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无人机专业技能实训设备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乙方:福建汇仟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GXG[GK]2019004的三明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无人机专业技能实训设备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80305 | 技工学校教育服务 | 技工学校教育服务 | 1 | 批 | 国内 | 1039896 | 1039896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1039896.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叁万玖仟捌佰玖拾陆元整(¥103989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大洲后29号;
4.3交付条件:货物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正常运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附件一:货物明细一览表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中(四)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95%,验收合格1年后15个工作日支付尾款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
10、违约责任
①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若延期未按时交付使用的每逾期1天按总货价的1%交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10日(含10日)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损失并支付上述核定违约金。②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1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①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国家有关规定承诺实行“三包”,按生产厂家出产标准执行。保修期内免费上门,免费维修(包含所有配件的更换),在保修期内定期回访、维护,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
②质保期内,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上的问题而引发事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包退换。
③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维修,12小时内排除故障,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为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免费提供替代产品。
④质保期后,乙方提供或指定维护机构对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在甲方提出问题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一周内派人到现场进行货物故障的维修。
⑤我方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体系,并设立维修服务机构,得以完成上述维保任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二)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三明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 乙方: | 福建汇仟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永安市大洲后29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闽生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8906083330 |
联系方法: | 1395013682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095109600195884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