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购〔2022〕6号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通知书
泰财购〔2022〕6号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通知书
泰宁县环境卫生所,三明市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有关政策复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组织成立复查小组,对项目名称为“泰宁县环境卫生所环卫专用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429]GXG[GK]2020003)进行监督检查,现就存在问题、处理依据及结果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GB/T27925五星品牌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二部分评标第7.2评标标准‑③商务项‑评标项目‑商务评审二:投标人具有GB/T27925五星品牌认证证书的得1.0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机关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
针对上述问题,请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并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泰宁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