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350429]HJZB[DY]2021001

            备案编号:G9-TNXZYY-DY-202108-B2572-HJZB

            项目名称:电子肠镜采购项目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8


 

 

 




第一章  协商邀请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电子肠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429]HJZB[DY]2021001

2、项目名称:电子肠镜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电子肠镜 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12号2#楼405、406、407单元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被邀请供应商直接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获取。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以上如有变更,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泰宁县总医院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环城路6号
  联系人姓名:肖先生

联系方法:0598-7834981

代理机构: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吴、小李

地址:三明市沙县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委会大楼509室

联系方法:0598-8259969、5698596

1:账户信息

协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协商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1
1-1 电子肠镜 1批 650000
650000 13000
                                                 


第二章  协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1

序号

采购文件(第三章)

          

1


项目编号:[350429]HJZB[DY]2021001

项目名称:电子肠镜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泰宁县总医院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2

3

资格要求

1、 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

2、 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

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3

6.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0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份。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

4

6.6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5

6.7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9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6

6.8

协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协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  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须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上政府采购专用章进行合同公开。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并彩打一份送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备案,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7

11.1

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8

12.1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9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

10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1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

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2


其他事项:

无。

2

关于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采购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

(2)将采购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若增列内容与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采购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关于响应文件:

a.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协商小组有权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b.供应商应在协商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采购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协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采购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协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文件无效。

关于供应商的CA证书:

a.供应商的CA证书应在协商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协商文件第一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b.供应商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供应商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⑥其他:






第三章  协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采购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采购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或工程。

2.2“采购方”指组织采购标的采购活动的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

2.3“供应商”指采购文件第一章第4条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协商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5“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协商邀请》。

4、参与协商的费用

4.1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协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组成

5.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项目协商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由下列部分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第一章 协商邀请

第二章 协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协商须知正文

第四章 协商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2.1采购方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更正公告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

6、响应文件

6.1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6.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响应文件应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6.2 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3响应文件的语言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6.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

6.5响应文件的格式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

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响应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响应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①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②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6.6供应商报价

1)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4)供应商报价仅作为协商的参考,不得未经协商直接确定为成交价格。最后的成交价格应以协商后确定的价格为准。

6.7响应有效期

1)响应文件从采购文件第一章所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协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1)采购文件载明的响应有效期: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

2)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采购文件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方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方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

6.8 协商保证金:协商须知前附表若有要求提交协商保证金的,则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1)协商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相应协商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协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3)提交

①供应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户)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采购文件载明的协商保证金账户提交协商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②协商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载明的协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协商保证金未提交。

4)退还

①未成交的协商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结果公告将作为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可以办理退还协商保证金的书面形式。结果公告刊登之后,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方提交或者确认清晰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提交协商保证金收据凭证(如果有开具的话),以便采购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造成协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方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②成交的协商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成交合同签订之后,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方提交或者确认清晰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并随附一份成交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但要加盖成交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便采购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造成协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方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5)若出现本章第6.7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协商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协商保证金有效期,采购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协商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本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③未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④法律、法规或其他规章制度或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保证金的情形;

※若上述协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方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供应商应按照协商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7.2 响应文件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递交,并由其参与本项目协商。

7.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方。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8. 响应文件未在协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的,采购方将根据项目情况依法另行组织采购或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协商

9. 协商小组

9.1 采购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建协商小组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适当时间里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供应商进行协商,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9.2协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专业人员代表1人,专家2人。

10. 文件审查

10.1 协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1. 协商并确定成交价格

11.1 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协商小组与供应商就价格进行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12. 协商终止

12.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13. 项目取消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方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14. 保密要求

14.1 协商小组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七、成交与政府采购合同

15. 成交

15.1 成交结果信息的公布

(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含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上以结果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

(2) 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5.2 成交通知

(1) 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6. 政府采购合同

16.1履约保证金(若有):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见协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16.2 签订依据: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 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6.4 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6.5合同公告: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6.6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6.7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采购文件中未予列明)。

16.8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3)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将合同转包,或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17.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第四章 协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货物要求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设备 (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商 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


二、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要求

1

观察方向:0°(直视)

2

视野角度:≥140°

3

观察景深:2100mm

4

头端部外径:Ф12.0mm

5

插入最大部外径:Ф12.0mm

6

有效长度:≥1330mm

7

全长≥1630mm

8

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

9

钳道直径:Ф3.8mm

10

图像传感器:百万像素CMOS图像传感器,无彩虹现象

11

副送水功能:具有前送水功能,以方便治疗时冲洗创面

12

兼容本院胃镜室原有内镜主机

13

维修升级科室原有故障镜EC-590WM4 ,SN1C664G250


三、商务条件

包:1
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按照标书要求完成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详见招标文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项目经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将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5%(首次付款前中标方应开具合同全额发票);
2 5 5%余款作为质保金,于项目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8、基本要求

8.1、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全新原厂原包装,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8.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3、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8.4、投标人应对招标方案书内要求的技术参数在货物说明一览表内要给与逐一响应,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5、投标人选定的投标货物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性能要求。

8.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作全面说明。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8.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货物说明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偏离表,若无货物说明一览表及详细技术规格偏离表则视为非应答性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的彩页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其参数的响应性,否则,将影响其中标。

8.8、投标人承诺的交货地点、合同付款方式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9、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招标人的招标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8.10、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

9、报价要求

9.1、本技术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价格、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设备运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调试费、升级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税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招标服务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9.2、价格单中的各项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并以表格的形式逐项填写。若投标人未考虑周全或对招标书的误解而造成漏项等少计费用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中计取,而不再增加。

9.3、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交货期的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交货期内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9.4、本技术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9.5、最终报价单详见附件。

10、安装与调试

10.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对安装地及环境的要求,在设备安装调试前,应对采购人安装场地、环境及前期工作进行确认。

10.2、由中标人负责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中标人应在仪器到达采购人后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延期,所造成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并向采购人支付必要的补偿。

10.3、中标人负责所有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费用。

10.4、中标人必须加强制作、运输及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在此过程中,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双方及第三方的任何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10.5、免安装费、免送货上门费。

11、验收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完成。中标人在验收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进 口产品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及中英文产品说明书。

〈一〉验收规则

11.1、 验收标准:所有设备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11.2、 验收程序:设备验收分中标人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设备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设备出具原 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装箱单、保修卡、使用说明和维护手册、装配图等技术文件齐全等,结果必须符合前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2)安装调试检验:

①设备到达采购人现场后,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经检验的设备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②设备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的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采购人。

3)最终验收: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或成交人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成交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1.3、验收报告一式叁份,采购人及中标人各一份,送招标代 理机构各一份(原件)。

〈二〉验收费用:设备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人员培训

12.1、现场技术培训:根据设备的特点及技术要求,中标人对采购人相关的医生、护士及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管理等技术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完全独立操作;并提供成套培训资料。

13、售后 服务要求

13.1、产品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为壹年,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立即更换新机;

13.2质保期维修维护服务要求:

13.2.1质保期内产品运行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 中标人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 中标人技术员应在48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机件损坏,中标人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其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中标人承担 。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双倍顺延保修期。

13.2.2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指产品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或产品故障在15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品 牌规格型号的新机,其质保期顺延。

13.2.3质保期内中标人技术人员每年应现场免费保养至少2次,每次现场维修保养后均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维修保养报告存档。

13.2.4质保期内若未按要求完成维保次数的,按维保周期相应延长保修期,在此期间产品发生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待维保服务按约定完成后支付产品尾款。

13.3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护服务:

13.3.1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

13.3.2保修期满后,如遇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及时处理产品故障等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中标人技术员应在48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并排除故障,仅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

13.3.3质保期外中标人技术人员每年应现场免费保养至少2次,每次现场维修保养后均应及时向买受人提交维修保养报告存档。

13.4其他商务及售后 服务要求:

13.4.1如中标人被兼并或者代 理商不再理代 理该产品,中标人须做好相关移交手续,原合同及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13.4.2为保证产品正常运行,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境内应设有投标机型的零配件仓库,主要零配件能确保库存。

13.4.3 零配件供货时间应≤7个日历日。

13.4.4应能提供每周7×24小时的全天候售后 服务,并确保有专人受理。

13.4.5投标人投标文件内要求列出售后 服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13.4.6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安装调试资料及其维修资料、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其中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修资料需提供2套。

14、违约责任

在未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延期说明函的前提下,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货物交付采购人使用,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7天,按合同总额的3%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超过15天,按合同的5%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超过30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


 

四、其他事项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供制作响应文件时参考,供应商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次协商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减少响应文件的格式内容。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填写正本或副本)

 

 

 

称:               

号:               

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名称:            

       授权代表名称:              

话:               

址:               

 


目录

一、协商响应声明……………………………………………………………………………(页码)

附件1、《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页码)

附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参加协商的可无须提供本函) ……………(页码)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页码)

附件3、供应商基本资质材料………………………………………………………………(页码)

附件4、协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页码)

附件5、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页码)

三、单一来源报价资料………………………………………………………………………(页码)

附件6、报价一览表…………………………………………………………………………(页码)

附件7、采购标的成本说明(格式自定)……………………………………………………(页码)

附件8、同类项目合同价格说明(格式自定) ………………………………………………(页码)

附件9、供应商相关专利、专有技术情况说明(格式自定) ………………………………(页码)

四、技术商务条款响应情况…………………………………………………………………(页码)

附件10、标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页码)

附件11、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表……………………………………………………………(页码)

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页码)


一、协商响应声明

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协商邀请,本供应商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填写“全称”)参加协商,并提交采购文件规定份数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

根据本函,本供应商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最终成交价格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有效报价为准。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若有),包括其澄清或修改(若有),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承诺:

2.1采购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内容及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2协商保证金:若出现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3协商有效期: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采购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4 若成交,则按照采购文件、我方响应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5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我方的报价。

3、声明:

3.1我方具备采购文件第一章载明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我方承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与本项目协商过程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注:单位负责人参加协商的可无须提供本函)

 

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单位负责人       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为本供应商协商代表,代表本供应商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协商活动,全权代表本供应商处理协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签约等。协商代表在协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供应商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协商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单位负责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协商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授权方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期:                                                    期: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

附件3、供应商基本资质证明材料

注: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须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且涉及国家执行许可证业务的,需提供执业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

4、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4、协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5、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

 

注:

1、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在此作出说明,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

2、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自身其它资料。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三、单一来源报价资料

附件6、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协商保证金

备注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整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整



 

注:1、若有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标的的数量、品牌、金额等。

2、首次报价和协商后最终报价均可使用本表,在“备注”中注明清楚即可。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7、采购标的成本说明(格式自定)

附件8、同类项目合同价格说明(格式自定)

附件9、供应商相关专利、专有技术情况说明(格式自定)


四、技术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附件10、标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附件10.1、标的说明一览表格式如下:

合同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原产地及制造商/服务商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


详细性能说明


配置/组成清单说明(若有)


附件10.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自拟格式)

备注:采购方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方案或其他相关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11、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表

 

合同包/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文件协商内容及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若有)



















 

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1、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