速设置,实现与组织机构实际情况的同步。

5) 工作流组件

工作流(Workflow)就是自动运作的业务过程部分或整体,表现为参与者对文件、信息或任务按照规程采取行动,并令其在参与者之间传递。简单地说,工作流就是一系列相互衔接、自动进行的业务活动或任务。工作流是针对工作中具有固定程序的常规活动而提出的一个概念。通过将工作活动分解成定义良好的任务、角色、规则和过程来进行执行和监控,达到提高生产组织水平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完善工作流平台以下功能:

①工作流引擎:支持串行路由、并行路由、聚合路由、多路条件路由、回退、取回、动态路由、子流程、会签、关系路由、自动路由等路由模式。

②建模工具:提供图形化的方法,保证开发者用最少的时间设 计或修改工作流程。

③监控工具:提供流程试运行环境,实现对流程的启动、终止、定时启动、竞争工作项选择、待办工作项等操作。同时提供可视化的流程监控界面。

④表单工具:智能化表单工具,令用户进行数据采集和表单设 计更加便捷。

⑤权限工具:提供包括用户、机构、岗位、角色、资源和操作在内的组织机构模型,同时支持集成第三方权限系统。

政府资产管理具备较为固定而一致的流程,流程中的各个步骤都有比较明确的角色和职责,是典型的工作流应用的场景,通过在项目管理中引入工作流技术,可以高效的控制整体流程的运行状况。

6)报表管理组件

调整报表管理组件,加强实现对平台中业务报表的统一管理,涉及的功能模块包括:业务方案管理、报表定义、报表执行、报表执行(带参数设置)、报表公式、报表查询、报表打印、报表导出、报表汇总以及报表的权限管理。

业务方案管理:业务方案是将不同的业务进行分类管理,按报表编制时间和类型划分为不同的方案,并提供不同时期类型,这样在一个实例中可包含多种类型、多个时期的报表。业务方案有许多相关的属性,只有设置了业务方案的各个属性,该方案才有意义。每一个业务方案下可以包含多个指标分组,指标分组之间以树形结构进行分级管理,也就是分组下可以有子分组。每个指标分组下可以包含多个指标,通过不同的指标分组对指标进行管理。

报表定义功能:是基于表格组件,用于在相应的业务方案下,进行业务报表的表样设 计、指标映射等操作。该操作是业务报表能正常展示的前提。

报表执行:将定义好的业务报表转变为可执行的系统功能,并能针对报表的展现效果进行更详细的设置。主要包括:表单选项,表格工具栏以及工具栏。

报表公式:报表公式是基于脚本组件,用于针对完成报表定义的业务报表进行指标间的公式编写,使相应的指标按照既定的要求完成数据运算、校验等操作。

报表查询:针对已完成定义的业务报表,通过报表查询功能可以便捷的对业务报表中的数据进行查询。

报表打印:报表打印是基于打印组件,用于为业务报表设置打印模板,并由报表打印功能对所有的报表打印模板进行统一的管理。管理方式采用文件夹式的树形结构。

报表导出:报表导出功能是将选定业务报表的指 定指标以Excel的形式导出,并且导出的数据与业务方案中的时期进行关联,即:导出指 定时期、指 定报表、指 定指标的数据。

报表汇总:报表汇功能是为了实现将选定业务方案中的部分报表按照选定的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数据存储到指 定的目标单位中。

报表权限管理:报表权限管理是为了更好的控制角色、用户对各业务报表的插叙、修改权限。

7)多维分析组件

增加多维分析组件,实现对系统中已有业务数据的查询、分析功能,主要包含的功能模块有:查询定义、图表设置、分析表管理以及多维分析管理。

查询定义功能是基于查询管理组件,主要功能是将需要查哪些表,显示哪些字段,查询时需要输入哪些参数,参数如何定义等等放在一个查询模板中,通过灵活的定义功能,能够满足用户的各种业务需求。

图表管理组件:针对选定查询结果,通过图表组件功能生成二维图表,并且能通过图表设置功能对图表的显示属性进行详细设置。

分析表管理组件:分析表管理功能是基于分析表管理组件,用于设 计和维护分析表。数据分析主要是针对报表而言,实际上不论是来自报表还是单据的任何指标都可以在此进行一系列的分析运算,最后得出结果。分析表定义功能主要就是定义一个分析表的基本内容,然后在分析表执行功能中对该分析表进行运算,最终展示出结果。分析表是一个强大的功能,分析和查询是不一样的,查询的功能类似写sql语句,它的结果比较固定,一般是一个结果集,而分析则是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运算来得到一个结果,不一定是一个结果集,因此数据分析更适合那些需要表样展现的很复杂、且不规则的场景。

多维分析管理组件:多维分析管理功能是基于多维分析管理组件,其包括多维分析定义和多维分析执行。多维分析定义是多维分析执行之前的准备工作,是将系统中数以千计的指标、维度分组,同一组的指标、维度应该在业务上有联系。设置完多维分析定义后多维分析执行时便可以针对一个分组下的指标维度进行分析。

8) 权限管理组件

完善权限管理组件,实现对整个业务系统的权限管理,并将权限的设定按照角色、用户进行县分,即:用户能分别设置角色和用户的权限,但是鉴于用户是归属于某一类或某几类角色的,角色之间的权限取并集,角色与用户间的权限取交集。

9) 数据交换接口组件

增加标准数据交换接口组件,本次项目的建设中,数据来源于单位、财政管理部门,涉及数据走向及业务数据繁杂,必定需要一套稳定、可靠、安全、处理速度快的数据交换平台来统一处理以上业务。为了实现数据在成员之间的传递,我们必须在这些单位间架设一个数据交换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可以根据制定好的交换规则,实现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的自动传输,同时交换平台具备一整套的数据交换监控和审计功能,可以自动对报文进行加解密和错误校验。系统将采用数据交换平台来搭建内、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在效率和数据质量上保证业务的正常稳定运行。

数据交换平台包括了接入容器,接入容器将提供给业务系统数据的接入,在接入容器中提供了TCP、HTTP、JMS等多种网络接入方式,包含有消费者安全认证,保障接入的安全可信任,接入容器有相应的适配器框架完成接入过程中的数据标准化、流水登记、流量控制、服务控制、服务路由、统一冲正、通路探测等服务,数据交换平台提供了核心路由功能通过服务路由及路由查找功能实现不同业务的路由,在接出容器中交换平台将提供会话有效期检查、服务识别、服务版本管理、服务映射、服务调用、统一冲正等子功能实现将交易报文应答给接入机构,同时在交换平台还提供有管理监控模块,监控平台的并发量、相应响应时间、成功率、异常事件,便于管理人员对交易业务进行日常的管理监控并进行人工干预,在公共服务中交换平台提供有流量控制、流水登记、存储转发、统一冲正等子功能,保障交换平台的正常运行。

10) 提高平台易用性

对原平台的易用性进行改造,提高原开发平台的二次开发功能的易用性,使操作人员快速上手,可灵活配置系统功能。提高各平台功能的耦合性,使平台相关组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组合和拆解,以实现业务变化带来功能快速调整的需要。针对系统的所需的打印控件、导入导出控件、OCX控件等的加载方式进行优化处理,提高平台的整体易用性和可用性。

7.3安全性要求

具有存储数据的安全性保障,关键数据进行传输时应采用 SSL 加密技术;

具有业务操作安全约束方面的功能。

应具有良好的稳 定 性和保密性。

7.4用户界面

为了便于用户使用系统,用户界面应满足如下要求:

操作界面风格统一,操作方式具有较好的一致性。

界面操作简单,流程清晰,各个模块具备相应的操作流程图。

7.5系统设 计要求

软件厂商承诺所使用软件、技术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有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标准要求。

遵循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总体技术要求、应用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 

7.6培训要求

本系统的使用用户涉及范围广,需要对有关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帮助各级用户了解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与操作步骤,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各项操作的规范性,增强各级操作人员对系统运行情况的了解。

7.7系统部署要求

需对本系统提供详细的部署方案,对系统进行安装部署、正式环境调试、内部调试、调试问题跟踪等,最终完成正式环境系统安装部署。在部署过程中进行部署信息的记录,并对部署完成的环境进行性能测试、压力测试等,保证部署环境的稳定。

系统需支持应用于Windows系统平台和Linux系统平台,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器资源进行应用部署。

7.8系统实施要求

 安装部署:系统提供商应在签署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系统基础平台的搭建。

 系统上线:系统提供商应在签署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对系统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的培训;完成平台中所有模块的人员信息、权限、流程与模板的配置,实现系统试运行。

 完善工作:根据我局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业务的变更,对系统表单、报表及流程进行变更,并逐步完善整个系统功能。

 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系统进行验收测评。

 采购人应认真组织好设 计、实施、咨询、技术、服务及管理队伍,做好工作计划并提出长期服务以及系统运行期间的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采购人必须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指派具备同类产品设 计和项目管理经验的高素质人才担任项目经理,并合理的组织和配备各种人员,从而形成一个高效的实施团队和管理组织机构,以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产品实施,并有序的组织实施工作。采购人有权对项目经理即驻场团队进行面试,实施人员必须专人专岗。在项目实施阶段,应提供驻场服务。


三、商务条件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路26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65)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按照招标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1.验收条件:技术服务或者数据资料收集进行过程的每个阶段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相关事项的讨论,并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2.验收依据:响应文件及国家、省、市有关的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响应文件规定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承诺约定具体事项和考核办法,成交供应商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4.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 5.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按进度付款,财务账翻阅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 40 资产盘点完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 30 项目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8.技术支持和售后的服务要求

1) 采购人须在本地具备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捷的售后的服务响应。维护期内,成交投标人必须派遣至少1名人员提供常驻现场服务。

2) 在维护期内提供针对系统维护同时提供驻场、电话、远程、 网络等服务支持方式。

3) 维护期内实时技术支持:

1)对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7×24小时×365天的全年实时技术支持;

2)故障响应:开通7×24小时服务电话,30分钟内做出明确的响应安排,2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系统故障故障在12小时内解决。

9.人员培训

项目人员配置与培训及维护是建设一个应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员培训工作应按照系统开发各个阶段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对各类人员进行不同程度、不同内容的管理与技术培训,满足在各个阶段对人员技术水平的要求,使之能够满足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管理系统拓展和应用的顺利实施。

10.违约责任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承当赔偿责任。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发生相关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造成合同无法依约履行的,招标人同时还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的设备和软件系统按时交付招标人使用,延期7天以内(含7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给逾期违约金;延期8-15天(含15天),按合同总额的8%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除按合同总额的15%支付逾期违约金外,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软件系统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缺陷或性能不合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标人应及时排除缺陷将软件进行升级到最新版本或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优化直至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如经优化或软件升级,仍不能达到招标人要求的,除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外,还应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并且30日内免费为招标人重新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新软件系统。如中标人未及时提供新的软件或提供的软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另行向第三方采购软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当确保软件系统数据准确、全面、安全和完整,由于中标人原因,软件系统出现无法采集数据中标人应及时排除故障或数据丢失、泄露等安全问题,中标人应及时排除故障,赔偿给招标人的损失,并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中标人提供的硬件设备存在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标准产品冒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产品的,中标人应立即将产品更换为招标合同要求的产品,并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按照第(9)条处理。

本项目的硬件、软件、网络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与省市相关平台无缝连接;若中标人提供的软、硬件系统无法与相关平台对接的将不予通过验收。通过验收后在质保期内发生无法连接情况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维修的每延迟1天应支付违约金300元,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在质保期内,采购的设备出现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或设备故障在15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中标人未能依约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品 牌规格型号的新设备的,除应赔偿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支付招标人损失的30%作为违约金,招标人损失不方便计算或者损失不明显的,中标人应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6)中标人违反保密协议的相关约定,除应赔偿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支付招标人损失的30%作为违约金,招标人损失不方便计算或者损失不明显的,中标人应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7)招标人可以从履约保证金和未支付合同价款中直接扣减违约金。

8)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中标人不能提供约定的产品和设备,或产品和设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的软件产品功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投标人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磋商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磋商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

 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确定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期 :               




  录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

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附件1               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       套,副本      套及电子文档        套。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

    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通信地址:                                          .

邮编:                  传真号:               .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                                   .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日  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首次报价

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

磋商保证金

备注

*





















 

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附件2-1                详细报价书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期: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1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2.3单位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期:             

 

                            

 


附件3-2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3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附件3-4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5             财务状况报告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事项:

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共三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三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6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9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11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需要)

 

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2.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约定是否需要提供“告知函”。

 

★磋商文件有要求提交“告知函”时注意:

1、报价人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3、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若告知函未注明“复印件无效”,报价人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报价人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6、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附件3-12         联合体协议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澄清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

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中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应为原件。

 

 

 

 

 


附件3-13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有的话)

 

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涉及联合体成员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4        磋商保证金凭证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5-1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5-2       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6      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7     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7-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最后报价单价

(现场)

数量

最后报价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      ;

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            

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策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4、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期:              

 


附件8       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