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三明市三元区自然资源局三元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G-SYT-GK-202009-B0658-GDPG

 

           招标编号:[350400]GDPG[GK]2020002
                   

 

 

 

 

                                                           采购人: 三明市三元区自然资源局

代理机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三明市三元区自然资源局三元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G-SYT-GK-202009-B0658-GDPG

2、招标编号:[350400]GDPG[GK]2020002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
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勘查甲级、设计甲级、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三明市三元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96号二层

联系方法:18859865009

13、代理机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201幢701

联系方法:15259512267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项) 1,200,000.0000
1200000 24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三明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9.5%,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
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勘查甲级、设计甲级、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按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评审一 20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完全满足响应招标文件(无偏离)的得20.0分,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0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审二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1:50000风险调查评价项目的目标任务是否进行了详细的分解,目标任务是否明确。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4.0-5.0分,良的得2.0-3.9分,一般的得0.0-1.9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审三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1:50000风险调查评价项目的调查内容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的规定。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4.0-5.0分,良的得2.0-3.9分,一般的得0.0-1.9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审四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1:50000风险调查评价项目的调查方法是否符合实际、可行有效,符合项目所在地区域地质特征。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4.0-5.0分,良的得2.0-3.9分,一般的得0.0-1.9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审五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1:50000风险调查评价项目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是否可行、有针对性。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4.0-5.0分,良的得2.0-3.9分,一般的得0.0-1.9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审六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1:50000风险调查评价项目需提交的成果是否全面了解,提交的成果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的要求。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4.0-5.0分,良的得2.0-3.9分,一般的得0.0-1.9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审七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1:50000风险调查评价项目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有保障,是否具体到月份,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4.0-5.0分,良的得2.0-3.9分,一般的得0.0-1.9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审八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1:50000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对重点工作及科技创新方面任务是否作了具体部署落实。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4.0-5.0分,良的得2.0-3.9分,一般的得0.0-1.9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审九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1:50000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所派出的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是否完整、精良。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4.0-5.0分,良的得2.0-3.9分,一般的得0.0-1.9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审十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1:50000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有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及保密措施的。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4.0-5.0分,良的得2.0-3.9分,一般的得0.0-1.9分,未提供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商务评审一 4 1、投标人投派出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水、工、环地质类相关专业)的得2.0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水、工、环地质类相关专业)的得1.0分,本项满分2.0分; 2、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的得2.0分,本项满分2.0分。 (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交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商务评审二 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每投入一人得1.0分,满分2.0分(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交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商务评审三 3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拟配备无人机5台以上(含5台)得3.0分;配备无人机3台以上(含3台)得2.0分;配备无人机3台以下得1.0分,本项满分3.0分。(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商务评审四 3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1.0分,本项满分3.0分。(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商务评审五 2 投标人具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的得2.0分,满分2.0分。(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商务评审六 2 投标人承担过2009年6月省国土厅颁发《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后全省第二轮县(市)地灾详查工作的,每承担过1个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县级或县级以上地质灾害调查项目得1.0分,满分2.0分。(须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评审七 2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有承接过项目所在地省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且合同金额超过10万的,每提供一份得1.0分,满分2.0分。(须提供合同及专家评审意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评审八 2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投标人承接过项目所在地省内1个中央资金的特大型地质灾害(危险人数超过1000人)工程勘查设计项目得1.0分,每增加1个项目多得1.0分,本项满分2.0分。(须提供合同及专家评审意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评审九 5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 有获得过项目所在地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奖项的:一等奖的得3.0分,二等奖的得2.0分,三等奖的得1.0分,本项按获得奖项个数累计计分,满分5.0分。(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三元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服务类采购项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的基础工作。本次工作按照国家防灾减灾委、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三元区实际情况,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查清三元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三元区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提升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风险管理能力, 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地质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以基础地质资料与历史地质灾害、重要的人类工程活动资料收集为主,结合遥感影像解译,部署少量调查、核查工作,形成相近精度地质灾害调查成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 50123—201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266—2013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GB18306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DZ/T 0261—2014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 000)

GBT 32864-201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73  地质资料汇交规范

DZ/T 0283   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规范

《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闽国土资综〔2009〕132号)

(二)主要技术要求

1 总则

1.1目的任务

1.1.1 开展地质灾害与孕灾地质条件、承灾体调查,判识地质灾害隐患,总结调查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

1.1.2 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和风险评价,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相关图件。

1.1.3 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

1.1.4 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对策建议,为防灾减灾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

1.2 部署原则

1.2.1 以县行政区域为单元,优先选择地质灾害发育密集、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及重大工程建设规划、人口聚集区域等县(市)、区开展项目工作。

1.2.2 应充分利用已实施 1:50 000 或更高精度的地质灾害、工程地质、遥感地质等调查(排查)成果, 对以往的调查点部署核查工作,核实后补充相应调查工作量。

1.2.3 调查区划分为一般调查区和重点调查区。一般工作区原则上按 1:50000 修测精度开展调查,对县域面积大、地质灾害发育密度低、人口与工程活动少的县级行政单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范围。位于一般区内的零星村庄应按 1:10000 精度开展调查,调查范围以四周分水岭为界。

重点调查区范围原则上不少于总面积 10%,按 1:10000 精度开展调查评价研究。主要选择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集镇、迁建区、集中安置点等人口聚集区,原则上以山地斜坡分布的城镇(乡)所在地周侧为中心,沿其通过的主河(溪)上下游、交通干线两翼扩展适当范围, 以分水岭为界。为保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零散,各重点调查区单元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3km2

1.2.4 工作量采取不平均布设网格方法,应结合承灾体分布特征开展目标地质体调查。工作工作量原则上主要部署在重点调查区内典型地质灾害与重要斜坡区段,并应尽可能涵盖工作区各类典型地层、岩土体条件,可以基本工作量为底线控制。调查区内收集新近的(2010年以来)水工环地质的成果资料,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可视同基本工作量组成。实物工作量可结合历史收集成果资料由各项目专家评审后批复设 计书确定。                 

1.3 总体要求

1.3.1 应充分收集利用调查区及周边地质灾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勘察等已有成果资料,结合遥感解译成果,初步分析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和成灾模式,在此基础上开展野外踏勘。

1.3.2 进行遥感解译,重点解译历史灾害严重的年份。遥感解译应编制地质环境条件解译图和地质灾害遥感解译图;在精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用遥感调查等手段代替部分地面调查工作量。

1.3.3 野外调查工作应采用数字化填图方式,可以购买或研发试用。加强高分辨率光学影像、无人机遥感、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激光雷达测量(LiDAR)、地球物理勘探等技术综合应用。地质灾害调查新技术方法及适用范围参见附录 A。

1.3.4 地质灾害调查应以 1:50 000 区域地质调查成果为基础,对缺少 1:50 000 区域地质调查成果的地区,可采用 1:200 000 区域地质调查成果,在控制孕灾地质条件的重点区域应进行补测。

1.3.5 一般调查区应采用 1:50 000 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以基础地质资料与历史地质灾害。重要的人类工程活动资料收集为主,结合遥感影像解译(如有条件,重点解译历史灾害严重的年份),部署少量调查、核查工作,形成相近精度地质灾害调查成果。

重点调查区应采用 1:10 000 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按斜坡单元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斜坡单元采用汇水盆地与河网沟谷结合的方法进行剖分,单元尺寸根据地形切割和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确定。单体地质灾害调查点和勘查点宜采用1:2000精度,应分别开展定性和定量风险评价。

1.3.6 野外调查定位上图精度误差应小于 2mm,应勾绘出图斑面积大于 4mm2 的地质灾害和长度大于 2mm的线状地物;小于最小上图精度的用规定符号表示。

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按照不同调查比例尺编制图件,提交风险调查评价成果。

 

2 调查内容

2.1 基本规定

2.1.1 应根据调查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调查内容,重点对主要孕灾地质条件和承灾体开展调查,在满足调查精度要求的条件下兼顾其他调查内容。

孕灾地质条件的重点调查研判内容:

①区内特别是人口聚集的城镇周侧斜坡是否存在古、老滑坡,以及其在后续开发建设利用复活的可能性。

②区内周侧斜坡是否存在相对高位远程滑坡,以及其转化为碎屑流、泥流、泥石流形成灾害链的可能性。

③区内冲沟是否具形成泥石流的物源、水源、地形条件,以收集初判中高易发泥石流冲沟为主体,从调查沟口历史堆积情况入手,逆溯上游调查相关泥石流形成要素。

加强丘陵山地斜坡的调查,重点调查斜坡类别、坡面形态、坡度、高差、岩土体、地下水等。按斜坡单元划分,原则上各斜坡单元应有调查点控制,一般按 15~20 点/km2 非均匀布设。点位布设于典型斜坡单元内和边界处。

2.1.2 调查内容应按统一的标准进行分类,涉及的地质灾害分类标准。

2.2 孕灾地质条件调查

2.2.1 地形地貌

2.2.1.1 应结合数字高程模型(DEM)、遥感影像及地形条件,确定调查区地貌单元的形态、成因、类型,分析斜坡的高度、坡度、坡向等特征。

2.2.1.2 应调查易形成地质灾害的断层崖、背斜山(谷)、向斜山(谷)、风蚀和岩溶洼地、阶地、崩积堆、残峰、侵蚀平台、冰川槽谷、土丘、鼓丘、方山等地貌特征。

加强沟谷调查:以收集的初判高易发级沟谷为调查重点,纵横断面、沟侧地层及岩体与风化程度、沟口堆积物等。宜采用无人机航拍影像辅助调查。

2.2.2 地质构造

2.2.2.1 可系统系统梳理区域地质资料,分析区域地质构造格架及构造应力应变场背景特征,结合高精度遥感数据,初步解译调查区内主要断裂、褶皱、大型节理等,分析其对地质灾害的控制性作用。

2.2.2.2 可加强地质构造、地震活动、地球物理等资料分析,调查评价区域性活动断裂的位置、规模、活动性、活动方式、强度等特征及其与地质灾害的关系,评估活动断裂引发地震滑坡的作用。

2.2.2.3 可选择断裂破碎带、断裂交汇带、褶皱转折端等对地质灾害控制性较强的构造部位开展成灾模式研究。

2.2.3 工程地质岩组

2.2.3.1 对土体工程地质调查应包括:土体分布、成因类型、厚度及其与斜坡结构和稳 定性的关系, 测试分析土体颗粒组成、矿物成分、密实度、含水率及渗透性等。加强残积层(残积≥3m分布范围。

2.2.3.2 对岩体工程地质调查应包括:地层岩性、岩层产状、岩性组合、节理裂隙、岩组界线、强度特性、岩体结构等内容。

2.2.3.3 应划分区域工程地质岩组类型,分析其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2.2.4 地表水与地下水

2.2.4.1 以资料收集为主,核查地表水流量、历史最高洪水位、水位波动幅度、入渗条件、冲刷强度及流通情况,分析水流作用对形成地质灾害的效应。

2.2.4.2 应核查调查区地下水基本特征和水文地质结构,包括地下水类型、水位、流量、泉点、地下水溢出带、斜坡潮湿带、含水层、隔水层等,分析地下水与斜坡稳 定性的关系。

2.2.5 气象、植被与土地利用状况

2.2.5.1 应收集调查区历史降雨记录、多年平均降雨量、历史最大降雨量等资料,核查已发生地质灾害的降雨强度、前期降雨量值和临界降雨量值。

2.2.5.2 植被调查应结合遥感解译,确定植被类型、覆盖率。地面重点调查马刀树和醉汉林等现象, 分析其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2.2.5.3 土地利用状况可以收集资料为主,分析主要土地利用类型及其与地质灾害的互馈作用。

2.2.6人类工程活动

2.2.6.1 应调查切坡、加载、开挖、振动、灌溉、排污、抽排地下水等人类工程活动对斜坡的扰动情况。

2.2.6.2 应调查矿山开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形成地质灾害的影响。

2.2.6.3 应调查已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类型、数量、修建年份、主要作用、运维情况及防治效果等。

2.2.7易崩易滑地层

2.2.7.1 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工程地质类比的基础上确定调查区易崩易滑地层。重点查明丘陵山地斜坡上覆人工堆积、崩积、滑坡堆积、泥石流堆积、坡积、残积土体盖层。火山岩地区的碎屑沉积岩夹层,沉积岩地区粉砂岩、(炭质)泥岩等细粒碎屑沉积岩、变质岩节理裂隙发育夹层、侵入岩节理裂隙发育层等。

2.2.7.2 应调查易崩易滑地层的分布区域、范围、规模及发育规律,获取物理力学参数。

2.2.7.3 应调查分析易崩易滑地层可能形成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稳 定性、影响范围等。

2.2.8 软弱层

2.2.8.1 应调查工程地质岩组易软化、易压缩、易流变、易碎裂、易崩解等特性,对形成地质灾害具有控制性作用的特殊岩土体。

2.2.8.2 应通过钻探、槽探等获取软弱层样品,土样主要测试粘聚力、内摩擦角、压缩系数、含水量、液限、塑限等。岩样主要测试抗剪强度、抗拉强度、抗压强度、膨胀率、耐崩解性指数、块体密度、吸水率等。

2.2.8.3 应评价受软弱层控制的斜坡稳 定性,分析易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及影响范围等。

2.2.9 岩体结构

2.2.9.1 应调查岩体结构面类型、产状、密度、延展性、张开度、粗糙度、充填物、交切关系、软弱夹层等特征。

2.2.9.2 应划分岩体结构类型,确定优势结构面,分析岩体稳 定性及发展趋势,评价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2.2.10 斜坡结构

2.2.10.1 应以划分的斜坡单元开展调查工作,包含可能形成崩塌、滑坡的源区和影响区域,初步划分易产生地质灾害的斜坡区段。

2.2.10.2 调查应以实地测量为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质灾害隐患区段按照 1:2 000 比例尺开展工程地质测绘,适当配合钻探、槽探、物探等手段,编制斜坡工程地质剖面图。

2.2.10.3 应编制调查区斜坡结构类型分区图。

2.2.11 风化程度

2.2.11.1 应选择典型剖面划分调查区岩体风化程度,以统一的判识依据开展岩体风化程度调查。2.2.11.2 应调查风化层的分布、风化带厚度、差异风化特征及风化裂隙的长度、宽度、填充、密度、交切关系等,分析岩体风化程度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2.2.12 沟谷特征

2.2.12.1 应调查沟谷形态(纵横断面特征)、规模、松散堆积物、沟谷内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石风化、水文现象、发育阶段等,分析形成泥石流物源及水动力特征。

2.2.12.2 应调查沟底及沟口中堆积物的岩性、厚度、分布范围、形态特征及不同时期堆积物的组合关系,判断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活动性。

2.2.13 冰碛物、冰湖

2.2.13.1 应调查冰碛物的来源、物质组成、分布特征及成因类型等;调查冰碛物形成的斜坡类型、规模及变形特征等。

2.2.13.2 应调查形成冰湖的冰斗或槽谷特征、分布、规模等,分析冰湖退缩、扩张、溃决等变形特征。

2.3 特殊地区孕灾地质条件调查

2.3.1 红层地区

2.3.1.1 应调查红层的岩性、风化程度、软弱层、结构面、成岩程度、溶蚀等特征,进行岩体分类、风化带划分,确定调查区易崩易滑地层,分析孕育地质灾害的基本规律。

2.3.1.2 应调查红层区斜坡结构,划分土岩界面,分析判定滑面(带)的位置、形状等特征;重点对受软弱层控制的顺向基岩斜坡稳 定性进行综合判断。

2.4 地质灾害调查

2.4.1 滑坡调查

2.4.1.1 应调查滑坡的类型、规模、形态、活动状态、运动形式、边界条件、活动历史等基本特征, 调查滑坡所在斜坡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斜坡结构类型、水文地质条件等。

2.4.1.2 应调查分析滑坡的诱发因素、分布规律、形成机理和成灾模式等,评价滑坡的稳 定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稳 定性野外判别依据评价可按 DZ/T 0261—2014 的 D.1.2 执行。

2.4.1.3 滑坡核查、调查、测绘相关内容应按 DZ/T 0261—2014 的 7.2~7.5 执行。滑坡勘查应按 GBT 32864-2016 执行。

2.4.2 崩塌调查

2.4.2.1 应调查崩塌的类型、分布高程、规模、活动状态、变形历史、堆积体等;调查崩塌发生斜坡的地层岩性、岩体结构、软弱层、节理裂隙、风化程度、地下水基本特征等。

2.4.2.2 应调查崩塌诱发因素、形成机理、成灾模式、致灾范围等,圈定崩塌源和崩塌堆积区,分析崩落路径,评价崩塌的稳 定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稳 定性评价可按 DZ/T 0261—2014 的 D.2 执行。

2.4.2.3 崩塌调查、测绘其他相关要求应按 DZ/T 0261—2014 的 8.1~8.3 执行。

2.4.3 泥石流调查

2.4.3.1 调查泥石流的类型、地形地貌特征、松散物储量、沟口扇形地特征、水动力条件、活动状态、活动历史、堵塞程度等,调查分析泥石流物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的基本特征。

2.4.3.2 调查泥石流的物源补给途径、一次冲出方量、防治情况、致灾对象等,评价泥石流的易发性、危险性和危害性。

2.4.3.3 泥石流调查、测绘其他相关内容可按 DZ/T 0261—2014 的 9.1~9.3 执行,勘查要求可按 DZ/T 0220—2006 相关要求执行。

2.4.4 地面塌陷调查

2.4.4.1 在岩溶区,应调查岩溶塌陷区地层岩性、岩体结构、岩溶发育特征等;应调查岩溶含水层组特征、含水介质类型、富水性、埋藏和分布状况等;应调查地下水开采井井深、结构、开采量、开采层位、水位变化等。

2.4.4.2 在采空区,应调查采空塌陷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结构、水文地质条件、软弱层等; 调查地下工程的性质、规模、开采方式、开采规划、地下水疏干情况和降落漏斗分布特征等。

2.4.4.3 应调查地面塌陷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形态特征、影响范围、危害对象、致灾程度、处置情况等;应分析地面塌陷易发性、危险性和危害性。

2.4.5 地面沉降调查

2.4.5.1 应调查地面沉降区第四纪覆盖层土质及厚度、地下水基本特征及水位变化、水文地质结构等。

2.4.5.2 应调查分析地面沉降区面积、累计沉降量、沉降速率、地下水开采情况、地表开裂、诱发因素、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等。

2.4.5.3 其他相关内容可按 DZ/T 0283 要求执行。

2.4.6历史地质灾害调查点核查

历史地质灾害点的复核,复核率为100%。主要复核内容:坐标(应统一为2000坐标系)、地质环境条件(如是否简易处治或施工治理、坡后土地利用)、灾害特征(范围、规模、破坏模式、变形迹象)、稳定状态、承灾体(如建构筑物结构、居住人员)、群测群防责任人员(村民、村干部)等是否变更,要求补充地质灾害体自身及威胁的四至范围。注意将滑坡与崩塌进行区分,其中崩塌分为倾倒式、滑移式、鼓胀式、拉裂式、错断式等运动形式。

 2.5 地质灾害隐患调查

2.5.1 应在调查分析孕灾地质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形成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应用遥感、工程地质类比、测绘、勘查和测试等手段,综合分析圈定地质灾害隐患位置或范围。

2.5.2 应重点调查地质灾害隐患所处区域微地貌、易崩易滑地层、软弱层、风化程度、岩体结构、节理裂隙、地下水、变形特征、形成因素、威胁范围等,分析地质灾害隐患的稳 定性。稳 定性分析方法宜按照附录 J 执行。

2.5.3 应重点调查泥石流隐患区域松散堆积物储量、沟道特征、水动力条件、堵塞程度、堆积扇特征、一次冲出方量和致灾对象等,分析泥石流隐患的活动性。

2.5.4 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记录内容可按 DZ/T 0261—2014 的 10.1.4 执行。重要、典型地质灾害隐患测绘、勘查相关内容应按 DZ/T 0261—2014 的 10.3、10.4 执行。

2.5.5 应加强高位远程地质灾害隐患和灾害链调查,重点调查微地貌特征、历史变形破坏迹象、控制性边界条件、威胁对象等,分析灾害体变形特征及链生效应、可能的运动路径、潜在影响范围及危害程度等。

2.5.6 高陡边坡

考虑省、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地质灾害管理任务实际,建议对前期已调查高陡边坡点复核,根据实际作增补、核删,强化稳 定性分级判断,作为福建省地灾管理的专项要素对待。

参照《福建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2009 年 6 月), 列入增补的高陡边(斜)坡,包括下列情况:

⑴ 土质及岩土混合质的人工边坡的坡高大于 5m、房屋与坡脚距离小于坡高二分之一、坡度大于 45°民房、学校、卫生院、工厂等房前屋后高陡边坡。

⑵ 岩质人工边坡的坡度大于 5m,强风化、弱(中)风化的缓倾角的层理面、层间错动面、不整合面、假整合面、断层面、节理面和片理面等这些结构面的倾向与坡向一致,且其倾角小于斜坡前缘临空面倾角的民房、学校、卫生院、工厂等房前屋后高陡边坡。

⑶ 斜坡的坡高大于 30m、坡度大于 25°、坡脚有居民、学校、卫生院、工厂等建筑物的斜坡;

⑷ 斜坡的坡高大于 20m、坡度大于 20°、斜坡坡面土层厚度大于 3m、坡面有毛竹林、桔园、茶园、水渠、卫生院、工厂等、坡脚有居民、学校等建筑物的斜坡;

⑸ 坡脚或岸边有民房、学校、卫生院、工厂等、且已经出现裂缝的矿山边坡、水库、江(河、海)岸坡。

2.6 承灾体调查

2.6.1 在一般调查区和重点调查区内应调查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内危害对象,调查内容参见表 2。针对调查区内的大规模工程活动,应开展专题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2.6.2 单体地质灾害承灾体调查应补充调查承灾体的特征属性信息,如人员的结构特征、房屋的建筑类型等。

 3 基本调查方法

3.1 资料收集与分析

3.1.1应收集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防治及与地质灾害相关的气象、水文、地质、规划等资料。收集资料形式优先选择电子版,具体资料包括:

3.1.1.1 调查全区域 1:50000 地形数据,重点调查区 1:10000 地形数据、1:10000 和 1:50000 数字高程模型(DEM);部分乡镇、行政村、地质灾害点 1:2000-1:1000 地形图。

3.1.1.2 区域地质成果:调查区内1:50000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勘查成果,如果无1:50000幅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成果报告图件,也可用1:200000区域地质成果替代;重点调查区应收集更大比例尺的各类综合地质调查、勘查等资料。

水文地质调查如地热、矿泉水等成果,工程地质勘查如工业、民用、水利、公路、矿山工程建设等。

3.1.1.3 历年地质灾害(高陡边坡)调查、勘察、治理、监测成果及应急预案等资料。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以“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系统为依据。

泥石流易发冲沟成果,包括冲沟线位及主沟长、平均纵比降、坡度、汇水面积、高程、最大高差、易发性初判、可能堆积区、25-45° 陡坡分级面状数据等相关属性值表。泥石流易发冲沟初判资料可以福建省测绘院提供《福建省高位远程泥石流隐患靶区识别》成果为依据。收集调查区内卫星INSAR 数据,以便获取区域地灾隐患变形情况。

3.1.1.4 气象数据:历年(1996 年始)小时降雨量数据,要求区内持续降雨或暴雨过程(过程雨量≥50mm)、台风降雨过程精确到小时雨量,其余时段可以为日降雨量。资料尽可能涵盖域内及附近所有雨量站。资料由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提供。

3.1.1.5 工程建设与规划成果:重要建设工程、村镇建(构)筑物分布、水系网络、地理单元、地名标注等数据。建设与规划:县级规划、乡村规划(美丽乡村与乡村振兴建设)、工业、交通、旅游规划等。

3.1.1.6 遥感影像资料:考虑分辨率和时效性,优选空间分辨率优于 1 米的正射影像数据(DOM),包括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生产卫星正射影像(分辨率为 0.5m 或 1m,精度为 1:10000,现势性为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8 月)、激光雷达(lidar)生产的正射影像(分辨率为 0.5m,精度为 1:10000,现势性为 2014 年至 2017 年),可向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申请提供。如有条件,优选调查区内历史地质灾害集中发育的年份,针对性遴选灾前、灾后的最近时间卫星影像。

3.1.2 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初步分析调查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形成条件与诱发因素。

3.1.3 通过综合分析,结合遥感解译,进行预编图。

3.2 遥感调查

3.2.1 宜根据调查区实际情况选择遥感技术方法,分析地质灾害类型、边界条件、变形特征、分布发育规律等,初步圈定地表变形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遥感及隐患识别技术方法可参见附录 K。针对地质灾害点类型、边界及其承灾体、人类工程活动等,可采用新近高清正射影像判识,由项目承担单位人员直接研判;如有条件,可依据遥感影像解译调查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地质环境条件,建议由遥感影像解译专业队伍解译为主。

3.2.2 在一般调查区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时应选用空间分辨率优于 2 m 的多光谱遥感数据。在重点调查区应选用空间分辨率优于 1 m 的多光谱或无人机遥感数据。

3.2.3 最新影像数据时效性不宜超过 2 年,云、雪等覆盖率不宜大于 5%,应选择地震、强降雨等对地质环境有较大影响事件之后的影像数据。

3.2.4 应解译出影像图中图斑面积大于 4 mm2 的地质灾害和长度大于 2 mm 的线状地物,小于解译精度的应用规定符号表示。解译的界线与影像误差不应大于 2 mm。

3.2.5 遥感解译成果编制

3.2.5.1 地质环境条件遥感影像图:以遥感正射影像为底图,覆合野外核查修正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形成反映调查区的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的遥感影像图。图件比例尺为 1:50000,图件应清晰注明影像来源及时效。

3.2.5.2 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遥感解译图:以遥感正射影像为底图,覆合野外核查后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高陡边坡分布、规模,按 1:50000 精度成图,对实地水平投影大于 100m(图面尺寸大于 2mm)的灾点边界应以线图元勾勒标示。

3.2.5.3 重点工作区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遥感解译图:以遥感正射影像为底图,覆合野外核查后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高陡边坡分布、规模,按 1:10000 精度成图, 对实地水平投影尺寸大于 20m(图面尺寸大于 2mm)的灾点边界、威胁范围应以线图元标示。

3.2.5.4应对识别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野外核查,确认后统一纳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

3.3 地面调查

3.3.1 孕灾地质条件调查宜采用追索法及穿越法,应按照调查精度要求布设调查线路和控制点,查明调查区孕灾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特征。

3.3.2 对重大、典型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应开展不小于 1:2 000 比例尺的工程地质测绘, 对泥石流、地面沉降严重区应开展不小于 1:10 000 比例尺的工程地质测绘。调查的灾害点应填写调查表格。

实测剖面的目的:更全面地分析研究地质灾害与孕灾地质环境条件之间的关系。

实测剖面的布设原则:a 主要布设于重点工作区,一般工作区可酌情布设;b 起始点应为斜坡所在山地分水岭;c 优先选择典型地质灾害;d 优选地质灾害发育的斜坡或泥石流沟。

实测剖面的方法:基于 1:10000 地形(DEM)基础资料数据,根据需要,采用无人机或人工RTK 测量,获取 1:2000 斜坡、滑坡、崩塌地形剖面;对泥石流冲沟,可直接从 1:10000 地形(DEM,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提供)利用软件获得 1:10000 地形剖面;以地形剖面为基础,据剖面形态和地质条件实际,不等距开展地质剖面测绘。剖面测绘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变形迹象、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表水与地下水(如泉点)、微地貌(地形突变、植被与土地利用变化)、承灾体建构筑物等。

3.3.3 在野外调查过程中,原则上滑坡调查点定在滑坡后缘中部,泥石流调查点定在堆积扇扇顶,崩塌调查点定在崩塌(危岩体)前缘,地面塌陷调查点定在塌陷坑的周缘,地面沉降调查点定在地面沉降中心。

3.4 物探

3.4.1 应重点布设在典型斜坡区段、地质灾害隐患点、崩塌(危岩体)源区、地面塌陷区、泥石流堆积扇、采空区等位置,结合测区地形地物条件,合理布置物探测线,重点探测工程地质岩组界线、斜坡结构类型、基覆界面、软弱层、风化程度、塌陷坑、地下空洞、地下水位、节理裂隙、滑面(带)等。

3.4.2 物探剖面方向应按垂直探测对象的总体走向或沿着地质灾害条件变化大的方向布设。

3.4.3 测线长度、间距应控制被探测对象。

3.4.4 物探的探测深度应大于地质灾害厚度、基覆界面深度、裂缝深度、塌陷坑深度、地下水埋深、软弱层深度及钻孔深度等。

3.4.5 物探工作应在工程地质钻探之前进行,成果应结合钻探成果进行验证和二次解释,提高物探成果的准确性。

3.4.6 物探成果报告应论述工作方法、地质体的地球物理特征、资料的解释推断、结论和建议,并附相应的工作布置图、平剖面图、曲线图、解释成果图等。

3.4.7 物探方法的选择可按 DZ/T 0261—2014 的 5.4.3 执行。

3.5 钻探

3.5.1 钻探工作量应重点布设在具有代表性的斜坡体、工程地质区段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主要布设于重点工作区,一般工作区典型地质灾害也可酌情布设;应与实测剖面相结合。优选布设于各类典型地质灾害发育的斜坡、具有相似孕灾地质环境条件的斜坡。钻探孔一般以勘探线排列,以主轴纵剖面为主。

3.5.2 钻探应以揭露地质结构为目的,钻孔间距以揭示地质灾害体要素为目标,一般不平均布设。重点揭露控制性结构面、软弱层、潜在滑面(带)、覆盖层、风化带、地下水等特征。

3.5.2 应采用机械钻探,钻孔开孔口径不少于 130mm,采取原状土样段孔径不少于 110mm,采取岩样段孔径不少于 91mm;钻孔编录应按钻进回次逐次记录,钻孔地质编录应按统一表格记录。

3.5.4 钻探重点揭露关键地层如遇滑带或软层时,宜采用无水钻进,严格控制钻进回次进尺,每回次钻进不超过 0.5m,,提高岩芯采取率。钻孔编录应按钻进回次逐次记录,钻孔地质编录应按统一表格记录。采样一般以钻孔中为主。主要在地质灾害体及外围岩土体中。对于滑坡宜从上至下,每间隔 2m 采样。对于岩体可按不同风化带采样。

3.5.5 岩心的地质编录应重点描述滑带、软弱层、风化程度、裂缝、岩溶等内容;应记录地下水变化情况、取样信息和钻进异常现象等。

3.5.6 钻孔竣工后,应及时提交钻孔柱状图和剖面图、钻孔施工设 计书、钻探班报表、岩心记录表、岩心照片集、采样记录、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记录、钻孔施工小结等资料。

3.5.7 钻孔验收后,对不需保留的钻孔宜进行封孔处理。

3.5.8 野外成果验收前,宜保留各孔岩心。

3.5.9 钻探其他要求可按 GB 50021—2001(2009 年版)规定执行。

3.6 山地工程

3.6.1 山地工程主要布设于重点调查区,根据实际需要布设。应以探槽和浅井为主,调查探测对象的规模、边界、物质组成、形成条件等,获取现场试验参数等。对于无钻孔分布区需采样时,则采用井槽刻取岩土试样。

3.6.2 山地工程应布置在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点及重点测绘区段等。

3.6.3 探槽、浅井的深度应根据调查需要和施工安全具体确定,对探槽、浅井应及时进行详细编录, 制作比例尺为 1:20~1:100 的展示图或剖面图。

3.6.4 应提交地质编录图表、施工小结、照片集等;宜提交重要地段施工记录(支护、变形情况、地下水排水措施等)、取样记录等。

3.6.5 槽探、浅井等山地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回填,必要时进行保护与封闭。

3.7 测试与试验

3.7.1 测试与试验应以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7.2 孔内原位测试应结合钻探开展标准贯入、重型圆锥动力触探等。采用原位测试获取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时,宜选择现场直剪试验、大重度试验、孔内波速测试、岩石声波测试、点荷载试验、渗透试验等方法。

3.7.3 室内试验可用于测试岩土体物质成分及物理力学性质等。

3.7.4 岩土体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应按 GB/T 50123—2019、GB/T 50266—2013 规定执行。

3.8 承灾体调查

3.8.1 地质灾害调查点承灾体按地质灾害调查表中承灾体栏格式填写。

3.8.2 一般调查区中基础设施承灾体可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地理国情数据、遥感或无人机正射影像调查、地形图标注地物数据代替地面调查工作量。

3.8.3 重点调查区中承灾体采用地面调查与收集资料为主,包括遥感、无人机影像结合现场核查,建议与民政等部门收集相关最新数据。

3.8.4 单体地质灾害勘查点影响范围内的危害对象调查,主要为勘查点承灾体的特征属性信息。按单体地质灾害(勘查点)承灾体调查表格式填写。

3.9 核销地质灾害

3.9.1 核销标准

1)已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经省厅、市县局组织项目验收后,可直接核销;

2)受威胁对象变化如住户搬迁它址且拆除旧房,可核销,不列为群测群防点;

3)已采取工程治理、经过整体工程验收一年(整年)以上并有安全维护措施,可核销,不列为群测群防点;

4)受威胁群众已搬迁、旧宅未拆除,灾点列为汛期巡查点;

5)已采取工程治理、经过整体工程验收不到一年(整年), 灾点列为汛期巡查点;

6)已采取简易工程治理、经过工程验收,且经过三年(整年)以上未发生新的变形迹象,灾点列为汛期巡查点;

3.9.2 核销要求

现场复核,填报地质灾害点调查复核表。

 

4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4.1 总体要求

4.1.1 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价,评价方法参见附录 M。

4.1.2 地质灾害风险应在易发性、危险性、易损性评价基础上,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四个等级。

4.1.3 一般调查区和重点调查区承灾体易损性宜按半定量的方法确定,单体地质灾害勘查点承灾体易损性宜按定量方法确定,人员易损性应取易损性区间值的高值。

4.1.4 应按照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分类型评价地质灾害风险,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叠加确定风险等级,据此开展风险区划。

4.1.5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结果应实地核查,对区划边界、风险等级、异常区等进行复核,必要时补充相应调查工作量,并对区划结果进行局限性评述。

4.1.6 风险评价分单体地质灾害和分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两类, 其中单体地质灾害再细分调查点和勘查点风险评价两类,分区评价分为一般调查区和重点调查区。

4.2 一般调查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4.2.1 地质灾害易发性应采用统计模型方法(信息量、证据权等)进行评价,以孕灾地质条件为基础选取评价指标,阈值的选取应与野外调查确定的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相匹配。建议单元栅格的划分可分均匀分布或流域单元、斜坡单元等,建议 25×25m 均布栅格单元。

结合福建省丘陵山地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特点,参 考选取孕灾地质条件指标因素,主要包括地形坡度、地层岩性及岩土体特征、地质构造、气候、植被、人类活动等。

4.2.2 应在易发性评价的基础上,宜采用历史月累积降雨量(大于 5 年)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为突出福建省地质灾害重要诱发因素降雨量的影响,以最大化体现各地降雨量差异为目的,建议各雨量站点的多年月降雨量中位值或平均值的最大值,也可以探索取值多年的暴雨过程雨量平均值的最大值进行对比研究。按各雨量站统计后,按照克里金插值等方法生成降雨量等值线图为参 考依据。

4.2.3 应分别评估人员和基础设施易损性,设定权重综合确定承灾体易损性。建议核密度算法获取人口数量。

4.2.4 将危险性和易损性评价结果叠加运算,形成风险评价与区划结果。

4.3 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4.3.1 采用统计模型方法(信息量、证据权等)以栅格单元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推荐 10×10m 均布栅格单元。其中对集镇、迁建区、集中安置点等人口聚集区采用无限斜坡模型等方法以斜坡单元进行易发性划分。

4.3.2 应在易发性评价的基础上,结合 10 年一遇、20 年一遇、50 年一遇、100 年一遇的降雨工况分别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降雨工况,宜以前汛期、台风暴雨过程降雨量值区分 10 年、20 年、50 年、100 年一遇,在当地气象部门收集资料并沟通确定。

4.3.3 人口聚集区承灾体易损性应在承灾体调查基础上,分别评估人员、基础设施等承灾体的易损性, 叠加确定承灾体的综合易损性。细化人员密度、年龄结构,建筑物类型、结构、楼层评价易损性。

4.3.4 将危险性和易损性评价结果叠加运算,形成风险评价结果,划分地质灾害风险区段。

4.4 单体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4.4.1 应对单体地质灾害调查点进行定性评价,确定风险等级。评价方法参见附录 M.5。地质灾害调查点危险性定性评价参 考易发性(活动性)评价建议方法执行。

4.4.2 应对地质灾害勘查点采用定性与定量风险评价结合,在天然工况、10 年一遇降雨、20 年一遇降雨、50 年一遇降雨等不同工况下稳 定性定量计算,及其地质灾害破坏概率(失稳概率)计算,同时利用经验公式法、现场调查及历史统计法综合确定地质灾害潜在影响范围,包括地质灾害发生前方影响区(致灾范围)与后方扩展区,确定其危险性。

4.4.3 在单体承灾体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灾害体潜在影响范围,评价承灾体易损性。

4.4.4 将危险性和易损性评价结果叠加运算,确定单体地质灾害勘查点风险等级。

4.5 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4.5.1 一般调查区风险区划结果应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依据,原则上极高风险区不应开展大规模城镇和工程建设,有序引导人口、经济向低风险区聚集。

4.5.2 重点调查区应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件,对风险等级为极高和高的区段,提出工程治理、避险搬迁、排危除险、监测预警等一种或多种风险管控建议。

4.5.3 针对极高和高风险单体地质灾害应提出不同工况条件下工程治理措施、安全避让距离、避险搬迁范围、监测预警手段等综合风险管控对策。

4.5.4 地质灾害中和低风险区开发利用时应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5 成果编制与验收

5.1图件编制

5.1.1 在分析研究已有成果和最新调查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图件,坐标系应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5.1.2 应编制地质灾害调查实际材料图、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孕灾地质条件图、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和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等,一般调查区比例尺应不小于 1:50 000,重点调查区比例尺应不小于 1:10 000。

地质灾害调查实际材料图主要要素包括:遥感解译、地面调查、实测剖面、勘查、物探、山地工程等所有投入实物工作量。

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的主要要素包括:地质灾害点、边坡点、泥石流隐患点的分布。

孕灾地质条件图主要要素包括:工程地质岩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地下水等。

易发性分区图主要要素包括孕灾地质条件、易发分区等。以地质灾害编录的空间图形库、属性数据库为基础,链接 GIS 图层关键字段实现属性制图与统计分析等;利用ArcGIS 软件的表面分析、邻域分析功能和 5m 的DEM 数据获得地形地貌特征参数指标如地形坡度、地形起伏度、高程分带等,利用基础地质、工程地质岩组、地质构造、斜坡结构、地下水组合,按单元格以信息量、证据权等统计模型方法开展孕灾地质条件与地质灾害相关性研究,获取控制地质灾害发育的孕灾地质条件主要评价因子和权重,最后以评价因子和权重编制形成易发性分区图。

危险性分区图主要要素为地质灾害危险分区。以易发性分区为基础,以历史月累积降雨量(大于 5 年)的地质灾害发生概率和潜在地质灾害的成灾规模、扩展范围等形成长矩阵,采用宏观定性分析方法, 划分危险性分区。

风险评价图主要要素包括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分区。以危险性分区为基础,以主要居民地(建筑密集区)、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水库、管廊)为承灾体,易损性归一处理,综合获取风险评价。

5.1.3 应编制地质灾害调查实际材料图、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孕灾地质条件图、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和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等,比例尺应不小于 1:10 000。

5.1.4 成果图件要素齐全,应包含图名、图例、注记、比例尺、指北针、镶图和责任签等内容。

5.1.5 应编写一般调查区和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说明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调查区概况,工作基本情况及完成工作量,起止时间,工作方法及质量评述、相关资料来源及说明等;

b)调查区地质环境与社会经济;

c)孕灾地质条件及特征;

c)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及成灾模式;

d)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和易损性评价成果;

f)风险评价及管控建议。

5.2 报告编制

5.2.1 成果报告应按照县级行政单元编制,综合反映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取得的成果。

5.2.2 结合调查区防灾减灾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合理、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建议。

5.2.3 成果报告编写提纲。

5.3 数据库建设

5.3.1 数据库建设内容

数据库建设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a. 项目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调查区基本情况、调查单位情况、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表、主要成果表等野外调查数据,主要包括:

b)野外调查点、遥感解译点、勘查测绘点、取样点、物探、野外试验、监测数据等;

c)空间图形数据,主要包括:遥感解译图、实际材料图、孕灾地质条件图、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易发性分区图、风险评价图等数据。

d)成果相关数据,主要包括:野外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成果报告、数据库建设报告、勘查报告、分析测试报告等相关附件、专题成果等。

e)其他数据,主要包括:项目任务书、设 计书、野外验收意见、数据库验收意见、成果评审意见

等。

5.3.2 数据库建设基本要求

数据库建设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数据库建设以地理信息系统平台为基础,统一系统库和符号库标准;

b)数据库建设应贯穿地质灾害调查全过程;

c)数据库应具有数据更新、查询、统计等功能,并能与主流GIS兼容连接,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社会公益性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d)应编制数据库建设报告。    

e)数据库中提交的附图附件应全面。

5.4 成果验收

5.4.1 野外验收

5.4.1.1 应以项目设 计书、设 计审查意见书,比照项目任务书、任务变更和工作调整批复意见书、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开展设 计野外实物工作内容、数量、质量验收。将有效的收集钻探、岩土样等工作量作为项目工作量的组成部分;对一般工作区 1:50000 孕灾地质条件与地质灾害调查,利用遥感解译资料基本完成,不作精度的过度要求。

5.4.1.2 野外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a)已完成设 计规定的野外工作。

b)原始资料齐全、准确。

c)原始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

5.4.1.3 野外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

野外资料:调查信息化数据,原始图件,测量数据记录,勘查编录资料,样品分析测试结果, 物探、遥感解译等资料。

b)质量检查记录。

c)野外工作总结报告。

5.4.1.4 应按照不少于工作量 3%的比例,对野外调查点、物探点、测绘点、测试点、取样点等进行抽样检查和野外现场检查。

5.4.1.5 应按照不少于工作量 30%的比例,对钻孔、槽探等山地工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5.4.1.6 应开展分区结果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检验,分析可靠性、准确性和数据质量,形成野外验收意见。

5.4.2 数据库验收

5.4.2.1 应在成果报告评审前完成野外调查数据库验收,以此作为项目成果报告验收的前提。

5.4.2.2 应检查数据质量和可靠性等,重点是各类空间数据库内容的精度与质量,形成空间数据库验收意见书。

5.4.3 成果验收

5.4.3.1 成果报告评审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项目任务书;

b)项目设 计书及审查意见;

c)野外验收意见;   

d)数据库验收意见;

e)成果报告、图件等相关资料。

5.4.3.2 最终成果报告须经主管单位审核批准。

5.5 资料归档

资料归档可按 DZ/T 0273 相关规定执行。

★6、本项目未明确的地方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试用稿》和《1:5 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福建省实施说明》里的要求为准。

(三)其他要求:

1、完成时间: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设 计审查,202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成果验收。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96号2层
2、交付时间: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设 计审查,202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成果验收。
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验收合格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60 完成设计审查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60%;
2 30 项目成果验收并通过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30%;
3 10 项目成果资料交付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10%。

8、违约责任

1)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招标人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拖延除外)。

2)因项目质量的问题,造成的项目未获上级审查机关通过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负责完善规划成果直至获得审批通过。因项目编制质量的问题,造成的项目连续两次未获上级审查机关通过的,采购人有权收取该阶段应支付的项目设 计费用的5%作为项目质量违约金。

3)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约定违约行为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9、报价要求

1)按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完成直至服务期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各种福利费、设备及工具费、专家评审费(含专家食宿等全部费用)、会务费(含会议室及评审场地使用费等)、因各阶段评审、报批或按照领导部门批示意见,需要修改成果方案或更新相关基础资料数据等工作产生的费用、办公场所及办公所需耗材费、差旅费 、验收费、综合管理费、利 润和税费(为完成本项目合同包内全部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全部税费)、招标代 理服务费等。若自然资源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对规划内容有新的政策或要求,中标单位应以新的文件要求为准修改补充完善,采购方不追加相关费用。

2)上述费用均应包含在每一单项细目的单价中,所有单价均为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以上明确或未明确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上述价格在相关合同期内为不变价。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上述费用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合理报价,不得恶意低价。

3)本项目中标价在合同期内为一次性包干价,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外,中标金额不再调整,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应考虑由此带来的的风险及不可预见的损失。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按投标承诺、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时提交各项成果文件。

2)本次服务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属于采购人。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采购人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3)签订合同时须附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花名册。

4)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请自行与采购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周围环境,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方案,未进行现场勘察的,视同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人独自承担投标风险。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