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18年度泰宁县平安库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备案编号:G9-TNYMJ-GK-201905-B1565-SMJC
招标编号:[350429]SMJC[GK]2019005-1
采购人: 泰宁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代理机构: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18年度泰宁县平安库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G9-TNYMJ-GK-201905-B1565-SMJC。
2、招标编号:[350429]SMJC[GK]2019005-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1 | 同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行期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泰宁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地址:泰宁县和平中街25号
联系方法:15392480684
13、代理机构: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
联系方法:0598-8259566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000000 | 200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前到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并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时应随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需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以及必要的勘察设备,并做好现场勘察记录;现场勘察完毕后采购人会出具“现场勘察证明函”给已勘察过的潜在投标人,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由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以技术参数更优的确定中标人。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或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以下分别简称:“强制类节能产品”、“优先类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5)未在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1 | 同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行期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明细 |
---|
1、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4、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
5、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
5、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
6、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
7、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
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9、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少于技术部分评审总分50%的为无效投标。 |
明细 |
---|
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
明细 |
---|
无 |
明细 |
---|
明细 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枪式一体摄像机”为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若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第四章6.4项规定处理。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三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财购【2012】34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对所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其单位注册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应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如果投标人是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则还要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单位注册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应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否则视为材料不齐全,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投标人应当对其承诺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3)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所有价格扣除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 | 15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参数配置”中的【拼控解码器技术参数要求】完全满足得15分,带“▲”负偏离一项扣1.5分;未带“▲”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设备厂家出具的佐证资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
2 | 10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参数配置”中的【拼接屏技术参数要求】完全满足得10分,带“▲”负偏离一项扣1.5分;未带“▲”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设备厂家出具的佐证资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
3 | 20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参数配置”中的【NVR 存储服务器技术参数要求】完全满足得20分,带“▲”负偏离一项扣1.5分;未带“▲”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设备厂家出具的佐证资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
4 | 10 | 其它产品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指标,须提供满足技术指标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得分,满分10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 | 1 | 质保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 |
2 | 1 | 为了保证项目实施得到标准化和可信赖的IT服务指导,所投安防监控设备厂家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
3 | 2 | 为了最大程度保证投标人所投产品设备质量可靠,所投安防监控设备厂家被评为“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
4 | 1 | 为了最大程度保障项目的售后服务水平,要求所投安防监控设备厂家自身具有较高的产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被评为“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
5 | 1 | 所投安防设备厂家取得“全国电子信息行业最具潜力企业” 证书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
6 | 3 | 投标人必须根据标书提供的产品方案提供一份详细项目的平面方案图(包括设备布置图,设备线路图 ),并且根据方案制作项目施工进度表,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
7 | 1 | 投标人必须根据标书提供的产品方案要求提出一份售后服务承诺函,评委根据承诺函内容就:承诺响应时间,人员配置,备品承诺,问题解决时间,人员巡查计划。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1分之间进行评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 | 6.8 | 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优惠内容及幅度详见下表:评标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综合评分法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在执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制度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所列产品为准,且同一产品只加分一次。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库区移民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库区移民村综合治理水平,按照省移民开发局关于水库移民扶持精神,结合我县库区移民村的具体实际,2018 年计划在我县5 个移民村新建共计61 路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以满足移民村的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和应急指挥的需求。
2、本项目包含移民村视频监控建设现状
本项目涉及村的视频监控建设目前为空白,个别公路沿线的村庄境内,有为数不多的公安部门安装的监控点,主要安装点为乡镇交界处,监控中心一般设置在派出所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3、项目设 计目标与任务
3.1设 计目标
通过此次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只为弥补移民村的视频监控的覆盖不到位安全保障不足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农村老百姓的人居财产安全。此次项目的建设实现以数字高清网络视频摄像设备为主的监控网络,大幅提升视频图像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监控系统在发现犯罪、预防犯罪、威慑犯罪、锁定目标、提供线索、固定证据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效能。
3.2设 计任务
2018 年水库移民村治安防控高清监控项目(61 路)
(1)本次项目建设主要在我县2个乡镇:杉城镇(4 个村)、下渠乡(1 个村)的主要交通进出村路口、重要街面和重要区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总计监控点61个。系统主要设备包括:200 万星光级日夜型一体化网络摄像机、补光灯、杆件防雷和取电以及存储等。新建视频监控通过自建独立网络方式,存储及后台管理设置于各移民村部机房,每个村自己管理。预留接口可供公安或相关部门接入现有的公安视频专网,并联入县、市公安局的视频共享平台,实现对视频图像的浏览、调阅和管理等功能;
(2)为满足平安库区移民村视频图像的存储管理,本次项目在各村自建机房存储管理系统,用于新建视频监控视频的存储和管理;
4、设 计原则和设 计依据
4.1设 计原则
(1)先 进 性与适用性
采用科学的、主流的、符合发展方向的技术、设备和理念,系统集成化、模块化程度高。设 计合理,架构简洁,功能完备,切合实际,能有效控制和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动态监控和 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
(2)经济性与实用性
在先进、可靠和充分满足系统功能的前提下,体现高性价比。采用经济实用的技术和设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综合考虑系统的设 计、建设、升级和维护。充分考虑实际需要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根据现场环境,设 计选用功能和适合现场情况、符合实际要求的系统配置方案,通过严密、有机的组合,实现最佳的性能价格比,以便节约工程投资,同时保证系统功能实施的需求,经济实用。
(3)可靠性与安全性
系统应采用成熟的、稳定的、完善技术设备,系统具有一致性、升级能力,能够保证全 天候长期稳定运行。在系统故障或事故造成中断后,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并具备迅速恢复的功能,同时系统应具有一整套完善的系统管理策略,可以保证系统的运行 安全。
(4)标准化与规范性
系统采用标准化设 计,符合国家、公安部、福建省等有关设 计规范要求及用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控制协议、视频编解码、接口协议、视频文件格式、传输协议等遵循国家、公安部等系统标准规定。
(5)兼容性与开放性
以现有成熟的产品为对象设 计,同时还应考虑到周边信息通信环境的现状和技术的发展趋势,提供开放的接口便于系统整合。
(6)扩展性与扩充性
系统设 计中考虑到今后技术的发展和使用的需要,具有更新、扩充和升级的可能,系统规模和功能易于扩充,系统配套软件具有升级能力。同时,本项目在设 计中应留有冗余,以满足今后的发展要求。方案中设备的控制容量上保留一定的余地,以便在系统中改造新的控制点;系统中还应保留与其他计算机或自动化系统连接的接口;也尽量考虑未来科学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应用。
(7)独立性与可管理性
建成的系统监控控制平台要能独立运转,不能依附于其它系统平台,未经许可的其它系统平台禁止接入。系统内的设备、网络、用户、性能和安全应能够并便于管理和配置。
4.2设 计依据
系统规划设 计按照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主要依据和参照以下的规范和要求: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
《福建省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建设技术方案》;
《福建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GB/T 28181-2016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码技术要求》;
GB 50348-201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
GA/T 497-2009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832-2009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 833-2009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GA/T 669-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系列标准》;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A/T 670-2006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技术要求》;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IDT IEC 61000-4-2:2001)》;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DB35/T 1247-2012 《数字高清视频系统技术规范》;
闽防控办[2013]7 号 《关于印发〈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全技术防控网技术规范指导意见书〉的通知》。
GA/T74-2017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泰宁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相关要求
5、系统建设要求
系统拓扑图:
5.1前端部分
5.1.1监控摄像机
前端监控摄像机是对监控目标的图像信息进行采集,是监控系统的原始信号源,其定位设置、设备质量及图像可辨识度决定着整个系统的功能与性能水平。前端摄像机的选择应坚持实用、可靠:结合治安监控的需求,前端摄像机的点位设置、功能状况、环境适应性要求、摄像机技术要求,选择实用、可靠的摄像机,保证图采集清晰、实时、实用的图像,为移民村安全管理及公安实战提供可靠线索和证据。
本项目共新建 61路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主要采用400万星光级日夜型一体化网络摄像机。根据安装地点的实际情况选用相应的摄像机,具体数量及选用类型详见监控点分布明细表。
监控效果要求:
(1)能监控区域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机动车要求分辨车型、车牌号码、车内前排人员,非机动车、行人要求辨清人脸和所持(载)物品,能监控重点单位门外 30 m2~50m2 范围的目标;
(2)系统最终显示图像(主观评价)白天应达到五级(含)以上图像质量等级,对于电磁环境特别恶劣的现场,图像质量不应低于三级。
5.1.2立杆要求
立杆对室外摄像机尤为重要,不仅要使所安装的摄像机具有宽阔的视野,还要确保图像稳定,不产生机械振动。此次新建的监控点立杆分为利用旧和新建两部分:利用旧部分主要是利用现有电力、通信、路灯的杆件;新建部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用不同高度和长度的杆件,以确保监控摄像机监控视角合理、监控范围满足需求。各监控点杆件选用类型详见《监控点明细表》。立杆要求如下:
(1)立杆在≤6 级风力时不晃动,保障摄像机的输出图像不抖动;
(2)所有外露件均作防腐处理,立杆及相应配件作热浸锌处理,紧固件应选用不锈钢材质,杆件外观要求统一为白色,以保证设施的美观;
(3)立杆高度和长度根据《监控点明细表》选定,杆件壁厚不小于 4mm;
(4)立杆砼基础,基础深度和体积应与立杆高度和支架长度相适宜;
(5)传输设备应安装在全封闭金属机箱内,机箱配置出线口、密封圈、锁及安装支架, 符合 IP66 以上防护等级要求,利用旧杆的如杆上机箱不足以放置新增设备,应另挂机箱或将原有机箱更换为较大的机箱;
(6)线缆铺设一般为开沟埋地铺设,特殊地段可架空。埋地铺设线缆时,应采用相应的防护套管;架空铺设线缆时,需立杆,并采用加强钢丝、安装支架和接线座等;
(7)立杆和室外机箱外观必须统一、美观,并按照业主要求设置相应标识和监控点编号;
(8)此次建设的涉及交通管理的监控杆件需悬挂监控指示牌;
(9)无论新杆还是旧杆,监控走线一律不得外露,必须在杆内进行穿管走线;
5.1.3防雷接地要求
由于三明市处于雷雨多发地域,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承建方必须针对前端部分易遭受雷击的监控点制定全面的防雷接地方案,以确保系统及前端设备的稳定、可靠运行。具体要求如下:
(1)立杆接地体下方应无任何管道、线缆经过,接地地阻应≤4Ω;
(2)为保护摄像机不受到直接雷击应在立杆上设 计安装避雷针,引下线可直接利用金属杆本身或选用Ф≥8mm 镀锌圆钢;
(3)前端设备应置于避雷针的有效保护范围之内。为防止电磁感应,沿杆引上摄像机的电源线和信号线应穿在金属管内以达到屏蔽作用,屏蔽金属管的两端均应接地;
(4)为防止雷电波沿线路侵入前端设备,应在设备前的每条线路上加装合适的避雷器, 如电源线、视频线、信号线和云台控制线;
(5)摄像机由直流变压器供电的,单相电源避雷器应串联或并联在直流变压器前端,如直流电源传输距离大于 15 米,则摄像机端还应串接低压直流避雷器;
(6)应选择防护等级比较高的防雷箱体,同时在里面配置交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5.1.4前端取电要求
本系统的前端设备全部采用就近取电的原则,具体的取电位置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前端设备日常运行所需电费由各移民村村财支出。
5.1.5前端补光要求
为减少对行人和车辆的影响,本项目前端尽量少使用补光设备,依靠路灯或路面其他建筑物的灯光进行补光,因此承建方在摄像机的选型上应重点考虑摄像机在低照度环境下的拍摄性能,以确保夜间的拍摄效果。对于部分环境光线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地点,选用带红外的枪型或球型摄像机。
5.2视频专网建设
5.2.1网络结构
本项目采用视频专网的方式承载高清视频资源的网络传输,以满足终端用户对所有高清视音频流进行存储、转发、检索、回放以及上墙显示等操作的要求。所有前端监控点均新建光纤接入到村部机房,村部在乡镇的可接入乡镇派出所机房。
5.2.2网络传输带宽需求
(1)前端监控点接入带宽
此次建设采用的 200 万像素摄像机监控图像码率按照 4Mbps(25 帧/秒)计算,传输考虑包含实时流、存储流和扩展应用视频流,并充分考虑网络封装率和网络负荷,因此要求单路视频监控到机房的传输带宽不小于 20Mbps,每个监控点的网络带宽为 20Mbps×该监控点的摄像机路数。
(2)网络传输质量要求
网络传输质量指标应达到如下标准:
(1)网络传输时延≤200ms;
(2)传输时时延抖动≤50ms;
(3)传输丢包率≤1×10-3 ;
(4)包误差率≤1×10-4。
5.3存储系统需求
5.3.1存储方式
本项目监控点以村为单位独立存储,高清视频数据量大,此次建设的视频图像资源统一在每个移民村部进行存储,采用 NVR 硬盘录像机方式进行存储,存储设备、交换机和服务器
部署在村部机房。
基本要求
(1)系统平台能集中管理所有存储资源并统一调度,统一部署存储策略。与存储资源分布的物理位置无关,只要 IP 网可达,便可实现对存储资源随时随地检索和回放;
(2)保障存储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对访问权限进行集中管理与分配,存储的数据无法被更改。
(3)关键录像需冗余存储,提高关键录像可靠性。对系统关键录像的定义是报警信号触发的事件录像、手动录像等。
(4)需考虑网络故障以后录像数据的缓存功能以及网络恢复以后的补录功能。
(5)存储空间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可实现无缝在线扩容。
(6)存储系统安全具有冗余灾备的能力,持续稳定的性能。
(7)存储系统提供标准的运维接口,维护简单方便。
(8)存储系统具备高可靠性,出现设备故障后,存储业务不中断。
5.3.2功能需求
本次存储系统为 NVR 直接存储,存储时间为不小于 60 天,存储系统要求能够支持国标GB/T28181-2011视频流直写云存储系统内的存储设备,中间不经过任何服务器转发,有效的避免存储服务器所带来的存储可靠性问题。
要求网络存储设备具有录像数据完整性检测机制,确保系统在出现前端接入网络故障、系统故障和硬盘故障等常见设备故障时,能够确保录像存储的可靠性和录像数据的完整性;
存储系统要求可支持虚拟化技术,支持多存储设备容量整合,形成海量数据存储池,可根据用户业务按需分配不同的存储空间。
存储节点和传输线路均考虑负载均衡,同一监控摄像头数据可按时间段分布式存储在云存储系统内不同存储节点中,能够实现视频业务负载均衡,自动调节设备上所负载视频存储业务,保证存储系统中每台设备性能达到最佳值。
当管理节点、存储节点发生异常时,录像业务不中断,冗余灾备,数据恢复,恢复后可保持数据索引的完整性。
5.3.3存储容量估算
本方案存储系统支持高清 400 万及更高像素图像的实时存储和管理,视频存储容量按照1920*1080(1080P)4Mbps 码流、1280*720(720P)2Mbps 码流进行计算;采用 H.265 标准进行编码的,按照 1920*1080(1080P)2Mbps 码流、1280*720(720P)1.5Mbps 码流进行计算。
存储空间计算公式为:单路实时视频的存储容量(GB)=【视频码流大小(Mb)×60 秒×60 分×24 小时×存储天数/8】/1024;以一路视频图像在 7 天、15 天、30 天所需要的占用空间为例:
表1 视频存储容量计算
存储天数 视频规格 | 7 天 | 15 天 | 30 天 |
1920*1080(1080P) 4Mb 码 流 | 295.3 GB | 632.8GB | 1265.6GB |
1280*720(720P) 2Mb 码流 | 147.65 GB | 316.4GB | 632.8GB |
1920*1080(1080P) 2Mb 码 流 | 147.65 GB | 316.4GB | 632.8GB |
1280*720(720P) 1.5Mb 码流 | 110.74GB | 237.3GB | 474.6GB |
6、监控中心 设 计
6.1解码设 计
乡镇派出所监控中心的显控设 计包括解码和显示两个模块。解码是利用部署的综合智能管理平台一体机的解码功能或者解码输出接口来实现。显示根据监控中心的面积、项目预算和实际需要,配置拼接电视墙或者液晶监视器。
1) 本地输出
综合智能管理平台一体机的主控 X86 板支持 2 个 HDMI 高清输出接口,可以实现 20 路1080P 实时预览或 16 路 1080P 同步回放。
2) 拼控上墙
综合智能管理平台一体机的/H 系列自带解码板,可实现视频资源解码上墙功能,解码能力达到 96 路 1080p,解码板上的 12 个 HDMI 输出口支持拼接、开窗、漫游、轮巡、图层叠加等功能,任一输出口可调用整机解码板资源,单独使用偶数口可支持 4K 解码输出,同时还支持外接 2 路 HDMI 信号源环通上墙。
通过 CS 客户端可以实现拼接电视墙的配置、大屏布局、预览上墙、预览轮巡、告警上墙、环通上墙等功能。
6.2显示设 计
1)液晶监视器
采用 22英寸全高清液晶监视器,最大分辨率不小于 1920×1080,监视器的数量与综合管理综合智能管理平台一体机的数量保持 1:2 的比例。
2)拼接电视墙
乡镇派出所监控中心显示幕墙由6块46 英寸 LCD 液晶单元屏组成 2(行) ×3(列)拼接大屏幕。
6.3村部机房
村部机房的嵌入式 NVR 具有 HDMI、VGA、CVBS 视频输出口,输出分辨率可达1920×1080p,且可分别预览或回放不同通道的图像。显示主要是液晶监视器设备,采用 22 英寸全高清液晶监视器,监视器的数量与 NVR 的数量保持一致,由于一个村的监控点位数量一般在5~20 之间,一般只需一台 NVR,所以一台液晶监视器即可满足显示需求。液晶监视器的优势如下:
▲机身薄,节省空间
▲46 寸及以下液晶监视器的厚度一般在 80mm 以内,可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所占空间小。
▲接口多,高清显示
▲液晶监视器具有多个高清接口,如 HDMI、VGA、DVI 等,可达到 1080P 的高清显示效果。
▲功耗低,智能温控
▲LED 液晶监视器支持智能温度控制,可选择智能模式或全速模式;智能模式由设备自动控制风扇,可以根据设备运行温度来控制风扇的启停及转速;全速模式下风扇全速运转为设备散热。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项目设备清单
序号 | 分项名 称 | 单位 | 简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一 | 前端设备 | |||
1 | 枪式一体摄像机(核心采购产品) | 台 | 1.采用高性能二百万像素1/3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 2.手动变焦,镜头焦距2.8mm~8mm 3.最低照度:≤0.01Lux(彩色模式)、≤0.001Lux(黑白模式); 4.最大分辨率≥200万(1920*1080)25fps; 5.支持H.264编码,压缩比高,超低码流 6.最大红外监控距离60米 7.支持走廊模式,宽动态,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数字水印 8.支持ROI,Smart264,灵活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储环境 9.支持128G SD卡,内置MIC 10.支持DC12V供电方式,方便工程安装 11.支持IP67防护等级 | 61 |
2 | 摄像机支架 | 个 | 专用支架 | 61 |
3 | 摄像机电源 | 个 | 输 入 :AC110~240V,50/60Hz, 输出:DC12V/3A | 61 |
4 | 补光灯 | 台 | 1.采用铝合金材质 | 61 |
5 | 二合一防雷器 | 台 | 1、电源部分 | 61 |
6 | 室外立杆 | 根 | 材质:镀锌钢管烤漆白色, 高度不小于 6 米,立杆直径不小于 165mm,壁厚不小于 4mm,横杆长度:不小于 800mm,直径不小于 70mm,壁厚不小于 3mm, | 20 |
7 | 立杆接地 | 项 | 接地(接地线、扁铁、角钢 | 20 |
8 | 室外抱箍横杆 | 根 | 材质:镀锌钢管烤漆白色,长度不小于 800mm,立杆直径不小于 200mm,壁厚不小于 3mm | 40 |
9 | 室外防水箱 | 个 | 材质: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0mm, 规格:400mm*500mm*160mm | 37 |
10 | 空气开关 | 个 | 单相 220V、10A | 37 |
11 | 排插 | 个 | 5 位、10A | 37 |
12 | 接头、插件 | 批 | (1)敷设双绞线缆 跳线制作 3 米跳线 (2)敷设双绞线缆 跳线卡接 (3)敷设双绞线缆 双绞线缆测试 6 类以内 | 6 |
二 | 传输部分 | |||
1 | 镀芯钢丝 | 米 | 符合国标 8# | 11100 |
2 | 12 芯光纤 | 米 | 1. 符合 GB/T 50312-2007 标准。 | 11100 |
3 | 网络线 | 米 | 超五类室外防水 | 1800 |
4 | 电源线 | 米 | RVV2*1.5 | 5000 |
5 | 电表 | 台 | 符合国标 8# | 24 |
6 | 辅件及其它材料 | 批 | 挂钩、锁紧件等 | 6 |
三 | 中心管理部分 | |||
1 | 拼控解码器 | 台 | 1.支持3个RS-232、1个RS-485、2个USB; 2.▲单台设备不少于9路HDMI接口输出,至少包含6个3840x2160分辨率输出口和3个2560x1600分辨率输出口;(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支持将电视墙布局保存为预案,设备能保存16组预案,支持轮巡功能,轮巡间隔可任意设置; 4.支持解码轮巡,每个解码通道可以实现前端32个通道的轮巡;支持解码轮巡的开启、暂停、恢复、停止;支持配置导入导出; 5.▲同时支持4路视频本地信号输入(支持的分辨率包含3840*2160、1920*1080、1620*1200、1680*1050、1440*900、1400*1050、1366*768、1280*1024、1280*960、1280*800、1280*720、1152*864、1024*768、800*600),其中2路HDMI接口视频同时输入,2路DVI-I(包括DVI-D和VGA);(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商制造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6▲.支持任意开窗、漫游,任意一路信号可在整屏的任意位置上与其他信号源拼接漫游缩放叠加显示,图层可达38层;(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7.▲支持连续按三次电源键,可恢复默认配置;(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商制造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8.▲支持黑白名单功能;当设置白名单时,只允许白名单内IP访问设备;当设置黑名单时,只允许黑名单内IP访问设备;(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9.▲支持前端人脸检测设备直连解码器,实时展示人脸检测结果,包含年龄、性别、表情、眼镜、口罩、胡子等属性信息;支持其中任意4种属性同时展示;(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10▲.支持前端人脸检测设备直连解码器,实时展示人脸比对结果,内容包含人脸抓拍图、原始图、通道编号、时间、相似度;(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商制造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11.支持MPEG4、H.264、H.265、MJPEG视频解码;支持PCM、G.711、AAC音频解码;支持音视频复合流解码; 12▲.通过网络抓屏软件,可将远程电脑桌面实时解码上墙显示;可对桌面整屏、单窗口、自定义区域抓屏上墙;可同时支持多个抓屏任务;(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13.支持通过RTSP、onvif、第三方私有协议获取前端网络视频流; 14.H.264/H.265视频解码均支持12路4000X3000、18路3840X2160、32路2506X1920、30路2048X1536、64路1920X1080、144路1280X720、144路960X576网络视频解码; 15.每个输出口同时支持1/4/9/16/25/36分割显示;支持分割线开启/关闭设置,支持底色设置功能; 16.支持1024*768、1280*720、1280*1024、1920*1080、2560*1600、3840*2160六种显示分辨率输出; | 1 |
2 | 拼接屏 | 台 | 1.屏幕尺寸46寸,LED光源; 2.分辨率:1920×1080,双边拼缝≦3.5mm,功耗≦133W; 3.亮度不低于500cd/m2,对比度不低于3500:1,图像显示清晰度≥900TVL,亮度等级≥11级; 4▲.产品出厂时坏点率须为0,且在最大亮度下运行3000小时后产生的坏点率不超过1ppm;(提供封面同时具备CMA、CAL、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5▲.产品漏光度<0.003cd/㎡;(提供封面同时具备CMA、CAL、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6.▲ 产品32灰阶切换时间≤2ms;(提供封面同时具备CMA、CAL、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7.液晶拼接单元不造成对视网膜的蓝光危害; 8▲.液晶显示单元拼接安装后,拼接精度≤0.2mm;(提供封面同时具备CMA、CAL、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9.▲ 液晶拼接单元表面抗推力设 计,对表面平均9点分别施加10N的力液晶屏正常使用无异常;(提供封面同时具备CMA、CAL、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10.液晶拼接单元外壳符合盐雾要求; 11.液晶拼接必须采用分体式结构设 计,支持屏体与驱动单元分开安装及拆卸,整体美观大方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后期运营维护成本及难度。 12.考虑系统兼容稳 定 性,显示单元必须与图像拼接控制器、控制软件采用同一厂家产品; | 9 |
3 | 拼接屏线缆 | 条 | HDMI 高清线 | 9 |
4 | 拼接屏支架 | 套 | 材质:铝合金 ,专用配套 | 1 |
5 | 拼接屏底座 | 套 | 材质:铝合金 ,专用配套 | 1 |
6 | 16路NVR存储服务器 | 台 | 工业级嵌入式微控制器;嵌入式Linux实时操作系统;前智能支持;网络带宽接入160Mbps,储存160Mbps,转发160Mbps;网络视频接入16路;IPC分辨率12M/4K/6M/5M/4M/3M/1080P/1.3M/720P;解码能力2×12M/4×4K/6×5M/8×4M/11×3M/16×1080P/32×720P;2路VGA输出,2路HDMI输出,支持VGA1和HDMI 1同源输出,双HDMI 异源输出;最大支持8路回放;视频压缩标准Smart H.265/Smart H.264/H.265/H.264/MPEG4/MJPEG;8个内置SATA接口,单盘容量支持8T;2个RJ45 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口;2个前置USB2.0接口/2个后置USB3.0接口;1路,RCA支持IPC复合音频输入/2路,RCA支持语音对讲输出;报警接口16进6出;1个RS-232/1个RS-485;1个外置eSATA接口;1个电源接口,AC100~240V 50+2% Hz | 5 |
7 | 32路NVR 存储服务器 | 台 | 1、不少于2个VGA接口、2个HDMI接口、2个千兆以太网口、4个USB接口、8个SATA 3.0接口、1个eSATA接口、1个RS232接口、1个RS485接口(A/B口)、16路报警输入接口;6路报警输出接口;1路DC 12V输出接口;1个Mic音频输入RCA接口;2个Mic音频输出RCA接口;1个220V电源输入接口; 2、▲当设备探测到视频入侵报警和/或收到报警联动触发信号时,应能启动设备相应的通道进行联动记录,设备应能预录报警触发前最大30S视(音)频;(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备份格式支持MP4/DAV/AVI可选,可按照移动侦测、信号量报警、智能侦测等事件类型进行录像备份,并可进行图片备份,备份方式包括u盘、移动硬盘本地备份、外接USB接口的DVD备份、web端的网络下载备份、eSATA外接硬盘备份; 4、▲最大可接入8块接口为SATA的硬盘,每个SATA口可接入最大10TB容量的硬盘,可通过eSATA接口接入外置硬盘,设备可外置SSD固态硬盘,可配置8个IPSAN网盘,支持对加密硬盘的适应接入;(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5、最大32路接入,码流640Mbps;存储码流640Mbps;转发码流640Mbps;回放128Mbps;可接入ONVIF/PSIA/RTSP/GB2818协议网络相机,支持私有协议接入第三方相机,可添加激活局域网内的网络相机; 6、可接入H.265、H.264、MPEG4、MJPEG、Smart264、Smart265、SVAC编码格式的网络视频并解码; 7、▲可将硬盘划分不同的存储空间,支持 RAID功能,包括RAID0、RAID1、RAID5、RAID6、RAID10、RAID50、RAID60、JBOD模式,并具有一键RAID5功能,RAID工作模式分为自适应、同步优先和业务优先,通过设置不同的模式,可控制RAID同步速度,默认模式为自适应,支持监控级和企业级硬盘创建RAID;(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8、▲可指 定某块硬盘为热备盘,支持全局热备和局部热备。当RAID内某一块硬盘发生故障,热备盘可自动替换故障盘,进行磁盘阵列重构。(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9、▲当RAID组中某块工作正常的硬盘被误拔掉之后1分钟内再插上,该硬盘能恢复到原RAID组中。(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10、支持定时、动检、报警、智能、手动抓图。可进行64路抓拍及1200W图片存储。可按时间通道同时检索64路图片。可正放/倒放图片。录像回放可进行抓图操作。能在web及本地同时查询调用图片; 11、可手动开启/停止所有通道录像,支持录像打包1--300min可设。可对主码流、子码流分别或同时录像,支持双码流录像和三码流录像 ; 12、支持三码流:编码配置三码流可选,预览支持3码流切换,录像控制支持3码流控制; 13、可对指 定时间的录像文件最多添加8192个标签。单个文件最大支持256个标签; 14、▲可将多台设备分别设置为主服务器和备用服务器,当其中的主服务器出现死机或者磁盘损等情况,可自动切换至备用服务器进行工作,当主服务器恢复正常后,录像数据能由备份服务器回传至主服务器,可配置高速、中速、低速进行回传(1 15、可对同一型号的前端IPC远程批量升级,可对IPC进行校时,并查看IPC版本信息,可远程修改IPC的编码配置。可设置分辨率、码率、字符叠加、抓图等设置,在远程设备界面选择IPC,可直接跳转到IPC登陆界面,登陆IPC后可对IPC进行配置,可查看IPC型号、固件版本、序列号等,向前端提供主动注册功能,可以使IPC主动连接网络硬盘录像机。 16、▲支持将IPC接入配置以CVS格式文件导入或导出本机,CVS格式文件允许用户编辑,WEB和本地均可编辑(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17、在IPC自动搜索列表中选择IPC,可显示当前视频监控的画面 18、支持IP批量添加,在添加过程中可批量修改IP地址,并可对已添加的前端摄像机IP进行过滤 19、▲设备接入具有ABF聚焦功能的摄像机,可对视频图像进行ABF聚焦;(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20、▲支持接入鱼眼摄像机、双目摄像机、三目摄像机、四目摄像机、八目枪球联动一体机及全局摄像机,并可将视频图像以多画面分割方式显示,可自定义画面布局;(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21、通用浏览器可设置录像或图片的水印字符,当录像或图片文件被篡改后,可给出相应的提示信息 22、▲设备接入具有移动侦侧功能的可视对讲门禁设备,可预览门禁的视频画面,并当移动侦侧触发时可通过客户端软件给出报警提示并联动录像、弹出报警画面、发送语音提示、发送邮件;(以国家部级授权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23、可配置风扇全速转动、自动调速转动,自动调速转动可根据机箱温度进行自适应调节。 | 1 |
8 | 监视器 | 台 | 1. 显示尺寸:≥22″ 2. 背光类型:LED 3. 物理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 6 |
9 | 企业级硬盘 | 块 | 4000G/7200RPM/256M/SATA | 15 |
10 | 光纤收发器 | 个 | 接收机,单模单纤,1310nm 发射,100Mbps,1*RJ45+FC, | 34 |
11 | 接入交换机 | 台 | 1、10/100/1000M自适应端口,≥1个千兆SFP光口,≥1个USB接口,交换容量;不小于200G,包转发率;不小于50Mpbs | 5 |
12 | 22U 机柜 | 台 | 黑色,前门为钢化玻璃门,后门为全钢门,宽度 600mm,深度 600mm,高度 1200mm,厚度: 方孔条 1.2mm,灰色钢化玻璃5mm | 6 |
13 | 操作台 | 座 | 4 联 5 席 位 | 1 |
四 | 运营商网络传输 | |||
1 | 专线租赁 | 条 | 3年 | 11 |
2、各村设备材料明细
序号 | 分项名 称 | 汇总 | 水南村 | 南会村 | 吕家坊村 | 同兴社村 | 渠里村 | 乡镇机房 |
一 | 前端设备 | 合计数量 | ||||||
1 | 枪式一体摄像机 | 61 | 15 | 17 | 10 | 10 | 6 | 3 |
2 | 摄像机支架 | 61 | 15 | 17 | 10 | 10 | 6 | 3 |
3 | 摄像机电源 | 61 | 15 | 17 | 10 | 10 | 6 | 3 |
4 | 二合一防雷器 | 61 | 15 | 17 | 10 | 10 | 6 | 3 |
5 | 光纤收发器 | 34 | 9 | 10 | 9 | 6 | 0 | 0 |
6 | 室外立杆 | 20 | 3 | 8 | 2 | 5 | 2 | 0 |
7 | 立杆接地 | 20 | 3 | 8 | 2 | 5 | 2 | 0 |
8 | 室外抱箍横杆 | 43 | 11 | 10 | 9 | 6 | 4 | 3 |
9 | 室外防水箱 | 37 | 9 | 10 | 9 | 6 | 3 | 0 |
10 | 空气开关 | 37 | 9 | 10 | 9 | 6 | 3 | 0 |
11 | 排插 | 37 | 9 | 10 | 9 | 6 | 3 | 0 |
12 | 接头、插件 | 6 | 1 | 1 | 1 | 1 | 1 | 1 |
二 | 传输部分 | |||||||
1 | 镀芯钢丝 | 11100 | 1800 | 2600 | 5500 | 1200 | 0 | 0 |
2 | 12 芯光纤 | 11100 | 1800 | 2600 | 5500 | 1200 | 0 | 0 |
3 | 网络线 | 1800 |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4 | 电源线 | 5000 | 800 | 1200 | 1800 | 600 | 300 | 300 |
5 | 电表 | 24 | 9 | 7 | 4 | 2 | 2 | 0 |
6 | 辅件及其它材料 | 6 | 1 | 1 | 1 | 1 | 1 | 1 |
三 | 中心管理部分 | |||||||
1 | 拼控解码器 | 1 | 0 | 0 | 0 | 0 | 0 | 1 |
2 | 46寸拼接屏 | 9 | 0 | 0 | 0 | 0 | 0 | 9 |
3 | 拼接屏线缆 | 9 | 0 | 0 | 0 | 0 | 0 | 9 |
4 | 拼接屏支架 | 1 | 0 | 0 | 0 | 0 | 0 | 1 |
5 | 拼接屏底座 | 1 | 0 | 0 | 0 | 0 | 0 | 1 |
6 | NVR 存储服务器 | 6 | 1 | 1 | 1 | 1 | 1 | 1 |
7 | 22 寸监视器 | 6 | 1 | 1 | 1 | 1 | 1 | 1 |
8 | 企业级硬盘 | 15 | 4 | 4 | 2 | 2 | 2 | 1 |
9 | 光纤收发器 | 34 | 9 | 10 | 9 | 6 | 0 | 0 |
10 | 接入交换机 | 5 | 1 | 1 | 1 | 1 | 0 | 1 |
11 | 22U 机柜 | 1 | 0 | 0 | 0 | 0 | 0 | 1 |
12 | 操作台 | 6 | 1 | 1 | 1 | 1 | 1 | 1 |
四 | 运营商网络传输 | |||||||
1 | 专线租赁费 | 11 | 1 | 4 | 1 | 1 | 3 | 1 |
注:1、本次采购清单中所涉及的网络综合布线部分,例如光纤、交换机、五类网线、电源线、各类管材、草地破路、硬化路面破路、户外立杆、综合布线点位、综合布线所涉及的辅材配件等数量为预估数量,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满足设备安装及功能需求,采购人不再进行额外费用的增补。有不完善的地方请投标方按照该项目的整体运行需求自行勘查现场并实施,包括主控中心、等场地情况,投标时,以上所涉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单独提交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证明函”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现场未单独提交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证明函”复印件,其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将“现场勘察证明函”原件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纸质版正本中,且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是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和平中街25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所有货物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详见后续条款)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0 | 当项目完工后可申请支付一次进度款 |
2 | 30 | 当项目综合验收完成后,付清余款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一)安装调试
1、设备现场交货后,由中标供货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指导: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的3天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7天内安装调试完成,直至验收合格;中标方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免送货上门费、免咨询及技术培训费。
(二)验收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中标方和采购方共同完成。
1、验收规则
1.1 验收标准:所有货物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1.2 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人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原产 地证书,结果必须符合前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b)安装调试检验:
①货物到达采购方现场后,由采购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②货物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的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采购方。
③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后,由中标人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方组织最终验收:首先进行现场设备验收,经验收的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后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其质量等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其结果由双方确认。现场验收合格并经正常使用15日视为最终验收合格日,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招标人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将成为付款的必要条件。
验收清单一式叁份,采购人与中标方各执一份,送招标代 理机构备案一份(原件)。
2、验收费用: 货物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人员培训
中标人负责对采购方进行技术培训,包括对采购方进行详尽的工作原理、操作使用、一般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一系列的专业培训。使之能够正确操作与使用全部设备并能进行常见故障排除,并提供系统操作维修手册及各类设备的说明书。
(四)售 后 服务及要求:
1、质保期:为了保证本项目核心设备的稳 定 性,所有设备(监控及其交换设备产品+配件)的售后质保期为验收之日起叁年,并由专业持证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
2、质保期维修维护服务要求:
2.1、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 中标方接到采购方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若4小时内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 中标方技术员应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机件损坏,中标方应无偿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其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中标方承担 。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双倍顺延保修期。
2.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指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或设备故障在60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中标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设备,其质保期顺延。
3、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护服务:
3.1、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
3.2、保修期满后,如遇设备故障,中标方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等质量问题,接到业主故障通知,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中标方技术员应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并排除故障,仅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
4、其他商务及售 后服务要求:
4.1、如中标方被兼并或者代 理商不再代 理该产品,中标方须做好相关移交手续,原合同及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4.2、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服务资料一套,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产品技术说明书;
(2)使用说明书;
(3)安装手册;
(4)操作手册;
(5)维修手册;
(6)设备相应的材料;
(7)常用易消耗品单价清单;
(8)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
(9)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4.3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五)报价要求:
投标人所报总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选定地点,交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期间所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报价单位为人民币)。
(六)中标人需在签定合同前将招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有要求原件备查的佐证材料原件提供给采购人进行核验,如无法提供或者提供内容存在虚假将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追究响应责任。
(七)经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综合验收后,中标方需向采购方缴纳结算总额的3%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工程设 计图纸(见附件)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