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司法业务系统安装及网络安全服务项目
备案编号:G7-NHXFY-GK-202009-B3465-SMGX
招标编号:[350424]SMGX[GK]2020037
采购人: 宁化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司法业务系统安装及网络安全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G7-NHXFY-GK-202009-B3465-SMGX。
2、招标编号:[350424]SMGX[GK]2020037。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1 | 开标会现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随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自行体现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宁化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路138号
联系方法:15159161811
13、代理机构: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2幢9层18-20号
联系方法:0598-8955586 smgxzb1@126.com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2030000 | 400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宁化县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1 | 开标会现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随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自行体现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供应商对“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在投标客户端上标记“技术要求响应表”页码。 |
明细 |
---|
投标供应商对“第五章 三、商务条件”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在投标客户端上标记“商务条件响应表”页码。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总体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先进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横向对比,优的得2分,良的1分,一般的得0.5分,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实施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进行横向比较,方案优的得2分,方案良的得1分,方案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高清科技法庭系统 | 20 |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0分。带“▲”号的关键技术指标每负偏离1项扣2分,未带“▲”号的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填写详细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评委依据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提供佐证材料进行评分。 |
智能庭审语音 转换系统 | 5 |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5分。带“▲”号的关键技术指标每负偏离1项扣2分,未带“▲”号的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填写详细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评委依据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提供佐证材料进行评分。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系统 | 26 |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6分。带“▲”号的关键技术指标每负偏离1项扣2分,未带“▲”号的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填写详细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评委依据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提供佐证材料进行评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产品实力 | 2 | 所投防火墙设备生产厂商具有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自主原创产品测评证书》,满足要求得2分,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2 | 所投日志审计设备生产厂商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安全工程类三级、(ISC)2官方授权培训服务提供商资格,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满足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
2 | 所投安全服务厂商具有《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含风险评估资质认证、安全设计与集成资质认证、应急响应资质认证、安全培训服务资质);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
1 | 投标人所投“庭审专用高清摄像头”获得省级及以上经信委评定的“管理创新示范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以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满足要求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
2 | 投标人所投“数字功放”获得“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且获得“质量月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认证证书(原件备查)。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
投标人实力 | 2 | 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机构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满足要求得2分,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数量进行评分:提供≥30人的得2分,≥20人但不足30人的得1分,≥10人但不足20人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开标前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 | |
业绩 | 1 | 根据投标人近五年独立承担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1分【投标人需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交以上佐证材料的不得分。】 |
售后方案 | 1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维护响应计划、售后服务的便捷性等(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方面),由评委横向比较优的得1分,良的得0.5分,未提供任何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 限价 (元) | 主要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一 | 1-1 | 司法业务系统安装及网络安全服务项目 | 1批 | 2030000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宁化县人民法院 | 刘先生 | 0598-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
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建立科学化管理体系、促进审判与执行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从全国法院建设工作中看,加强审判信息化建设是法院发展的必然趋势,人民法院应当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科学发展,将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把现代化的技术运用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改进法院的工作方式,实行审判公开,阳光司法,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与司法能力,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加强司法公开技术支撑,制定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推进全国法院信息网络"天平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科技法庭,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信息管理中心,推进四级法院司法信息资源整合利用,为深化司法公开提供科技保障。同时周强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狠抓审判管理,要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于审判管理的手段,周强院长指出“要坚持以科技为保障”,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息化应用的力度。
随着案件的逐渐增多,长期以来缺乏专用的科技法庭和设备,给审判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正常展开,为解决宁化县人民法院司法业务系统安装及网络安全服务项目的法庭庭审状况,适应人民法庭全面、正确、高效及有效的履行法律审判职责的需要,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批准,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在考虑法庭实际工作需求的基础上,本着经济适用节俭节约的原则,建设标准、现代化、信息化、自动化的现代科技法庭,本项目建设是已经具备条件并且是十分必要的。
宁化县人民法院为响应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号召,并促进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高,保障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有效的运行,严格参照等级保护2.0系列国家标准文件《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 计技术要求》、《GB/T 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以及公安部《GA/T1389-2018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等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开展系统定级、差距分析、风险评估、实施安全检测,使得宁化县人民法院对信息系统的现有安全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找出现有安全防护与相应等级基本要求的差距,并针对安全现状,在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安全建设建议,使其能够指导宁化县人民法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2.0安全建设工作,逐步达到等级保护2.0要求的保护能力,满足《网络安全法》要求。
宁化县人民法院司法业务系统安装及网络安全服务项目:建设 2套高清科技法庭系统,2套智能庭审语音转换系统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系统建设。
(1)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基本要求》(法发〔2011〕18号);
(2) 《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2010年33号文件;
(3)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法发〔2008〕28号);
(4) 《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决定》最高人民法院;
(5) 《关于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规划》最高人民法院;
(6) 《法院专网总体设 计方案》最高人民法院;
(7) 《法院专网应用系统建设方案》最高人民法院;
(8) 《安全防范技术规范》GB50348-2004;
(9)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
(10)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 计规范》GB50174-93;
(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 ;
(12) 《摄像机(PAL/SECAM//NTSC)测量方法第1部分:非广播单传感器摄像机》GB/T 15865-1995;
(13) 《会议系统的电气其音频性能要求》GB/T 15381-94;
(14)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YD 5032-97;
(15)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 5033-97;
(16) 《会议系统电及音频性能要求》GB/T 15381;
(17)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 计规范》GB50174-2008;
(1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19)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GB50311-2007;
(20)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
(22)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23)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24)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25) 《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2009]1429号及附件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指南》;
(26)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
(2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
(2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2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 25058-2010;
(30)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 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0;
(31) 宁化县人民法院提供的基础资料。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 货物名 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高清科技法庭系统 | |||||
1 | 1.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基本要求》(法办发〔2011〕18号)的要求。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FYB/T 51000—2016 基础数据信息技术规范》、《FYB/T 51101.1—2016和FYB/T 51101.1—2016信息资源交换体系》、《FYB_T_52003-2016_科技法庭应用技术要求》的要求,符合法释〔2017〕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 3.支持4K画面合成、数字音频处理、录制存储、可编程中控。 4.内置互动MCU支持RTSP/H.323/SIP视频会议终端无缝互动。 5.主机采用≥19"标准单一机箱,设备高度不高于2U; 6.电信级背板拔插式结构设 计,输入、输出板卡采用板卡式设 计可自由配置,支持带电插拔升级维护; 7.输入接口:≥6路HD-SDI/3G-SDI输入;≥4路DVI-I输入;≥2路HDMI输入,视频输入信号支持1080P分辨率。(需提供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视频输出接口:≥8路DVI-I输出接口; ≥6路HD-SDI/3G-SDI环出,视频输出信号支持1080P分辨率。(需提供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音频接口:≥12路麦克风接入,自带48V幻象电源,每路输入具有平衡/非平衡处理;≥6路立体声线路接入;≥4路线路输出,具备回声消除,反馈抑制,环境降噪等功能。 10.Dante数字音频接口:≥1路数字音频接口,可以实现与模拟MIC、线路编组音频处理。 11.输入输出板卡类型:输入输出卡可支持HDMI、DVI、VGA、AV、SDI、HDBaseT、光纤等共7种信号无缝切换板卡。 12.控制接口:≥4路红外发射接口、≥4路RS232接口、≥1路RS485接口; 13.编码:具备1路4K H.265编解码、8路1080P H.264编码;;≥6路独立音频备份流编码,视频最低码率达64Kbps。 14.解码:≥4路音视频解码。 15.音频处理:支持语音激励、按席位混音编组、自动反馈抑制、自动回声消除、自动噪声消除、不少于5个频段可自由调节。(需提供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6.马赛克功能:每个编码通道独立支持打马赛克功能,可同时支持≥3个马赛克区域,并能调节马赛克透明度。(需提供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7.支持RTSP/H.323/SIP等多协议远程庭审模式,支持不少于四方庭审模式; 18.支持TCP/UDP/RTSP/RTP/RTMP/ONVIF/H.323/SIP协议; 19.图像压缩标准:H.265MP/H.264 HP;音频压缩标准:AAC;视频文件存储格式为.MP4; 20.光盘刻录:外置≥2路USB接口,实时刻录庭审视频; 21.存储功能:内置1块2T硬盘,可实现本机录像存储功能; 22.主机内嵌软件系统功能: (1)内置于主机内的软件操作需支持B/S远程、本机HDMI视频输出操作界面双界面架构,B/S兼容IE等浏览器。 (2)系统集视频监视,视频切换、云台控制,音频调整,直播/录制、暂停等控制,字幕、LOGO、直播监视、导播,点播,系统设置等功能; (3)视频预览显示:不少于7路高清视频的实时预览显示,可以本地与网络远程互动混合同时输入; (4)实时显示录制信息,要求必须包括录制时长、视频分辨率、主机IP等信息;并要求能够显示硬盘容量; (5)导播支持视频预览、直播输出监视、视频切换、音频调整、录制模式切换等功能;云台PTZ控制,实时显示音柱。 (6)支持案件信息、字幕、片头、片尾信息等功能,支持手动发布字幕,以增强课件感染力。 (7)合成布局:不少于9种常用合成布局,不少于3种用户现场自定义布局。 (8)切换特效:支持不少于10种切换特效,擦除、淡进淡出、展开与收缩等主流切换特效。 (9)支持远程FTP上传/下载录像,方便用户不需要进入现场就能导出和拷贝录播主机内录像文件。 | 台 | 2 | ||
2 | 庭审软件 | 1.书记员软件功能 | 套 | 2 | |
3 | 庭审专用高清摄像头 | 1)视频输出支持1920*1080@60fps,1280*960@60fps; | 台 | 8 | |
4 | 实物展台 | 1、清晰度:900tv线; 2、变焦:整机220倍放大; 3、对焦/白平衡:自动/手动(对焦); 4、图像特技:负片、冻结、旋转、同屏对比、镜像、文本/图像、黑白/彩色; 5、图像存储:支持; 6、usb2.0接口:有; 7、提供接口软件或附件,可供用户计算机程序实时调用展示台上实物摄像图像,并能控制展台物理操作; 8、rgb输入输出:db15flc各2组; 9、Rgb输出分辨率:xga, sxga,720p16:9; 10、镜头输出像素:500万; 11、音频输入:3.5mm插口3组; 12、音频输出:3.5mm插口1组; 13、麦克风输入:6.3mm插座; 14、视频输入输出:rca各1组,s-video输出1组; 15、顶部光源,led臂灯,2个*1w,ccfl冷光板; 16、亮度调节:支持。 | 台 | 2 | |
5 | 庭审专用光盘播放机 | 定制,与全高清数字庭审主机配套使用,同步刻录音频及视频文件。 | 台 | 2 | |
6 | 桌面式麦克风 | 1.换能方式:电容式; 2.指向性:心形指向性; 3.频率响应:20Hz-18KHz; 4.输出阻抗:75Ω,平衡; 5.灵敏度:-40dB±2dB; 6.动态范围:109dB, 1KH at max spl; 7.信噪比:65dB 1KHz at 1 Pa; 8.供电电压:DC3V/幻象48V ; 9.开关:电子轻触; 10.咪杆长度:410mm ; 11.线材配置:8米双芯、卡龙母+卡龙公。 | 支 | 12 | |
7 | 庭审专用液晶显示器 | 1、屏幕尺寸:≥22英寸; 2、最佳分辨率:1680x1050; 3、屏幕比例:16:10(宽屏); 4、背光类型:LED背光; 5、静态对比度:1000:1; 6、响应时间:5ms; 7、亮度:250cd/㎡; 8、可视角度:170/160°; 9、视频接口:D-Sub(VGA),DVI; | 台 | 8 | |
8 | 庭审专用液晶电视 | 1、屏幕尺寸:≥55英寸; 2、分辨率:4K(3840*2160); 3、屏幕比例:16:9; 4、背光源:LED; 5、音效系统:独立腔体音响; 6、HDMI接口:≥1*HDMI; 7、网络接口:≥1×网络接口; 8、USB接口:≥1×USB2.0接口; 9、电源性能:220V/50Hz; 10、功耗:120W; 11、待机功耗:0.5W。 | 台 | 4 | |
9 | 扩声音箱 | 1.额定功率:40W; | 只 | 4 | |
10 | 数字功放 | 1.支持2路音频输入,带切换功能;支持3路话筒输入功能,带独立增益调节功能;支持MIC1双接口输入,并带幻想电源功能。 | 台 | 2 | |
11 | 管理主机 | 1、操作系统采用Win7及以上版本; 2、集成10/100/1000以太网卡+802.11n无线网卡; 3、≥4G独立显卡; 4、不低于i5第8代系列处理器; 5、内存≥8G; 6、硬盘≥1T; 7、屏幕尺寸≥22英寸; 8、键盘、鼠标等。 | 台 | 4 | |
12 | 打印机 | 1、功能:打印/复印/扫描; 2、最大处理幅面:A4幅面; 3、耗材类型:鼓粉分离; 4、双面功能:自动双面打印; 5、网络功能:支持无线/有线网络打印; 6、黑白打印速度:34ppm; 7、打印分辨率:1200×1200dpi; 8、复印速度:34cpm; 9、复印分辨率:600×600dpi; 10、光学分辨率:1200×1200dpi; | 台 | 2 | |
13 | 机柜 | 1、容量:22U; 2、尺寸:600mm*600mm*1200mm±1%; 3、配置:前门玻璃后面网孔; 4、类别:网络机柜; 5、承载:静载≥250KG; 6、前后门厚度: ≥1.0mm; | 台 | 2 | |
14 | 专用庭审交换机 | 1.交换容量≥3.3Tbps, 转发性能≥126Mpps,千兆电口≥24个,千兆SFP口≥4个,支持4K VLAN,遵循IEEE 802.1d标准; 2.支持静态路由、RIP、RIPng、OSPF、OSPFv3协议; 3.支持防止DOS、ARP攻击功能、ICMP防攻击、支持CPU保护功能、MFF、DHCP Snooping等安全功能; 4.支持纵向虚拟化,作为纵向子节点零配置即插即用; 5.设备支持基于Python语言的开放可编程系统,IT管理员可以通过脚本对交换机进行运维功能的编程,快速实现功能创新,实现智能化运维; 6.支持Telemetry技术,实时采集设备数据并上送至园区网络分析组件,通过智能故障识别算法对网络数据进行分析,精准展现网络实时状态,并能及时有效地定界故障以及定位故障发生原因,发现影响用户体验的网络问题,精准保障用户体验。 | 台 | 2 | |
15 | 辅材 | 线材及配件 | 套 | 2 | |
16 | 系统集成 | 安装、调试、售后、税收 | 项 | 2 | |
1 | 智能语音识别服务平台 | 1.1 智能语音识别引擎客户端 | 套 | 2 | |
数字音频处理器(核心产品) | (1)模拟通道数需≥ 12 进 12出,数字音频通道数需 ≥12 进12出,支持断电自动保护记忆,支持外接 GPIO、RS232、RS485控制,支持摄像跟踪和场景预设,支持内置自动混音台、反馈抑制、回声消除、噪声消除全功能矩阵混音功能。 | 台 | 2 | ||
3 | 辅材 | 线材及配件 | 套 | 2 | |
4 | 系统集成 | 定制安装、调试、售后、税收 | 项 | 2 | |
三、专项法庭装饰装修部分 | |||||
1 | 法庭装修部分 | 2间小法庭装修部分包含:专项吊顶、背景墙、吸音板、法台地板、配电、灯光改造(参照原有小法庭改造)。 | 间 | 2 | |
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系统 | |||||
1 | 下一代防火墙 | 1. 1U机箱,≥6个千兆电口,单电源;防火墙吞吐≥4G,并发连接200万,每秒新建连接3万,含IPSEC VPN模块,扩展AI应用识别、IPS入侵防御及AV防病毒功能;含攻击知识库、专业版病毒知识库及应用知识库升级服务。 2. 至少支持8路ADSL拨号接入,可对各ADSL链路之间通过WCMP与ECMP方式进行路由均衡。至少内置6个ISP服务商路由,提高多链路接入时的出站访问效率。 3. ▲能够基于访问控制策略进行最大并发连接数限制,支持策略冲突检查功能。(需提供截图佐证及相关佐证材料) 4. 支持IPv4/v6双栈IP/MAC静态和动态探测绑定,支持跨三层绑定,支持IP/MAC绑定表导入导出。(提供截图佐证) 5. 支持一对一SNAT、多对一SNAT、一对一DNAT、双向NAT、NoNAT等多种转换方式;支持Sticky NAT开关,使相同源IP的数据包经过地址转换后为其转换的源 IP 地址相同。(提供截图佐证) 6. 支持DNS Doctoring功能,能够将来自内部网络的域名解析请求定向到真实内网资源,提高访问效率,同时支持通过配置多条 DNS Doctoring,实现内网资源服务器的负载均衡。(提供截图佐证) 7. 支持本地CA和第三方CA,可为其他设备或移动用户签发证书,可生成、吊销、删除证书;支持本地CA和第三方CA根证书、根私钥的更新;支持证书链管理;本地CA支持SM2算法; 8. 支持IPv6安全控制策略设置,能针对IPv6的目的/源地址、目的/源服务端口、区域、服务、时间、扩展头属性等条件进行安全访问规则的设置; 9. 内置强大的用户身份管理系统,支持本地认证、外部认证及免认证等方式,支持RADIUS、LDAP、TACACS等第三方外部认证; 10. 本产品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验中心颁发的防火墙系统密码检测证书。(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1. 内置异常行为检测功能,通过统计智能学习算法,对特定地址对象建立监控策略,基于新建、并发、流量等数据与上一周期记录值进行比较判定是否异常,如果存在异常则报警。(提供截图佐证) 12. ▲规则库包括溢出攻击类、 RPC攻击类、WEBCGI攻击类、拒绝服务类、木马类、其它类、蠕虫类、扫描类、网络访问类、HTTP攻击类、系统漏洞类11大类攻击类型,规则数量大于4000条,并支持自定义攻击检测规则。(提供截图佐证) 13. 内置文件过滤引擎,支持对HTTP/FTP/SMTP/POP3等标准协议进行检测,识别可执行文件、office文件、视频文件、图片文件、帮助文件、压缩文件、数据文件等超过50种文档类型的文件过滤。(提供截图佐证) 14. 支持日志外发至多个SYSLOG服务器,可设置日志传输协议、外发时间类型、日志语言、合并传输、加密传输等参数; 15. 为防止用户私接无线路由器、随身WIFI等设备产生安全隐患,防火墙需支持防共享接入功能,能够有效识别、报警并阻断局域网网络共享行为。(投标时需提供操作界面截图及第三方技术证明文件) 16. ▲本产品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分级安全测评证书(EAL4+)。(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 套 | 1 | |
2 | 运维审计系统 | 1. 1U机型,1个console口,2个USB口; 6个千兆电口,2个SFP插槽,2个可扩展插槽; 16G内存,2T存储空间,单电源;含100个资源授权和一年软件升级。用户数不限制。 2. 不限级数的进行分层分级分类管理。支持从AD域抽取OU,方便快速建立组织结构。(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作为佐证) 3. 定期检查平台存储的设备账号密码与设备实际密码是否匹配,以便进校验密码一致性,提高设备的安全性避免密码混乱无法登陆现象发生。(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作为佐证) 4. 支持柱形图方式查看系统中不同资源所占比例。 5. 支持对unix资源、网络资源、windows资源、数据库资源、中间件资源进行密码变更;密码变更可以根据密码策略的要求进行变更,变更的密码符合密码策略中关于密码强度的要求; 6. 支持资源从账号的管理,系统具有各种资源类型驱动器能够将资源上的账号进行自动抽取、推送及属性的变更等; 7. 支持流程申请人、审批人、执行人的委派。授权需要申请人定义申请单,发起事件申请;事件可以多人审批,审批人收到申请后可以同意或拒绝申请,同意时可以指 定执行人进行实际的管理动作的执行。(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作为佐证) 8. 支持消息管理,可通过系统统一给各管理员和运维人员发布消息。支持工作计划管理,可自维护方式制定运维工作计划,并到期提醒。 9. 支持自定义角色。角色可按照组节点进行定义,从而实现分层分级管理模式。角色权限细粒度高,可自由组合。 10. 资源授权模式基于岗位授权,岗位上绑定资源账号,这样授权可迁移、授权粒度更细;并可针对岗位设置相关安全策略。 11. 支持堡垒机集群模式部署;支持应用发布服务器的集群部署,可以设定自动选择应用发布服务器,或者由用户手动指 定。支持集群设备多节点数据实时同步。 12.系统内置VPN功能,无需专用VPN硬件支持,即可方便安全地通过远程接入堡垒机。(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作为佐证) 13.本系统具备《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 套 | 1 | |
3 | 日志审计系统 | 2.支持安全设备、网络设备、中间件、服务器、数据库、操作系统、业务系统等不少于26类300种日志对象的日志数据采集。 3.支持主动、被动相结合的数据采集方式;支持支持Telnet、Syslog、SNMP Trap、Netflow、JDBC、SSH、WMI、FTP、SFTP、SCP文件等方式进行数据采集;支持通过Agent采集日志数据。 4.数据存储能力:压缩加密存储,压缩比不低于10:1;日志存储不低于10000条/M。 5.对于尚未支持的设备类型日志进行新增采集支持,在页面上传升级文件或增加配置文件即可。 6.系统内置已支持设备种类清单,提供设备日志外发配置建议指导。 7.支持百亿级数据交互式多条件查询,百亿级数据查询响应时间小于10s。(投标时需提供操作界面截图佐证) 8.支持日志归一化处理,将不同设备所产生的不同格式的难以理解的日志数据进行统一格式化处理,提炼出有用信息清晰、明确的展示给管理者。 9.支持实时自动刷新每个日志源的实时日志列表,支持在实时日志界面通过选择过滤器来监视所关注的特定类型的日志。 10.支持独立展示每个被采集源最近24小时的日志数量趋势,便于掌握设备的安全事件情况,支持独立展示每个设备日志的最新采集时间,便于了解设备日志的采集状态。 11.支持对每个日志源设置过滤条件规则,自动过滤无用日志。 12.支持对日志流量非常大但是日志重要程度低的syslog类型日志源进行限制接收速率,降低对系统资源的占用,保障重要日志的收集,支持限制速率设置为1000条/秒、3000条/秒和5000条/秒等。(投标时需提供操作界面截图佐证) 13.支持对文本类型日志源进行限速采集,匀速采集日志,防止对系统资源产生突发冲击。(投标时需提供操作界面截图佐证) 14.支持日志转发给第三方系统平台,支持设置多个日志转发IP地址,支持转发格式化日志或仅转发原始日志。 15.支持自定义存储位置,支持多盘并行存储,当磁盘满后自动切换存储位置,支持磁盘阵列、SAN、NAS等外部高性能存储。 | 套 | 1 | |
4 | 高级威胁监测 | 1. 标准机架式结构,4个SFP插槽和4个10/100/1000BASE-T端口,配置250GB系统盘,≥2TB存储空间。可旁路部署,具备文件还原、文件静态检测、文件动态沙箱检测、web攻击检测、流量检测、数据分析与风险预警等功能。 2. 文件静态检测支持检测包括邮件文件(EML)、Office(Word、Excel、PPT、RTF)、WPS、PDF、HTML、JS、PE(EXE、DLL等)、压缩包(ZIP、7Z、RAR等)、脚本文件(BAT、VBS、CMD、Powershell)、图片文件(PNG、JPG等)、APK等60余种默认文件格式。 3. 具备独立的文件HASH库检测引擎,对文件的MD5 HASH进行检测,发现已知的恶意文件。 4. 具备独立的文件内容分析特征库分析引擎,支持对Office文件、PE文件等文件内容进行检测,发现漏洞利用、木马、蠕虫、病毒、黑客工具等恶意代码。(提供功能截图佐证) 5. 对于系统还原出的文件,系统自动存储,支持对加文件加密下载,加密密码可以策略自定义设定。 6. 支持用户自定义沙箱虚拟机联网设置,至少支持不联网、可联网以、使用虚拟网络联网几种模式。(提供功能界面截图证明作为佐证) 7. 沙箱支持对文件样本的网络行为检测,记录文件运行时的网络通信会话,并支持在线查看目的IP、目的端口、16进制和ASCII格式数据包内容等通信会话详情,支持联网会话PCAP文件在线查看功能。(提供功能界面截图证明作为佐证) 8. 支持3种以上机器学习算法模型对文件进行威胁判定,输出文件样本的威胁概率。(提供功能界面截图证明作为佐证) 9. 支持CVE漏洞检测,具备独立的CVE漏洞检测引擎,对已知的文档类漏洞(PDF、OFFICE)进行独立检测,识别出CVE信息。 10. ▲沙箱检测报告具有检测信息概要功能,概要内容包含:文件名、威胁级别、文件HASH检测结果、内容分析结果、行为分析结果、CVE信息、机器学习检测结果等重点信息的展示。(提供功能界面截图证明作为佐证) 11. 支持基于威胁情报&流量特征的威胁事件会话PCAP文件记录、存储和PCAP文件在线查看功能。支持远程漏洞(基于流量特征检测)攻击事件会话PCAP文件记录、存储和PCAP文件在线查看功能。 12. 隐蔽信道检测功能至少支持DNS、HTTP、ICMP协议的隐蔽信道检测。(提供功能界面截图证明作为佐证) 13. ▲本产品具有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依据公信安[2014]786号《高级可持续威胁安全监测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试行)》颁发的《检验报告》。(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4. 本产品具有公安部颁发的 APT安全监测产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为增强级。(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 套 | 1 | |
5 | 网络审计系统 | 1. 1U机型,至少6个10/100/1000BASE-TX电口,2个SFP插槽,冗余,2个扩展槽位,1T存储空间。可扩展数据库审计模块,实现数据库审计功能。含1年的URL库、规则库和应用安全规则库。 2. 支持实名审计,支持802.1x,PPPoE,AD等环境下终端IP地址和用户实名信息或主机信息绑定显示,可显示在线用户的PPPoE账号和AD域用户等信息。 3. 支持对HTTP协议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访问域,URL引用页、URL分类、http请求类型、http响应类型、请求文件、请求参数、访问行为、发布内容、请求结果、浏览器、服务器、Cookie、返回长度、代 理客户端地址、代 理上网服务、HTTP响应时间、源目的地址、MAC地址等。 4. 支持应用协议行为识别,最少分为12大类,可以把应用协议分组进行审计,用户可以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审计内容。 5. 支持对网络入侵行为IPS规则的管理和侦听,并对攻击信息详细审计(攻击流行程度、风险等级、操作系统、攻击类型等)。 6. 系统内置高危SQL查询和注入、远程命令执行、跨站脚本攻击等高危指令告警规则。 7. 支持流量趋势分析、IP分组流量统计,可以对传输协议、应用协议、应用协议组、源目的地址、源目的端口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多条件组合分析。 8. 支持基于流的流量分析功能,可对其他设备发送的Netflow进行分析,支持对Netflow v5/v9版本的流量分析。 9. 支持防火墙联动方式的阻断。(提供产品截图证明) 10. 支持WEB登录锁定配置,可自定义用户名/密码尝试次数和登录锁定时间。 11. 支持双操作系统,当常用系统出现故障可以使用备用系统恢复。 12. 一体化设备,审计、解析、管理、报警、存储均在一台物理设备上实现。通过扩展软件授权许可即可在同一硬件平台上实现数据库审计系统的所有功能。 13. 支持IPV6环境部署和IPV6环境下网络审计系统全部功能的审计。(提供产品截图证明) | 套 | 1 | |
6 | 网络准入系统(核心产品) | 1. 1U机箱;单电源;接口配置:≥6个千兆电口,≥2个千兆光口,扩展槽位≥2,1TB存储;硬件设备可以机架安装,可同时支持300用户在线。 2. 支持802.1X、Portal、透明网关、策略路由等多种准入模式选择,单设备情况下可进行混合准入模式应用。 3. 提供客户端认证及手机短信认证方式,客户端认证可与第三方AD域、LDAP服务器进行用户信息同步;手机短信认证可与短信服务器联动,在终端入网认证时下发验证码。 4. 支持终端信息绑定认证,可检查入网终端IP、终端MAC、用户名、交换机IP、交换机端口、终端硬件ID等多要素信息。 5. 支持访客入网管理,访客接入由受访人员(固定用户)协助其进行注册、账户创建等操作,并提供临时入网终端有效期管理,可设置在网时限。 6. 支持准入设备黑/白名单管理,可根据所应用的不同准入模式,设置黑/白名单终端IP、MAC、协议、端口、VLAN号等信息,以便针对该名单中设备进行入网控制。 7. 支持终端接口外设监控,可对终端所有接口外设实施启停用控制,对USB设备添加USB硬件ID和设备信息,可设置例外项。 8. 支持终端非法外联监控,可判断通过http、telnet、ping三种方式检测主机违规外联行为,给予违规处理方式(不处理、重启、断网、提示),并信息提示。 9. 支持入网终端健康检查,对检查项可进行权重、修复向导自定义设置,检查项包括:系统时间检查、系统运行时长检查、Guest用户检查、AD域域名检查、Windows文件共享检查、Windows防火墙检查、必须/禁止运行进程检查、必须/禁止运行服务检查、必须/禁止安装软件检查、Windows桌面屏保检查、杀毒软件版本(小红伞、瑞星、金山毒霸、卡巴斯基、诺顿、360杀毒)等。 10. 提供终端解绑、资产登录、报警、系统、终端认证、健康检查等详细日志信息,可采取图形化方式统计分析,并自定义模板进行报表定时输出。 11. 系统具备良好的使用体验与可管理性,支持系统界面与登录界面LOGO的自定义导入,可自由设置产品显示名 称。管理员可进行准入系统的维护、升级、诊断分析等操作,支持图形化方式展示各类型数据所占磁盘状态,并提供备份、恢复、清理功能。 12.支持资产管理功能,可管理不同类型入网资产;提供交换机网络设备管理功能,可查看交换机设备接口状态、主机连接等详细信息。对入网资产可发现、可审批入网。 | 套 | 1 | |
7 | 等保咨询服务 | 提供对网络基础资产进行摸底调研、对定级业务系统进行等保差距评估、安全整改加固、等级保护测评辅助及管理制度建设等服务。 | 项 | 1 | |
8 | 等保测评服务 | 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的三级等保定级,协助采购人进行测评服务,直至获得等级保护测评证书。 | 项 | 1 | |
9 | 专网专线 | 20M专线网络 | 条 | 1 | |
10 | 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项目所需的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项 | 1 |
其他要求:
(1)因本项目涉及与多个原有系统的对接,现场情况比较复杂,同时还涉及现场装饰、装修的内容;为了方便投标人更清楚的了解本项目的现场具体情况及其它相关信息,避免在投标时因理解不清而影响今后项目的实施;请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方联系并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咨询安装场地等相关信息的需求;否则,投标人因对项目现场需求了解不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各潜在投标人须在2020年10月16日前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勘察前请与采购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勘查现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认真对待,为采购人提供最优质的方案。
(2)为保障高清科技法庭系统建设功能需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需求:1、应免费提供与法院现有使用的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用户权限信息、案件基本信息、排期信息、庭审录音录像信息的数据交换。本次所建设的科技法庭应与福建法院司法管理平台接口实现互联互通,即可实现读取案件排期、本级(联网)法院案件关联的历史庭审记录(包含录像、笔录、案件信息)进行刻录和导出。本次所建设的科技法庭应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法院庭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即上级可通过全网平台查阅开庭状态、开庭数据统计及数据分析;音视频浏览、状态查询等管理功能。2、应与全省各级法院(96家法院)科技法庭互联互通,并能与省高院、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庭审平台对接。3、应满足质保期内对本院“大要案”进行现场免费三级(省院、中院、基层院)技术保障工作。以上功能对接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则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中 标 后,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不能满足以上功能,采购人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且中标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
(3)为保证成交供 应 商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需在签订合同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功能并进行现场演示:1、与福建省高院云平台阿里云语音识别引擎服务端对接,依托法院内网,为宁化县人民法院提供语音识别服务;并且满足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搭建的语音识别统一管理系统进行账号对接。2、语音及转写后的数据将保存在法院内网,与外界数据无任何交互,保证数据的安全。3、满足与法院现有的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即语音识别系统可以从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中读取开庭排期等数据进行开庭。以上功能对接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则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中 标 后,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期完成各功能应用测试,均视为中标人违约,合同中止,且中标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业主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毕。
3、交付条件: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初步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货物安装完毕由使用部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 | 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2 | 30 | 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
3 | 30 | 终验合格满1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4 | 30 | 终验合格满2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一)、交货
1.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而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中标单位在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交货地点:采购人规定地点
4.验收前所有各项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安装调试
1、中标人在货物运抵现场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进度计划表及需采购人配合的事项。
2、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3、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再进行安装。
4、中标人在制作、运输、安装、布线及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确保安装牢固,安全可靠。
5、中标人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应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破坏环境,否则由中标人负全责。
6、免送货上门费、免安装费、免咨询及技术培训费。
8、所有的线缆敷设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
(二)、验收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中标方和采购人共同完成。中标方在验收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
1.验收规则
1.1验收标准:所有设备均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1.2验收:验收分设备到货验收、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设备到货验收:中标人交付货物前2日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知采购人。中标方在货物到达现场后,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核对设备包装、数量、牌子型号、质量和配件/附件(合格证等)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等,经检验的设备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且双方签字确认。若发现有货物破损、丢失和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在3日内免费补充、更换。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进行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累计检测不合格达2次,采购人也可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2)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中标方应作详细的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采购人。
3)最终验收:设备经安装调试并经过30天试运行正常后,由中标方向采购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时首先进行项目过程文档(设备到货开箱验收记录、安装调试记录等文档)的查阅,然后到设备现场查看设备,现场设备验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标准进行,经验收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后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其质量等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其结果由双方确认,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将成为付款的必要条件。验收时,中标方所供到场设备与投标文件响应性不相符,采购人可要求退货。
4)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一式二份,采购人及中标方各一份。
2、验收费用:设备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三)、人员培训
1、现场技术培训:根据设备的特点及技术要求中标人应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用户现场不限人数2天基础培训,中标方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管理等现场技术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提供四份及电子文档成套培训资料交由采购人存档。
2、中标方应长期提供后续培训、升级、维护等技术、科研支持和培训计划。
(四)、售后的服务
1.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一年(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合同期内,设备由中标人免费负责维修和保养、检验。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立即更换新机
2. 质保期维修维护服务要求:
2.1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 中标人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30分钟;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 中标人技术员应在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机件损坏,中标人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其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中标人承担 。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顺延保修期。
2.2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指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或设备故障在7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中标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品 牌规格型号的新机,其质保期顺延。
2.3所有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3. 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护服务:
3.1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
3.2保修期满后,如遇设备故障,中标人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等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响应时间≤30分钟;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中标人技术员应在8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并排除故障,仅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
3.3质保期外中标人技术人员每年应现场免费保养至少1次,每次现场维修保养后均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维修保养报告存档。
3.4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货物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其中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需提供2套
4. 其他商务及售 后 服 务要求:
4.1如中标人被兼并或者代 理商不再理代 理该产品,中标人须做好相关移交手续,原合同及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4.2零配件供货时间应≤7个日历日。
4.3应能提供每周7×24小时的全天候售 后 服 务,并确保有专人受理。
4.4提供投标人公司针对此项目的售 后 服 务人员名单、维修受理联系电话等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五)安全责任
中标人必须加强制作、运输及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任何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保密要求
由于本项目涉及到大量的保密系统及数据,中标人要约束其单位和参与人员的行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接入任何其它网络用户、不得将系统或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双方必须对合 作过程中涉及的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 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七)服务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项目管理要求提供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详尽项目实施计划与组织措施,含项目管理、各阶段人员安排及相关的工作内容、数据准备、测试、试运行、培训及上线计划等方面。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实行合同总包干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格、人员施工费、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货物运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差旅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税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招标服务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2、为避免恶意竞争导致中 标后不能按序推进项目实施,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水平或明显低于成本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合理的实质性证明资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证明资料应当能够明确核实并足以验证投标人报价确实高于实际成本。若投标人恶意竞标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人有权予以废标等处理。
3、价格单中的各项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并以表格的形式逐项填写。若投标人未考虑周全或对招标文件的误解而造成漏项等少计费用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中计取,而不再增加。
(九)、违约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2、在履约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发生相关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造成合同无法依约履行的,采购人同时还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设备和软件系统按时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延期7天内(含7天)的,按合同总额的3%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8-15天(含15天),按合同总额的8%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除按合同总额的15%支付逾期违约金外,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4、中标人违反保密协议的相关约定,除应赔偿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支付采购人损失的30%作为违约金,采购人损失不方便计算或者损失不明显的,中标人应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