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购〔2022〕3号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通知书
泰财购〔2022〕3号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通知书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有关政策复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组织成立复查小组,对项目名称为“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宁县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429]YDCG[GK]2020010)进行监督检查,现就存在问题、处理依据及结果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二部分评标第7.2评标标准‑③商务项‑评标项目2:根据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完成的绿化养护业绩情况评分: 提供一个业绩50万元/年<项目年度养护金额<100万元/年得1分,提供一个业绩≥100万元/年得2分,满分3分”。存在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2、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证书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二部分评标第7.2评标标准‑③商务项‑评标项目3: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2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的规定。
3、获得银行或信用评估机构颁发的AAA级信用企业的证书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二部分评标第7.2评标标准‑③商务项‑评标项目7:投标人获得银行或信用评估机构颁发的AAA级信用企业的得2分;AA级得1分,A级不得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机关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
针对上述问题,请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并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泰宁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