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赖坊卫生院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

备案编号:G6-QLLFW-JC-202111-B0075-ZCFJ

项目编号:[350423]ZCFJ[CS]2021022-1

 

 

 

 

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清流县赖坊卫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赖坊卫生院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赖坊卫生院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

   2.备案编号:G6-QLLFW-JC-202111-B0075-ZCFJ

   3.项目编号:[350423]ZCFJ[CS]2021022-1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1(批) 658000
658000 1316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清流县赖坊卫生院

  址:清流县赖坊镇文昌街4号

联系人:赖一彬

联系方法:18064536393

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人:小张、小肖

联系方法:0598-8281783

 

 

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3.2.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2

3.2.2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3

6.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4

9.1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0.1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对公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系统查询为准;

其他:无。

6

10.3.1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章进行合同公开。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并彩打一份送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留存备案,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7

11.1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0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8

14.4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9

14.9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10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磋商小组将按照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未通过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的投标人将被拒绝磋商,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行一对一相同轮次的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响应文件,采购人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人。

11

22.2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23.1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清流县财政局

13

24.1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

25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1.1按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1.1%计取;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1.3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帐号:181040100100235616。公司邮箱:zhongcai_fj@163.com。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

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

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2)其他: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55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3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1-1冷链室智慧冷冻冷藏箱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其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2 3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1-2智慧疫苗接钟箱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其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3 3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号1-3疫苗管理系统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其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4 5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号1-4数字化门诊智能排队叫号信息管理系统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5 3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号1-5取号机,品目号1-6留观机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其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6 8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号1-7智能签核管理系统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7 3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号1-8冷链智能监控,品目号1-9显示屏-55寸,品目号1-11激光打印机,品目号1-12针式打印机,品目号1-13身份证阅读器,品目号1-14台式电脑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其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8 5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号1- 15 400W网络安防摄像机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9 5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号1-16,16路硬盘录像机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10 5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号1-17,8口POE交换机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11 5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号1-19全频网络有源音箱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12 5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号1-20 网络控制主机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13 2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品目号1-22 装饰装修的各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其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5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3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到场维修、故障排除时间、免费保养次数及其他商务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承诺到场维修、故障排除时间及免费保养次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其他商务承诺合理增加有利于采购方的承诺,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①提供方案详细、完整性、合理性强的得3分;②提供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完整性一般、合理性一般的得2分;售后服务未优于招标文件标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 2 根据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后来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 每提供一份合格业绩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上文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中标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无任何满足上述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或未提供任何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本项得0分。
3 3 投标人所投品目1-1, 品目1-2,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ISO13485质量认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健康18001认证;提供一项得1分,提供2项到3项得2分,全部满足得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 2 投标人所投“目号1-16,16路硬盘录像机”产品制造商获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证书的得1分,获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5 2 投标人所投“品目号1- 15, 400W网络安防摄像机”产品制造商具备CNCERT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的得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 3 投标人所投“品目号1- 19, 全频网络有源音箱”“品目号1- 20, 网络控制主机”制造商同时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30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 6.8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加分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含20%)以下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不含20%含50%)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不含50%)以上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①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如强制类产品计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本项目不给予加分优惠。);②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一)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对符合上述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货物类项目投标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服务类项目由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可享受优惠政策。认定标准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本优惠政策。 (二)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本优惠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其它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该表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相应的《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三、响应文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0.磋商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磋商之前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3磋商保证金退还:

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         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竞争性磋商

 

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

   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

14.2 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14.2.2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投标人技术部分总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值50%(含50%)的,即视为技术上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满足“★”项内容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部分中未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技术符合性审查合格,否则技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为无效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商务条件”中的全部要求的商务符合性审查合格,否则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

 

 

五、合同授予

 

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1.投诉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

 

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

23.监督管理部门

  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

 

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履约保证金

 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24.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5.其他新增内容: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赖坊卫生院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

2、数量:1

3配置清单

合同包号

序号

产品名

数量

单位

1

冷链室智慧冷冻冷藏箱

1

2

智慧疫苗接钟箱

2

3

疫苗管理系统

1

4

数字化门诊智能排队叫号信息管理系统

1

5

取号机

1

6

留观机

1

7

智能签核管理系统

2

8

冷链智能监控

2

9

显示屏-55寸

3

10

显示屏-32寸

3

11

激光印机打

1

12

针式打印机

2

13

身份证阅读器

2

14

台式电脑

3

15

400W网络安防摄像机

5

16

16路硬盘录像机

1

17

8口POE交换机

1

18

辅材

1

19

全频网络有源音箱

4

20

网络控制主机

1

21

带提示音播音话筒

1

22

装饰装修

1

注:带有“◆”项为核心产品,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的核心产品为品目1-3疫苗管理系统;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 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投标人来计算。


二、技术要求

品目1-1冷链室智慧冷冻冷藏箱

1、冷藏有效容积≥506L;冷冻有效容积≥10L;

2、立式单开门,发泡门;

3、配备10.1寸触屏,可进行权限管理及温度冷链监控等,监控冷冻和冷藏两个温区的实时温度;

4、温度控制:电脑板控制,冷藏箱内温度恒定控制在2℃~8℃范围内;冷冻箱内温度恒定控制在-25±5℃范围内;

5、箱内配备2路温度传感器,数字显示箱内温度,显示精度0.1℃;

6、多重报警系统:超温报警、开门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断电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内置蓄电池,断电后可持续显示箱内实时温度,持续时间至少在48小时;报警类型:支持声光报警,且灯光报警不能被取消。配备远程报警接口;

7、支持手机远程查看冰箱状态,临期、过期疫苗微信推送提醒,冰箱温度异常状态推送提醒。

8、风机:风机,高效节能,低噪音,使用寿命长;

9、设备配备电磁门锁,可以通过权限控制实现管理,至少能设置10个操作者的权限;

10、采用变频压缩机,HC制冷剂,节能环保;

11、冷藏、冷冻双压机系统独立控制,温控高效

12、安全机械门锁:设备配备安全机械门锁,一把钥匙一把锁的模式,至少要带有2把钥匙;

13、电磁门锁应该有足够的安全性,设备断电后,门体应该仍然保持锁闭状态,以保证储品安全,同时带有权限管理的应急开门机制;

14、产品配置品 牌无线扫描枪,可实现出入库远程扫码。

15、冷冻、冷藏分体式设 计,便于不同储存要求的独立使用;

16、三段式抽屉设 计,箱内带有可抽拉的塑料抽屉,质轻好用,分为三档可调,支持先进先出的方式,抽屉带有分隔,分隔分为两类,分别是分隔不同的疫苗和分隔相同疫苗的不同批次;

17、产品配置指纹模块,可以实现人员权限管理;

★18、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品目1-2智慧疫苗接种箱

1、有效容积≥61L。

2、配备10.1寸触屏,可进行权限管理及温度显示等。

3、可弹出抽屉设 计,带有可自动开门的疫苗分类存储抽屉,可以实现指 定抽屉自动开门。

4、制冷系统:风冷系统,保证箱内任意点的温度为设定温度±3℃内。

5、温度控制:电脑板控制,保证箱内温度恒定控制在2℃~8℃范围内;箱内温度数字显示,显示精度0.1℃。

6、安全保护:密码保护;输入密码才能进入系统查看并更改参数。

7、带有条码扫描区,条码扫描区可以支持扫描一维码、二维码扫描,扫描速度快。

8、报警: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异常开门报警、远程报警。

9、冰箱配备指纹及密码等身份识别功能,可追溯使用者及规避风险。

★10、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品目1-3 疫苗管理系统(核心产品)

1、仓储管理,出入库管理简洁,可实现包括疫苗的出库、入库、盘点等管理,可对疫苗的厂家、批次、效期等进行管理。

2、身份识别功能:配备密码及指纹等身份识别功能,可追溯使用者,也可规避风险。

3、数据及网络功能:精准出入库数据管理、智能的接种台终端,可与登记叫号系统、疾控中心系统无缝对接。

4、疫苗的信息追溯:疫苗厂家、批次、温度、接种部位、电子监管码等信息的记录与追溯。

5、支持条码扫描,可以扫描一维码、二维码扫描,扫描速度快。

6、集成疫苗出入库管理系统和冷链监控系统,完成疫苗可追溯的过程管理。

7、可实现疫苗接种的叫号管理。

8、多种联网方式,带有WIFI、RJ45、SIM卡三种联网方式。

9、储品报警系统:疫苗存量警戒值报警、疫苗有效期报警。

10、疫苗接种管理:扫描儿童信息自动弹出接种疫苗;扫描疫苗码自动核对疫苗信息;有效减少接种取苗差错。

品目1-4  数字化门诊智能排队叫号信息管理系统

(一)增加全流程综合管理控制软件端

1、要求支持取号、候诊、登记、候诊、接种、留观等环节无缝对接及管理, 考虑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例如:取号未登记、登记未接种、登记暂时离开、由于身体原因未能够接种、接种未留观等等),保证流程的规范性和质量管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

2、要求支持护士工作站管理,包括接种医生设定、接种室设定、不同接种室开展不同接种疫苗设定、不同接种医生的接种范畴设定、接种提醒等功能;

3、要求支持对护士工作站中因儿童身体不适、疫苗用完、儿童禁忌等原因而未接种儿童的未接种记录记录和清理等功能,同时记录服务档案,质控清除接种登录档案;

4、要求支持留观服务系统管理;

5、要求支持通过接种日期、儿童出生日期、接种状态、接种台、留观状态、居住属性等条件查询出医生工作量、门诊接种情况、异常接种情况、门诊留观情况等结果,并且结果要求支持直接打印与导出功能;

6、要求支持儿童预防接种服务档案管理功能,主要包括儿童接种疫苗信息、服务记录、未接种原因、服务医生、留观记录等信息,实现建立儿童的连续性预防接种档案;

7、要求支持医生的服务档案管理功能,主要包括医生工作量、服务满意度等信息,实现建立服务效果与质量评价、分析体系,评估各医务人员日常工作量,对疫苗存储方案、人力资源方案等预防接种门诊资源配置提供信息参  考;

8、要求与正在使用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整合设 计,不得独立设 计运行,以免出现系统对接问题。

(二)增加触摸取号软件模块

增加触摸取号模块,实现从儿童预防接种数据库中读取加密条码号,并实现自动解密功能,同时支持刷条码取号(本省管理儿童应用对象)和手工取号(临时外来儿童应用对象),并按照标准打印排队号票,示意图如上,号票上的信息包括: 服务机构信息、服务类别编号、排队序列号、)接受同样服务的等待人数、日期时间、排队序列号条形码等信息。 

(三)增加排队管理控制软件模块

要求实现排队相关综合管理和控制,如软硬件之间的通讯,登记处工作人员通过呼叫器呼叫的号码传输到排队机上的控制端,控制端将信息进行处理传给语音盒,语音盒将信息处理完毕后进行播报,同时对各项数据进行统一存储、状态标识等,主要包括:

1、管理模块:用于配置登记台、接种台、排队方案、号票打印模式等。

2、统计模块:统计排队叫号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生成报表导出或打印,方便领导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考察。

(四)增加排队显示软件模块

主要包括:待接种显示功能、登记台显示功能和接种台显示功能:

1、要求与护士工作站、语音模块能够无缝协同工作;

2、待接种显示功能:告知家长儿童在登记完毕后系统将该儿童分配到那个接种室还有多少儿童等待,方便家长对此时间的规划,减少工作人员接待家长询问的时间;

3、登记台显示功能:显示登记台的叫号信息,清楚的提示家长前住几号登记台进行登记;

4、接种台显示功能:显示护士工作站模块叫号时的详细信息。

5、要求支持液晶电视对外显示设备;

(五)增加语音播报控制软件模块

1、要求与护士工作站、显示模块能够无缝协同工作;

2、要求支持等候号逐字播报、千百十播报选择;

3、要求支持分线路分队列同时播放动态语音内容,支持同线路排队播放动态语音内容;

(六)增加护士工作站软件模块

1、要求实现与排队模块、语音模块、显示模块的无缝协同工作;

2、要求支持单用户绑定登录管理控制;

3、要求支持主动呼叫排队信息、插队等非正常呼叫、延后接种功能;

4.要求支持记录正常儿童接种时间、接种疫苗生产厂家及批号、接种医生、接种部位、应留观时间等;

5、要求支持记录异常儿童未接种原因;

6、要求支持显示接种儿童基本信息及既往免疫史等信息;

7、要求支持对接种医生服务满意度进行评价,有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选择,评价结果进入医生服务的档案能;

8、要求支持即时统计候种人数、已完成接种人数;

(七)增加接种排队服务软件功能

1、要求实现整个接种服务的自动最优排队管理,适应不同规模接种门诊的应用,根据不同接种室开展的疫苗种类不同、候诊人数的不同,保证家长等待时间最短;

2、要求第二次排队时系统安排优先接种,避免家长重复排队,保证家长等待时间最短;

3、要求支持接种室临时暂停,实现候诊人员转台处理功能;

(八)增加留观服务软件模块

1、要求支持通过刷条码或扫描号票记录儿童实际留观时间;

2、要求支持通过刷条码或扫描号票显示儿童基本信息、接种疫苗、接种注意事项、留观到点时间,是否到点等信息;

3、要求支持通过刷条码或扫描号票查询儿童既往免疫接种史;

4、要求能够与多媒体视频发布模块协同工作,在等候时播放宣教片。 

(九)增加多媒体视频播放软件模块

1、要求与留观模块协同开展疫苗自动播放相关宣教片;

2、要求支持视频文件管理和视频播放;

(十)提供系统安装、调试、培训、实施和日常维护,以及与硬件供应 商的联合调试;主要包括新增功能的安装、调试、培训和实施,以及系统与显示设备、排队模块和留观模块的调试。

▲(十一)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十二)功能的扩展和延展建设要完全满足以上功能要求,与目前的福建免疫规划网络平台及国家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实现无缝链接,保证儿童预防接种数据的一致性和安全性。

品目1-5取号机

1、19寸液晶屏16:9柔和显示、防爆防刮、触摸屏幕;

2、不锈钢整体机柜;

3、内置防磁、防辐射保真立体声道喇叭;

4、Inter主板、双核CPU、2G内存、120G硬盘、支持无线信号、有线连接设备;

5、全方位激光条码扫描器;

6、全线加密取号设备热敏打印机;

7、内嵌数字化门诊核心枢纽软件,全面协同工作。

品目1-6留观机

1、19寸液晶屏16:9柔和显示、防爆防刮、触摸屏幕;

2、不锈钢整体机柜;

3、内置防磁、防辐射保真立体声道喇叭;

4、Inter主板、双核CPU、2G内存、120G硬盘、支持无线信号、有线连接设备;

5、全方位激光条码扫描器;

6、内嵌数字化门诊多媒体、留观软件,全面协同工作。

品目1-7 智能签核管理系统

(一)全业务流程

1、由疾控统一定制疫苗的知情告知书模板,可以按疫苗设置;

2、可以客户端(与现有福建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客户端无缝对接)下载知情告知书;

3、医生预存指纹、头像、签名信息;

4、受种者接种时由医生进行健康检查和健康询问并将询问信息反馈给受种者核对;

5、登记疫苗后将登记疫苗、医生信息、健康信息合成电子知情告知文件发送到平板端,可查阅核对;

6、家长核对告知内容以及接种信息选择是否同意接种,如果同意接种则进行指纹、头像、签名的采集;

7、最终合成电子知情告知书进行存盘;

8、上传签核文件至福建省免疫规划平台供管理部门分析、统计。

 

(二)医生签核系统

1、可实时查看平板端的画面,指导家长使用。

2、可控制平板的主要操作,对于老人等对信息化设备操作能力差的人群,可以由医生协助引导完成签核。

3、可以预览电子签核文件,如有签名、指纹、头像采集不清晰,可以由医生端发起重签 

4、电子签核文件相较于传统纸质告知书包含信息更丰富,包含了医生的签名、指纹、头像,受种者监护人签名、指纹、头像。

(三)受种者签核系统

1、交互简单,明显提高医生的工作效率;

2、操作简便:从开始签核到签核完毕,家长总共仅需要点击设备3次;

3、自动化程度高:头像采集自动抓拍;

4、指纹采集器仅需要按压设备即可自动完成采集,无需确认。

5、可远程协助:   医生端可以控制平板的核心流程,协助家长完成签核;

6、支持自动升级签核apk

▲(四)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五)签核一体机(主机)    

▲1、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获得CMA或CNAS或ilac-MRA认证的检测报告。

▲2、所投产品符合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254-2008(idt CISPR 22:2006)《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625.1-2012(IEC 61000-3-2:2009,IDT)《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试验结论:合格,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所投产品需提供3C证书。

4、无线功能,无线网卡需支持基于802.11b/g/n制式的无线网络接入能力;操作系统及无线客户端软件支持基于802.11i安全体系的WPA/WPA2企业级安全认证体系。

5、在正常气候条件下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小于10000小时。

6、显示功能;屏幕尺寸:≥11.6寸;分辨率:≥1920*1080;亮度:≥200cd/m2;对比度:≥1000:1;视角:≥水平 178°/ 垂直178°;颜;色深度:≥16.7M;响应时间:≤25ms

7、支持GB/T 13000-2010和GB18030 2005范围内的汉字输入和显示,并能够根据最新的国家标准跟随升级,支持软键盘的拼音和手写输入。

8、图片播放功能:支持BMP/JPG/GIF等格式图片文件的播放;视频播放功能:支持AVI/MP4等类型视频文件的播放;声音播放功能:支持主流MP3/WAV格式声音文件的播放。

9、触摸屏:G+G 结构 、≥10点触控、工业级触摸芯片透过率≧86%;连续点击≥100,000次无故障

10、API接口支持的操作系统和架构:提供支持Windows、UNIX、Linux的API接口,提供C/S、B/S应用和JAVA调用的API接口。

11、信息交互功能:支持阅读和确认两种模式,支持翻页和滑动;信息交互功能支持联动语音提示。

12、电子签名及手写功能:手写笔:电磁 DC5V供电 尖头感应高度≥5-14mm,最高读取速率:≥200点/秒,坐标分辨率:≥2540lpi,以原始轨迹数据、矢量图片保存签名数据,电子书写笔迹保真,可还原。

13、基础硬件:处理器:高性能四核CPU,主频≥1.6G,ARM Cortex-A17架构

内存:≥DDR3,2GB

存储:Flash,≥16GB,封口TF≥1卡座

系统:支持安卓系统5.0以上

14、线缆插口:USB 2.0≥1;HDMI ≥1;USB B≥1(OTG);WIFI BT天线接口≥1;电磁笔接口≥1;DC≥1

15、摄像头:有效像素≥1280*960,人脸拍摄:支持客户影像留存功能、支持人脸抓取。

16、指纹仪:独特安全设 计,确保芯片内部代码和数据的安全,支持公安部认证。

17、支持与现有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电子知情同意书功能、电子签名、指纹采集、照片采集一体化,实现无纸化办公,可对生成的签核文件进行查询、调阅。

品目1-8  冷链智能监控

1、通讯方式:智能4g采集(单低温)

2、探头类型:1路pt100

3、测温范围:-199℃~+150℃; -60℃~+150℃+0.15℃; -199℃~-60℃。

4、精度:±0.3℃

5、报警方式:声光报警

6、显示:lcd显示

7、数据存储: >3万条

8、电池:6000mah。

品目1-9显示器(55寸)

1、操作系统:安卓系统或是基于安卓系统开发的其它系统

2、CPU:不低于双核

3、内存:不低于1 RAM & 8GB ROM

4、分辨率:≥1920*1080

5、屏幕尺寸:55英寸

6、网络连接:支持WIFI

品目1-10  显示器(32寸) 

1、操作系统:安卓系统或是基于安卓系统开发的其它系统

2、CPU:不低于双核

3、内存:不低于1 RAM & 8GB ROM

4、分辨率:≥1920*1080

5、屏幕尺寸:55英寸

6、网络连接:支持WIFI

品目1-11 激光打印机

1、耗材类型:一体式硒鼓

2、自动双面打印:不支持自动双面打印

3、技术类型:黑白激光

4、连接方式:有线,无线,有线&无线

品目1-12 针式打印机

1、类型: 针式

2、接口类型: USB 并口

3、网络打印: 不支持网络打印

4、供纸方式: 手动

5、耗材类型: 色带针式打印机

7、特殊功能: 存折打印机

品目1-13 身份证阅读器(核心产品)

1、读卡系统:射频技术 符合ISO14443 Type B标准 

2、保密模块:身份证核查系统专用模块 

3、读卡距离:0~50mm 

4、工作频率:13.56MHz

5、接口:USB,波特率115200bps  符合USB1.1标准 

6、开发套件:应用平台;WIN98/2000/XP/NT/UNIX/LINUX

7、开发工具:API支持VC/DELPHI/VB/PB等

8、电源系统:输入  DC 9V/1A 

9、工作环境:工作温度  0℃~50℃  ,

10、相对湿度 :20%~90%

品目1-14台式电脑

1、CPU:≥Intel 第10代CPU I5-11400;

2、芯片组:≥英特尔H410;

3、内存:≥8G DDR4 2400 MHz,2个DIMM插槽,最大支持128G

4、硬盘:≥1TB 7200rpm SATAIII,支持1个M.2 SSD + 1个HDD;

5、显卡:集成显卡或独立显卡

6、网卡:集成10/100/1000M自适应网卡

7、接口:≥前置4个USB 3.1 Gen1,1个麦克风插孔,1个耳机/麦克风combo插孔;≥后置4个USB 2.0,2个PS/2,1个VGA,1个HDMI,1个RJ-45,1个耳机插孔,1个麦克风插孔,1个Line-in插孔;

8、声卡:集成声卡芯片

9、键盘鼠标:USB有线光电抗菌鼠标、USB快捷键盘,≥5个独立键盘功能按键(音量加减键+静音键+关机键+一键备份还原键)

品目1-15 400W网络安防摄像机

1、具有不低于400万像素 CMOS传感器

2、最低照度彩色:0.0004lx。

3、具有不小于1/1.8"靶面尺寸。(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4、内置麦克风,内置暖白光补光灯,当照度降低至一定值时,可自动开启补光灯补光,在白天夜晚均可输出彩色视频图像。(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5、需具有不小于140分的宽动态能力。

6、在2560x1440 @ 25fps下,清晰度不小于1400TVL。

7、需支持8行字符显示,字体颜色可设置,需具有图片叠加到视频画面功能。

8、需具备人脸检测、区域入侵检测、越界检测、虚焦检测、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徘徊、人员聚集、场景变更等功能。

9、需具有电子防抖、ROI感兴趣区域、SVC可伸缩编码、自动增益、背光补偿、数字降噪、强光抑制、防红外过曝等功能。

10、摄像机能够在-45~70摄氏度,湿度小于93%环境下稳定工作。

11、不低于IP67防尘防水等级。

12、设备工作状态时,支持空气放电8kV,接触放电6kV,通讯端口支持6kV峰值电压。

▲13、同一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H.264或H.265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85%。(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品目1-16 16路硬盘录像机

1、支持≥16路H.264、H.265混合接入,≥8个硬盘接口。

2、可接入1T、2T、3T、4T、6T、8T、10T、12T容量的SATA接口硬盘;可接入AI硬盘;可接入SSD固态硬盘;可接入加密硬盘。

▲3、开启视频流智能分析,NVR网络带宽不会降低。(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开启视频流智能分析,NVR解码性能不会降低。

4、支持在视频预览画面查看实时预警面板,包括:事件名 称、事件触发时间、人脸抓图,针对人脸比对同时显示姓名、相似度,针对车辆报警同时显示车牌。针对人体和车辆目标,可分别显示出“人体”、“车辆”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5、支持从其他设备接入设定时间的录像文件,并对录像文件进行人脸检测和识别,实时显示识别结果。支持人脸戴眼镜检出率≥99%。(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6、设备的视频输出口HDMI1、HDMI2和VGA1、VGA2均可以显示系统主菜单。 同屏预览:支持活动目标与实时预览同屏显示。实时预览的同时可以提取视频画面中的活动目标,可显示人脸、人体、车辆等目标图片,点击图片可即时回放相关录像。

7、可获取样机网卡吞吐量、MTU(最大传输单元)、网络接入带宽、网络输出带宽等信息,并支持图形化显示发送速率、接收速率。

8、网络状态检测:支持网络延时、丢包测试,支持网络抓包备份。

9、网络资源统计:可实时查看设备IP通道接入、远程预览、远程回放及下载、网络接收剩余、网络发送剩余带宽。

10、100万人脸抓拍库(存储于硬盘中)下,以图搜图检索响应时间≤3秒。(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1、正脸单人单次通过检测区域,100人次人脸正确检出数≥99次。

品目1-17 8口POE交换机

1、配置:可用千兆PoE电接口数量≥8,千兆光接口数量≥2

2、交换容量≥20Gbps,转发性能≥14.88Mpps

3、支持自适应802.3af/at供电标准,支持PoE最大输出功率≥110W

4、支持8芯供电,支持6KV防浪涌(PoE口)

5、支持IEEE 802.3、IEEE 802.3u、IEEE 802.3x、IEEE 802.3ab、IEEE 802.3z

6、支持通过管理平台,手机APP对交换机进行远程控制和状态查看

7、支持通过管理平台,手机APP对交换机进行系统拓扑展示及管理

▲8、支持通过管理平台,手机APP对交换机进行远程升级,重启(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9、支持通过管理平台对交换机间不同的连接方式进行系统拓扑识别,包括网线连接、光纤连接、无线连接;支持通过管理平台展示链路详情,包括传输速率、链路两端设备信息和链路带宽告警。(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0、支持通过管理平台,手机APP在网络拓扑中展示交换机详情,包括基本信息、性能使用信息、交换机面板状态、端口信息(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1、支持通过管理平台,手机APP在系统异常时实时推送交换机告警信息并展示告警内容(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2、支持通过管理平台对交换机进行PoE功率管理,包括整机/端口功率监控,PoE功能开启/关闭

13、支持通过管理平台对交换机进行端口远距离传输配置,最远传输距离可达250米

14、支持通过管理平台对交换机进行高优先级端口配置,处于高优先级端口的数据会被优先转发

15、支持通过管理平台对交换机进行流量控制配置,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丢失

16、支持通过管理平台对交换机进行链路聚合配置,可以把多个物理网口配置为一个逻辑端口进行数据传输

品目1-18辅材

1、RVV2x1.0电源线

2、超六类网络线

3、排插

4、水晶头

5、安装调试税费等

品目1-19全频网络有源音箱

▲专门为会议室精心设 计的全频同轴网络数字有源音箱,该音箱结构紧凑,吊装方便.采用同轴自分频全频喇叭,高效率PBTL数字功放,能实现一条网线同步传输电源和音频信号;使音箱在大声压级时也能具备均衡的中近场声音效果(提供网络音频数字有源音箱的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技术证明文件及网络数字音箱控制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产品特点:

▲1、配备8寸同轴自分频全频喇叭;低音单元采用双磁钢驱动,可提供澎湃能量;产品有减震器设 计装置,避免箱体共振,使音色更完美(提供音箱减震器的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技术证明文件)。

2、高效率PBTL数字功放;高主频率POE电源

3、使用超五类(CAT5)网线可支持100W内信号功率同步传输;

4、内置高品质数字音频解码芯片;

5、外置通道切换开关,可选择(不少于)L、R、L+R通道切换.

6、内置网络有源功放具有输出直流保护、过温保护、电源和功放软启动功能。

技术参数:

1、额定功率:不小于80W RMS,最大功率:160W RMS。

2、喇叭单元配置: 不小于QP825-8Ω。

3、频率响应:70Hz-16KHz。

4、喇叭灵敏度:93dB(1M/W)。

5、声压级:112dB(1m)。

6、POE电压:DC 48V-56V。

7、信号输入灵敏度:-6 DBFS。

8、信号规格:32K-96KHZ 24bit 110 Ohms>200mv 50%T。

9、失真度:0.05%(100Hz,1/10额定功率)。

10、信噪比:105dB(A计权)。

品目1-20网络控制主机

▲网络扩声系统是采用供电和48KHz/24Bit 数字音频信号用一条CAT5-6 网线,传输的新型技术,节省重复繁琐的布线,每只音箱传输距离为100 米。主机机箱采用标准19 寸宽度及1.5U 高度设 计,电源输入支持全球电源电压AC100-240V 50/60Hz,4 组独立的电源供电,保证每个分区电源供应功率强劲(提供网络扩声音响系统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技术证明文件)。

(一)主要特点:

1、(不少于)支持2通道、4通道或8通道三种音频信号输入模式。

2、(不少于)主机8 分区独立音量控制电位器,可方便灵活调节每个分区的音量,内置大功率开关电源,单路供电支持到100W。

3、(不少于)主机可提供4 组16 路的音箱连接接口,4路数字信号输出接口。

4、主机与音箱连接采用一条普通的CAT5-6 网线及RJ45 水晶头即可,工程安装简单易用。

5、提供独立的电源适配器,如主机电源供应接口不够,可通过电源适配器将4 路数字信号扩展为网络有源音箱供电接口。

6、(不少于)音箱具有一个输入接口,和一个数字信号输出接口,可通过电源适配器转接下一只POE+AES音箱。

7、音箱通过电源适配器可串接(不少于)4 个网络有源 音箱。一台主机(16 路+8 路)*4可接96 只网络有源音箱,主机到网络有源 音箱的最长距离为100 米网线。

(二)技术指标:

1、电源参数 输入 AC100-240V 60/50Hz 6A

2、输出 RJ45:1.2.4.5 脚+,3.6.7.8 脚-,DC48-56V 2A(MAX2.5A)*16 路

3、输出功率: (不少于)100W*16口 (最大 200W*16口)

4、音频参数: 输入 3.81mm凤凰插座,平衡式输入 20-20KHz 0dBv,8 /4/2通道输入可选

5、输出 RJ45: AES/EBU:48KHz,24bit 110 Ohms>1V 50%T -6dBFS

6、显示: 面板整机电源显示,(不少于)8 分区信号显示。后板 16 路电源显示,16 路音箱连接显示

7、控制: 面板电源开关控制,(不少于)8 分区立体声音量控制

品目1-21带提示音播音话筒

1、专业台式话筒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反馈和离轴声音 极宽而平坦的频率响应

2、适用于公共扩声场合提供自然和通透的声音 万向可弯曲鹅颈设 计

3、适用于各类会议场所、广播及视像会议系统

4、鹅颈式电容播音话筒

5、阻抗:600欧姆

6、灵敏度:-62db

7、频率响应:50-13500Hz

8、电源:9V/DC12V

9、带钟声提示

10、內置四聲前奏音

11、心型指向型

品目1-22 装饰装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 称:清流县赖坊卫生院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改造项目

序号

项目名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拆除工程

1

门窗拆除


6.300

2

砖(石)砌体拆除


52.480

3

柜体拆除


m2

19.560

4

柜台拆除及搬运搬移


1.000

5

立面抹灰层拆除

(1)局部墙面白灰铲除

m2

50.000

6

制度牌拆除


30.000

7

窗帘拆除


50.000

8

余方弃置

(1)渣土垃圾外运

m3

20.000

9

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

(1)集成吊顶拆除

m2

40.000

10

二次搬运

(1)渣土垃圾人工搬楼装车

1.000

改造项目

1

地面瓷砖铺设

800*800地面砖

m2

8.000

2

造型吊顶


m2

60.000

3

墙面瓷砖铺设


5.000

4

天棚集成吊顶


m2

30.000

5

木质门


m2

4.200

6

实心砖墙

(1)新砌砖墙

m3

1.368

7

水泥砂浆粉刷层


m3

60.000

8

块料零星项目

(1)大理石门头石修补

m2

0.500

9

满刮腻子

(1)板材面

m2

385.000

10

抹灰面油漆涂料


m2

280.000

11

木窗帘盒


m

39.180

12

质彩漆


m2

105.000

13

金属踢脚线

(1)铝塑板

m

42.000

14

登记台

(1)生态板登记台

m

5.800

15

接种台


2.000

16

窗帘布


m

68.000

17

窗帘轨


m

34.000

18

办公椅


7.000

19

PU自结皮3人机场椅


12.000

20

PVC80cm洗手台


1.000

21

广告宣传栏


1.000


小计

水电工程

1

配线

穿动力线(铜芯 导线截面≤4mm2)

m

100.000

2

配线

穿动力线(铜芯 导线截面≤2.5mm2)

m

200.000

3

配线

穿动力线(铜芯 导线截面≤.5mm2)

m

400.000

4

开关插座


30.000

5

LED射灯


20.000

6

小导管

钢管敷设(砖、混凝土结构暗配 公称直径≤16mm)

m

300.000

7

接线盒


30.000

8

普通灯具

(1)600*600LED平板灯

10.000


三、商务条件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赖坊卫生院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按照标书要求完成所有硬件、软件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要求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45 所有设备进场经采购单位确认无误并向采购单位开具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2 50 项目验收合格并向采购单位开具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
3 5 剩余的5%在无质量及服务问题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同时向采购单位提供等额发票。

8、货物基本要求

8.1货物应是全新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完全符合招标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配完整的出厂配置及附件。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8.2货物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保证安全、完整、运达采购人要求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9、违约责任

未按时交付的每逾期1天按总货价的1%交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10天(含1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损失。

10、安装、安装调试

设备现场交货后,由中标人负责设备安装、安装调试及技术指导:

10.1中标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2中标人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并提供详细的场地布置规划方案。

10.3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2日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在规定日期内负责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用户组织的专家小组验收合格,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10.4免送货上门费,免咨询及技术培训费。

11、验收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完成。中标人在验收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

11.1验收规则

11.1.1验收标准:所有设备均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11.1.2验收程序:设备验收分中标人到货开箱验收、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到货开箱验收:设备到达采购人现场后,5日内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到货设备进行基本数量、质量和配件/附件(合格证等)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经检验的设备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2)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的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采购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日内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

3)最终验收:项目初验后经过30天试运行正常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最终验收时首先进行项目过程文档(设备到货开箱验收记录、安装调试记录等文档)的查阅,然后到设备现场查看设备,现场设备验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标准进行,经验收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后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其质量等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其结果由双方确认。验收时,中标人所供到场设备与投标文件响应性不相符,采购人可要求退货。

4)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一式二份,采购人及中标人各一份。

11.2验收费用:设备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人员培训

12.1据货物特点及技术,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12.2现场培训:中标人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为止,其间所发生的一切培训费包括中标人一切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中标人承担。

13、售 后服务

13.1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若厂家有更高服务承诺的按更高标准执行。若机件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质保期内设备实行三包。

13.2质保期维修维护服务要求:

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 中标人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0.5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 中标人技术员应在12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机件损坏,中标人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其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中标人承担 。

13.3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维护服务:

13.3.1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

13.3.2质保期满后,如遇设备故障,中标人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等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响应时间≤1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中标人技术员应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并承诺对故障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

13.4其他商务及售 后服务要求:

13.4.1应能提供每周7×24小时的全天候售 后服务,并确保有专人受理。

13.4.2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及其维修资料、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其中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修资料需提供2套。(若有)

14、报价要求

投标人所报总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交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期间所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招标服务费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报价单位为人民币)。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磋商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磋商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

 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确定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期 :               




  录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

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附件1               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       套,副本      套及电子文档        套。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

    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通信地址:                                          .

邮编:                  传真号:               .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                                   .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日  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首次报价

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

磋商保证金

备注

*





















 

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附件2-1                详细报价书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期: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1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2.3单位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期:             

 

                            

 


附件3-2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3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附件3-4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5             财务状况报告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事项:

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共三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三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6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9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11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需要)

 

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2.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约定是否需要提供“告知函”。

 

★磋商文件有要求提交“告知函”时注意:

1、报价人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3、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若告知函未注明“复印件无效”,报价人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报价人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6、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附件3-12         联合体协议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澄清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

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中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应为原件。

 

 

 

 

 


附件3-13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有的话)

 

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涉及联合体成员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4        磋商保证金凭证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5-1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5-2       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6      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7     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7-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最后报价单价

(现场)

数量

最后报价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      ;

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            

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策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4、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期:              

 


附件8       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