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市区公共绿地养护项目
备案编号:G-YLJ-GK-202008-B0397-TH
招标编号:[350400]TH[GK]2020015
采购人: 三明市园林中心
代理机构: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市区公共绿地养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G-YLJ-GK-202008-B0397-TH。
2、招标编号:[350400]TH[GK]2020015。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行期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行期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行期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三明市园林中心
地址:麒麟新村一幢
联系方法:8238812
13、代理机构: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丁香新村
联系方法:0598-8228858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3154175 | 60000 | |||||
2 | 2652657 | 50000 | |||||
3 | 2578330 | 500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②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3家,合同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3家,合同包3中标候选人数为3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3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三明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行期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行期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行期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技术项分值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项分值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
明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响应表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 |
明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技术项分值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项分值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
明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响应表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 |
明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技术项分值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项分值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
明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响应表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中小企业认定标准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 1.1.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1.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价格扣除办法(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且无需提供上述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项目响应情况 | 6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除“★”标示以外的其他内容的响应情况,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对响应部分的内容提供承诺书原件。 |
2.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养护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对实施方案横向比较后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3.作业人员网格化管理定岗定责方案)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作业人员管理定岗定责方案情况,由评委对实施方案横向比较后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4.绿化管养技术方案 | 2 |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对绿化管养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应涉及苗木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补植、绿化弃料处理、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等)考虑各类植物特性、养护计划周密、措施有效等方面进行评审:优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 |
5.突发事故应急反应措施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生突发事故应急反应措施及遇不可抗力如台风天气、沿河绿地发生涝害等情况下的应急保障措施(如人员、车辆、设备保障等应急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优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满分2分) |
6.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组织保证措施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组织保证措施,由评委根据措施详细程度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7.管理规章制度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本合同包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员工奖罚条例措施,由评委根据措施详细程度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8.过渡交接计划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对实施方案横向比较后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9.项目负责人情况(9-12)所提供人员不得重复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评分: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的得2分;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人员重复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10.技术负责人情况(9-12)所提供人员不得重复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评分:技术负责人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人员重复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11.管理人员情况(9-12)所提供人员不得重复 | 3 | 根据各投标人管理人员具有园林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数量进行评审:具有未达退休年龄的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6人≤人员<8人的得2分;具有未达退休年龄的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8人≤人员<12人的得2.5分;具有未达退休年龄的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2人(含)以上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 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人员重复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12.专业技术工人情况(9-12)所提供人员不得重复 | 5 | 根据各投标人具备未达退休年龄的中级绿化工或花卉工或花卉园艺师10人(含)以上得2分;具备未达退休年龄的高级绿化工或花卉工或花卉园艺师3人(含)以上得2分;具备未达退休年龄的中级及以上植保工1人(含)以上得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5分(须提供技术工人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有效证书),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人员重复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13.车辆及设备安排 | 5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洒水车(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专业洒水车,正规牌照,不含农用车、轻卡、拖拉机等加自制水箱改装而成的洒水车辆):总吨数小于20吨不得分,等于20吨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吨加0.5分,满分5分。 自有的车辆为五年内的新车。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经有效年检)、登记证及正面侧面照片并加盖公章。材料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4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货车(小型货车及以上):小于2辆不得分,等于2辆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0.5分,满分4分。 自有的车辆为五年内的新车。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正面侧面照片并加盖公章。材料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高空作业车一辆得3分,没有不得分,满分3分。自有的车辆为五年内的新车。投标人需提供登记证、购置发票、正面侧面照片及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抽水设施:12台得2分,12台<抽水机≤15台得2.5分,15台<抽水机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抽水设备购买发票。 |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病虫害防治喷药设备:3套得2分,3套<喷药设备≤5套得2.5分,5套<喷药设备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喷药设备购买发票。 |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基础设备:满足割草机8台,绿篱机8台,油锯5台,高枝剪8把,手锯8把、强力剪8把,及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护镜等自有设备齐全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设备购买发票。 | |
14.车辆、药品等存放场地 | 6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①承诺设有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投合同包车辆停放场地,得2分;②承诺设有存放采购人提供的肥料及所投合同包存放燃油、工具及设备等的仓库,并且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得2分;③承诺设立临时垃圾堆放点,得2分;满分6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
15.苗圃 | 4 | 根据本项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苗圃面积进行评议: 100亩≤苗圃面积<200亩,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5分; 200亩≤苗圃面积<300亩,自有的得2.5分,租赁的得2分; 300亩≤苗圃面积,自有的得3分,租赁的得2.5分。满足上述条件的苗圃设在三明市市区加1分,满分4分。 自有苗圃基地的必须提供持证人为投标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苗圃营业执照等;若苗圃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必须包含租赁地块面积及范围信息等,并附有相关产权证明或红线图等资料(原件备查),上述证明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该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为“绿化工程施工或养护”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该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为“绿化工程施工或养护”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OHSAS 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该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为“绿化工程施工或养护”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2 | 3 | 根据投标人有进入省级及以上(不含副省级及以下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不含副省级及以下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的情况进行打分,评分<60的得2分,60分≤评分<70分的得2.5分,70分≤评分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企业信用分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季度信用分采用开标日的上一个季度由省住建厅公布的分数为准) |
3 | 3 | 根据各投标人为作业人员购买有效期内的人身意外保险单赔付限额(包括个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进行评议:为现有作业人员购买赔付限额≥100万元的得3分;为现有作业人员购买80万元≤赔付限额<100万元的得2分;为现有作业人员购买60万元≤赔付限额<80万元的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保单或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4 | 4 | 为做好沟通交流和应急处理方便,投标人应熟悉本地环境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办事机构,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在三明市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得2分。 企业注册地在三明市或已在三明有设分支机构的得3分。 办公场所租赁的得0.5分,自有的得1分。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所相关证明(原件备查),若有承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
5 | 5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绿化养护业绩(养护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情况进行评分:提供单项绿化养护业绩3项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0.5分,总分5分; 须提供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并罗列业绩清单。提供不完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满分5分) |
6 | 3 | 由投标人已完成的绿化养护单项合同面积情况进行评分(以合同为准): 10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面积<20万平方米得1分; 20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面积<30万平方米得2分; 30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面积得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完整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者不得分。(满分3分) |
7 | 1 | 各投标人至公告日期前获得银行或第三方信用评定机构出具的AAA企业资信等级证书为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8 | 3 | 投标人近5年获得设区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或学会颁发的有关园林绿化类的奖项或表彰、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或设区市及以上颁发的荣誉称号,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中小企业认定标准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 1.1.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1.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价格扣除办法(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且无需提供上述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项目响应情况 | 6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除“★”标示以外的其他内容的响应情况,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对响应部分的内容提供承诺书原件。 |
2.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养护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对实施方案横向比较后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3.作业人员网格化管理定岗定责方案)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作业人员管理定岗定责方案情况,由评委对实施方案横向比较后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4.绿化管养技术方案 | 2 |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对绿化管养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应涉及苗木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补植、绿化弃料处理、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等)考虑各类植物特性、养护计划周密、措施有效等方面进行评审:优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 |
5.突发事故应急反应措施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生突发事故应急反应措施及遇不可抗力如台风天气、沿河绿地发生涝害等情况下的应急保障措施(如人员、车辆、设备保障等应急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优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满分2分) |
6.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组织保证措施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组织保证措施,由评委根据措施详细程度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7.管理规章制度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本合同包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员工奖罚条例措施,由评委根据措施详细程度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8.过渡交接计划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对实施方案横向比较后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9.项目负责人情况(9-12)所提供人员不得重复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评分: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的得2分;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人员重复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10.技术负责人情况(9-12)所提供人员不得重复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评分:技术负责人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人员重复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11.管理人员情况(9-12)所提供人员不得重复 | 3 | 根据各投标人管理人员具有园林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数量进行评审:具有未达退休年龄的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6人≤人员<8人的得2分;具有未达退休年龄的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8人≤人员<12人的得2.5分;具有未达退休年龄的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2人(含)以上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 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人员重复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12.专业技术工人情况(9-12)所提供人员不得重复 | 5 | 根据各投标人具备未达退休年龄的中级绿化工或花卉工或花卉园艺师10人(含)以上得2分;具备未达退休年龄的高级绿化工或花卉工或花卉园艺师3人(含)以上得2分;具备未达退休年龄的中级及以上植保工1人(含)以上得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5分(须提供技术工人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有效证书),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人员重复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13.车辆及设备安排 | 5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洒水车(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专业洒水车,正规牌照,不含农用车、轻卡、拖拉机等加自制水箱改装而成的洒水车辆):总吨数小于15吨不得分,等于15吨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吨加0.5分,满分5分。 自有的车辆为五年内的新车。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经有效年检)、登记证及正面侧面照片并加盖公章。材料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4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货车(小型货车及以上):小于2辆不得分,等于2辆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0.5分,满分4分。 自有的车辆为五年内的新车。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正面侧面照片并加盖公章。材料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高空作业车一辆得3分,没有不得分,满分3分。自有的车辆为五年内的新车。投标人需提供登记证、购置发票、正面侧面照片及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抽水设施:12台得2分,12台<抽水机≤15台得2.5分,15台<抽水机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抽水设备购买发票。 |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病虫害防治喷药设备:3套得2分,3套<喷药设备≤5套得2.5分,5套<喷药设备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喷药设备购买发票。 |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基础设备:满足割草机8台,绿篱机8台,油锯5台,高枝剪8把,手锯8把、强力剪8把,及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护镜等自有设备齐全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设备购买发票。 | |
14.车辆、药品等存放场地 | 6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①承诺设有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投合同包车辆停放场地,得2分;②承诺设有存放采购人提供的肥料及所投合同包存放燃油、工具及设备等的仓库,并且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得2分;③承诺设立临时垃圾堆放点,得2分;满分6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
15.苗圃 | 4 | 根据本项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苗圃面积进行评议: 100亩≤苗圃面积<200亩,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5分; 200亩≤苗圃面积<300亩,自有的得2.5分,租赁的得2分; 300亩≤苗圃面积,自有的得3分,租赁的得2.5分。满足上述条件的苗圃设在三明市市区加1分,满分4分。 自有苗圃基地的必须提供持证人为投标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苗圃营业执照等;若苗圃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必须包含租赁地块面积及范围信息等,并附有相关产权证明或红线图等资料(原件备查),上述证明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该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为“绿化工程施工或养护”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该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为“绿化工程施工或养护”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OHSAS 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该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为“绿化工程施工或养护”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2 | 3 | 根据投标人有进入省级及以上(不含副省级及以下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不含副省级及以下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的情况进行打分,评分<60的得2分,60分≤评分<70分的得2.5分,70分≤评分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企业信用分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季度信用分采用开标日的上一个季度由省住建厅公布的分数为准) |
3 | 3 | 根据各投标人为作业人员购买有效期内的人身意外保险单赔付限额(包括个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进行评议:为现有作业人员购买赔付限额≥100万元的得3分;为现有作业人员购买80万元≤赔付限额<100万元的得2分;为现有作业人员购买60万元≤赔付限额<80万元的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保单或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4 | 4 | 为做好沟通交流和应急处理方便,投标人应熟悉本地环境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办事机构,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在三明市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得2分。 企业注册地在三明市或已在三明有设分支机构的得3分。 办公场所租赁的得0.5分,自有的得1分。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所相关证明(原件备查),若有承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
5 | 5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绿化养护业绩(养护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情况进行评分:提供单项绿化养护业绩3项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0.5分,总分5分; 须提供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并罗列业绩清单。提供不完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满分5分) |
6 | 3 | 由投标人已完成的绿化养护单项合同面积情况进行评分(以合同为准): 10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面积<20万平方米得1分; 20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面积<30万平方米得2分; 30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面积得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完整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者不得分。(满分3分) |
7 | 1 | 各投标人至公告日期前获得银行或第三方信用评定机构出具的AAA企业资信等级证书为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8 | 3 | 投标人近5年获得设区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或学会颁发的有关园林绿化类的奖项或表彰、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或设区市及以上颁发的荣誉称号,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中小企业认定标准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 1.1.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1.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价格扣除办法(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且无需提供上述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项目响应情况 | 6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除“★”标示以外的其他内容的响应情况,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对响应部分的内容提供承诺书原件。 |
2.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养护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对实施方案横向比较后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3.作业人员网格化管理定岗定责方案)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作业人员管理定岗定责方案情况,由评委对实施方案横向比较后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4.绿化管养技术方案 | 2 |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对绿化管养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应涉及苗木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补植、绿化弃料处理、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等)考虑各类植物特性、养护计划周密、措施有效等方面进行评审:优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 |
5.突发事故应急反应措施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生突发事故应急反应措施及遇不可抗力如台风天气、沿河绿地发生涝害等情况下的应急保障措施(如人员、车辆、设备保障等应急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优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满分2分) |
6.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组织保证措施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组织保证措施,由评委根据措施详细程度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7.管理规章制度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本合同包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员工奖罚条例措施,由评委根据措施详细程度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8.过渡交接计划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对实施方案横向比较后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9.项目负责人情况(9-12)所提供人员不得重复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评分: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的得2分;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人员重复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10.技术负责人情况(9-12)所提供人员不得重复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评分:技术负责人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人员重复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11.管理人员情况(9-12)所提供人员不得重复 | 3 | 根据各投标人管理人员具有园林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数量进行评审:具有未达退休年龄的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6人≤人员<8人的得2分;具有未达退休年龄的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8人≤人员<12人的得2.5分;具有未达退休年龄的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2人(含)以上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 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人员重复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12.专业技术工人情况(9-12)所提供人员不得重复 | 5 | 根据各投标人具备未达退休年龄的中级绿化工或花卉工或花卉园艺师10人(含)以上得2分;具备未达退休年龄的高级绿化工或花卉工或花卉园艺师3人(含)以上得2分;具备未达退休年龄的中级及以上植保工1人(含)以上得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5分(须提供技术工人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有效证书),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人员重复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13.车辆及设备安排 | 5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洒水车(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专业洒水车,正规牌照,不含农用车、轻卡、拖拉机等加自制水箱改装而成的洒水车辆):总吨数小于15吨不得分,等于15吨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吨加0.5分,满分5分。自有的车辆为五年内的新车。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经有效年检)、登记证及正面侧面照片并加盖公章。材料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4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货车(小型货车及以上):小于2辆不得分,等于2辆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0.5分,满分4分。 自有的车辆为五年内的新车。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正面侧面照片并加盖公章。材料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高空作业车一辆得3分,没有不得分,满分3分。自有的车辆为五年内的新车。投标人需提供登记证、购置发票、正面侧面照片及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抽水设施:12台得2分,12台<抽水机≤15台得2.5分,15台<抽水机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抽水设备购买发票。 |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病虫害防治喷药设备:3套得2分,3套<喷药设备≤5套得2.5分,5套<喷药设备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喷药设备购买发票。 |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的基础设备:满足割草机8台,绿篱机8台,油锯5台,高枝剪8把,手锯8把、强力剪8把,及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护镜等自有设备齐全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设备购买发票。 | |
14.车辆、药品等存放场地 | 6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①承诺设有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投合同包车辆停放场地,得2分;②承诺设有存放采购人提供的肥料及所投合同包存放燃油、工具及设备等的仓库,并且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得2分;③承诺设立临时垃圾堆放点,得2分;满分6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
15.苗圃 | 4 | 根据本项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苗圃面积进行评议: 100亩≤苗圃面积<200亩,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5分; 200亩≤苗圃面积<300亩,自有的得2.5分,租赁的得2分; 300亩≤苗圃面积,自有的得3分,租赁的得2.5分。满足上述条件的苗圃设在三明市市区加1分,满分4分。 自有苗圃基地的必须提供持证人为投标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苗圃营业执照等;若苗圃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必须包含租赁地块面积及范围信息等,并附有相关产权证明或红线图等资料(原件备查),上述证明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该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为“绿化工程施工或养护”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该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为“绿化工程施工或养护”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OHSAS 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该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为“绿化工程施工或养护”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2 | 3 | 根据投标人有进入省级及以上(不含副省级及以下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不含副省级及以下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的情况进行打分,评分<60的得2分,60分≤评分<70分的得2.5分,70分≤评分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企业信用分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季度信用分采用开标日的上一个季度由省住建厅公布的分数为准) |
3 | 3 | 根据各投标人为作业人员购买有效期内的人身意外保险单赔付限额(包括个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进行评议:为现有作业人员购买赔付限额≥100万元的得3分;为现有作业人员购买80万元≤赔付限额<100万元的得2分;为现有作业人员购买60万元≤赔付限额<80万元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保单或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4 | 4 | 为做好沟通交流和应急处理方便,投标人应熟悉本地环境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办事机构,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在三明市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得2分。 企业注册地在三明市或已在三明有设分支机构的得3分。 办公场所租赁的得0.5分,自有的得1分。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所相关证明(原件备查),若有承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
5 | 5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绿化养护业绩(养护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情况进行评分:提供单项绿化养护业绩3项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0.5分,总分5分; 须提供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并罗列业绩清单。提供不完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满分5分) |
6 | 3 | 由投标人已完成的绿化养护单项合同面积情况进行评分(以合同为准): 10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面积<20万平方米得1分; 20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面积<30万平方米得2分; 30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面积得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完整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者不得分。(满分3分) |
7 | 1 | 各投标人至公告日期前获得银行或第三方信用评定机构出具的AAA企业资信等级证书为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8 | 3 | 投标人近5年获得设区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或学会颁发的有关园林绿化类的奖项或表彰、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或设区市及以上颁发的荣誉称号,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 目 名 称:市区公共绿地养护项目;本项目设有三个合同包,评标按照合同包号顺序逐一评审。
2.由于本项目的绿化管理服务面积较广、地段多、为了保证绿化管理服务质量因此投标人可参与多个合同包的投标,但不做为多个合同包的中标人。
3.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内容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最高限价要求
市区公共绿地养护最高限价 | ||||
合同包 | 养护类型 | 面积(㎡) | 单价 (元/㎡·年) | 养护金额(元) |
第一合同包 | 一级绿地 | 240787 | 9.154 | 2204164 |
二级绿地 | 20812 | 8.502 | 176944 | |
硬地 | 54175 | 3.865 | 209386 | |
文化长廊 | 345 | 3 | 1035 | |
湿地 | 200 | 3 | 600 | |
水域 | 22270 | 2.87 | 63915 | |
立体绿化 | 7220 | 2.4 | 17328 | |
坡地 | 0 | 0.505 | 0 | |
树池、花箱等 | 1项 | 480803(年总价) | 480803 | |
总计:3154175.00元/年 | ||||
第二合同包 | 一级绿地 | 143333 | 9.154 | 1312070 |
二级绿地 | 76933 | 8.502 | 654084 | |
硬地 | 103019 | 3.865 | 398168 | |
文化长廊 | 5079 | 3 | 15237 | |
湿地 | 2500 | 3 | 7500 | |
水域 | 0 | 2.87 | 0 | |
立体绿化 | 8426 | 2.4 | 20222 | |
坡地 | 70062 | 0.505 | 35381 | |
树池、花箱等 | 1项 | 209993(年总价) | 209993 | |
总计:2652657.00元/年 | ||||
第三合同包 | 一级绿地 | 89988 | 9.154 | 823750 |
二级绿地 | 176864 | 8.502 | 1503698 | |
硬地 | 57217 | 3.865 | 221144 | |
文化长廊 | 260 | 3 | 780 | |
湿地 | 0 | 3 | 0 | |
水域 | 0 | 2.87 | 0 | |
立体绿化 | 2500 | 2.4 | 6000 | |
坡地 | 45463 | 0.505 | 22959 | |
总计:2578330.00元/年 |
备注:本项目每个合同包均设置了单价最高限价及总价最高限价,即:投标人的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总价也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如果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报价无效。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第一合同包绿化养护面积
1.绿地地段、面积
列东大桥东岸至碧湖联友家居广场附近绿地(不含列东大桥圆岛及列东大桥中分带) | ||||||||||||||
序号 | 地段 | 绿地养护面积(㎡) | 硬地养护面积(㎡) | 文化长廊保洁面积(㎡) | 湿地(㎡) | 水域(㎡) | 立体绿化(㎡) | 坡地面积(㎡) | 总面积(㎡) | 备注 | ||||
上平台绿地 | 下平台绿地 | 合计 | 上平台硬地 | 下平台硬地 | 合计 | |||||||||
1 | 列东大桥至梅列大桥 | 2889 (一级绿地) | 19892(一级绿地) | 22781 | 4354 | 13071 | 17425 | 40206 | ||||||
2 | 梅列大桥下绿地 | 1452(一级绿地) | 1452 | 334 | 334 | 1786 | ||||||||
3 | 梅列大桥至五路大桥 | 13858(一级绿地) | 13858 | 3927 | 3927 | 17785 | ||||||||
4 | 梅列大桥至老干活动中心 | 9831(一级绿地) | 9831 | 3806 | 3806 | 13637 | ||||||||
5 | 老干活动中心至少体校 | 8395(一级绿地) | 8395 | 1150 | 1150 | 9545 | ||||||||
6 | 少体校至五路大桥 | 7558(一级绿地) | 7558 | 1920 | 9478 | |||||||||
7 | 五路大桥下绿地 | 543(一级绿地) | 543 | 543 | ||||||||||
8 | 五路大桥至徐碧铁桥 | 6146(一级绿地) | 20460(一级绿地) | 26606 | 1835 | 7635 | 9470 | 36076 | ||||||
9 | 起飞公园 | 3395(一级绿地) | 3395 | 1595 | 4990 | |||||||||
10 | 中心绿地广场 | 12850(一级绿地) | 12850 | 3171 | 16021 | |||||||||
11 | 市委大院绿地 | 2620(一级绿地) | 2620 | 2620 | ||||||||||
12 | 市委(纪委前) | 371(一级绿地) | 371 | 371 | ||||||||||
13 | 市政府办公楼周边绿地 | 8435(一级绿地) | 8435 | 8435 | ||||||||||
14 | 市政府(后13个树池) | 29(一级绿地) | 29 | 29 | 树池1.5*1.5 | |||||||||
15 | 三明广场 | 504(一级绿地) | 504 | 3040 | 3544 | |||||||||
16 | 三明广场工行前绿地 | 90(一级绿地) | 90 | 90 | ||||||||||
17 | 梅列大桥新圆岛 | 1256(一级绿地) | 1256 | 1256 | ||||||||||
18 | 东新二路、三路、梅岭路、环保局对面、军分区、公交公司宿舍花带 | 2578(一级绿地) | 2578 | 2578 | ||||||||||
19 | 东新四路中分带 | 588(一级绿地) | 588 | 588 | ||||||||||
20 | 五路分车带 | 3300(一级绿地) | 3300 | 3300 | ||||||||||
21 | 梅园国际圆岛 | 327(一级绿地) | 327 | 327 | ||||||||||
22 | 徐新路中分带 | 417(一级绿地) | 417 | 417 | ||||||||||
23 | 重机厂技校后绿地 | 420(一级绿地) | 420 | 420 | ||||||||||
24 | 徐碧交通岛 | 1298(一级绿地) | 1298 | 420 | 1718 | |||||||||
25 | 六路分车带 | 2143(一级绿地) | 2143 | 2143 | ||||||||||
26 | 六路加油站边坡新建绿地 | 481(一级绿地) | 481 | 481 | ||||||||||
27 | 沙溪东岸沿河景观(徐碧铁桥)绿地 | 7000(一级绿地) | 7000 | 2462 | 200 | 9662 | ||||||||
28 | 贵溪洋体育场馆周边绿地 | 26194(一级绿地) | 26194 | 26194 | ||||||||||
29 | 城市文化广场 | 38400(一级绿地) | 38400 | 38400 | ||||||||||
30 | 贵溪洋安置房道路工程绿化一期项目快速通道(下穿路段) | 10453(一级绿地) | 10453 | 10453 | ||||||||||
碧桂园凤凰湖周边绿地 | 24974(一级绿地) | 24974 | 5455 | 22270 | 52699 | 暂未移交 | ||||||||
31 | 规划五路、八路 | 7457.7 | 7457.7 | 7458 | ||||||||||
32 | 规划二路A段 | 1026 | 1026 | 1026 | 暂未移交 | |||||||||
33 | 规划二路B段 | 6928 | 6928 | 6928 | 暂未移交 | |||||||||
34 | 碧湖联友家居广场段防洪工程生态土堤景观 | 5400 | 5400 | 5400 | 暂未移交 | |||||||||
35 | 梅列区主次干道无人养管社会花带 | 1640 | 1640 | 1640 | ||||||||||
36 | 文化长廊(成语浮雕) | 345 | 345 | |||||||||||
37 | 立体绿化(列东大桥至东乾二路) | 7220 | 7220 | |||||||||||
合计 | 261599 | 54175 | 345 | 200 | 22270 | 7220 | 0 | 345809 |
2.树池、花箱、挂箱明细(本表以载重量为5T的洒水车作为车次计算参 考依据)
树池、花箱、挂箱明细 | |||||||||
合同包号 | 地点 | 类型 | 植物种类 | 规格(cm) | 数量 | 单位 | 浇水车次(车次/趟) | 浇水周期(趟/年) | 备注 |
第一合同包 | 新市北路(市政协至图书馆) | 树池 | 草花 | 78 | 个 | 0.5 | 195 | 1-3月,至少每3天浇一趟水;4-6月,至少每2天浇一趟水;7-9月,至少每天浇一趟水;10-12月,至少每3天浇一趟水(每月按30天计)
| |
图书馆前 | 花墙 | 1 | 195 | ||||||
二路人行道 | 花箱 | 32 | 个 | 1 | 195 | ||||
二路栏杆 | 挂花箱 | 246 | 对 | ||||||
梅列下穿 | 挂花箱 | 三角梅 | 422 | 对 | 2.5 | 195 | |||
挂箱 | 三角梅 | 869 | 个 | 4 | 195 | ||||
五路人行道 | 花箱 | 156 | 个 | 1 | 105 | 1-3月,至少每4天浇一趟水;4-9月,至少每3天浇一趟水;10-12月,至少每4天浇一趟水(每月按30天计) | |||
五路列东街红绿灯圆岛 | 三角形花坛 | 8 | 个 | ||||||
江滨路(二路至三路段) | 树箱 | 红叶石楠上种草花 | 53 | 个 | 0.5 | 195 | 1-3月,至少每3天浇一趟水;4-6月,至少每2天浇一趟水;7-9月,至少每天浇一趟水;10-12月,至少每3天浇一趟水(每月按30天计) | ||
列东街(一路至二路段) | 条石树池 | 沿阶草 | 114 | 个 | 2 | 105 | 1-3月,至少每4天浇一趟水;4-9月,至少每3天浇一趟水;10-12月,至少每4天浇一趟水(每月按30天计) | ||
东新二路至五路 | 树池 | 沿阶草 | 1.2*1.2 | 332 | 个 | ||||
梅岭路 | 树池 | 沿阶草 | 80 | 个 | |||||
新市北路二中段 | 树箱 | 非洲茉莉球 | 20 | 个 | |||||
新市北路区政府段 | 树箱 | 桂花 | 6 | 个 | |||||
列东街沃尔玛段 | 树箱 | 黄花槐 | 29 | 个 | |||||
万达 | 挂箱 | 三角梅 | 946 | 个 | 4 | 195 | 1-3月,至少每3天浇一趟水;4-6月,至少每2天浇一趟水;7-9月,至少每天浇一趟水;10-12月,至少每3天浇一趟水(每月按30天计) | ||
文化广场 | 挂箱 | 三角梅 | 224 | 个 | 1 | 195 |
备注:以上养护面积、树池、花箱、挂箱均为现有的,绿地养护面积除一级绿地外其余为二级绿地。结算金额以投标人实际养护面积为准。
★(二)第二合同包绿化养护面积
1.绿地地段、面积
列东大桥东岸绿地沿南互通至台江大桥西岸绿地(含列东大桥圆岛) | ||||||||||||||
序号 | 地段 | 绿地养护面积(㎡) | 硬地养护面积 (㎡) | 文化长廊保洁面积(㎡) | 湿地(㎡) | 立体绿化(㎡) | 坡地面积(㎡) | 总面积(㎡) | 备注 | |||||
上平台绿地面积 | 下平台绿地面积 | 合计 | 上平台硬地面积 | 下平台硬地面积 | 合计 | |||||||||
1 | 站前闽学文化广场 | 26661(一级绿地) | 26661 | 26661 | ||||||||||
2 | 南站片区枢纽市政部分工程(二期) | 9227(一级绿地) | 9227 | 9227 | ||||||||||
3 | 四贤文化廊C标(暂 定) | 48109(一级绿地) | 48109 | 27383 | 1448 | 76940 | 暂未移交 | |||||||
4 | 南互通 | 49301 | 49301 | 4300 | 70062 | 123663 | ||||||||
5 | 民俗园 | 14659 (一级绿地) | 14659 | 12000 | 26659 | |||||||||
6 | 城南至中山公园后门 | 4373 (一级绿地) | 6018 | 10391 | 1689 | 1904 | 3593 | 13984 | ||||||
7 | 中山公园门球场硬地保洁 | 430 | 430 | |||||||||||
8 | 中山公园后门至垃圾中转站 | 5798 (一级绿地) | 3729 | 9527 | 9124 | 3939 | 13063 | 22590 | ||||||
9 | 垃圾中转站至下洋索桥 | 4001(一级绿地) | 17519 | 21520 | 1659 | 4284 | 5943 | 27463 | ||||||
10 | 下洋索桥至列东大桥 | 15357 (一级绿地) | 15357 | 17777 | 33134 | |||||||||
11 | 台江大桥圆岛 | 1869 (一级绿地) | 1869 | 1869 | ||||||||||
12 | 一中环岛绿地 | 473 (一级绿地) | 473 | 473 | ||||||||||
13 | 财经学校门口 | 287 (一级绿地) | 287 | 320 | 607 | |||||||||
14 | 实验小学台阶两侧 | 160 (一级绿地) | 160 | 160 | ||||||||||
15 | 三元建设局门前 | 326 (一级绿地) | 326 | 326 | ||||||||||
16 | 三元百货门前 | 22 (一级绿地) | 22 | 22 | ||||||||||
17 | 城关大桥下两侧绿地及交通岛 | 4525 (一级绿地) | 4525 | 4525 | ||||||||||
18 | 下洋文化综合楼 | 366 | 366 | 366 | ||||||||||
19 | 三明电信大楼周边 | 3490 (一级绿地) | 3490 | 6210 | 9700 | |||||||||
20 | 下洋会展中心 | 487 (一级绿地) | 487 | 12000 | 12487 | |||||||||
21 | 科技楼门前 | 90 (一级绿地) | 90 | 90 | ||||||||||
22 | 市住建局院内 | 434 (一级绿地) | 434 | 434 | ||||||||||
23 | 下洋红绿灯(科技楼对面)花带 | 183 (一级绿地) | 183 | 183 | ||||||||||
24 | 列东大桥圆岛 | 1930 (一级绿地) | 1930 | 1930 | 含园林中心楼前196m2 | |||||||||
25 | 三元区主次干道无人养管社会花带 | 872 (一级绿地) | 872 | 872 | ||||||||||
26 | 明风园雕塑及景墙(浮雕、装饰墙、铜像、名人柱)保洁 | 2791 | 2791 | |||||||||||
27 | 文化长廊(明风园) | 840 | 840 | |||||||||||
28 | 湿地植物(明风园) | 2500 | 2500 | |||||||||||
29 | 湿地(中山公园下平台古樟树河边) | 226 | 226 | |||||||||||
30 | 立体绿化(明风园) | 300 | 300 | |||||||||||
31 | 立体绿化(悬索桥至城关大桥) | 7900 | 7900 | |||||||||||
合计 | 220266 | 103019 | 5079 | 2500 | 8426 | 70062 | 409352 |
2.树池、花箱、挂箱明细(本表以载重量为5T的洒水车作为车次计算参 考依据)
树池、花箱、挂箱明细 | |||||||||
合同包号 | 地点 | 类型 | 植物种类 | 规格(cm) | 数量 | 单位 | 浇水车次(车次/趟) | 浇水周期(趟/年) | 备注 |
第二合同包 | 崇宁路 | 树池 | 沿阶草 | 14 | 个 | 1 | 105 | 1-3月,至少每4天浇一趟水;4-9月,至少每3天浇一趟水;10-12月,至少每4天浇一趟水(每月按30天计) | |
城关步行街 | 树箱 | 黄花槐 | 19 | 个 | |||||
中山公园 | 挂箱 | 三角梅 | 140 | 个 | |||||
列东下穿 | 挂花箱 | 三角梅 | 422 | 对 | 2.5 | 195 | 1-3月,至少每3天浇一趟水;4-6月,至少每2天浇一趟水;7-9月,至少每天浇一趟水;10-12月,至少每3天浇一趟水(每月按30天计) | ||
挂箱 | 三角梅 | 877 | 个 | 4 | 195 |
备注:以上养护面积、树池、花箱、挂箱均为现有的,绿地养护面积除一级绿地外其余为二级绿地。结算金额以投标人实际养护面积为准。
★(三)第三合同包绿化养护面积
台江大桥西岸至陈大市政道路绿地(含列东大桥中分带) | |||||||||||||
序号 | 地段 | 绿地养护面积(㎡) | 硬地养护面积(㎡) | 文化长廊保洁面积(㎡) | 湿地(㎡) | 立体绿化(㎡) | 坡地面积(㎡) | 总面积(㎡) | 备注 | ||||
上平台绿地 | 下平台绿地 | 合计 | 上平台硬地 | 下平台硬地 | 合计 | ||||||||
1 | 四贤文化廊B标 | 22000 | 22000 | 10000 | 32000 | ||||||||
2 | 龟山公园沿河硬地 | 2936 | 2936 | ||||||||||
3 | 白板路中分带 | 3227(一级绿地) | 3227 | 3227 | |||||||||
4 | 三元区火车站绿地 | 252(一级绿地) | 252 | 252 | |||||||||
5 | 三元区火车站分车带及工业南路中分带 | 3720(一级绿地) | 3720 | 3720 | |||||||||
6 | 三元区永利广场 | 3716(一级绿地) | 3716 | 8303 | 12019 | ||||||||
7 | 长安路中分带绿化 | 983(一级绿地) | 983 | 983 | |||||||||
8 | 白沙路中分带 | 900(一级绿地) | 900 | 900 | |||||||||
9 | 外滩1号段消防特勤支队前沿河新增绿地 | 7600 | 7600 | 7600 | |||||||||
10 | 外滩1号段消防特勤支队前新增绿带 | 3087(一级绿地) | 3087 | 4029 | 7116 | ||||||||
11 | 水果批发市场沿河至香江酒楼 | 23803 | 23803 | 10774 | 34577 | ||||||||
12 | 工业中路好多多超市前绿化带 | 208(一级绿地) | 208 | 208 | |||||||||
13 | 好莉来景观酒店前三角岛及索桥头绿地 | 66(一级绿地) | 66 | 66 | |||||||||
15 | 列东大桥至梅列大桥西岸绿地 | 18997(一级绿地) | 20035(一级绿地) | 39032 | 4446 | 7131 | 11577 | 50609 | |||||
16 | 三钢电视塔下绿地 | 4780(一级绿地) | 4780 | 4780 | |||||||||
17 | 列东大桥中分带及红绿灯旁三角岛 | 1285(一级绿地) | 1285 | 1285 | |||||||||
18 | 列东大桥下绿地 | 564(一级绿地) | 564 | 564 | |||||||||
19 | 列西三角岛(正顺庙对面) | 714(一级绿地) | 714 | 387 | 1101 | ||||||||
20 | 梅列大桥三角岛绿地 | 460(一级绿地) | 460 | 460 | |||||||||
23 | 列西引桥绿地 | 326(一级绿地) | 326 | 326 | |||||||||
24 | 河边游步道(滨江新城至徐碧景观桥段) | 1147 | 1147 | ||||||||||
25 | 梅列大桥至三钢污水口 | 24550(一级绿地) | 24550 | 5910 | 30460 | ||||||||
26 | 永利钢材市场至五路大桥 | 13830 | 13830 | 804 | 14634 | ||||||||
27 | 五路大桥至陈大道口 | 20190 | 20190 | 1350 | 21540 | ||||||||
28 | 北山涵洞口对面三角岛 | 2118(一级绿地) | 2118 | 2118 | |||||||||
29 | 翁墩道口 | 1486 | 1486 | 1486 | |||||||||
30 | 北互通高速延伸段 | 5450 | 5450 | 5450 | |||||||||
31 | 翁墩梅列公安局分局对面到翁墩引桥下公园河边绿地 | 1425 | 1425 | 1425 | |||||||||
32 | 翁墩互通段绿地及陈大片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附属绿地) | 51045 | 51045 | 45463 | 96508 | ||||||||
14 | 化机涵洞至三钢道口铁路沿线 | 14688 | 14688 | 14688 | |||||||||
33 | 三钢道口至列西道口铁路沿线 | 6365 | 6365 | 6365 | |||||||||
34 | 列西道口至北山涵洞口铁路沿线 | 3920 | 3920 | 3920 | |||||||||
35 | 北山涵洞至五路大桥铁路沿线 | 5062 | 5062 | 5062 | |||||||||
37 | 文化长廊 | 260 | 260 | ||||||||||
22 | 立体绿化(城关大桥至梅列大桥) | 2200 | 2200 | ||||||||||
36 | 立体绿化(水榭新城对面) | 300 | 300 | ||||||||||
合计 | 266852 | 57217 | 260 | 0 | 2500 | 45463 | 372292 |
备注:以上养护面积为现有绿地面积,结算以实际养护面积为准。
(四)、绿地养护管理内容:
1、养护管理绿地中的各种园林植物。包括:浇水排涝、挑除杂草、割草、中耕、刷白、施肥、清理枯枝、树桩绑扎、松土整穴、加土扶正、按园林艺术景观要求对树木、地被进行合理修剪整型、病虫害防治、防风抗倾、防森林火灾、抗旱防寒及绿化补植等,以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和保持绿化环境优美景观;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在机械使用、农药保管和使用、抗洪抢险等生产工作方面要采取防患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游客采摘园内果树等应及时疏导说服,严防用药后摘吃中毒和坠落伤残。养管范围内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概由中标人承担。发现违章侵占、人为损坏绿地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园林监察。因自然灾害或第三方加害造成植物死亡缺失,或因建设等要求需种植、移植植物,经双方确认后承包人应及时进行种植、移植,产生费用按实结算。由于不可抗力的特大降雨造成沿河公园涝害,承包人负责清淤恢复工作,若被淹高度在20cm以上且受淹浸泡时间超过12小时,则清淤费用另行拨付,经双方确认后按实结算。
2、维护公园环境卫生整洁、园林设施安全美观。包括:场地整齐有序、卫生清扫保洁、“四害”消除、垃圾日产日清、积水处理、水域清理、绿地管辖范围内的儿童游乐设施(含配套设施用水)及其他园林公共设施安全保护及清洁擦洗(包括广告清理,粉尘、污渍和蜘蛛网等清除),特别是文化长廊的吊顶和墙面保洁,搞好文明服务。公园养护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由中标人自行处置,保洁清理等需要用水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养护管理本标段内的垂直绿化和湿地水生植物。包括:浇水、施肥、拔除杂草、病虫害防治及必要的修剪、牵引和补植,防止占道和被人为损毁。
4、养护人员应通过培训上岗,上岗须穿着带反光标志的统一服装,及时办理作业人员的意外人身保险。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文明作业。
★(五)、绿地管理要求:
1、人员及机械设备的配置数量要求(第一合同包):
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管理人员至少3人(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数字城管案件、e三明、12345诉求件及其他应急件需由其中一名管理人员专人负责);至少配备85名养护作业人员(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如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等不少于10人)。机械设备基本要求:洒水车载重量总数20T,农用车(小型货车及以上)2辆,抽水机12台,喷药设备3套,油锯5台、割草机8台、绿篱机8台、高枝剪8把、强力剪10把、手锯8把。
2.人员及机械设备的配置数量要求(第二合同包):
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管理人员至少3人(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数字城管案件、e三明、12345诉求件及其他应急件需由其中一名管理人员专人负责);至少配备76名养护作业人员(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如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等不少于9人)。机械设备基本要求:洒水车载重量总数15T,农用车(小型货车及以上)2辆,抽水机12台,喷药设备3套,油锯5台、割草机8台、绿篱机8台、高枝剪8把、强力剪10把、手锯8把。
3.人员及机械设备的配置数量要求(第三合同包):
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管理人员至少3人(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数字城管案件、e三明、12345诉求件及其他应急件需由其中一名管理人员专人负责);至少配备70名养护作业人员(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如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等不少于8人)。机械设备基本要求:洒水车载重量总数15T,农用车(小型货车及以上)2辆,抽水机12台,喷药设备3套,油锯5台、割草机8台、绿篱机8台、高枝剪8把、强力剪10把、手锯8把。
4、中标人应按时完成绿地交接工作。交接后,应及时建档,明确养护区域,防止在后续养护中出现无人管理区域、养护范围模糊等现象。建立绿地养护台账,记录绿地内相关养护工作、苗木变化、行政开挖、绿化改造、应急抢险、环境整治突击等情况。
5、中标人在承包期内须遵守招标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守则,严格按相应的绿地养护等级进行配备,一级地段4000㎡/人,二级地段5000㎡/人;硬地6000㎡/人。施行一人一岗并报备绿化科,各岗位所辖区域,内容应清晰列明以便招标单位日常查考;负责现场管理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园林中级职称及以上并具一定的管理经验,承包期内如履岗不称职,采购人有权书面责成中标单位换人;人员数量可随绿地养管面积的增、减而作相应调整。
6、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安全文明作业制度、应急制度及机械设备保障制度。同时,中标单位需为全部养护工人购买意外险等保险,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必须将为养护工人购买的意外险等证明报采购单位备案。承包期内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和风险也均由中标人承担。
7、在合同期内,投标人生产资料中的农药、化肥及刷白药液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外购,投标人只负责按申请核准后的数量分批领用。其中一级绿地按0.5元/㎡·年计取,二级绿地按0.4元/㎡·年计取。采购单位专业人员参与该生产的全过程加以指导和监督。
8、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数字城管案件、e三明和12345诉求件,确保各类诉求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调度、处理。
9、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安排,为市民无偿提供具有与养护设备、养护技能相适应的志愿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枯枝、树木修剪、打草、喷药、技术指导、送水、抢险救灾等。
10、中标人车辆若在合同期内发生变更、转让、报废等情况的,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配备补齐;中标人如有承诺新购车辆的,应按各合同包车辆要求购置全新车辆。
11、人员、机械设备数量于合同签订后20天内配齐到位,采购人逐一组织造册清点确认。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全部到位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承包人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六)养护要求
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按一级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 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枝条粗壮,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
(3) 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
(4) 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暖季型草坪(如马尼拉)不超过6cm高度,冷季型草坪(如高羊茅)不超过8cm高度;保持草坪地形平整,无凹凸不平现象;无病虫害。
(5) 花 坛: 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6)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7)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2.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1)植物生长健壮、旺盛,观叶植物颜色鲜艳。无病虫害、无死树、无枯枝、无残花、无败叶、无野生藤萝缠生、无缺株、无杂草;枯危和倒伏的乔(含棕榈科、芭蕉)、灌木及时处理,并做好防寒工作。
(2)整地松土除草:每年不少于二次,一般定于每年的春、秋季,具体情况按实调整;松土时株行中间处应深,近植株处应浅。松土深度一般为5-8厘米。除草可保持土壤中的养分及水分,有利于植株的生长发育。
(3)浇水:根据气候条件进行浇水,确保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水分。
(4)施肥:植物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次。施肥量根据植物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特别是每年对桂花、木兰科、茶花等花灌木、乔木进行有针对性的施有机肥。
(5)病虫害防治:本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发现病虫害防治及时上报采购人,积极采用生物防治手段进行防治,如采用化学药剂防止病虫害时,必须注意防治对象、用药种类、用药浓度、施用方法、用药时间、施用部分和环境条件等。喷药时,应尽量降低对游人的影响。
(6)整形与修剪:根据植物的品种习性进行修剪。乔木(含棕榈科、芭蕉)主要是修剪病枝叶、枯枝叶、徒长枝;灌木按不同的造型进行修剪;地被四季均要修剪,按要求控制高度和造型。因特殊观赏需要,可根据树木生长生育的特性,对树木进行整形,将树冠修剪成设 计的形状。对采购人的特选树种要精心养护,定期修剪、造型,以达到最佳景观效果。
(7)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8) 绿地上无枯死树,新栽植物成活率达98%以上。每季度检查一次植株的成活,如有死亡或生长极度不良,应在检查后10天内由养护单位负责补植。
(9)草坪的管理:草坪要求保持青绿旺盛,边缘草要修剪整齐、暖季型草坪(如马尼拉)不超过6cm高度,冷季型草坪(如高羊茅)不超过8cm高度;保持草坪地形平整,无凹凸不平现象,如有发现及时疏草和加沙滚压。
(10)在养护期间要爱护养护设施(如喷头等),如有损坏或损失,由中标人三天内补齐。
(11)绿地、乔灌木(不含草坪、已硬化的绿地)丛中枯枝烂叶要及时清除,确保整洁美观。绿化产生的垃圾能装袋的要及时装袋,无法装袋的枝杆或外来较大的垃圾(绿化带中)要及时清理出来并集中在合理的位置,及时清运(当天垃圾当天清理)。
(12)抗旱、抗台、抗涝、抗冻: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冬季气温下降时,要对易受冻植物进行防冻保护。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业主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人员、机械设备数量20天内配齐到位并与原服务单位完成交接提供服务;
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按照招标要求接管并完成项目包含的所有养护服务。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接管并完成养护服务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①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签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满且中标人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② 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及采购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合同到期时无息退还。如中标人违约,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1、采购人采取每月普查与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中标人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在一个养护合同期内,如发现中标人对采购人的要求不配合的,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配合到位,如仍未进行配合的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两次未整改与配合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如遇国家、省、市等上级检查,被红、黄牌警告2次的或被通报整改3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1、按12个月支付,每月依据养护考核情况的考核结果及合同约定,对服务费用进行相应的奖惩计算后,予以支付。 2、自养护服务实施首日开始,在次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指 定账户及时支付上月服务款(如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人应提供税务发票。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1、采购人采取每月普查与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中标人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在一个养护合同期内,如发现中标人对采购人的要求不配合的,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配合到位,如仍未进行配合的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两次未整改与配合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如遇国家、省、市等上级检查,被红、黄牌警告2次的或被通报整改3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1、按12个月支付,每月依据养护考核情况的考核结果及合同约定,对服务费用进行相应的奖惩计算后,予以支付。 2、自养护服务实施首日开始,在次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指 定账户及时支付上月服务款(如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人应提供税务发票。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1、采购人采取每月普查与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中标人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在一个养护合同期内,如发现中标人对采购人的要求不配合的,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配合到位,如仍未进行配合的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两次未整改与配合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如遇国家、省、市等上级检查,被红、黄牌警告2次的或被通报整改3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1、按12个月支付,每月依据养护考核情况的考核结果及合同约定,对服务费用进行相应的奖惩计算后,予以支付。 2、自养护服务实施首日开始,在次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指 定账户及时支付上月服务款(如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人应提供税务发票。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一)考核标准:统一执行《三明市园林中心绿化养护管理考评细则》及省住建厅发布的《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1.考评工作由三明市园林中心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对公园养护单位的养管质量及养管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考核小组采取定期(日常检查、月检查)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按相关的评分标准对公园的养护(浇水、施肥、修剪、除草、保洁等)质量、垃圾清运、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评分。由于e三明、12345、数字中心等平台投诉、信访、派件反映的问题,逾期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造成返单的,经核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每单扣除养护费用200元。严禁将绿地清扫的垃圾直接倒入河内或就地焚烧,一经发现每次处予500元罚款,同时,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由于养护不文明或管养不善而被上级领导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人大、政协、市民等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每处扣除养护费用500元整,经园林中心督促一周内不落实养护整改任务的,每次每处扣除养护费用1000元,情节恶劣,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采购人保留立即终止合同的权利。
2.每月综合考评一次,考评时间跨度为每月1日至月底,考评结果将作为对养管单位养管质量评价、养管经费拨付以及其它奖惩的依据。
(1)考评得分达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视为优秀;
(2)考评得分为95分以下至90分(含90分),视为合格;中心效能考评小组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完整不到位的,进行扣罚处理;
(3)考评得分在90—85分(含85分),每减少1分,扣减当月养管费的1%;
(4)考评得分在85—80分(含80分),每减少1分,累进加扣减当月养管费的2%;
(5)考评得分在80-75分(含75分)的,扣除当月养管费的50%;
(6)考评分在75分以下,扣除当月养管费70%;
(7)一年内累计考评二次75分以下或三次评分在80-75分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8)“月度考评生产检查通报”提出需整改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每项一次扣3分,甲方组织其他人员实施整改,费用按双倍扣取;
(9)养管期内被终止合同的,取消该公司在三明市园林中心今后所有养护承包竞标的参与权,列入黑名单;
(10)养管合同期内,各绿化养管承包公司在甲方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业绩、信誉、实力都将作为该企业的综合信用档案加以备案和推荐。
(11)在养护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配备作业车辆设备(器具)的,车辆每少一辆扣4分、设备每少一部扣2分;人员配备发现每少1人扣2分;未使用专门器具进行规范操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管理人员必须坚持每日自查一、二遍,发现未实施,每次扣1分,按时参加中心每周例会及相关业务会,不到一次扣1分。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提供其为本项目养护实施方案(包括文明作业、安全作业、应对重大活动和检查评比的保障措施等)、项目管理班子、员工配备情况、服务承诺、投入设备清单。
2、投标人应保证不降低养护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必须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保障员工各项劳动权益。养护经费要优先安排用于养护工人劳动待遇和保障。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发现人为破坏绿化和设施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上报,并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5、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投合同包在报价部分,提供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应按照附件报价明细表进行报价),投标人所填报价须包含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节假日加班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以及工作服装费、装备设备费、各项岗位培训费、行政管理费等一切费用成本及利 润,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6、本项目有多个附件,投标需自行下载查看。{《市区公共绿地养护合同》、《报价明细表》、《三明市园林中心绿化养护管理考评细则》}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