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350428]HJZB[DY]2020006
备案编号:G10-JLCZJ-DY-202011-B1355-HJZB
项目名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系统升级实施服务及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第一章 协商邀请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系统升级实施服务及年度运维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428]HJZB[DY]2020006
2、项目名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系统升级实施服务及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包1 | 将乐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系统升级实施服务及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被邀请供应商直接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获取。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以上如有变更,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将乐县财政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
联系人姓名:杨先生
联系方法:0598-2322254
代理机构: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吴、小李
地址:三明市沙县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委会大楼509室
联系方法:0598-8259969 5698596
附1:账户信息
协商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协商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490000 | 9800 | |||||
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表1
序号 | 采购文件(第三章) | 编 列 内 容 | ||||||||||||||||||||||||
1 | 项目编号:[350428]HJZB[DY]2020006 项目名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系统升级实施服务及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将乐县财政局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 |||||||||||||||||||||||||
2 | 3 | 资格要求: 1、 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 2、 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 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
| ||||||||||||||||||||||||
3 | 6.4 |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贰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 份。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 | ||||||||||||||||||||||||
4 | 6.6 |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 ||||||||||||||||||||||||
5 | 6.7 |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9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 ||||||||||||||||||||||||
6 | 6.8 | 协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协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 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须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上政府采购专用章进行合同公开。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并彩打一份送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备案,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 ||||||||||||||||||||||||
7 | 11.1 | 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 ||||||||||||||||||||||||
8 | 12.1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9 | 监督管理部门:将乐县财政局。 | |||||||||||||||||||||||||
10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11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 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12 | 其他事项: 无。 |
表2
关于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采购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 (2)将采购文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若增列内容与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采购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响应文件: a.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协商小组有权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b.供应商应在协商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采购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协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采购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③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协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文件无效。 ⑤关于供应商的CA证书: a.供应商的CA证书应在协商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协商文件第一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b.供应商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供应商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⑥其他: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第三章 协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采购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采购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或工程。
2.2“采购方”指组织采购标的采购活动的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
2.3“供应商”指采购文件第一章第4条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协商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5“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协商邀请》。
4、参与协商的费用
4.1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协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组成
5.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项目协商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由下列部分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第一章 协商邀请
第二章 协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协商须知正文
第四章 协商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2.1采购方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更正公告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
6、响应文件
6.1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6.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响应文件应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6.2 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3响应文件的语言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6.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
6.5响应文件的格式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
(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响应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响应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①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②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6.6供应商报价
(1)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4)供应商报价仅作为协商的参考,不得未经协商直接确定为成交价格。最后的成交价格应以协商后确定的价格为准。
6.7响应有效期
(1)响应文件从采购文件第一章所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协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1)采购文件载明的响应有效期: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
(2)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采购文件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方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方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
6.8 协商保证金:协商须知前附表若有要求提交协商保证金的,则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1)协商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相应协商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协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3)提交
①供应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户)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采购文件载明的协商保证金账户提交协商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②协商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载明的协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协商保证金未提交。
(4)退还
①未成交的协商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结果公告将作为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可以办理退还协商保证金的书面形式。结果公告刊登之后,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方提交或者确认清晰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提交协商保证金收据凭证(如果有开具的话),以便采购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造成协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方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②成交的协商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成交合同签订之后,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方提交或者确认清晰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并随附一份成交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但要加盖成交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便采购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造成协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方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5)若出现本章第6.7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协商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协商保证金有效期,采购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协商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②除因不可抗力或本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③未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④法律、法规或其他规章制度或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保证金的情形;
※若上述协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方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供应商应按照协商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7.2 响应文件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递交,并由其参与本项目协商。
7.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方。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8. 响应文件未在协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的,采购方将根据项目情况依法另行组织采购或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协商
9. 协商小组
9.1 采购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建协商小组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适当时间里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供应商进行协商,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9.2协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专业人员代表1人,专家2人。
10. 文件审查
10.1 协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1. 协商并确定成交价格
11.1 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协商小组与供应商就价格进行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12. 协商终止
12.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13. 项目取消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方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14. 保密要求
14.1 协商小组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七、成交与政府采购合同
14. 成交
14.1 成交结果信息的公布
(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含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上以结果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
(2) 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2 成交通知
(1) 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5. 政府采购合同
15.1履约保证金(若有):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见协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15.2 签订依据: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5.4 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5合同公告: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6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5.7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采购文件中未予列明)。
15.8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3)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将合同转包,或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16.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第四章 协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智能移动应用迅速普及,电子缴款、电子支付等新兴缴款模式不断扩大应用。然而,由于纸质财政票据开具不方便、传输不便捷、保管存放要求高、报销入账程序复杂等原因,明显制约了电子缴款等新兴缴款模式在行政事业单位间的应用,单位管理难度大、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为适应现代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基础上,《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2017〕32号)提出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逐步以数字化的财政电子票据取代现有的纸质财政票据,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文件要求,2020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全面推行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非税(2019)3号)相关要求,2020 年年底前,全面开展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三明市将乐县目前存在一代票据系统、二代票据系统、二代非税系统并行的情况。票据系统在外网,非税系统在内网,内网和外网分别都是通过专线与银行联网;内网和外网之间的数据交互都是通过银行作为中间渠道传递来实现的。本次需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根据福建省省 级已建设的系统部署模式,基于互联网实施集中式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一体化管理系统。
(二)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技术领先的要求及“统一规范、强化监督、简便高效”的原则进行三明市将乐县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综合管理系统的实施,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性和非税收入收缴效率,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方便缴款人缴款,降低非税收入收缴成本,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基于本项目建设,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治理能力,确保收入数据可查可追溯,立刻就可掌握政府非税收入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轨迹,改变原有粗放,单一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数据间的互联互通互融,实现事前预测、事中监督可控、事后整改可查,编织“数据铁笼”,使权力运行全程数据化,监督各部门认真履职、规范执收、实收实缴、权利监督、优化服务,努力提高政府非税收缴效能。
2、具体目标
(1)根据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缴款识别码规范》对接适配器,通过唯一的缴款识别码实现全国跨地域自由缴款,同时缴款识别码贯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全生命周期,实现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资金和信息自动匹配的全流程动态监控。
(2)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非税(2019)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建立统一规范、安全高效、绿色便民的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
(3)落实《财政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有关要求,按一体化原则整合统一现有各相关信息系统,统一数据库、统一授权及权限管理、统一控制逻辑、统一执收单位软件,消除信息“孤岛”,贯通非税收入管理各业务环节和生产系统,建立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票据、收缴、退付(库)、监督有机结合的管理闭环。
(4)规范项目管理,以财政部制定的统一项目识别码为基础,建立全省统一的执收项目库,并与财政部全国项目库对接。
(5)建立非税收入集中式管理系统,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简化控制逻辑,优化业务流程,实现明细和就地缴库,提高非税收入管理自动化水平。
(6)加强非税收入数据的采集、整理、共享和分析利用,逐步提高非税收入信息利用水平。
(7)在规范非税收入业务流程的前提下,不断拓宽缴款渠道和方式,完善网上办事缴费机制,实现网上查缴功能,为缴款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
(8)部署财政部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实现全省电子票据制样、赋码、开票、存证、告知、查验、入账的统一管理。
(9)通过网络及相关信息技术,实现对财政电子票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同时,通过与现有纸质票据管理相关业务功能的紧密集成,实现纸质票据、电子票据相结合的统一管理,构建规范、高效、科学、全面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
(三)服务范围
1、三明市将乐县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财政端及所有在线使用单位端。
2、为将乐县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提供年度运维服务。
二、技术要求
(一)总体内容
根据平台建设目标的要求,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系统改造升级及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部署实施。
2.数据迁移,将原有两个系统的基础数据等迁移至新系统中,包括各类财政票据、非税缴款书等。
3.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综合管理系统单位端部署实施,包括全部用票单位共270个(用票单位个数可能随机构调整增减,以实际单位个数为准)。
(二) 总体业务流程

(三)系统功能需求
根据财政部对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业务的要求,结合福建省的实际情况,本次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总体需求如下:
1.系统一体化整合
按一体化原则整合现有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和财政部电子票据系统,统一软件入口、统一数据库、统一授权及权限管理、统一控制逻辑,消除信息“孤岛”,贯通非税收入管理各业务环节和生产系统,建立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票据、收缴、退付、监督有机结合的管理闭环;提升系统性能,提高系统运行速度和交互能力,优化业务处理逻辑,对采购人界面进行改造, 提升采购人易用性和方便性。
2.统一非税收入缴款识别码
根据财库〔2017〕7号文《政府非税收入缴款识别码规范》进行缴款识别码改造,由省 级财政统一规范赋码权限和流程管理。
3.统一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识别码
根据财库〔2017〕7号文《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识别码规范》进行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识别码改造,与财政部全国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库对接,并由省 级财政负责统一注册和全省项目库的管理。
4.统一非税收入缴款渠道
根据财库〔2017〕7号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横向对接电子缴款适配器,完成财政端、代收银行端接口报文的适应性改造,将我省已建立的缴款渠道向全国统一的缴款渠道平稳迁移,开通线下线上扫码支付等多样化的便捷缴款方式。
5.实现“电子票据”全流程管理
实现对财政电子票据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和归档全生命周期管理,电子票据的编码规则和数据标准应符合财综〔2017〕32文规定。电子票据试点推广期间,保证与现有纸质票据管理相关业务功能的紧密衔接,实现纸质票据、电子票据并行的统一管理。
6.构建系统安全保障体系
改造后的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应符合第三等级要求,从系统、数据、运维等多个维度构建安全体系,消除系统漏洞,杜绝安全隐患。系统控制上,强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通信完整性、通信保密性等方面安全防护,确保系统安全;在数据管理上,电子非税收入缴款书和财政电子票据要运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进行认证管理,做到数据真实、完整、唯一和防篡改,保障电子缴款书的合法有效、安全传输、安全储存,要使用多点备份、异地备份等多种技术手段,保障数据信息存储安全。
7.实现非税收入就地缴库和退付管理
系统应新增支持多种清分缴库模式,在除原有科目汇总缴库外,也支持按缴款交易明细逐笔缴库和按执收单位属地就地缴库。新增非税收入退付管理功能,并与人行系统对接,实现退付申请、审批、信息传送、电子退付的全流程订单式管理,每一笔退付申请应与缴款信息逐笔匹配。
8.加强“数据”利用水平
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对非税收入和票据数据进行综合查询和分析统计。
(四)总体技术要求
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系统改造升级及实施项目依据省数字办出台的信息技术标准,采用SOA的WebService技术来定义数据库元数据,使用基于XML的消息处理作为基本的数据通信方式,以解决使用不同组件模型、操作系统和编程语言的系统之间存在的差异。
为了达到系统设 计规范和便于维护的要求,本项目应用平台的总体结构分为三个逻辑层次:应用服务层、应用系统层、应用支撑层。三层应用的开发模式以其先进的开发技术、可管理性、可维护性、简单方便成为目前主流的开发方式,Browser/Server模式替代了传统的Client/Server的两层应用开发模式。通过集中处理的模式将应用的客户端最小化到只需一个浏览器,大大降低了对客户端的软硬件需求、降低了维护量、减轻了程序修改与升级的难度。支持IE、Firefox、Chrome等浏览器。
本期非税收缴及财政票据电子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主要分为两种,为保证系统稳健性与高可用性,结构化数据规划(将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业务数据、基础数据和电子票据业务数、基础数据整合)采用关系型数据库Oracle;电子票据等非结构化数据规划采用HBase来存储。
(五)系统部署要求
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部署在政务外网互联网接入区。
本项目需要根据上述系统部署的的网络环境,设 计相应的数据共享交换的的方式,针对政务信息网,应与政务外网是物理隔离的关系,政务外网与政务信息网之间的数据交换,需断绝内政务外网系统直连保障系统的安全性。数据交换应实现系统自动化交换,交换方式可选择借助现有银行与财政联网通道,或依托跨网间的数据交换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交换,具体交换方式由业主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为了保证网络安全,政务信息网和政务外网是隔离的状态。内网的数据需要通过加密之后才会被放到数据共享区域,之后外网的应用从数据共享区域获取共享数据,进行解密之后才可以被外网应用使用,内外网与数据共享区域不是同时联通的。
(六)非功能性要求
1.应用性能需求
应用系统的性能应满足业务处理流程的要求,稳 定、可靠、实用,人机界面友好,输入输出便捷,查询功能简单明了。
(1)提供丰富的功能和业务组件,保证灵活扩展,相关组件相互调用简单易用。
(2)服务接口:系统采用Web Service的形式提供数据服务,遵循OGC规范的WMS/WFS标准。
(3)系统运维管理操作简便,平台监控时效性高,对低质量服务和恶意访问及时提示管理员,并能有效、方便地进行控制和管理。
2.系统响应需求
系统必须具备负载均衡能力,以保证多采购人并发访问时的系统的可靠性和系统性能不受到严重影响,具体性能要求如下:
(1)具备较强的稳 定性,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本系统应能够支持3000个采购人的并发访问。
(2)在非业务高峰期间,应用系统平均响应时间要求如下:应用系统内在线查询处理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秒,跨系统在线查询响应时间不大于1秒。(因专网网络原因或其他外部系统造成的延迟除外)
(3)在业务高峰期间,应用系统平均响应时间要求不超过非业务高峰期间平均响应时间的1.5倍。
(4)能够支持3年内年数据访问量增长30%的处理能力要求。
(5)应用系统并发数设 计应支持30%的冗余,以保证系统在业务高峰期间仍然能够稳 定可靠运行。
(6)系统具备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能够对登录采购人的身份进行认证,并跟踪采购人的操作,进行记录,并能够进行安全审计。
3.系统稳 定 性需求
(1)系统支持 7*24 小时不间断运行。
(2)系统运行每 1000 小时中可用时间至少不小于999小时。
(3)故障间隔时间应大于 5000 小时。
(4)平均年故障时间<1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 分钟。
(5)具有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
4.系统管理容量需求
系统要求采用主流大中型数据库系统,对数据库记录数的增长没有限制,数据管理容量支持PB级容量,并且保证大容量数据库的可操作性。
5.查询速度需求
由于本项目涉及数据量大,格式不一,而且数量的增量非常迅速,对于关系数据库和非关系数据库的查询能力及算法是一个非常严竣的挑战。需设 计出合理的数据库结构和查询算法,以保证查询的响应速度并不随记录数的增长而急速下降。
6.安全性
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系统改造升级及实施项目的安全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安全标准
系统参照《国家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第三级基本要求进行建设开发。
(2)业务信息安全
通过与CA数字证书的应用结合,保证业务在线数据的法律有效性,提供业务流程中需签章确认的环节和操作模式。
(3)数据交换保密安全
系统与多个外部系统存在对接交换,需对敏感业务数据在交换过程中提供加解密措施,以防止项目执行过程可能发生信息泄漏等。
(4) 满足国密算法及支持国产化软件要求。
(七)系统实施要求
主要在云平台进行系统的部署、配置、单位数据的初始化,并进行系统联调和测试。
1、软硬件环境部署
硬件资源主要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文件服务器等,以及云平台提供的负载均衡服务等。
软件资源主要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各类中间件等。并需要进行网站、域名、IP等资源的申请和备案。
运行环境安装,数据库与操作系统由云平台统一安装并分配;其他需安装的环境。
2、全局配置
(1)系统全局配置,主要包括角色、权限配置、标准流程模板配置、日志组件配置、附件组件配置、数据库配置、交换模块基础配置等。
(2)角色、权限配置
配置系统的全局角色,并为各角色分配功能权限。
配置系统的全局安全策略、组织机构的安全策略。
(3)标准流程配置
根据标准流程需求,需要配置各业务流程及流程中的各个具体环节。
(4)日志组件配置
配置日志信息输送目的地、日志的输出格式、日志信息的级别等。
(5)数据库配置
根据云平台实际分配的Oracle实例地址进行数据源配置。
根据云平台实际分配的地址进行HBase数据库配置。
(6)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部署实施。
(7)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综合管理系统单位端部署实施,包括全部用票单位共270个(用票单位个数可能随机构调整增减,以实际单位个数为准)。
3、系统试运行
中标人按照项目要求的业务流程进行系统试运行与测试工作。
4、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要安排本公司专业的项目经理、开发人员、实施人员投入到本项目中,以保障项目顺利完成。
(1)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好足够的高素质人才参加本项目的建设;在项目机构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在本地提供持续的服务,非本地投标人在本地有常驻服务机构,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分别具有软件开发或测试、实施的相关经验,能够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
(3)技术工程师应熟悉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业务流程,熟悉本次招标项目开发实施相关的测试和维护。
5、服务方式
(1)电话服务
中标人须配备多部热线服务电话为采购人所在区域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及时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或业务问题进行解答与解决,确保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回复或解答:
(2)远程支持服务。设置客服电话,采购人可拨打客服电话获取远程支持服务,客服电话服务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时间。远程支持服务同时支持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
(3)派现场服务。采购人在系统应用中出现问题,技术人员无法通过非现场服务处理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诊断故障、解决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系统培训
(1)系统培训
系统管理员、管理单位培训
组织各单位的系统管理员与管理单位进行集中培训,要求掌握常用的系统维护方法,能在实施人员离开现场后,独立或在远程指导下完成常规维护等。
(2)采购人培训
培训主要对象为预算单位。培训主要目标是使各单位的业务具体操作人员掌握系统的使用、简易维护和管理,达到能独立进行业务办理、管理、简易故障处理、日常测试和简易维护等工作的目的,以保证所建的系统能够正常、安全、平稳地运行。
(八)系统服务保障
1、部署云平台系统运维保障服务内容
应用系统管理和维护:
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在云平台上运行的应用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性,定期评估应用软件系统的性能、功能缺陷、采购人满意度等,及时或与采购人沟通消除应用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威胁,根据需求更新或变更系统功能。
数据管理和维护:
为保证数据存储、数据访问、数据通信、数据交换的安全,定期评估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制定备份、冗灾策略和数据恢复策略,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威胁。
运行环境维护:
由于系统部署于政务网云平台,物理环境管理和维护、网络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数据存储设施维护、基础系统平台管理等维护内容主要由云平台管理单位完成,中标人完成云平台管理单位管理之外的系统软件更新。
应用系统安全维护:
参照《国家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第三级基本要求,定期对应用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自查、预警和维护。
2、软件功能维护
中标单位应在软件运行及施工过程,需保障系统正常、有效、稳 定运行,如遇与所供产品相关的问题,必须在8小时内解决,若超过时间任然无法解决的需进行说明和预期的完成时间。
(九)售 后服 务保障
中标人必须重视售 后服 务工作,必须设置专门进行技术咨询及售 后服 务的实施服务部门和客户服务部门,由专门团队针对采购人的需求,与采购人沟通、访谈、技术调查、讨论,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高效日常维护与故障解决等服务,专门进行问题管理、事件管理、日常维护管理等。协助采购人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以保证系统正常,稳 定的运行。
中标人要严格遵守维护计划及管理制度,安排技术人员采取不同服务方式响应采购人,并提供服务。
1、电话服务
中标人须配备多部热线服务电话为采购人所在区域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及时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或业务问题进行解答与解决,确保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回复或解答:
(1)各地技术支持工程师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手机24小时响应;
(2)远程服务中心8小时工作时间内热线响应;
(3)节假日值班技术人员24小时内回复客户电话。
2、远程服务
中标人要充分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热线电话、Email、QQ等工具对客户进行远程服务,响应客户远程服务需求后即时进行远程连线进行远程服务,提供对系统的维护、诊断、性能优化等专业的远程服务。
3、现场服务
对于通过以上两种服务方式未能解决的问题,中标人必须指派专业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对客户进行现场服务,技术人员保证快速响应,及时或在双方认同的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提供全面的优化服务等。
(十)运维服务内容
1、提供财政端服务内容:包括系统参数配置、系统权限配置、行政区划维护、银行信息维护、账号维护、归口部门维护、主管部门维护、执收单位维护、政策文件维护、项目信息维护、预算科目维护、项目与预算科目关系维护、执收单位与预算单位关系维护、软件功能培训;
提供单位端服务内容:包括单位端软件安装、调试、培训、打印调试、日常维护;
2、售 后服 务方式
重视售 后服 务工作,在地市设置专门进行技术咨询及售 后服 务的实施服务部门和客户服务部门,由专门团队针对用户的需求,与用户沟通、访谈、技术调查、讨论,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高效日常维护与故障解决等服务,专门进行问题管理、事件管理、日常维护管理等。协助用户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以保证系统正常,稳 定的运行。
严格遵守维护计划及管理制度,安排技术人员采取不同服务方式响应用户,并提供服务。
2.1电话服务
及时针对用户提出的技术或业务问题进行解答与解决,确保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回复或解答:
(1)各地技术支持工程师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手机24小时响应;
(2)远程服务中心8小时工作时间内热线响应;
(3)节假日值班技术人员24小时内回复客户电话。
2.2远程服务
充分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热线电话、Email、QQ等工具对客户进行远程服务,响应客户远程服务需求后即时进行远程连线进行远程服务,提供对系统的维护、诊断、性能优化等专业的远程服务。
2.3现场服务
对于通过以上两种服务方式未能解决的问题,我司将指派专业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对客户进行现场服务,技术人员保证快速响应,及时或在双方认同的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提供全面的优化服务等。
3、服务范围
系统运维服务范围:三明市将乐县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财政端及所有在线使用单位端。
4、服务期限
系统运维服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商务条件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将乐县财政局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包含的所有服务。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90 | 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系统升级的90%的合同款,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对应发票; |
| 2 | 10 | 维护期满一年后(维护期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中标人在维护期间无违约情形,支付项目剩余费用,即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系统升级的10%合同款和系统运维服务费的全部合同款(付款前中标人应开具等额发票)。 |
8、验收要求
8.1.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各种相关各阶段文档整理好装订提交,提交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及其安装程序并提交相关文档;
8.2.对整个项目的验收包括检查应用系统是否实现了采购人在标书中所要求的功能,是否与投标人提出的解决方案中既定目标功能完全一致;
8.3.本项目的最终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最终采购人、投标人共同进行。
9、质量保证要求
为了保证项目能按时高质地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应采取如下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强有力的项目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
(2)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计划。详尽全面的了解采购人需求调研分析。
10、质保期要求
自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本次项目开发的应用软件中标人为采购人方提供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及终身的技术服务支持,维护包括系统维护、功能修订、性能优化、故障检测,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正常运行。
11、知识产权
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未受到第三方关于专 利权、商 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和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2、保密义务
12.1投标人一旦中标,对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技术和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图表、文字、计算过程、电子文件及言谈记录等)承担保密义务。
12.2投标人一旦中标,保证对采购人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仅使用于与完成本项目工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在缺少相关保密条款约定时,应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一经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指示将收到的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采购人,并不得留存。
12.3未经采购人特别授权,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包括授予中标人该保密信息包含的任何专 利权、商 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类型的知识产权。
13、违约责任
中标人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质量指标或拖延工期,如中标人单方面原因造成,中标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13.1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系统升级实施服务与采购人现有系统无法成功对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3.2项目从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如因中标人单方面原因造成的项目超期,超期15天内,每推迟1天将扣罚合同金额的0.5%,累计超期15天,采购人有权终止执行合同。
13.3系统实施和免费维护期间,如中标人达不到上述技术服务要求,在接到采购人书面告知单后仍未及时解决的,每延误1天将扣罚合同金额的0.5%,累计超期5天,采购人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不予支付尾款。
14、其他要求
14.1投标人漏报致使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自行负责。投标人漏报的、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4.2中标人应保障本次系统适配性升级建设与原有涉及的平台稳定集成、平稳链接、数据、系统迁移、交换,完成应用集成、安装测试和验收工作。在集成过程中负责解决全部技术问题。
14.3中标人应自行负责搭建、配置、设置运行、提供服务所需的所有软件、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包括所需所有系统软件、平台环境软件、中间件软件、插件控件等,投标人报价已包含,采购人不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14.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4.5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5、实地勘察
潜在投标人可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内。采购人对投标人实地勘察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供制作响应文件时参考,供应商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次协商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减少响应文件的格式内容。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合 同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 (加盖公章)
日 期 :
单位负责人名称:
授权代表名称: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地 址:
一、协商响应声明……………………………………………………………………………(页码)
附件1、《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页码)
附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参加协商的可无须提供本函) ……………(页码)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页码)
附件3、供应商基本资质材料………………………………………………………………(页码)
附件4、协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页码)
附件5、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页码)
三、单一来源报价资料………………………………………………………………………(页码)
附件6、报价一览表…………………………………………………………………………(页码)
附件7、采购标的成本说明(格式自定)……………………………………………………(页码)
附件8、同类项目合同价格说明(格式自定) ………………………………………………(页码)
附件9、供应商相关专利、专有技术情况说明(格式自定) ………………………………(页码)
四、技术商务条款响应情况…………………………………………………………………(页码)
附件10、标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页码)
附件11、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表……………………………………………………………(页码)
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页码)
一、协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协商邀请,本供应商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填写“全称”)参加协商,并提交采购文件规定份数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
根据本函,本供应商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最终成交价格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有效报价为准。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若有),包括其澄清或修改(若有),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承诺:
2.1采购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内容及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2协商保证金:若出现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3协商有效期: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采购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4 若成交,则按照采购文件、我方响应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5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我方的报价。
3、声明:
3.1我方具备采购文件第一章载明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我方承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与本项目协商过程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注:单位负责人参加协商的可无须提供本函)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单位负责人 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为本供应商协商代表,代表本供应商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协商活动,全权代表本供应商处理协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签约等。协商代表在协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供应商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协商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单位负责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协商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授权方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日 期: 日 期: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
附件3、供应商基本资质证明材料
注: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须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且涉及国家执行许可证业务的,需提供执业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
4、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协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
注:
1、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在此作出说明,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
2、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自身其它资料。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单一来源报价资料
附件6、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总价 | 协商保证金 | 备注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整 |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整 |
注:1、若有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标的的数量、品牌、金额等。
2、首次报价和协商后最终报价均可使用本表,在“备注”中注明清楚即可。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采购标的成本说明(格式自定)
附件8、同类项目合同价格说明(格式自定)
附件9、供应商相关专利、专有技术情况说明(格式自定)
四、技术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附件10、标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附件10.1、标的说明一览表格式如下:
合同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
原产地及制造商/服务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品牌 | |||
详细性能说明 | |||||
配置/组成清单说明(若有) | |||||
附件10.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自拟格式)
备注:采购方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方案或其他相关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1、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表
合同包/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文件协商内容及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若有) |
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1、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