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图书信息中心楼(美钦楼)三楼多功能学术报告厅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G3-YASYZ-GK-202008-B2319-IDN
招标编号:[350481]FJYS[GK]2020030
采购人: 永安市第一中学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图书信息中心楼(美钦楼)三楼多功能学术报告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G3-YASYZ-GK-202008-B2319-IDN。
2、招标编号:[350481]FJYS[GK]2020030。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随身携带材料 |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还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还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永安市第一中学
地址:中山路919号
联系方法:0598-3632382
13、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法:18020812139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2533056 | 2533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永安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随身携带材料 |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还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还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 |
明细 |
---|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投标人商务条件未全部响应。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3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a.《小微企业声明函》 b.投标文件格式另有要求的,还需从其要求。(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6%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 注:除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外,其它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7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产品基本技术参数要求 | 20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除下列【评标项目2-7项内容】外,其余技术参数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2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2、音响系统 | 2 | 【品目号10:中央音频处理器】外接触摸控制屏:可设置中英文界面,一定在主机端能限制触摸屏板音量最大值、最小值(保护系统设备);提供截图证明。全部满足的得2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2 | 【品目号10:中央音频处理器】前面有LCD显示屏,能够显示当前IP地址、预设状态等关键信息,前面板有输入、输出音量状态显示灯(实时可看工作状态);提供截图证明。全部满足的得2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1 | 【品目号10:中央音频处理器】配处理器控制调试软件:音量控制:支持鼠标滚轮控制、键盘上下左右步进、支持直接输入dB值;参数输入:均支持键盘直接输入、上下左右键步进;导出;通道复制:PEQ、压限器参数可快速通道复制 通道标签:中文标签导入、中文标签跟随触摸控制屏及APP和电脑(应用简单);提供截图证明。全部满足的得1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3 | 【品目号11:专业会议人声处理器 】1.内设话筒DSP啸叫反馈抑制器有八级特强抑制控制器,彻底阻断一切啸叫困扰8级=8Hz;提供截图证明。4.会议话筒EQ单通道共有33段+15dB/-15dB均衡器参量可调,声音清晰,浑厚干净,细腻圆润处理调节。提供截图证明。5.声场尺寸定位软件调试:定位0-500%;声源位置:8个;提供截图证明。全部满足的得3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2 | 【品目号16:无线会议主机】设备有防触电保护结构和绝缘要求,需提供符合标准GB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提供经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全部满足的得2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3、灯光系统 | 2 | 【品目号4:面光灯】手动变焦,灯体尺寸:≧455×265×292mm;需提供产品图片说明。全部满足的得2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4、LED显示屏系统 | 2 | 【品目号2:高清彩色显示屏P2.5/边屏】屏体信号传输线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应符合YD/T 1019-2013 《数字通信用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标准 ≥68-20X1gf 、近端串音衰减功率和≥72.3-15X1gf的技术要求;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 标志。全部满足的得2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1 | 【品目号2:高清彩色显示屏P2.5/边屏】用户直接扫描显示屏设备上的二维码进行报修,将相应数据推送至管理后台,维保售后专员可直接通过报修单获取设备故障信息,并进行初步技术分析,便捷沟通协调流程,提高售后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供软件截图加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全部满足的得1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1 | 【品目号3:视频处理器】支持K-HDR功能:能够对图像进行实时处理,使得显示屏在播放普通SDR图像素材时可以实现HDR显示效果;提供CNAS认可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全部满足的得1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1 | 【品目号3:视频处理器】可消除某个画面中指定的颜色图像,可修改任意一个画面的透明度值;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全部满足的得1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5、高清录直播系统 | 2 | 【品目号1:高清录播主机】整体设计:录播主机采用嵌入式架构设计,采用Linux操作系统,采用≤24V安全电压供电,整机采用无风扇设计,在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产生的噪音以A计权声压级度量≤45dBA,在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整机功耗≤55W;提供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带“CNAS”标书)复印件。全部满足的得2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2 | 【品目号1:高清录播主机】视频传输:高清摄像机采用3G-SDI方式传输,保证视频传输质量,不接受网络传输方式。支持PoC供电,实现高清摄像机视频信号、PoC供电信号和控制信号同传;提供高清录播主机支持POC供电软件截图并提供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带“CNAS”标书)复印件。全部满足的得2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2 | 【品目号2:录播软件系统】互动通讯录管理:支持查询互动云系统的通讯录数据,查询内容包括所有已在互动云系统注册的录播账号、录播昵称。支持分级筛选查询互动录播设备;支持“关键字”检索功能,通过录播账号、昵称快速查找到互动录播设备;提供上述功能软件界面截图提供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带“CNAS”标书)复印件。全部满足的得2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2 | 【品目号2:录播软件系统】分割录制:录制文件支持分割技术,可按照用户设定的文件时长自动分割录制成多个视频文件,提供不分段、30分钟分段、60分钟分段三种方式可选;提供上述功能软件界面截图并提供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带“CNAS”标书)复印件。全部满足的得2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2 | 【品目号3:高清云台摄像机】图像传感器: 1/2.8-type Exmor CMOS感光元器件,感光元器件与摄像机整机同品牌,采用View-DR和XDNR技术,可提供杰出的宽动态范围;能够降低画面中的噪波,及时在低光照环境中也能使动态和静态画面得到清晰呈现;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超级宽动态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全部满足的得2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6、智能控制系统 | 2 | 【品目号4:多功能液晶屏控制终端】进入系统时间:上电3秒内进入控制系统,可立即控制设备;提供截图证明和演示视频(提供U盘或者光盘)。全部满足的得1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2 | 【品目号4:多功能液晶屏控制终端】音频模式管控:调用音频主机预设调试后5个以上音效模式;提供截图证明。全部满足的得1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2 | 【品目号4:多功能液晶屏控制终端】音量管控:16通道音量独立控制+12dB/-70dB及16通道独立静音控制,16通道总静音,总静音和16个通道音量+12/-70dB值实时反馈到音频设备;提供截图证明。全部满足的得1分,未全部满足的不得分。 | |
7、配套家具 | 2 | 【品目号6:礼堂椅】提供产品外观指标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将不得分。 |
8、设计方案 | 1 | 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招标报告厅前后视角设计效果图1份、扫码可见360°VR虚拟全景效果的二维码1个、平面布局图纸1份),由评委进行评议:材料提供完整、效果图及图纸设计优的得1分;->1分 材料提供完整、效果图及图纸设计一般的的0.5分;->0.5分 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0分 |
9、施工方案 | 1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项目管理等方案的完整性及合理性,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1分;->1分 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0.5;->0.5分 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0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投标产品实力 | 1 | 投标人所投的无线会议话筒产品制造商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1 | 投标人所投的无线会议话筒产品制造商具有“智能会议中心主机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1 | 投标人所投高清全彩LED显示屏制造商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上述全部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或未全部提供不得分。 | |
1 | 投标人所投专业灯光产品生厂商提供证书 : 1.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上述全部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或未全部提供不得分。 | |
1 | 投标人所投录播产品厂商获得全国质量和服务诚信优秀企业、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提供上述全部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或未全部提供不得分。 | |
1 | 投标人所投录播产品厂商获得全国音视频行业质量领先品牌,提供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或未全部提供不得分。 | |
1 | 投标人所投的录播产品厂商获得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售后服务 | 3 | 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到达故障现场 时间、定期维护时间、技术培训方案、本地化售后服务措施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内容完整可行、响应时间及方案优得3分;->3分 内容完整可行、响应时间及方案良得2分;->2分 内容基本完整可行、响应时间及方案一般得1分;->1分 未提供或内容不完整的不得分。->0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2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 ①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符合《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规定的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才能给予加分。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目录页(标注出其所在清单的位置) ,及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②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名 称:图书信息中心楼(美钦楼)三楼多功能学术报告厅采购项目
2、本次采购包含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及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国家现行及行业相关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 项目名 | 参 数 说 明 | 数量 | 单位 |
一、音响系统 | ||||
1 | 左右线阵列音箱 | 双8"无源线性阵列全频箱 1个 振膜压缩高音单元170磁75芯 2个 布边低音单元156磁65芯 450W | 4 | 只 |
2 | 左右线阵低音炮 | 单18"无源线性阵列低音炮 1个 布边大功率长冲程超低音单元250磁125芯 800W | 2 | 只 |
3 | 中置线阵列音箱 | 双12"线阵全频音箱 800W 2×12"低音190磁72芯 2×1.73"高音120磁44芯 | 2 | 只 |
4 | 超低音炮 | 双18"无源低音炮音箱 1200W 2×18"低音220磁100芯 铝盆架 | 2 | 只 |
5 | 补音音箱 | 单4.5"x6全频音箱 300W 最大声压:≥120dB | 6 | 只 |
6 | 舞台返听音箱 | 单15"全频音箱 450W 低音190磁75芯(铝盆架) 高音170磁72芯 | 2 | 只 |
7 | 主专业功放机(核心产品) | 高效率数字化功放线路,效率更高,频响更宽、失真更小、声音更细腻;开创开机自动检测负载阻抗,自动双软削波限幅电路,使功放和扬声器更安全,出色的软启动、过热、短路、过载、温度、断路、软削波限幅等保护等多重智能逻辑判断保护系统,以保证具有强劲的电源供应能力,整体电路经过极其严格的测试,可靠性极佳。8Ω每通道输出功率:2×1100W;频率响应:1W,8Ω;+0/-35dB、18Hz-35KHz;总谐波失真:8Ω、18Hz-20KHz、≦0.1% ;输入灵敏度:0.775V; 转换速率:50V/us ;阻尼系数:100Hz>600:1 ;信噪比:100dB /声道分离度:≥101dB ;输入阻抗:20KΩ平衡输入/10KΩ不平衡输入;工作电压:AC220V/50Hz 。 | 5 | 台 |
8 | 补音专业功放机 | 高效率数字化功放线路,效率更高,频响更宽、失真更小、声音更细腻;开创开机自动检测负载阻抗,自动双软削波限幅电路,使功放和扬声器更安全,出色的软启动、过热、短路、过载、温度、断路、软削波限幅等保护等多重智能逻辑判断保护系统,以保证具有强劲的电源供应能力,整体电路经过极其严格的测试,可靠性极佳。8Ω每通道输出功率:2×1100W;频率响应:1W,8Ω;+0/-35dB、18Hz-35KHz;总谐波失真:8Ω、18Hz-20KHz、≦0.1% ;输入灵敏度:0.775V; 转换速率:50V/us ;阻尼系数:100Hz>600:1 ;信噪比:100dB /声道分离度:≥101dB ;输入阻抗:20KΩ平衡输入/10KΩ不平衡输入;工作电压:AC220V/50Hz 。 | 2 | 台 |
9 | 超低功放机 | 高效率数字化功放线路,效率更高,频响更宽、失真更小、声音更细腻;开创开机自动检测负载阻抗,自动双软削波限幅电路,使功放和扬声器更安全,出色的软启动、过热、短路、过载、温度、断路、软削波限幅等保护等多重智能逻辑判断保护系统,以保证具有强劲的电源供应能力,整体电路经过极其严格的测试,可靠性极佳。8Ω每通道输出功率:2×1100W;频率响应:1W,8Ω;+0/-35dB、18Hz-35KHz;总谐波失真:8Ω、18Hz-20KHz、≦0.1% ;输入灵敏度:0.775V; 转换速率:50V/us ;阻尼系数:100Hz>600:1 ;信噪比:100dB /声道分离度:≥101dB ;输入阻抗:20KΩ平衡输入/10KΩ不平衡输入;工作电压:AC220V/50Hz | 2 | 台 |
10 | 中央音频处理器 | 高性能浮点DSP处理芯片;16通道平衡输入音频通道;16通道支持MI C输入;每个MIC输入支持48V幻象供电;8个平衡音频输出通道;16通道独立的自适应反馈抑制器;16通道自动混音;ADC CS5368 114dB动态;AC CS4385 114dB动态;输入每通道:前级放大、噪声门、压缩器、16段参量均衡、延时器、自动混音台;输出每通道: 16段参量均衡、分频器、高低通滤波器、限幅器、延时器;内置信号发生器:正弦波信号、粉红噪声、白噪声、;开放RS- 232、TCP/ I P协议实现第三方控制。 有摄像跟踪代码输出,便于通过第三方中控实现摄像联动功能;支持32组场景预设功能,可通过TCP/IP、RS-232协议调用;DSP频率、处理能力 ADI ADSP-21489 400Mhz,400MIPS/2200 MFLOP ;核心算法 矩阵混音、自动混音选配:回声消除 。 采样频率/量化 48 kHz,24Bi t ADC,24Bi t DAC ;;;频率响应 20 Hz – 20 kHz, + /- 0. 2 dB ;动态范围 114 dB,ADC, DAC ;总谐波失真 ≦0. 0035%;1kHz@+4dBu≦0. 005%;20Hz~20kHz@+4dBu ;音频输入 8~16路平衡输入,凤凰插头 。 默认输入、输出电平 +0 dBu ;话筒前置放大增益 0-40 dB模拟增益,12dB数字增益 。 最大输入电平 +18dBu ;输入阻抗 ≥5 kΩ平衡,>3kΩ非平衡 输出阻抗 600Ω 共模抑制比(CMRR) >70dB @ 1 kHz 前置放大等效输入噪声(EI N) ≦-125 dBu, 2 2Hz - 22kHz 本底噪声≦ -92dBu(无记权) 幻象电源 +48 VDC 音频输出 8~20路平衡线路电平 标称输出电平 0 dBu线路电平 输出阻抗 ≥600 Ω平衡 信道间串扰 ≥-80 dB @ 1 kHz, 外接触摸控制屏:可设置中英文界面,一定在主机端能限制触摸屏板音量最大值、最小值(保护系统设备) ;提供截图证明。 前面有LCD显示屏,能够显示当前IP地址、预设状态等关键信息,前面板有输入、输出音量状态显示灯(实时可看工作状态);提供截图证明。 配处理器控制调试软件:音量控制:支持鼠标滚轮控制、键盘上下左右步进、支持直接输入dB值;参数输入:均支持键盘直接输入、上下左右键步进;导出;通道复制:PEQ、压限器参数可快速通道复制通道标签:中文标签导入、中文标签跟随触摸控制屏及APP和电脑(应用简单)提供截图证明。 | 1 | 台 |
11 | 专业会议人声处理器(核心产品) | 1.内设话筒DSP啸叫反馈抑制器有八级特强抑制控制器,彻底阻断一切啸叫困扰8级=8Hz。提供截图证明。 | 3 | 台 |
12 | 调音台 | 调音台通道结构有24单声道话筒/线路输入,2组带4段均衡的双立体声输入,每通道四路编组母线,6路辅助输出(2路推子前,2路推子后和2路推子前/后)和一个7x2矩阵输出;通道断点插入端口,超宽增益范围的话筒/线路输入,所有输入带电平控制,所有输出可实现主电平控制;4段带2段中频扫频和启用/旁通开关的均;,静音指示灯,每通道设有峰值和信号指示灯,推子前监听和峰值预警指示灯;声像调节,100mm推子,12段电平表,L、R和M主混音输出;2个矩阵,可输出信号至USB端口,可配置的USB立体声输入/输出。 | 1 | 台 |
13 | 超心型合唱话筒 | 专业超心型电容话筒;大合唱专业话筒、频率范围:50-20000Hz;--2、灵敏度:≥14.1mV/Pa(-32dB±2dB);--3、指向性:超心形;--4、最大声压级(dB)(1KHz,失真:≦0.1%:128;--5、等效早噪声级:20(A计权);--6、输出阻抗:≤200Ω --7、信噪比:96;--8、供电电源:48V幻象供电;--9、体积:φ250×1400mm-----超心形指向,双音头单杆,适用于大型会议厅演讲,大合唱,庆典主持等场合,也可用于录音使用。拾音距离1-3M | 3 | 台 |
14 | 无线手持接收主机 | 双通道接收、采用UHF频段、PLL数字频率 | 2 | 台 |
15 | 无线手持话筒 | 接收机方式 二次变频超外差 | 4 | 把 |
16 | 无线会议主机 | 1、采用抗干扰音频通信技术,结合数字会议系统架构,实现无线数字会议系统。 单元配6000mAh锂离子聚合物电池,超长待机,持续发言时间可达24h, 1A充电电流可快速充电。 2、系统硬件由微电脑CPU控制,可进行选频、显示,频率数据处理及自动频道追锁功能。 3、采用高性能、宽大清晰双LCD显示,所有操作均可在液晶屏显示。 4、采用高精度锁相环合成PLL技术,可以在一套系统实现多频道、多功能专业功能。 5、用自主开发的抗干扰音频通信技术,应用多种抗干扰技术,出厂时已预置166个互不干扰频点,并采用杂讯检测抑制噪音技术,能方便调节灵敏度和有效减少因环境因素干扰造成的噪音。 6、设备有防触电保护结构和绝缘要求,需提供符合标准GB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经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1 | 台 |
17 | 拾音头:14mm直径镀金电容式X1 指向特性:超心型 频率响应:20-20k Hz 灵敏度:≥-36 dB 输出阻抗:≦200Ω 频率范围:605-655 MHz 调制方式:宽带FM 可调范围:≥40 MHz 信道数目:≥160 信道间隔:≥250KHZ 频率稳定度:±0.005%以内 动态范围:≥100 dB 最大频偏:±45 KHZ 音频响应:80Hz-15 KHZ(±3dB) 综合信噪比:>105dB 综合失真:≤2% 工作温度:-10 ℃∽ +40℃ 功耗:435mW 接收机方式:二次变频超外差 中频频率:第一中频:110MHz,第二中频10.7MHz 无线接口:BNC/50Ω 灵敏度:12dBμV(80dBS/N) 灵敏度调节范围:12∽32 dBμV 杂散抑制:≥75dB 最大输出电平:+10dBV 供电电压:≥15V 电流:≥800mA 咪杆 ≦200×34.5×23 (长×宽×高mm);底座 ≦138×98×54(长×宽×高mm); | 2 | 台 | |
18 | 无线会议主机 | 接收机参数 混合0~300mV | 1 | 台 |
19 | 无线会议话筒 | 发射器参数: | 2 | 台 |
20 | 无线头戴式主机 | 双通道接收、采用UHF频段、PLL数字频率 | 4 | 台 |
21 | 无线头戴式话筒 | 工作频率:UHF640-690MHz,50MHz带宽内,200个调谐频点可选。 | 8 | 个 |
22 | 无线放大器 | 主要规格 | 4 | 台 |
23 | 高频天线 | 主要规格 | 4 | 个 |
24 | 机柜 | 钢板材质:优质冷轧钢板 | 1 | 台 |
25 | 线阵田字架 | 材质:钢结构+表面电镀 | 2 | 副 |
26 | 专业音箱架 | 专业音箱架/壁挂式 | 6 | 副 |
27 | 扩声音频插座 | 音频信号相关插件配件/音频插座等 | 6 | 个 |
28 | 音箱线 | 专用音箱线到机柜,2×1.5 | 8 | 捆 |
29 | PVC管材 | PVC管材+穿线管材 | 1 | 项 |
30 | 音响系统集成 | 专业音响系统设备(集成)相关配件材料,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 | 1 | 项 |
二、灯光系统 | ||||
1 | 电脑灯(核心产品) | 电压:AC100-240V,50-60HZ;额定功率:≥450W;光源≥350w灯泡;镇流器:电子镇流器;通道:16通道模式 | 10 | 台 |
2 | 主席台染色灯 | 电 压:AC110V-220V 50/60HZ | 20 | 台 |
3 | 平板柔光灯 | 光源:630颗高显指LED阵列 | 8 | 台 |
4 | 面光灯 | 光 源:高显指COB LED 电源电压:AC100~240V,50/60Hz 额定功率:≥200W 显色指数:Ra≥92 色 温:3200K 调 光:0~100%线性调光 控制面板:LCD液晶显示屏+四按键 通道模式:1CH/2CH 出光角度:15~60度,手动变焦 散热方式:铜管散热器 控制模式:DMX512控制/手动模式 防护等级:IP20 配 件:遮扉,电源线,信号线 灯体尺寸:≧455×265×292mm,需要提供产品图片说明 | 10 | 台 |
5 | LED光束追光灯 | 支持电压:AC220V~240V 50Hz/60Hz | 2 | 盏 |
6 | 灯光控台 | 采用功能强大的泰坦(Titan)9.1版本操作系统; | 1 | 台 |
7 | LED上喷烟雾机 | 功率:≥1500W;使用电压:AC220V-250V 60HZ;预热时间:≦10分钟;喷烟量:≥20000cu.ft/Min;油瓶容量:≥2L;喷烟距离:8-12米;无线遥控,电子温控系统,内置DMX512,(≥7通道);灯珠:18×3W LED数码液晶控制面板,定时喷烟 | 1 | 台 |
8 | 泡泡机 | 功 率:≥300W | 1 | 台 |
9 | 气柱烟油 | 容量:≥5L | 4 | 桶 |
10 | 泡泡油 | 容量:≥5L | 4 | 桶 |
11 | 信号放大器 | 电源:AC110~120V 50Hz/60Hz ; AC220~240V 50Hz | 2 | 台 |
12 | 专业灯光系统编辑 | 专业灯光系统编辑 | 1 | 项 |
13 | 灯光支架 | 灯光支架:采用40mm钢管焊接成舞台灯光支架(高空架) | 4 | 组 |
14 | 灯光线材 | 专业灯光信号控制线+穿线管材+电缆线 | 68 | 路 |
15 | 操作台 | 定制,≥180×90×75cm,冷轧钢结构 | 1 | 个 |
16 | 灯光系统安装调适及辅材等 | 专业灯光系统设备(集成)相关配件材料,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 | 1 | 项 |
LED显示屏系统 | ||||
1 | 高清彩色显示屏P2.5/主屏(核心产品) | 1、点间距:≤2.5mm; 2、P2.5室内全彩屏-1R1G1B-SMD2121。 3、屏体尺寸(宽×高):整屏尺寸:≥12.8m(W)×4m(H),整屏分辨率:≥5120点(W)×1600点(H) 4、单元模组要求:模组分辨率为128点×64点,单元模组尺寸为320mm×160mm×15mm。 5、显示屏模组刷新率≥1920Hz,灰度等级≥16Bit,视角≥160°,对比度≥5000:1 6、PCB采用FR-4材质,灯驱合一,电路设 计符合CQC13-471301-2018标准。 7、显示屏通过或高于振动5Hz-55Hz-5Hz,振幅为0.19mm的指标条件下,5min扫描一次,二次方向,每个方向扫描两次进行测试,以满足安全特性的使用要求 8、屏体亮度≥600cd/m2,亮度均匀性要求≥98%,色度均匀性±0.002Cx,Cy之内。 9、供电方式:支持电源均流DC4.2-5V,显示屏漏电容限值≤1mA。 10、连续工作时间:≥8000hrs,支持连续不间断显示,运行环境温度支持-10℃~55℃内正常工作。 11、色温误差:色温为 6500K 时,100%,75%,50%,25%四挡电平白场调节色温误差≤200K。 12、屏体信号传输线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应符合YD/T 1019-2013 《数字通信用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标准 ≥68-20X1gf 、近端串音衰减功率和≥72.3-15X1gf的技术要求。(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 标志。) 13、用户直接扫描显示屏设备上的二维码进行报修,将相应数据推送至管理后台,维保售 后专员可直接通过报修单获取设备故障信息,并进行初步技术分析,便捷沟通协调流程,提高售 后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供软件截图加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1.2 | ㎡ |
2 | 高清彩色显示屏P2.5/边屏(核心产品) | 1、点间距:≤2.5mm; 2、P2.5室内全彩屏-1R1G1B-SMD2121。 3、屏体尺寸(宽×高):整屏尺寸:≥2.56M×高1.6M=4.1㎡*2块=8.2㎡,整屏分辨率:≥5120点(W)×1600点(H) 4、单元模组要求:模组分辨率为128点×64点,单元模组尺寸为320mm×160mm×15mm。 5、显示屏模组刷新率≥1920Hz,灰度等级≥16Bit,视角≥160°,对比度≥5000:1 6、PCB采用FR-4材质,灯驱合一,电路设 计符合CQC13-471301-2018标准。 7、显示屏通过或高于振动5Hz-55Hz-5Hz,振幅为0.19mm的指标条件下,5min扫描一次,二次方向,每个方向扫描两次进行测试,以满足安全特性的使用要求 8、屏体亮度≥600cd/m2,亮度均匀性要求≥98%,色度均匀性±0.002Cx,Cy之内。 9、供电方式:支持电源均流DC4.2-5V,显示屏漏电容限值≤1mA。 10、连续工作时间:≥8000hrs,支持连续不间断显示,运行环境温度支持-10℃~55℃内正常工作。 11、色温误差:色温为 6500K 时,100%,75%,50%,25%四挡电平白场调节色温误差≤200K。 12、屏体信号传输线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应符合YD/T 1019-2013 《数字通信用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标准 ≥68-20X1gf 、近端串音衰减功率和≥72.3-15X1gf的技术要求。(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 标志。) 13、用户直接扫描显示屏设备上的二维码进行报修,将相应数据推送至管理后台,维保售 后专员可直接通过报修单获取设备故障信息,并进行初步技术分析,便捷沟通协调流程,提高售 后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供软件截图加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2 | ㎡ |
3 | 视频处理器 | 1、2U 标准机架式结构,配备彩色LCD操作显示屏。 2、支持以下输入信号接口:2路DP(其中一路支持4K分辨率输入),2路DVI,3路HDMI,1路SDI带环出。 3、支持以下输出信号接口:≥16路网口,整机最大支持分辨率为960万像素,支持自定义分辨率,最宽16000像素,最高8000像素,1路DVI。 4、支持USB(TYPE B),UART(RJ45),RS232控制端口。 5、具备4K输入信号接口,单路输入信号可支持3840×2160@60Hz或7680×1080@60Hz分辨率的输入。 6、支持K-HDR功能:能够对图像进行实时处理,使得显示屏在播放普通SDR图像素材时可以实现HDR显示效果(提供CNAS认可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7、支持EDID配置管理:无需外接电脑,直接在设备上更改EDID,自定义输入分辨率。 8、支持8画面显示:可在屏幕上显示8个画面,所有信号均可同时上屏。 9、可消除某个画面中指 定的颜色图像,可修改任意一个画面的透明度值(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0、具备预览输出接口,可同时监视当前输出画面内容及预览所有输入信号的画面内容。 11、支持超分辨率放大技术:视频补偿处理算法。画面缩小无尺寸限制,并保留图像细节,减轻画面放大多倍后产生的失焦现象 。 12、支持去黑边/剪裁功能:解决前端信号(尤其是VGA信号及非标准摄像头的输出信号)产生的黑边问题,针对任意信号源做任意裁剪(依旧保持满屏状态)。 13、支持通道保护:对设备输入、输出I/O接口进行保护,避免过电压、过电流的冲击;通道间相互独立,且彼此互补。 14、支持亮度调节:实时、快捷进行屏体显示亮度调整。 15、无缝切换:设备在进行两个信号或两个模式间的切换时,无黑屏、停顿、闪烁等现象。 16、支持按键锁定,防止误操作。 | 1 | 台 |
4 | 视频处理器 | 1、1.5U 标准机架式结构,配备彩色LCD操作显示屏。 3、支持视频及音频信号输出:LAN(RJ45)×2,整机最大支持分辨率为131万像素,支持自定义分辨率,最宽3840像素,最高1536像素;Audio 1/4" TRS音频 ×1。 | 1 | 台 |
5 | 最新LED屏专用接收卡 | 1、单卡16个标准HUB75E接口,输出24组RGB数据。 2、单卡最大支持128×1024像素带载。 3、支持高灰高刷、低亮高灰显示,可消除某行偏暗、低灰偏红、鬼影等细节问题。 4、支持亮度、色度逐点校正,提供校正低灰补偿,保障低灰显示效果。 5、支持各种PWM芯片、双锁存芯片、逐点检测芯片及通用芯片。 6、支持静态屏、1/2~1/64扫之间的任意扫描类型。 7、支持一键回读所有配置文件信息。 8、支持一键修复功能,更换卡时无需重新调试。 9、支持网络通信状态的实时检测,及网线连接顺序的检测。 10、为保证产品后续升级的安全性,程序升级支持断电保护功能。 12、支持电源反接保护。 13、支持色彩还原技术,使人显示屏颜色更真实,可提供色彩还原控制系统。 14、支持任意倍频技术,有效消除手机拍摄时出现的扫描线。 15、控制系统的播放软件具备多种媒体的播放能力,除视频、图片、音频等媒体文件外,还可添加办公室文件、本地截屏、网络地址、采集卡。 | 82 | 张 |
6 | 最新LED屏专用接收卡 | 1、单卡12个标准HUB75E接口,输出24组RGB数据。 2、单卡最大支持128×768像素带载。 3、支持高灰高刷、低亮高灰显示,可消除某行偏暗、低灰偏红、鬼影等细节问题。 4、支持亮度、色度逐点校正,提供校正低灰补偿,保障低灰显示效果。 5、支持各种PWM芯片、双锁存芯片、逐点检测芯片及通用芯片。 6、支持静态屏、1/2~1/64扫之间的任意扫描类型。 7、支持一键回读所有配置文件信息。 8、支持一键修复功能,更换卡时无需重新调试。 9、支持网络通信状态的实时检测,及网线连接顺序的检测。 10、为保证产品后续升级的安全性,程序升级支持断电保护功能。 11、支持电源反接保护。 12、支持色彩还原技术,使人显示屏颜色更真实。 13、支持任意倍频技术,有效消除手机拍摄时出现的扫描线。 14、控制系统的播放软件具备多种媒体的播放能力,除视频、图片、音频等媒体文件外,还可添加办公室文件、本地截屏、网络地址、采集卡。 | 16 | 张 |
7 | LED电源 | 1、保护功能:输入欠压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压保护。异常解除,自动恢复正常工作。 | 295 | 台 |
8 | LED显示屏信号线 | LED显示屏信号线/机房至LED显示屏 | 16 | 条 |
9 | 电源控制总线 | 电源控制总线/380V/4平方 | 1 | 条 |
10 | 钢结构支架 | LED电子屏制作高空钢结构支架/含边框尺寸:主屏尺寸长12.9×高4.1=52.89㎡/左右屏尺寸长2.66×高1.7=4.522×2块 | 61.934 | ㎡ |
11 | 安装调试及辅材等 | LED P2.5高清彩色显示屏系统设备(集成)相关配件材料,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显示内容由甲方提供)。 | 1 | 项 |
12 | P3.75显示屏 | 显示尺寸长:≥13.162m×高0.546m=7.18㎡ 单元板尺寸 ≥长304mm×高152mm 最佳视距 5~40m | 7.18 | 平方 |
13 | P3.75系统卡 | P3.75系统卡 | 1 | 项 |
14 | 200W专用电源 | 1、保护功能:输入欠压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压保护。异常解除,自动恢复正常工作。 | 16 | 台 |
15 | LED显示屏信号线 | LED显示屏信号线/机房至LED显示屏 | 3 | 条 |
16 | 电源控制总线 | 电源控制总线/380V/4平方 | 1 | 条 |
17 | 显示系统安装调试及辅材等 | 抬头字幕条显示系统设备(集成)相关配件材料,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显示内容由甲方提供)。 | 1 | 项 |
四、高清录直播系统 | ||||
1 | 高清录播主机(核心产品) | 1.整体设 计:录播主机采用嵌入式架构设 计,采用Linux操作系统,采用≤24V安全电压供电,整机采用无风扇设 计,在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产生的噪音以A计权声压级度量≤45dBA,在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整机功耗≤55W。提供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带“CNAS”标书)复印件。 | 1 | 台 |
2 | 录播软件系统 | 录播应用软件: | 1 | 套 |
3 | 高清云台摄像机 | 1、一体化云台摄像机 7、在1080P/60模式下同时传输3G -SDI和H.264,10BASE-T /100BASE-TX RJ45网络接口。 | 1 | 台 |
4 | 高清云台摄像机 | 1、一体化云台摄像机 | 2 | 台 |
5 | 云台扩展盒 | 接口:USB | 1 | 台 |
8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基本性能指标:音频输入通道(麦克风/线路)≥8组;音频输出通道:≥4组;转换器类型:24bit;频率响应:20~20KHZ;信噪比:≥70dB,1kHz at 1Pa;失真度: ≤0.1% (1KHz);模/数动态范围(A-计权): 114dB;输入至输出 动态范围:96dB;AGC控制范围: ≥40dB;τ=3S;通道隔离度,1kHz: 100dB;二进制(开关信号)输入/输出:8/8;RS-232/RS-485 控制端口:3;以太网控制:1。 | 1 | 台 |
9 | 本地导播配套硬件系统 | 1、≧23.6英寸LED背光液晶显示器、键盘、鼠标。 | 1 | 套 |
10 | 录播系统工程辅材及安装调适 | 智慧直播系统设备(集成)相关配件材料及线材,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 | 1 | 项 |
五、智能控制系统 | ||||
1 | 控制设备 | 电脑/主机:CPU:≧I7/9代,≧16G内存,固态硬盘≧256G,显示器≧27" | 3 | 台 |
2 | 移动无线控制设备 | ≧10.8英寸平板电脑≧4GB+128GB WIFI | 1 | 台 |
3 | 高清视频管理矩阵 | 8路输入8路输出:4路HDMI输入、4路DVI输入、4路HDMI输出音频分离输出、4路DVI输出; | 1 | 台 |
4 | 多功能液晶屏控制终端 | 1.CPU:400MHz 32位双核高速处理器; 2.操作系统:实时操作系统 3.通讯接插件:2EDG3.8-4P 4.升级:支持U盘SD卡升级、支持远程升级 5.显示器类型:LED液晶屏; 6.亮度:≥250cd/m2;对比度:≥800:1 7.触控类型:电容触控 6.触控显示尺寸:≥70.8mm×70.8mm; 8.控制板尺寸:≥90mm×90 mm 9.功耗:工作1.8W、休眠0.3W 10.供电压:DC12-18V(±0.2V) 11.工作温度:-20℃~+75℃ ★12.电子锁功能:多功能液晶屏控制终端有自动上锁功能(重要设备避免误操作);一定时间内自动上锁,上锁后重要专业设备开启或者关闭控制无效,解锁后可以控制重要专业设备开启或者关闭;提供截图证明及带U盘或者光盘视频演示上述功能。 13.进入系统时间:上电3秒内进入控制系统,可立即控制设备; 提供U盘或者光盘视频演示。 14.电源管控:弱电远程控制(可控制动力380V/220V设备 )使用简单方便快捷安全,无危险性。 15.视频管控:直播系统及服务器和影视播放器等电脑视频简单快捷投放到大屏幕。 16.音频模式管控:调用音频主机预设调试后5个及以上音效模式;提供截图证明。 17.音量管控:≥16通道音量独立控制+12dB/-70dB及16通道独立静音控制,16通道总静音,总静音和≥16个通道音量+12/-70dB值实时反馈到音频设备;提供截图证明。 18.设备运行信息反馈:设备运行工作情况实时反馈到多功能液晶屏控制终端,可查看运行情况。 19.包含PC软件设 计编辑控制界面3套以上,根据现场要求控键功能定制编辑。 | 3 | 套 |
5 | 系统控制器 | 1.处理器CPU:32位 ARM'处理速度:1024MIPS;存储器:2048M SDRAM,3GB Flash 2.硬件接口:绿色端子5.08mm;红外线学习方式:变频载波脉冲及频率编码方式;红外输出口:4路;红外存储单元:≥2048个;红外载波范围:18-100KHz;红外精度:±0.2KHz;红外脉宽:80us-64ms; 3.可编程RS-232/485接口;硬件接口:RS-232, 9针D型接口;RS-232输出口:8路 波特率:1200~115200可选;数据位:5、6、7、8;停止位:1、2;校验位:None, Even, Odd;RS232有效通讯距离:40M;RS232控制口结构:2 = RX, 3 = TX, 5 = GND; 4.RS-485控制口结构:4 = Data+(A), 8= Data-(B);控制接口:RS-232, 9针D型接口;波特率:9600;数据位:8位;停止位:1;奇偶校验位:无; 5.串行控制口结构:2 = TX, 3 = RX, 5 = GND; 6.控制程序:《MICOMMM》;控制方式:触摸屏控制、软件控制、网络控制、墙上面板控制等 7.数字I/O接口;硬件接口:凤凰端子;数字I/O接口:4路;接口模式:数字和兼容模拟电压:0-5V;电流:200mA;触发方式:高电平和对地短路;弱电继电器硬件接口:4路 (凤凰端子) 额定电压/功率:12VDC / 200mW;最大吸合时间:5ms;最大释放时间:5ms 8.扩展口MICOM-HW端口:3个终端模块,4PIN排针,支持MICOM-HW控制总线;计算机管理端口:2个DB9母型端口; 9.TCP/IP控制接口:可自由选择TCP/IP协议服务器或者客户模式;USB接口:1个MINIUSB1.1(兼容USB2.0)接口; 10.RS485接收控制口:1个DB9母型端口;内置8路可编程RS-232/RS-485控制接口;内置4路红外接口;内置4路I/O控制接口;内置4路弱电继电器;内置1路MICOM-HW级联接口,1个多功能USB接口; 11. 内置2路RS232接收口,1路RS485接收口;内置1路TCP/IP控制接口, 可自由选择TCP/IP协议服务器或者客户模式; 12. 支持一键式联动控制管理功能,纯中文界面,简洁明了易操作; 使用面向对象的总线协议控制,可任意扩展控制模块,如多台调光器、多台射频无线接收器、多台电源控制器等,最大可支持256个网络设备;同时支持触摸屏、电脑、网络、墙上面板等多种控制方式;控制系统部分的技术指标; 通过远程APP会议效果模式切换,会议话筒及会议效果和音乐音量大小; 会议摄像机/计算机/微电脑等视频和会议话筒及其它播放声音等音视频信号先择切换控制;会议室专业灯光控制;实现联动功能,做到“一键到位”即单击一个按键便可实现整个模式环境(如:音响设备及手拉手开关机模式等),大大提高工作效果,使用者更能集中于监视内容。(在整个会议的会议音视频专业设备及会议室灯光设备智能管理,方便易用。 | 1 | 台 |
6 | 设备电源管理器 | 设备电源控制器,用万能插座,带电压显示屏显示,一键自动开启关闭会议设备及保护专业会议设备。电源引线6mm2x3/220V | 2 | 台 |
7 | 照明灯光继电器设备 | 照明灯光大功率控制系统,大功率可控硅调光调压10KW控制; 220V接触器 380V接触器。 | 1 | 项 |
8 | 专业摄像机控制线 | 专业摄像机控制线/网络+电源 | 2 | 条 |
9 | HDMI插座 | HDMI信号相关插件配件/HDMI插座等 | 5 | 个 |
10 | HDMI 高清线 | HDMI高清线连接线 1米/10条 1.5米/10条 | 20 | 条 |
11 | HDMI高清线 | HDMI高清线连接线/带芯片放大器 | 3 | 条 |
12 | 配电箱及智能控制开关 | 配电箱:优质冷轧钢板;配置包含有:1.三相空气120A开关1个; 2.三相100A智能开关1套; 3.手控电控智能开关32A开关12个; 4.双开路空气开关4个; 5.单开空气开关4个; 6.可编程8通道智能控制系统1套; | 1 | 个 |
六、配套家具类 | ||||
1 | 主席桌 | 连体二人位条桌:规格≧1400×600×750,框架结构,1.桌面全部采用实木皮高温真空模压而成,表面环保油漆盖面经高温烤箱烤制而成,基材采用≧25mm杉木心实木板制作,其他基材全部采用≧18mm杉木心实木板制作,高温烤漆而成 | 10 | 张 |
2 | 主席椅 | 1、脚架:选用优质橡木架卯榫结构实木框架,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拥有结实耐用不易变形的特点。靠背及坐垫,采用真皮软包工艺环保型高密度泡绵,座位≥35kg/m3,靠背座位≥30kg/m3油漆采用优质环保亚光聚酯环保漆,表面光滑柔和,无颗粒,无气泡,无渣点颜色均匀,硬度高,符合GB18581-2001环保标准。四道底漆,三道面漆,7道工序喷涂。 | 20 | 位 |
3 | 前排桌 | 连体二人位条桌:规格≧1130×400×750,框架结构,1.桌面全部采用实木皮高温真空模压而成,表面环保油漆盖面经高温烤箱烤制而成,基材采用≧25mm杉木心实木板制作,其他基材全部采用≧18mm杉木心实木板制作,高温烤漆而成 | 16 | 组 |
4 | 合唱台 | 1、规格:一层、二层宽≧400mm,三层宽≧500mm,层高≧300mm,总高≧900mm,单组长度≧1200mm(一组可站9-12个人); | 11 | 组 |
5 | 指挥台(含指挥棒) | 1、实木指挥台(含指挥棒); | 1 | 个 |
6 | 礼堂椅 | 尺寸:座椅总宽度645mm±5mm,中心距565mm±5mm,扶手宽度80mm±5mm,座椅长度520mm±5mm,座椅深度710mm±5mm,椅背高度1020mm±5mm,扶手框高度625mm±5mm,座高445mm±5mm。 9.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795 | 位 |
七、配套装修装饰部分 | ||||
1 | 风管中央空调 | 匹数:5匹 | 14 | 台 |
2 | 管道 | 铜管 | 260 | 米 |
3 | 空调安装调适及辅材等 | 包含设备安装调适及相关辅材 | 1 | 项 |
4 | 天棚龙骨 | 天棚龙骨(装配式U型轻钢(不上人型) 面层规格 ≧300mm×300mm 平面) | 860 | m2 |
5 | 天棚基层 | 天棚基层(细木工板基层(18mm)) | 860 | m2 |
6 | 其他油漆 | 其他油漆(木基层板 防火涂料二遍) | 860 | m2 |
7 | 纸面石膏板天棚基层 | 纸面石膏板天棚基层 | 860 | m2 |
8 | 乳胶漆 | 乳胶漆(室内 天棚面 二遍) | 860 | m2 |
9 | 灯槽、灯带 | 灯槽、灯带(天棚面层悬挑式灯槽 直型细木 工板面) | 180 | m2 |
10 | 艺术装饰灯具安装 | 荧光艺术装饰灯具安装(天棚荧光灯带) | 300 | m |
11 | 点光源艺术装饰灯具安装 | 点光源艺术装饰灯具安装(嵌入式 灯具直径φ150) | 200 | 套 |
12 | 墙面饰面 | 墙面饰面(木龙骨断面24cm2 双向平均中距30cm) | 450 | m2 |
13 | 其他油漆 | 其他油漆(单向木龙骨 防火涂料二遍) | 450 | m2 |
14 | 墙面饰面 | 墙面饰面(细木工板基层) | 450 | m2 |
15 | 其他油漆 | 其他油漆(木基层板 防火涂料二遍) | 450 | m2 |
16 | 其他隔断 | 其他隔断(隔音墙内填吸音棉墙) | 450 | m2 |
17 | 墙面饰面 | 墙面饰面(岩棉吸音板) | 450 | m2 |
18 | 窗帘盒 | 窗帘盒(不带轨 胶合板窗帘盒现场制作) | 58 | m |
19 | 电动窗帘(含窗帘布) | 支持五芯线控及遥控 | 115 | m |
20 | 电动会标幕(幕帘) | 会标幕及幕帘:含幕帘,支持五芯线控及遥控 | 30 | m |
21 | 穿照明线 | 穿照明线(铜芯 导线截面≤2.5mm2) | 1500 | 单线 |
22 | 砖、混凝土结构明配(外径≤25mm) PC25 | 砖、混凝土结构明配(外径≤25mm) PC25 | 1500 | m |
23 | 接线盒安装 | 接线盒安装(暗装开关(插座)盒) | 50 | 个 |
24 | 接线盒安装 | 接线盒安装(暗装接线盒) | 50 | 个 |
25 | 吸顶应急灯 | 吸顶应急灯[LED灯] | 10 | 套 |
26 | 安全型二、三极带开关插座 | 安全型二、三极带开关插座 | 30 | 套 |
27 | 地面插座 | 地面插座 | 5 | 套 |
28 | 满堂装饰脚手架 | 满堂装饰脚手架 | 900 | m2 |
29 | 装修脚手架 | 装修脚手架(装修满堂脚手架 基本层3.6m-5.2m)
| 900 | m2 |
30 | 其他零星项目 | 其他零星项目 | 1 | 项 |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45)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安装、安装调整并经最终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于所有货物到货安装、经使用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归还履约保证金。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货物安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5%(首次付款前中标方应开具合同全额发票) |
2 | 5 | 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且无质量问题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5% |
8、售 后服务
(1)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的优惠供应;
(2)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不得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供 应商免费提供上门服务,终身维护。
(3)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使用时,中标方应无条件免费为业主维修或更换。
(4)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人响应时间应为6小时以内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含2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48小时内修复使用;若 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质量保证、售 后服务基本要求,对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免费保修期、特殊保修条款、有偿服务范围和免费更换配件等作出明确承诺和说明。各投标人还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 后服务计划(含质保期时间)和内容。
(6)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 定有能力的代 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
9、安装、安装调试
(1)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7天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进度计划表及需采购人配合的事项。
(2)中标人应负责将设备送到指 定地点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3)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再进行安装。
(4)中标人在制作、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确保安装牢固,安全可靠。
(5)中标人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应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妨碍干扰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不得破坏环境,否则由中标人负全责。
(6)中标人必须加强制作、运输及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在此过程中,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双方及第三方的任何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负全责。
(7)免安装费、免送货上门费。
10、验收
(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或优于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所有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2)验收步骤:
①第一步:到货检验。中标人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方认可后实施。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 产 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质量合格证书(或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原装拼配货物的证明资料和文件。采购方在设备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由中标人和采购方共同对设备的数量、其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②第二步:货物验收。货物运抵用户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国家规范及用户使用要求。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产品彩页的技术规格要求,采购方有权委托中国 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货物性能、精度进行校核。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重新检测、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③系统整体验收:供货方应提供设备的出厂检测报告,经业主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货物验收标准。业主可对仪器进行复检与性能测试,供货方应派出有经验的、高水平的技术人员协助此项工作。验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安装调试后,仪器有需要检定/校准的,再通过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校准后作为验收条件之一。若不确定,可先验收,在检定/校准。时间为保修期内有效,费用由供货方提供。
④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⑤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⑥一切安装费用及现场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⑦技术资料要求: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中文);货物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配置清单、分项价格及耗材价格;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等。
⑧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供货时应随同货物出具从采购清单、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要求。查验中若发现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查验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⑨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完毕合格后签验收单。验收清单一式二份,采购方与中标人各执一份。
11、人员培训
为了保证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系统设备良好运行,要求中标人负责对项目提供有关货物、系统设备(软件)功能、安装、操作、设 计、维护等方面的现场培训(培训资料每人一套),使其具备熟练地使用设备、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熟练维护设备的能力,能指导单位其他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工作。承担培训的负责人需具备合格的资历和执教能力,培训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2、逾期违约条款
本项目的供货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未按时完工的每逾期1天按中标金额的0.5%交违约金,若中标人逾期完工达10天(含1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损失。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出现疑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3、索赔
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将被视为有缺陷或损坏货物,采购人将保留退货索赔或提出更换新设备的权利,中标人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4、报价要求
所报总价为货物送达业主指 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业主验收合格期间所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原价、材料(含辅材)、人工、保险、运杂(含二次搬运)、安装、安装调试、检验、使用指导、税费、招标代 理费等最终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其他辅助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增加其费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自己产品的响应,并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列出全部技术和服务要求、商务条件相对于本招标文件对各种技术服务及商务规定的偏离表。
(2)投标人所投货物应是原装、全新的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积压的库存商品排除在外;完全符合采购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配附完整的出厂配置及附件。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中标供货的货物纳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纳入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的产品必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拒绝未取得相应认证的产品,拒绝无中文标识的产品,随货提供相关强制认证资料。供货产品的设 计、制造、质量、包装等均应满足《产品质量法》的要求。技术标准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
(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有效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之前(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否则采购人有权视投标人资料、说明和承诺等内容失实。
3、招标文件中未有载明的部分,中标人可以与采购人在采购合同中另行补充约定,一切条款须以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