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永安市槐南镇交通电气规划项目
备案编号:G3-HN-GK-202008-B1041-YC
招标编号:[350481]YC[GK]2020018-1
采购人: 永安市槐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永安市槐南镇交通电气规划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G3-HN-GK-202008-B1041-YC。
2、招标编号:[350481]YC[GK]2020018-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随身携带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需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投标方代表还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资质 |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从事有线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永安市槐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槐南镇槐南路001号
联系方法:13507579303
13、代理机构: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
联系方法:0598-3828139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351493 | 27029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永安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随身携带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需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投标方代表还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资质 |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从事有线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值50%,按无效标处理; |
“★”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
明细 |
---|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a.《小微企业声明函》 b.投标文件格式另有要求的,还需从其要求。(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6%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 注:除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外,其它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 | 26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三)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6分(共26个品目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4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四)系统功能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4分(共24个功能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投标人企业实力 | 1 | 投标人在项目地具有传输骨干网络,能够为视频监控提供传输服务的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1 | 投标人2017年以来获得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用户满意企业”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投标人应具备全面综合的网络规划、视频监控的实施建设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二类证明材料: 1类:八份及以上CCNP认证证书;2类:提供八份以上的中级工程师(通信、网络、互联网、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认证证书(其中至少一份高级工程师证书),以上提供证书的同时需附上持证人员的社保或公积金信息,以确保持证人员隶属于投标公司(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两类证书都需要满额提供,满额提供的得3分,少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证书人员的社保或公积金缴纳证明以证明持有属于投标单位。 | |
2产品厂商技术能力 | 1 | 为保证系统安全性,保证相关单位具有专业的信息安全研发及较强的事件分析能力,投标人所投的卡口抓拍机产品厂商获得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一级证书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1 | 投标产品厂商应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保障产品的技术与质量指标,同时具备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能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
3售后服务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提供的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设备出现问题时处理方式、售后服务点是否便捷)进行充分对比: 方案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3分 方案基本完整、具有一定操作性的得2分;->2分 方案不完整,仅能满足招标文件的需求的得0分。->0分 |
2 | 为保障售后服务的快捷性,根据投标人针对突发事件的任务(到达事件发生地点)响应时间进行评分:响应时间<30分钟的得2分,30分钟≤响应时间<1个半小时的得1分,响应时间>1个半小时的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不得分。 | |
4业绩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未同时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相应业绩分。] |
5文件编制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 资料详实、充分,直观明了且便于评审的得1分;->1分 资料基本详实、充分,基本明了且便于评审的得0.5分;->0.5分 资料不充分、不直观、不便于评审的得0分。->0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概述
安贞堡游客中心有2个独立停车场,停车场出入口直接与省道支线槐南至建设(联四线)交叉,西华加油站十字路口周边设有加油站并与西华街道联通,217省道支线X721为金牛水泥厂的主要通行道路,大型车辆多,车速快,对2个停车场车辆出入及西华加油站路口造成了交通安全隐患。为实现路口交通流量的合理分配、提高通行效率,打造有序的交通环境,防范交通事故、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准确捕捉事故证据,拟对安贞堡游客停车场路口及西华加油站路口建设交通电气系统。
2、具体建设范围如下: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及卡口监控系统、路口交通标志标线、配套的土建及管线敷设、后台控制中心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设 计。安贞堡游客中心幼儿园门口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方案。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建设原则、建设依据与建设要求
1、 建设原则
1.1 稳 定性。系统结构集成度高,适应工作环境能力强,故障率低。
1.2 先 进性。系统建设采用国内通用的先进技术和成熟的设备,选用高可靠性设 计结构,并充分考虑技术的发展趋势,最大限度地保障系统的高效正常运行。
1.3 经济性。应以较高的性能价格比构建系统,使资金的投入产出比达到最大值。能以较低的成本、较少的人员投入来维持系统运转,提高效能。
1.4 安全性。制定针对系统的安全策略,同时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具有用户管理、访问控制、病毒防杀、备份功能。
1.5 兼容性。系统设 计要能适应未来的增长变化,平滑地扩充和升级,既要最大程度的减少对系统结构和设备的调整,又要保护所建系统和设备的投资。
1.6 易操作性。在保证使用要求和技术可行性的前提下,应选择易于操作、管理、技术先进、界面友好的设备和管理系统,具有较好的管理功能。
2、 建设依据
在本系统建设范围内的活动均应遵守国家现行的规范与标准,遵照以下设 计依据: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
《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
《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508-201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16)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
《供配电系统设 计规范》GB50052-200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
《建筑物防雷设 计规范》GB50057-2010
《电子设备雷击试验方法》GB/T3482-2008
国家、公安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3、 建设要求
3.1 根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在深化设 计和优化整合的基础上形成整体设 计方案。要求施工方充分考虑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及卡口系统在实战中的应用需求,完成本系统所有软硬件设备的安装、施工、调试,并完成总体的集成、联调、测试。
3.2 设 计和施工充分考虑未来发展所需的功能升级与扩展的余量。
★3.3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必须与永安市公安局现有信号控制管理平台无缝对接,闯红灯自动记录及卡口监控系统必须实现与永安市公安局现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无缝对接。
3.4 闯红灯自动记录及卡口监控系统必须实现与三明市交警支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集成对接。
4、 通用技术规范
4.1 一般原则
用于本系统所有的设备,应采用标准化部件及零件,采用制造厂商生产的标准产品。
设备所用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全新的,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并具有检验及质量合格证。不得使用低于设 计标准的产品。
设备零部件的制造工艺应是高质量的,所有制造、加工、焊接、组装、布线、试验及其它工作,均由经过培训的、有经验的技术工人或专业人员承担责任完成。
设 计时应考虑一般维修工作的简单及快捷,只需进行少量的拆卸工作即可对所有电器和部件进行检查和维修。电子设备、计算机及控制设备应有自诊断系统以简化寻找故障和便于设备维修,不用拆下承装部件就能更换任何损坏部件,更换部件时也不会损坏其它部件,维修控制不需要使用特殊工具,只需一般工具和试验设备。
所有设备应有良好的外包装设 计,满足运输和现场储存的防护要求。
4.2 安全设 计
所有设备和装置均应满足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保证用户在安全工作环境下使用和维修设备。
4.3 电气设备
所有电气元件与装置应选用高质量的产品,应尽量采用国内的标准产品。所有电气的元件和装置应有永久性标签。
4.4 接线板和连接器
(1)接线板应有明显的标志,连接可靠,防止震动时松线。PE接连端子应采用黄绿相间的专用PE接线端子。
(2)所使用的连接器应为多销插头和插座,并符合有关标准。插头和插座应配套使用,并保证连接正确,不会引起危险和不安全操作。
4.5 铭牌与标志
(1)每台设备均应有铭牌,铭牌应装设在设备的明显位置。
(2)所有线缆两端均应有与系统图纸对应的标签;标签内容应能明显区分出线缆信号传输走向和线缆序号。
(二)采购清单及要求(▲本次项目核心产品为:交通信号控制机)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一、控制中心设备 | ||||
1 | 平台接入 | 定制 | 2 | 项 |
2 | 云存储节点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1.1 | 1 | 台 |
3 | 硬盘 | 6T | 24 | 块 |
4 | 24口全千兆交换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1.2 | 1 | 台 |
5 | 工业级光纤收发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1.3 | 1 | 对 |
6 | 光模块 | 千兆、单模 | 1 | 块 |
7 | 服务器机柜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1.4 | 1 | 台 |
8 | PDU | 一路16A输入,八路10A输出,带防雷模块 | 1 | 个 |
9 | 电源线 | RVV 3×1.5 | 100 | m |
10 | 网络线 | 六类线 | 100 | m |
二、安贞堡游客中心停车场路段 | ||||
(一)信号控制系统 | ||||
1 | 交通信号控制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1 | 1 | 台 |
2 | 人行横道信号灯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2 | 8 | 组 |
3 | 机动车信号灯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3 | 5 | 组 |
4 | 倒计时显示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4 | 5 | 个 |
5 | 盲人过街声响提示器 | 定制 | 8 | 套 |
6 | 信号灯安装抱箍 | 定制 | 26 | 套 |
7 | 信号灯安装支架 | 定制 | 26 | 套 |
8 | 防雷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5 | 1 | 个 |
9 | H3.5行人灯杆 | 3.5米直杆 | 7 | 根 |
10 | H6圆柱杆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6 | 3 | 根 |
11 | H6.5 L10八角悬臂杆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7 | 1 | 根 |
12 | 不间断电源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8 | 1 | 台 |
13 | 胶体蓄电池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9 | 12 | 节 |
14 | 电池柜体 | ≥600mm(宽)×800mm(深)×1500mm(高) | 1 | 个 |
(二)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 ||||
1 | 高清电警抓拍单元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1 | 2 | 台 |
2 | 高清网络摄像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2 | 2 | 台 |
3 | 摄像机专用电源 | DC12V 2A | 2 | 台 |
4 | 枪机支架 | 适合护罩调整角度使用,铝合金材料 | 2 | 台 |
5 | 违停抓拍网络球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2 | 1 | 台 |
6 | 球机专用电源 | DC24V 2A | 1 | 台 |
7 | 球机支架 | 定制 | 1 | 台 |
8 | 车牌补光灯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4 | 2 | 台 |
9 | 补光灯支架 | 定制 | 2 | 套 |
10 | 终端服务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5 | 1 | 台 |
11 | 交通灯信号检测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6 | 1 | 台 |
12 | 防雷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5 | 5 | 个 |
13 | 室外落地主机箱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7 | 1 | 台 |
14 | 工业级交换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8 | 1 | 台 |
15 | 不锈钢设备箱 | 不锈钢:≥600mm×600mm×300mm | 2 | 个 |
16 | H6.5 L6八角悬臂杆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7 | 2 | 根 |
17 | 监控标志牌 | ≥L0.8m×0.8m | 2 | 面 |
(三)卡口系统 | ||||
1 | 高清卡口抓拍单元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4.1 | 2 | 台 |
2 | LED补光灯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4.2 | 2 | 只 |
3 | 闪光灯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4.3 | 2 | 只 |
4 | 枪机支架 | 适合护罩调整角度使用,铝合金材料 | 6 | 台 |
5 | 防雷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5 | 2 | 个 |
6 | 工业级光纤收发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4.4 | 2 | 对 |
(四)幼儿园门口警示系统 | ||||
1 | 警示灯(电源型) | 红蓝 | 4 | 盏 |
2 | 爆闪灯安装抱箍 | 定制 | 4 | 套 |
3 | 爆闪灯安装支架 | 定制 | 4 | 套 |
4 | 防雷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5 | 1 | 个 |
5 | 防撞桶 | 可填充沙土,尺寸Φ≥400mm,H≥700mm | 6 | 套 |
6 | 太阳能警示灯 | 定制(含H3.5米直杆) | 6 | 组 |
7 | 不锈钢设备箱 | 不锈钢:≥600mm×600mm×300mm | 2 | 个 |
8 | H6.5 L6八角悬臂杆 | H6.5 L6 | 2 | 根 |
9 | 学校提示牌 | 宽≥80cm×高≥120cm | 2 | 面 |
(五)土建及辅材 | ||||
1 | 网线 | 六类线 | 150 | 米 |
2 | 信号灯控制线 | KVV8×1.0 | 300 | 米 |
3 | 信号灯控制线 | KVV4×1.0 | 350 | 米 |
4 | 通讯线 | RVVSP2×0.5 | 800 | 米 |
5 | 市电主电源线 | BVV2×4 | 350 | 米 |
6 | 主电源线 | RVV3×2.5 | 200 | 米 |
7 | 摄像机电源线 | RVV3×1.0 | 100 | 米 |
8 | 灯电源线 | RVV3×1.5 | 100 | 米 |
9 | 接地线 | BV16 | 20 | 米 |
10 | 接地线 | BVR2.5mm2 | 106 | 米 |
11 | 室外四芯单模光缆 | 4芯 | 200 | 米 |
12 | 光纤熔接 | 定制 | 16 | 芯 |
13 | 尾纤 | FC接口 | 18 | 条 |
14 | 终端盒 | FC接口 | 2 | 个 |
15 | 排插 | 十位,10A | 3 | 个 |
16 | PE波纹管 | Φ25 | 65 | 米 |
17 | 窨井(含井盖) | ≥0.6×0.6×0.6米 | 15 | 个 |
18 | 窨井(含井盖) | ≥1.2×1.0×0.8米 | 5 | 个 |
19 | 护套线架空敷设 | 利用现有电线杆(含钢绞线) | 395 | 米 |
20 | 管道沿墙敷设 | 含PVCΦ110 | 150 | 米 |
21 | 绿化草坪开挖及恢复 | 含PVCΦ110 | 110 | 米 |
22 | 水泥路面开挖及恢复(镀锌钢) | 含DNΦ110 | 40 | 米 |
23 | 落地机箱/信号机/UPS砼基础 | ≥2500mm×800mm×700mm(含开挖、C25水泥砼浇筑) | 1 | 个 |
24 | 人行灯杆件砼基础 | ≥1000mm×1000mm×1000mm(含开挖、C25水泥砼浇筑) | 7 | 个 |
25 | 人行灯杆件基础预埋件 | 地角螺栓:4M24×950mm; | 7 | 套 |
26 | H6圆柱杆件砼基础 | ≥1000mm×1000mm×1000mm(含开挖、C25水泥砼浇筑) | 3 | 套 |
27 | H6圆柱杆预埋件 | 地角螺栓:4M24×950mm; | 3 | 套 |
28 | H6.5L6-8八角悬臂杆砼基础 | ≥1600mm×1600mm×1800mm(含开挖、C25水泥砼浇筑) | 4 | 套 |
29 | H6.5L6-8八角悬臂杆基础预埋件 | 地角螺栓:≥8M36×1500mm; | 4 | 套 |
30 | H6.5L10八角悬臂杆砼基础 | ≥1600mm×1800mm×2000mm(含开挖、C25水泥砼浇筑) | 1 | 套 |
31 | H6.5L10八角悬臂杆基础预埋件 | 地角螺栓:≥8M36×1800mm; | 1 | 套 |
32 | UPS、立杆基础接地体 | 接地体:含2M镀锌角铁:≥50mm×50mm×5mm,2M镀锌扁钢≥40mm×5mm; | 16 | 组 |
33 | 弃渣 | 国产定制 | 50 | m3 |
34 | 电表开户 | 市电 | 1 | 户 |
(六)网络费用 | ||||
1 | 租用运营商网络 | 上行100M(路口专网至交警机房) | 3 | 年/条 |
(七)标志标线部分 | ||||
1 | 标线画线 | 国标 | 438 | ㎡ |
2 | 市政隔离栏杆 | ≥80-90cm高护栏 | 300 | 米 |
3 | 人行道让行标志牌 | ≥900mm×900mm | 2 | 套 |
≥800mm×800mm | ||||
4 | 限速标志牌 | ≥900mm×900mm | 2 | 套 |
5 | 前方路口信号灯提示牌 | ≥900mm×900mm | 1 | 套 |
6 | 分道指示牌 | 尺寸:≥L1m×H1m,铝板材质厚度≥3mm,高强反光膜 | 2 | 套 |
7 | H3.5标志牌直杆 | 直径≥102mm,高度≥3.5m,壁厚≥4.5m | 4 | 套 |
8 | H8 L3分道指示牌L杆 | 悬臂长≥3米,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 2 | 套 |
9 | H8 L3分道指示牌L杆砼基础 | 1.6m×2.0m×2.0m(含开挖、C25水泥砼浇筑) | 2 | 套 |
10 | H8 L3分道指示牌L杆基础预埋件 | 地角螺栓:≥10M25mm×1500mm | 2 | 套 |
11 | 弃渣 | 国产定制 | 18 | m3 |
三、西华加油站路口 | ||||
(一)信号控制系统 | ||||
1 | 交通信号控制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1 | 1 | 台 |
2 | 人行横道信号灯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2 | 8 | 组 |
3 | 机动车信号灯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3 | 8 | 组 |
4 | 倒计时显示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4 | 8 | 个 |
5 | 盲人过街声响提示器 | 定制 | 8 | 套 |
6 | 信号灯安装抱箍 | 定制 | 32 | 套 |
7 | 信号灯安装支架 | 定制 | 32 | 套 |
8 | 防雷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5 | 1 | 个 |
9 | H3.5行人灯杆 | 3.5米直杆 | 3 | 根 |
10 | H6圆柱杆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6 | 1 | 根 |
11 | H6.5 L6八角悬臂杆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7 | 3 | 根 |
12 | H6.5 L8八角悬臂杆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7 | 1 | 根 |
13 | 不间断电源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8 | 1 | 台 |
14 | 胶体蓄电池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9 | 12 | 节 |
15 | 电池柜体 | ≥600mm(宽)×800mm(深)×1500mm(高) | 1 | 个 |
(二)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 ||||
1 | 高清电警抓拍单元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1 | 4 | 台 |
2 | 高清网络摄像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2 | 4 | 台 |
3 | 摄像机专用电源 | DC12V 2A | 4 | 台 |
4 | 违停抓拍网络球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3 | 2 | 台 |
5 | 球机专用电源 | DC24V 2A | 2 | 台 |
6 | 球机支架 | 定制 | 2 | 台 |
7 | 枪机支架 | 适合护罩调整角度使用,铝合金材料 | 8 | 台 |
8 | 车牌补光灯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4 | 6 | 台 |
9 | 补光灯支架 | 定制 | 6 | 套 |
10 | 终端服务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5 | 2 | 台 |
11 | 交通灯信号检测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6 | 1 | 台 |
12 | 防雷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5 | 13 | 个 |
13 | 室外落地主机箱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7 | 1 | 台 |
14 | 工业级交换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3.8 | 1 | 台 |
15 | 不锈钢设备箱 | 不锈钢:≥600mm×600mm×300mm | 4 | 个 |
16 | H6.5 L6八角悬臂杆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7 | 1 | 根 |
17 | H6.5 L8八角悬臂杆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7 | 1 | 根 |
18 | H6.5 L9八角悬臂杆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7 | 1 | 根 |
19 | H6.5 L10八角悬臂杆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7 | 1 | 根 |
20 | 监控标志牌 | 不锈钢≥800mm×800mm; | 4 | 面 |
(三)卡口系统 | ||||
1 | 高清卡口抓拍单元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4.1 | 4 | 台 |
2 | LED补光灯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4.2 | 4 | 只 |
3 | 闪光灯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4.3 | 6 | 只 |
4 | 枪机支架 | 适合护罩调整角度使用,铝合金材料 | 14 | 台 |
5 | 防雷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2.5 | 4 | 个 |
6 | 工业级光纤收发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3.4.4 | 4 | 对 |
(四)土建及辅材 | ||||
1 | 网线 | 六类线 | 310 | 米 |
2 | 信号灯控制线 | KVV8×1.0 | 820 | 米 |
3 | 信号灯控制线 | KVV4×1.0 | 700 | 米 |
4 | 通讯线 | RVVSP2×0.5 | 1210 | 米 |
5 | 市电主电源线 | BVV2×4 | 110 | 米 |
6 | 主电源线 | RVV3×2.5 | 420 | 米 |
7 | 摄像机电源线 | RVV3×1.0 | 310 | 米 |
8 | 灯电源线 | RVV3×1.5 | 220 | 米 |
9 | 接地线 | BV16 | 30 | 米 |
10 | 接地线 | BVR2.5mm2 | 310 | 米 |
11 | 室外四芯单模光缆 | 4芯 | 420 | 米 |
12 | 光纤熔接 | 定制 | 32 | 芯 |
13 | 尾纤 | FC接口 | 32 | 条 |
14 | 终端盒 | FC接口 | 4 | 个 |
15 | 排插 | 十位,10A | 5 | 个 |
16 | PE波纹管 | Φ25 | 110 | 米 |
17 | 窨井(含井盖) | 0.6×0.6×0.6米 | 12 | 个 |
18 | 窨井(含井盖) | 1.2×1.0×0.8米 | 5 | 个 |
19 | 水泥路面开挖及恢复 | 含镀锌钢管DN110 | 35 | 米 |
20 | 人行横道开挖及恢复(含PVC管) | 含PVCΦ100 | 55 | 米 |
21 | 过街顶管(含高密度PE管) | 高密度PE管Φ110 | 20 | 米 |
22 | 泥土路开挖及恢复 | 含PVCΦ100 | 65 | 米 |
23 | 管道沿墙敷设 | 含PVC100 | 50 | 米 |
24 | 架空线路 | 含PVC110、镀锌钢绞线、挂钩、反光牌 | 160 | 米 |
25 | 落地机箱/信号机/UPS砼基础 | ≥2500mm×800mm×700mm(含开挖、C25水泥砼浇筑) | 1 | 个 |
26 | 人行灯杆件砼基础 | ≥1000mm×1000mm×1000mm(含开挖、C25水泥砼浇筑) | 3 | 个 |
27 | 人行灯杆件基础预埋件 | 地角螺栓:4M24×950mm; | 3 | 套 |
28 | H6圆柱杆件砼基础 | ≥1000mm×1000mm×1000mm(含开挖、C25水泥砼浇筑) | 1 | 套 |
29 | H6圆柱杆预埋件 | 地角螺栓:≥4M24×950mm; | 1 | 套 |
30 | H6.5L6-8八角悬臂杆砼基础 | ≥1600mm×1600mm×1800mm(含开挖、C25水泥砼浇筑) | 6 | 套 |
31 | H6.5L6-8八角悬臂杆基础预埋件 | 地角螺栓:≥8M36×1500mm; | 6 | 套 |
32 | H6.5L9-10八角悬臂杆砼基础 | ≥1600mm×1800mm×2000mm(含开挖、C25水泥砼浇筑) | 2 | 套 |
33 | H6.5L9-10八角悬臂杆基础预埋件 | 地角螺栓:≥8M36×1800mm; | 2 | 套 |
34 | UPS、立杆基础接地体 | 接地体:含2M镀锌角铁:≥50mm×50mm×5mm,2M镀锌扁钢≥40mm×5mm; | 13 | 组 |
35 | 弃渣 | 国产定制 | 61 | m3 |
36 | 电表开户 | 市电 | 1 | 户 |
(五)网络费用 | ||||
1 | 租用运营商网络 | 上行100M(路口专网至交警机房) | 3 | 年/条 |
(六)标志标线部分 | ||||
1 | 标线画线 | 国标 | 860 | ㎡ |
2 | 隔离栏 | 定制(30CM稿) | 90 | 米 |
3 | 分道指示牌 | 尺寸:≥L1m×H1m,铝板材质厚度≥3mm,高强反光膜 | 2 | 套 |
4 | 分道指示牌 | 尺寸:≥L2m×H1m,铝板材质厚度≥3mm,高强反光膜 | 2 | 套 |
5 | H8 L3分道指示牌L杆 | H8 L3 | 2 | 套 |
6 | H8 L4分道指示牌L杆 | H8 L4 | 2 | 套 |
7 | H8 L3-4分道指示牌L杆砼基础 | ≥1.6m×2.0m×2.0m(含开挖、C25水泥砼浇筑) | 4 | 套 |
8 | H8 L3-4分道指示牌L杆基础预埋件 | 地角螺栓:≥10M20×1500; | 4 | 套 |
9 | 弃渣 | 国产定制 | 36 | m3 |
(三)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3.1 控制中心
3.1.1 云存储扩容节点
(1)可接入硬盘≥24块。
(2)≥64位多核处理器,≥16GB缓存,≥2个千兆网口,≥1个系统SSD盘,冗余电源。
(3)支持RAID0、1、5、6、10、50,支持全局、局部等多种热备 选择,支持坏盘自动重构。
(4)支持视音频、图片、直接写入,支持视频高速预览、回放、下载,支持云内容灾备份。
(5)可在视频画面上绘制区域或界线,检索指 定范围内的报警录像;可输入车牌号码可查证出相关图片和视频;可按照报警事件进行检索。可通过客户端将交通卡口数据(包括车标、车道、车速范围、车牌及车身颜色),行为分析的图片及数据(包括进入警戒线、进入警戒区、物品遗留、人脸检测)直接存入存储服务器,并可通过客户端进行检索、查看、下载图片及进行录像,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6)支持存储空间虚拟化管理。支持多存储设备容量整合,形成录像池;可根据用户业务分配通用、文件、视频、图片等类型存储空间;支持在线弹性伸缩录像池的容量空间,不影响业务继续读写。
(7)能够直接接入支持GB/T28181-2011、GB/T28181-2016、ONVIF、Ehome、RTSP、PSIA 标准的前端设备并存储录像文件。
(8)通过客户端软件添加及删除手机号,启用短信网关报警功能后,可向添加的手机号码发送电源异常、系统卡容量不足、存储空间异常、自动修复失败、私有卷IO异常、无可用逻辑卷等报警信息,报警种类可设,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9)可对指 定的录像段或指 定事件的1个或多个前端的不同时间段录像段添加标签,并自动备份到存档卷中,使之不会被覆盖删除;可通过IE浏览器对一台、多台样机或扩展柜中的磁盘进行定位,使对应的磁盘指示灯闪烁,闪烁的时长可设,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10)设备作为永安市公安局现有的智能交通云存储系统扩容使用,须无缝接入现有的云存储系统,实现统一的云存储功能。
3.1.2 24口全千兆交换机
(1)包转发率≥42Mpps,交换容量≥256Gbps。
(2)MAC地址≥16K。
(3)10/100M/1000M以太网电接口≥24,GE SFP接口≥4。
(4)在1500VAC下漏电电流小于5mA,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5)支持面板指示灯多状态显示,半(全)工、速率、CPU利用率、内存利用率、CPU遭ARP攻击数、端口是否学习到MAC、是否有CRC错,整机带宽和网络风暴端口显示,还可支持通过面板观测是否已连通网管服务器等功能。
(6)通过CCC认证。
3.1.3 光纤收发器
(1)遵循IEEE802.3系列 10/100Base-TX/1000Base-TX和1000Base-FX以太网标准。
(2)支持1个RJ45以太网口和1个光口(支持单模单纤)。
(3)支持传输距离单纤单模:60Km。
(4)支持 IEEE802.3/802.3u/802.3x存储转发方式。
(5)支持10/100M,全/半双工,MDI/MDI-X自适应功能。
(6)支持光链路和电链路连接/活动状态指示。
(7)泄露电流≤0.2mA,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3.1.4 服务器机柜
(1)符合ANSI/EIARS-310-D、DIN41491;PART1、IEC297-2、DIN41494 ;PART7、GB/T3047.2-92标准。兼容19英寸国际标准,公制标准和ETSI标准。
(2)尺寸:≥2000mm×600mm×1100mm,前单开网孔门,后双开网孔门。
(3)可关闭的上部、下部多处走线通道,底部大走线孔尺寸可按需调整。
(4)结构坚固,最大静载达1000KG。
(5)高级旋把机柜门锁。
(6)全部选用优质冷轧钢板制作,厚度:框架≥1.2mm,方孔条≥2.0mm,侧门≥1.2mm,层板≥1.2mm。
(7)通过网络机柜8-9烈度抗震检验,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8)通过网络机柜静载测试,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9)PDU插座通过3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3.2.1 交通信号控制机
(1)控制最大相位:16个;控制最多信号灯组:16组;机柜外壳采用铝合金材料或不锈钢材料;遥控相位:8个。
(2)遥控器:每台信号机配2台遥控器,8个相位选择键,1个黄闪键、1个全红键、1个全灭键、1个取消键,遥控距离大于50米,遥控器应以灯光、声响或振动方式提示操作人员,交通信号控制机是否成功接收并执行指令。
(3)为保证信号机用电安全,信号机机柜和驱动线路应采用漏电保护电路装置。
(4)信号机的机柜外侧面应设有手动控制门,在仅打开手动控制门的情况下可以实现。
(5)单点控制、黄闪控制、指 定相位控制、关闭信号灯、关闭倒计时器、关闭遥控功能等操作。
(6)交通信号控制机获得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7)须无缝对接永安市公安局现有信号控制系统平台,实现平台对交通信号控制机的统一控制管理。
3.2.2 人行横道信号灯
(1)发光单元透光面直径为≥300mm,光源采用超高亮发光二极管。
(2)红、绿二色行人图案单屏显示。
(3)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11)标准,获得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外壳采用铝合金材料。
(5)安装支架应用热镀锌或其他经过不生锈处理的金属构件。
3.2.3 机动车信号灯
(1)发光单元透光面直径为≥400mm,红黄绿竖向组灯,光源采用超高亮发光二极管。
(2)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11)标准,获得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外壳采用铝合金材料。
(4)安装支架应用热镀锌或其他经过不生锈处理的金属构件;
3.2.4 倒计时显示器
(1)支持485通讯型倒计时,支持学习型控制。
(2)支持新行标8位以上地址码。
(3)外壳采用铝合金材料,外形尺寸≥60mm×630mm×248mm,安装支架应用热镀锌构件。
(4)倒计时器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508-2014)规范要求,获得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安装支架应用热镀锌或其他经过不生锈处理的金属构件。
3.2.5 防雷器
(1)二合一防雷器(SPD)两端口,串联保护。
(2)标称电压Un:12VDC,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26.8VDC,传输速率:10/100M。
(3)标称放电电流In:2.5KA,最大放电电流Imax:5KA,保护水平Up:≤100V,插损:≤0.5dB。
(4)标准工作电压220VAC,最大持续工作电压275VAC,工作频率43~67H。
(5)最大放电电流(8/20 μs)Imax:40KA,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6)残压值L-N(40kA @8/20 μs) ≤100V,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7)续流遮断试验 L-N Ifi:275V 50Hz 3KA 续流能够自熄,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3.2.6 H6圆柱杆
高≥6米;立柱Φ≥168mm,立柱壁厚≥5mm;基础预埋件:≥4M25×950mm,M25钢筋螺纹必须清晰;开挖基础尺寸:≥1000mm×1000mm×1000mm,并用C25混凝土浇筑。
3.2.7八角悬臂杆
(1)悬臂杆长6-8米:高≥6.5米;立柱底部Φ≥300mm,立柱顶部Φ≥250mm,立柱壁厚≥6mm;挑臂钢管末端Φ≥110mm,挑臂壁厚≥4mm;基础预埋件:≥M36×8×1500mm,M36钢筋螺纹必须清晰;开挖基础尺寸:≥1600mm×1600mm×1800mm,并用C25混凝土浇筑。
(2)悬臂杆长9-12米:高≥6.5米;立柱底部Φ≥340mm,立柱顶部Φ≥280mm,立柱壁厚≥8mm;挑臂钢管末端Φ≥110mm,挑臂壁厚≥5mm;基础预埋件:≥M36×8×1800mm,M36钢筋螺纹必须清晰;开挖基础尺寸:≥1600mm×1800mm×2000mm,并用C25混凝土浇筑。
(3)材料要求:立柱及挑臂钢材材质使用Q235B,结构用钢满足(碳素结构钢)(GB700-88)的规定,安装螺栓采用普通A级M16国际系列产品;高强级螺栓采用10.9级,接触面为喷砂,抗滑系数为0.45,钢筋Ф为HPB235级。
(4)在制作结构前,对绣蚀的原料须经除锈处理,表面锈迹要清除干净。在焊接时,为保证结构的安全性,焊缝要饱满,不得存在虚焊、夹渣、气孔灯焊接缺陷。
(5)设施所有外露的尖角处应将毛刺清楚干净,以避免伤人,各部件对接处应平齐,间隙均匀一致。设施所有需用螺栓固定的部位,需采用隐蔽安装方式,如必须外露的,则以尽量减少螺栓对设施整体效果的影响为原则,螺栓头部需涂刷与外面同色油漆;平整度变化:测量任何一点表面坡度,每米不超过2.6mm。
(6)工艺要求:钢结构杆件表面要进行热镀锌处理,表面热镀锌层厚度≥86μ;设施内部结构进行防锈处理。
(7)设施配件,结构角弯处圆角较小并需打磨光滑。
3.2.8 不间断电源
(1)UPS容量:2KVA/1.8KW。
(2)输入电压:220V/220V。
(3)输入电压范围:80~280Vac;输入频率:50Hz±7%;输入功率因数:≥0.99。
(4)输出电压调整范围:220V±2%;输出频率:50Hz±0.5%。
(5)过载能力:<105%长期工作、≤125%维持1分钟、≤150%维持30秒。
(6)UPS通过电池接地故障检测电路,具有电池漏液侦测功能。可及时发现电池漏液情况,防止因此导致的电池起火等故障,当电池组发生漏液时,应能及时发出声光告警。
(7)设备通过CQC节能产品认证,通过泰尔认证,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设备通过IOS产品体系认证,且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3.2.9 胶体蓄电池
(1)采用胶体蓄电池12V120AH,配置在温度为25℃时,电池的寿命不能小于10年,不少于三年质保。
(2)胶体蓄电池需配套防漏液托盘,防止运输过程中磕碰损坏漏液短路。
(3)成组电池容量应保持良好的一致性,电池满电状态下,端电压最大值与最小值差不得超过30mV。
(4)电池浮充24小时后,端电压最大值与最小值不得超过10mV。
(5)按照国家标准GB/T19638.2-2005标准和YD/T1360-2005,循环使用寿命:80%放电深度时≥300次。
(6)UPS通过电池接地故障检测电路,具有电池漏液侦测功能。可及时发现电池漏液情况,防止因此导致的电池起火等故障,当电池组发生漏液时,应能及时发出声光告警。
(7)按照国家标准GB/T19638. 2-2005标准和YD/T1360-2005,循环使用寿命:80 % 放电深度时,300次;
(8)不接受OEM、ODM品 牌,制造商须具备蓄电池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且提供制造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10 分道指示牌L杆
(1)悬臂杆长4-5米:高≥8米;立柱Φ≥219mm,立柱壁厚≥5mm;挑臂钢管Φ≥114mm,挑臂壁厚≥4mm;基础预埋件:≥10M25×1500mm,M25钢筋螺纹必须清晰;开挖基础尺寸:≥1600mm×2000mm×2000mm,并用C25混凝土浇筑。
(2)材料要求:立柱及挑臂钢材材质使用Q235B,结构用钢满足(碳素结构钢)(GB700-88)的规定,安装螺栓采用普通A级M16国际系列产品;高强级螺栓采用10.9级,接触面为喷砂,抗滑系数为0.45,钢筋Ф为HPB235级。
(3)在制作结构前,对绣蚀的原料须经除锈处理,表面锈迹要清除干净。在焊接时,为保证结构的安全性,焊缝要饱满,不得存在虚焊、夹渣、气孔灯焊接缺陷。
(4)设施所有外露的尖角处应将毛刺清楚干净,以避免伤人,各部件对接处应平齐,间隙均匀一致。设施所有需用螺栓固定的部位,需采用隐蔽安装方式,如必须外露的,则以尽量减少螺栓对设施整体效果的影响为原则,螺栓头部需涂刷与外面同色油漆;平整度变化:测量任何一点表面坡度,每米不超过2.6mm。
(5)工艺要求:钢结构杆件表面要进行热镀锌处理,表面热镀锌层厚度≥86μ;设施内部结构进行防锈处理。
(6)设施配件,结构角弯处圆角较小并需打磨光滑。
3.3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3.3.1 高清电警抓拍单元
(1)包含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相机内置网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
(2)图像传感器:采用1英寸GMOS;最大图像尺寸:≥4096×2160像素;字符叠加时最大可支持4096×2800;视频帧率:在1~25fps可调;护罩玻璃透光率≥99%;视频压缩支持H.265、H.264、M-JPEG;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6。
(3)支持机动车、二轮车(摩托车、自行车、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和行人分类检测。
(4)支持车辆捕获抓拍功能,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和晚上的捕获率均≥99%。
(5)支持车牌识别功能,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和晚上的识别准确率均≥99%。
(6)支持异常车牌检测功能,可对故意遮挡及污损车牌进行判断和识别。
(7)支持对不按导向行驶的车辆进行违法检测抓拍,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和晚上的捕获率准确均≥98%,白天和晚上的识别准确率均≥98%。
(8)支持闯红灯抓拍功能,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和晚上闯红灯的捕获率均≥99%。
(9)支持13种车身颜色识别,包括黑、白、灰、红、绿、蓝、黄、粉、紫、棕、青、金、橙;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识别准确率≥99%,晚上识别准确率≥97%。
(10)支持不少于250种车标识别,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准确率≥99%,晚上准确率≥99%。
(11)支持车距违章抓拍功能,当两车距离小于50米,则抓拍后车为违章。
(12)支持民用车牌,警用车牌,军牌和武警车牌及2002式新车民用车双行尾牌、使馆车牌、农用车牌;民航、SPIA等特殊车牌。
(13)支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载人,逆行,闯红灯,越线停车等检测抓拍。
(14)支持摩托车闯红灯、不按导向、闯禁令等违法行为抓拍。
(15)支持压线(压实线、压单黄线、压双黄线)、逆行、占用应急车道、黄网格违停、加塞等违章检测。
(16)支持识别车头6600种车辆子品 牌,车尾3600种车辆子品 牌,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识别准确率均98%,白晚上的识别准确率均≥96%。
(17)支持固定OSD叠加功能,支持在屏幕左上、左中、左下、中上、中下、右上、右中、右下位置进行叠加,位置可调;叠加字体大小不受视频主、副码流影响,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18)支持通过视频监控自动识别道路当前环境状态(包含无雾、薄雾、大雾、浓雾),并依据当前道路环境状态自动变更限速值,支持手动配置限速值。
(19)车辆在转弯不让直行,会车,超车,掉头不让直行,停车时借道驶入其他道路,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等车辆妨碍正常行驶车辆或行人的行为进行抓拍。
(20)支持多拍过滤功能,可设置多拍过滤时间段为0-320000ms,在此时间段内多次经过的车辆只抓拍一次,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21)支持对支干车辆合进主干道路时不礼让主干道通行的车辆违章进行抓拍。
(22)可设置省份和城市简称区分本地车牌和外地车牌,支持节假日/工作日按时间段或者全天方式限行;支持限行车辆抓拍和抓拍图片查看,限行车辆捕获率≥99%,识别准确率≥98%。
(23)设备可支持30种车型识别(包括:大型普通客车、大型双层客车、大型专用校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轮式平底机械、轮式挖掘机械、轮式装载机械、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侧三轮摩托车、轻便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轻便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轻便普通货车、微型轿车、大型无轨电车、小型轿车、小型面包车、中型罐式货车、中型普通客车、中型平板半挂车、中型平板货车、中型普通半挂车、中型普通货车、中型厢式半挂车、中型厢式货车、重型车辆运输车、重型集装箱车、重型集装箱车挂车、重型普通货车、重型普通全挂车、重型厢式货车),白天识别准确率≥97%,夜晚识别准确率≥95%。
(24)设备可识别351种机动车品 牌标志,白天识别准确率≥99%,夜晚识别准确率≥99%。
(25)支持安全接入功能,开启此功能后,设备只能被管理平台控制,不能通过其他方式登录或者控制设备,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26)在相同图像质量下,使用H.265/H.264编码格式开启智能编码模式后,平均码率可节省约85%。
(27)支持连续闯红灯事件检测功能,对某一时间段内连续闯红灯事件进行检测,并自动上传报警信息以,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3.3.2 高清网络摄像机
(1)最大分辨率和帧率≥2688×1520@25fps,支持H.265/H.264编码。
(2)传感器靶面尺寸需≥1/1.8英寸,内置电动变焦镜头,电动变焦范围≥3-12mm。
(3)低照度需满足彩色≤0.0005 lx,黑白≤0.0001lx。
(4)内置GPU芯片,照度适应范围≥140dB。
(5)在分辨率1920x1080@25fps,延时需≤70ms,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6)需具有≥1个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输出接口、≥2个报警输入接口、≥2个报警输出接口。
(7)需支持PoE供电,具有DC12V电源输出接口。
(8)内置红外补光灯,红外补光距离需≥30米;防护等级需≥IP67。
3.3.3 违停抓拍网络球机
(1)摄像机靶面尺寸≥1/1.8英寸,内置镜头,支持≥40倍光学变倍,镜头最大焦距≥240mm。
(2)内置GPU芯片 ;视频输出支持2592×1520@30fps;支持采用H.264、MJPEG、H.265视频编码标准。
(3)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2Lux,黑白0.0001Lux。
(4)水平旋转范围为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20°~90°。
(5)设备进行违法停车检测时,镜头倍率为1倍,白天有效检测距离≥150米,其他倍率下,白天有效检测距离≥400米 ,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6)设备运动结束静止在某个位置,当水平和垂直方向受到外力发生偏移时,设备能够检测角度改变并产生报警信息,并个在OSD上叠加报警信息,水平和垂直角度均可自动恢复到偏移前的位置 ,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7)可识别≥300种车辆品 牌,车辆品 牌识别白天准确率≥99%,晚上准确率≥99%;可识别≥5000种车辆子品 牌,车辆子品 牌识别白天准确率≥99%,晚上准确率≥99% ,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8)设备运动结束静止在某个位置,当水平和垂直方向受到外力发生偏移时,设备进行偏移自动校正后停止位置与原位置之间偏差角度应≤0.1°;当监视画面中有雾时,设备可通过客户端触发报警,并上传叠加雾浓度等级的图片,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9)设备接收到布控命令后,区域内出现悬挂布控车牌的车辆时,可触发报警并进行水平360°跟踪;设备可通过布控预置位进行车辆布控操作,最多可设置≥8个布控预置位 ,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10)支持≥7路报警输入接口,≥2路报警输出接口,支持≥1路音频输入和输出接口。最大支持≥512GB的SD卡。
(11)内置红外补光灯,红外照射距离≥200米;工作温度-40℃-70℃,防护等级≥IP67。
3.3.4 车牌补光灯
(1)LED灯珠数量:≥16颗。
(2)发光角度:≥40°。
(3)最佳补光距离:16米-25米。
(4)触发方式:电平量触发(可选配开关量触发)。
(5)响应时间:小于20us。
(6)日夜功能:支持环境亮度监测,低照度下自动开启(可选配)。
(7)触发信号电平:4V-6V。
(8)防护等级≥IP66。
3.3.5 终端服务器
(1)设备至少具有8个10M/100M/1000M自适应RJ45接口。
(2)可设置图片的存储空间,在规定的空间内自动循环覆盖,剩余空间为录像存储空间。
(3)可实时显示车流量、平均车速、平均车道时间占有率、平均车头时距等数据;支持存储采集到的车流量信息,可对全部卡口或单个卡口按天或按小时实时统计过车流量,并能够按照时间、通道、车道等条件查询,支持柱状图、折线图、表格形式展示,可将数据上传至平台,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4)对于在记录过程中出现的系统死机或意外故障,设备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恢复其正常工作状态并使故障前的信息不丢失,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5)设备内的录像、图片文件无法直接删除或者修改,只能通过循环覆盖和硬盘格式化操作。
(6)设备至少具有2个RS-232接口、2个RS-485接口、1个USB2.0接口、1路报警输入接口、1路报警输出接口、1个音频输出接口、1个SATA接口、4个状态指示灯、1个接地端子、1个复位按键。
(7)可实时显示接入的摄像机、线圈、车检器、红绿灯检测器等前端设备的工作状态、样机内部温度、工作时间等信息;外接机柜门时具有机柜门状态实时显示与查询功能。
3.3.6 交通灯信号检测器
(1)交通灯信号检测器,支持16路AC220V信号接入。
(2)6路RS485接口。
(3)一个5位拨码开关,用于设置设备地址、数据上传模式及波特率。
3.3.7 室外落地主机箱
(1)设备安装基于19 英寸标准结构设 计,≥17U 安装空间。
(2)机柜外侧钣金厚度≥1.2mm。
(3)防护等级≥IP55。
(4)门锁采用户外机柜防水锁。
(5)外部环境温度:-20℃~45℃。
3.3.8 工业级交换机
(1)支持8个RJ45以太网口。
(2)支持IEEE802.3/802.3u/802.3x 存储转发方式。
(3)支持10/100M,全/半双工,MDI/MDI-X自适应功能。
(4)无风扇,低功耗设 计。
(5)网络延时<500us(测试周期≥30秒),网络丢包率≤1×0.0000000001(测试周期≥30秒),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6)-40℃/+75℃条件下设备工作正常,逻辑正确(通电8小时试验),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7)产品获得CE、FCC认证证书,应具有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4 高清卡口系统
3.4.1 高清卡口抓拍单元
(1)包含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相机内置网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
(2)图像传感器:采用1英寸GMOS。
(3)最大图像尺寸:≥4096×2160像素;字符叠加时最大可支持4096×2800。
(4)视频帧率:在1~25fps可调;护罩玻璃透光率≥99%。
(5)视频压缩支持H.265、H.264、M-JPEG。
(6)支持机动车、二轮车(摩托车、自行车、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和行人分类检测。
(7)支持车前窗挂坠、年检标识、抽烟、驾驶员人脸识别、驾驶室人脸抠图、遮阳板识别等检测功能。
(8)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6。
(9)支持车辆捕获抓拍功能,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和晚上的捕获率均≥99%。
(10)支持车牌识别功能,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和晚上的识别准确率均≥99%。
(11)支持异常车牌检测功能,可对故意遮挡及污损车牌进行判断和识别。
(12)支持13种车身颜色识别,包括黑、白、灰、红、绿、蓝、黄、粉、紫、棕、青、金、橙;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识别准确率≥99%,晚上识别准确率≥97%。
(13)支持人体着装颜色、运动方向、年龄段、性别、是否戴眼镜、是否骑车、是否背包、是否拎东西识别。
(14)支持人体特征识别,包括上下身颜色、年龄段、性别、戴眼镜、戴帽子、戴口罩、是否骑车、背包、拎东西、衣袖(长袖、短袖)、裙裤、骑车、朝向、骑车人数、发型(长发、短发)。
(15)支持三轮车/二轮车载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逆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功能检测;
(16)支持主副驾驶人脸抠图功能,单车道场景下,主副驾驶员人脸抠图像素点不小于120像素点×120像素点。
(17)支持识别车头6600种车辆子品 牌,车尾3600种车辆子品 牌,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识别准确率均98%,白晚上的识别准确率均≥96%。
(18)支持通过视频监控自动识别道路当前环境状态(包含无雾、薄雾、大雾、浓雾),并依据当前道路环境状态自动变更限速值,支持手动配置限速值,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19)车辆在转弯不让直行,会车,超车,掉头不让直行,停车时借道驶入其他道路,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等车辆妨碍正常行驶车辆或行人的行为进行抓拍;
(20)设备可支持30种车型识别(包括:大型普通客车、大型双层客车、大型专用校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轮式平底机械、轮式挖掘机械、轮式装载机械、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侧三轮摩托车、轻便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轻便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轻便普通货车、微型轿车、大型无轨电车、小型轿车、小型面包车、中型罐式货车、中型普通客车、中型平板半挂车、中型平板货车、中型普通半挂车、中型普通货车、中型厢式半挂车、中型厢式货车、重型车辆运输车、重型集装箱车、重型集装箱车挂车、重型普通货车、重型普通全挂车、重型厢式货车),白天识别准确率≥97%,夜晚识别准确率≥95%,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21)设备可识别351种机动车品 牌标志,白天识别准确率≥99%,夜晚识别准确率≥99%,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22)开启混合抓拍模式后,设备支持正面/侧面/背面行人(包括成年人和儿童)的抓拍;支持对骑自行车、骑三轮车、骑电动车、踩平衡车、骑车带人等非机动车的抓拍;支持对轿车、客车、面包车、货车、卡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的抓拍。
(23)支持对设定区域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悬挂车牌的情况进行检测并显示。
(24)支持多拍过滤功能,可设置多拍过滤时间段为0-320000ms,在此时间段内多次经过的车辆只抓拍一次。
(25)支持可对监控画面中经过行人道未减速至设定阈值的机动车进行图片抓拍,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3.4.2 LED补光灯
(1)LED灯数量:1W高亮度LED灯珠36颗。
(2)控制:常亮/时控开关/光敏控制。
(3)等级:IP65,室内外通用。
3.4.3 闪光灯
(1)单车道气体爆闪灯,单次闪光能量≥200J,白天可看清前排司乘人员面部特征。
(2)回电时间<67ms,支持5V电平量触发(可选开关量)。
(3)有效补光距离16m~25m。
(4)工作环境-25~+70℃。
(5)具有脉冲保护功能,屏蔽≥3Hz持续性的脉冲信号(闪15次后进入1次/S的微闪光提示状态,复原时间为10S)。
(6)闪光次数≥2000万次。
(7)自带光栅,可有效减少周边光污染。
3.4.4 工业级光纤收发器
(1)支持4个RJ45以太网口和1个光口(支持单模单纤)。
(2)支持 IEEE802.3/802.3u/802.3x存储转发方式。
(3)支持10/100M,全/半双工,MDI/MDI-X自适应功能。
(4)支持光链路和电链路连接/活动状态指示。
(5)泄露电流≤0.2mA,以投标时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四)系统功能要求
4.1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新建设的交通信号控制机必须无缝接入永安市公安局现有信号控制管理平台,实现信号控制管理平台对前端路口交通信号控制机的统一控制和管理,且必须实现与三明市交警支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集成对接。
4.1.1 基本功能要求
具有多时段、全(半)感应、黄闪、关灯、手动的工作方式,可根据设置的时间表按不同的周期进行控制并控制定时的黄闪或者关灯,具有多相位的手动控制功能;有8个行人按钮接口,安装行人按钮就可以控制行人信号灯;能用无线(含3G无线模块)或有线的方法,在控制中心对信号机所有的控制参数进行设置和修改,并且可设置相位差对相邻路口的信号灯进行协调控制。
至少有16个信号灯组共44路输出,每个信号灯组均可定义为机动车灯或人行灯。
交通信号控制机分成两部分对参数进行设置和调整,第一部分是工程师能够根据路口的交通状况在现场用笔记本电脑连接信号机确定路口信号控制的相位、周期、绿信比方案、时间计划、相位差等所有路口数据,观察该路口的模拟工作状况并能随时对参数进行修改;第二部分是是通过控制软件从中心对其进行参数的修改及查询。
至少可设置16个信号相位,每个相位可指 定信号灯组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进行控制;同一相位的某个信号灯组可以提早起动或延迟切断,并可重叠到下个相位运行;采用检测器或人行按钮的工作方式时,没有需求时可设置跳过该相位;每个相位绿灯时间范围0~99秒,绿闪时间范围0~20秒,黄灯时间范围0~10秒,全红清除路口时间0~20秒或以上;每个周期信号计时与标准时钟误差少于1秒,黄闪频率为1秒亮1秒灭,其中信号亮暗时间比为1:l;绿闪信号频率、信号亮暗比同黄闪信号。
4.1.2 参数配置灵活方便
交通信号控制机控制特征参数可以通过中心客户端、现场用的信号机维护工具和手持终端进行配置,方便用户的应用。
可分别执行工作日和节假日的时间表。节假日时间可进行灵活设置,应包括双休日及国家规定的假期。
绿灯、绿闪、黄灯、全红的时间设置为0时,该灯色不应出现,但不会影响信号的正常转换。
具有故障自检功能,如信号机死机时自动进入黄闪;对绿冲突进行检测和处理,出现绿灯冲突时,马上切换到黄闪状态,并记录绿冲突的灯组;对信号灯驱动部分和外线出现的故障以及信号机各主要部件的故障进行自动检测和记录。
交通流量数据记录:可循环记录以5分钟为单位的车流量数据,该数据不会因信号机断电而丢失。数据可在信号机存储7天以上,并且可传输到笔记本电脑,在电脑上进行流量数据的存储、分析及曲线的打印。
4.1.3 启动时序
交通信号控制机启动时,首先进行自检,然后进入硬件黄闪,持续时间可设,再进入全红信号,持续时间可设,启动时序结束后进入预置方式运行。
4.1.4 信号转换
机动车信号:红->绿->黄->红;
行人过街信号:红->绿->绿闪->红。
4.1.5 信号持续时间
绿信号、红信号、行人绿闪信号的持续时间可根据路口实际情况设置;黄信号持续时间可调,至少可持续3秒。
4.1.6 控制模式转换
交通信号控制机从自动控制方式转入手动控制方式时,手动开关作用以后,保持原有相位的最小安全时间,最小安全时间可根据路口实际情况设定;从手动控制方式转入自动控制方式时,信号状态不会突变,各相位信号应保持转换时刻的状态,并从当前信号状态开始以自动控制方式开始运行。
4.1.7 时钟校准
交通信号控制机采用的芯片具有精确的时钟,与中心系统联接后,系统可定时校准信号机时钟,采用具有时、分、秒、年、月、日、星期的晶体时钟计时,保证信号机时钟精度在1 秒内。若信号机不与中心连接,当配置GPS模块,可通过GPS 模块进行精确的时钟校准,保证时钟分秒无差。停电时由电池保持时钟继续工作,采用锂电池作为后备电源。
4.1.8 故障报警及记录功能
在运行过程中发现自身或所连接的检测器、信号灯等出现故障时,将对故障进行记录,如果接入上位系统,将把故障信息上传到中心系统进行报警并自动记入系统的故障记录数据库中,供查询分析用。
4.1.9 通信功能
交通信号控制机通过RJ-45以太网接口与中心系统的通信。此外还支持RS-232-C等通信接口。接口电路应符合标准,在信道质量符合标准的条件下形成稳定的交通控制中心与信号控制器的数据通信。
4.1.10 数据采集功能
交通信号控制机可以支持连接多种检测器,如环型线圈(至少具有)或视频检测器等交通流检测设备收集所控制路口各个车道和方向机动车流量数据,并可以保存最近7天的流量数据。采集的交通数据至少包括:流量、占有率数据,并根据各种交通控制需求,预处理成相应的交通数据格式。
4.1.11 停电保护功能
自动保存修改的各项控制参数,停电后数据不会丢失。
4.1.12 多信号机区域协调控制功能
接入系统的信号机能够接受中心控制计算机下传的控制指令以及协调优化参数实现多个相关路口交通信号的协调控制,实现多台信号机区域协调控制功能。
4.1.13 无电缆线控功能(提供完整配置)
交通信号控制机具有准确的时钟,在不接系统的情况下,可以在预设的干道上实现协调运行。
4.1.14 单点优化感应控制功能
交通信号控制机作为系统的路口控制单元,其单点自适应控制功能是最强大的,信号机能根据检测的交通流信息,适时调整相应的交通参数:周期时长和绿信比,实现路口的最佳配时,保证交叉口的通行顺畅。
4.1.15 多时段控制功能
可根据交叉口的交通状况,将每天划分为多个不同的时段,每个时段配置不同的控制方案。信号机能够根据内置时钟选择各个时段的控制方案,实现交叉口的合理控制,以减少不必要的绿灯损失。
4.1.16 手动控制功能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手动按钮或相应的遥控装置完成手动强制功能,信号机也可响应来自管控中心操作终端或现场笔记本计算机的手动强制干预控制指令。要求可以任意跳转到指 定相位。
4.1.17 黄闪控制功能
交通信号控制机有软件黄闪和硬件黄闪两种配置,硬件黄闪是独立部件,自动检测主机是否正常工作,这样使得黄闪控制更为可靠和节能,进入黄闪控制的途径主要包括:
硬件故障黄闪:当信号机的硬件发生故障时,可以进入硬件故障黄闪;
时段黄闪:通过参数设定,在指 定时段进入黄闪控制方式;
手动黄闪: 通过中心的控制终端或现场笔记本计算机,可以使信号机进入黄闪控制方式。
4.1.18 全红控制功能
交通信号控制机能够根据时间表或控制中心指令调用信号机的全红控制方案,实现对交叉口的全红控制功能。
4.1.19 关灯控制功能
交通信号控制机能够根据时间表或控制中心指令调用信号机的关灯控制方案,实现对交叉口的关灯控制功能。
4.1.20 行人过街按钮功能
交通信号控制机支持行人按钮信号输入,可在路口和路段响应来自行人按钮的行人过街请求,有自动跳步控制功能。
4.1.21 紧急车辆优先控制功能
在系统控制中交通信号控制机能接收来自紧急车辆的请求通行信号,调整信号配时,让其优先通过。
4.1.22 特殊相位控制功能
根据设置参数表或中心指令,可实现对某一个或多个时间段的特殊相位表控制以适合不同时间段的车流状况。
4.2 闯红灯自动记录及卡口系统
闯红灯自动记录及卡口监控系统必须无缝接入永安市公安局现有的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同时必须实现与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集成对接,需提供承诺函。
4.2.1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功能要求
(1)闯红灯行为捕获功能
系统可以实现对各方向车道闯红灯车辆的监测、图像抓拍等功能。每一违法记录拍摄连续3张反映闯红灯过程的图片,其中第一个位置的图片反映机动车未到达停止线的情况,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第二个位置的图片反映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的情况,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号牌号码、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第三个位置的图片反映机动车越过停止线继续前行的情况,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
系统应采用多相位红灯信号接口,可根据不同车道设置红灯信号和组合红灯信号。高清抓拍摄像机应有红灯电源同步控制功能,保证闯红灯状态下车道对应红灯相位与摄像机拍摄保持同步。红绿灯信号线要单独接出,不得多方向并线,以适应信号灯配时方案的调整。
要求闯红灯车辆捕获率≥95%,闯红灯车辆捕获有效率≥97%。须提供GA/T 496-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检测报告中的技术指标作为衡量是否满足要求的依据。
(2)卡口监测记录功能
系统能够准确捕获、记录车辆通行信息(车辆尾部的图片),对通过车辆的捕获率不小于95%。记录的车辆信息除包含图像信息外,还包括文本信息,如日期、时间(精确到秒)、地点、方向、号牌号码等。车辆信息写入关联数据库,并将相关文本信息叠加到图片上。
在5km/h-180km/h车速范围内,车辆捕获率应大于90%。
(3)其它交通违法行为捕获功能
除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以外,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还应能捕获以下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
①路口逆行:捕获率≥80%,捕获有效率≥80%;
②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捕获率≥80%,捕获有效率≥80%;
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捕获率≥80%,捕获有效率≥80%;
(4)高清照片抓拍功能
系统抓拍的900万像素高清照片分辨率不低于4096×2160,图片格式为JPEG。照片上应叠加时间、地点、方向、车速、车牌号码、车牌颜色等信息,每张高清照片大小≥4096×2160像素。
高清抓拍摄像机应具有成像反馈控制技术,确保在强顺光、强逆光等光照条件下依然能清晰成像。
(5)高清照片防篡改功能
抓拍的高清照片应叠加不可见水印的方式实现图片防篡改功能。利用水印验证工具能验证高清照片是否被篡改。
(6)号牌自动识别功能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及卡口系统应具备号牌自动识别功能,包括号牌号码、号牌颜色。号牌识别范围至少应包括民用车牌、警用车牌、军用车牌、武警车牌等,所能识别的字符至少应包括:
阿拉伯数字:“0-9”十个。
英文字母:“A~Z”二十六个。
省市区汉字简称:京、津、晋、冀、蒙、辽、吉、黑、沪、苏、浙、皖、闽、赣、鲁、豫、鄂、湘、粤、桂、琼、川、贵、云、藏、陕、甘、青、宁、新、渝、港、澳、台。
军用车牌字符:军用车牌字符识别。
号牌分类用汉字:警、学、领、试、挂、港、澳、超、使。
武警车牌字符:武警车牌字符识别。
在环境无雾、车牌挂放规范、无污损且不含五小车辆情况下,系统全天候号牌识别准确率≥95%。
号牌颜色自动识别应包括:黑、白、蓝、黄、绿。
4.2.2 卡口系统功能要求
卡口系统能够准确捕获、记录车辆通行信息(车辆前部的图片),对通过车辆的捕获率不小于95%。记录的车辆信息除包含图像信息外,还包括文本信息,如日期、时间(精确到秒)、地点、方向、号牌号码等。车辆信息写入关联数据库,并将相关文本信息叠加到图片上。
同时针对车辆前部的捕获图片,系统还支持车身颜色识别、车型识别、车标识别和不系安全带检测的功能,可为公安交警的缉查布控和肇事找车提供更多的可检索信息,加快车辆查找的速度。
(1)车身颜色识别功能
卡口系统应具备车身颜色识别功能,包括区分车身颜色深浅、十一种常见车身颜色识别(红、黄、蓝、绿、紫、粉、棕、白、黑、银(灰)、青)。
十一种常见车身颜色识别准确率≥95%;深浅色识别准确率白天≥90%,晚上≥85%。
(2)车型自动识别功能
卡口系统应具备车型识别功能,能通过视频分析技术识别车辆类型,至少应能识别轿车、客车、面包车、大货车、小货车、中型客车、SUV-MPV车型等七种车型。
7种常见车型识别准确率白天应不小于90%,夜晚应不小于85%。
(3)车标识别功能
卡口系统应具备车标自动识别功能,能够识别不少于200种常见车标。要求系统在天气晴朗无雾、车标无遮挡、污损条件下,白天实现不低于90%、夜间实现不低于80%的车标识别率。
(4)安全带检测功能
卡口系统应具备安全带检测功能。通过卡口正面抓拍图片图片能自动识别前排驾乘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带,对于未系安全带者系统应能够自动识别、判断并报警。要求未系安全带检出率≥90%,未系安全带误检率≤10%。
(5)驾驶人面部特征记录功能
系统宜能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行为对应驾驶人面部特征的图片,驾驶人面部的分辨率应不小于50×50像素点,作为认定机动车闯红灯违法驾驶人的参 考资料。
(6)前端数据缓存功能
终端服务器应采用嵌入式设 计,配备不少于4个SATA硬盘接口,标配硬盘容量≥4TB,最大可扩容至不少于16TB。
高清抓拍摄像机应具备高速SD卡接口,支持插入工业级高速SD卡,支持的单卡容量≥32GB。
终端服务器应采用磁盘预分配技术来管理磁盘、数据,防止因磁盘长期运行后产生磁盘碎片而影响磁盘的效率和寿命。同时,卡口前端控制主机应具备数据分类管理功能,可为数据信息、图片及视频独立分配存储空间。
系统具备录像功能,采用H.264、MPEG4或MJPEG编码标准,视频质量不低于720P及8fps,并能确保前端存储连续录像时间不小于7日;录像支持OSD信息叠加,叠加的信息至少包括日期、时间(精确到秒)、监控点名 称、设备编号等信息。
要求采用以下缓存机制:终端服务器与中心系统的通信链路工作正常时,记录信息应经终端服务器上传中心系统;当通信链路发生故障时,记录信息缓存在终端服务器硬盘内,当通信链路恢复正常后,缓存在硬盘的记录信息应自动补录到中心系统。
(7)校时功能
高清抓拍摄像机、全景摄像机和终端服务器均应支持NTP校时功能。24小时内计时误差不超过1秒,能与中心时间服务器进行时间自动同步,同步周期在1小时至24小时区间范围可调,同时应支持手动强制时间同步。
(8)网管功能
前端系统应支持Web方式远程访问进行维护,具有心跳保活、故障诊断和故障、来电自动恢复能力。前端系统能向中心系统上报摄像机、控制主机、电源等各类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故障信息。
(9)交通参数采集功能
系统应具有交通参数采集功能,能统计交通流参数,包括流量、车速、时间占有率、车长、车头时距等,其中流量采集准确度不小于90%;交通数据统计周期可按需求进行设置和输出,并支持丰富的图形报表及数据导出。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现金、电汇)方式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国家标准、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及合同相关约定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0 | 所有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
2 | 75 | 设备安装,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
3 | 5 | 剩余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余款 |
8、货物基本要求
8.1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商务条件等要求作出明确承诺和说明。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证明或佐证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2 投标人所投货物应是原装、全新的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积压的库存商品排除在外;基本符合采购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配附完整的出厂配置及附件。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所投货物纳入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的产品必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拒绝未取得相应认证的产品,拒绝无中文标识的产品。供货产品的设 计、制造、质量、包装等均应满足《产品质量法》的要求。技术标准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
8.3 投标人必须列出全部货物的明细表,包括产品名 称、品 牌、型号、配置、数量、单价、总价、投标总价、备注等;列出包中每个货物未列入的满足工程采购所必需的其他配备要求的明细表。
8.4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中货物安装、验收、培训等基本要求,制定货物发运、安装、验收、培训等工作方案。
9、保密要求
由于本项目涉及到大量的公安系统及数据,中标人要约束其单位和参与人员的行为。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在本系统中接入任何其它网络用户、不得将系统或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双方必须对合 作过程中涉及的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 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0、安装、安装调试
10.1 中标人应负责将设备初验收合格后,运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并提供设备的免费安装、安装调试。
10.2 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10.3 安装调试到位后的设备由中标人代表及采购人代表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10.4 设备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10.5 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10.6 线材、辅材实行包干制,不足部份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7 中标人在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技术培训
11.1 项目建设过程需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在项目投入运行后对用户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操作培训,包括用户集中培训、领导点对点培训、关键岗位和角色的跟班培训等,以保证系统技术和管理人员、领导及时、准确地了解和熟练地掌握系统的操作。
11.2 为了保证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设备良好运行,要求中标人负责对项目提供有关系统设备(软件)功能、安装、操作、设 计、维护等方面的现场培训(培训资料每人一套),使其具备熟练地使用设备、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熟练维护设备的能力,能指导单位其他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工作。承担培训的负责人需具备合格的资历和执教能力,培训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2、售 后 服 务
12.1 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的优惠供应。
12.2 从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质保期不少于2年,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质保期内中标人免费提供上门服务,提供终身维护。质保期内如设备、材料或安装出现质量问题(人为、自然灾害除外),中标人必须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同时负责过程中发生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等有关全部费用。
12.3 若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人响应时间应为2小时以内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含2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48小时内修复使用;若 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12.4 保修期间及保修期后,定期派工程师到现场对系统进行检测保养,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修复,帮助用户制定系统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制度,若因维修需要,需将系统部分隔离或停电,事先通知用户在得到用户的认可后,方能进行隔离或停电。
12.5 质保期结束前,中标人需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整个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和检查,对系统中暴露出的问题或隐患及时修复,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呈报用户。同时,对用户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
12.6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免费保修期、特殊保修条款、有偿服务范围和免费更换配件等作出明确承诺和说明。各投标人还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 后服务计划(含质保期时间)和内容。
12.7 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 定有能力的代 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
13、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或优于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设 计方案、合同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所有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2)验收步骤:
第一步:到货检验。中标人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 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质量合格证书(或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原装拼配货物的证明资料和文件。采购人在设备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设备进行清点、核对。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其质量、外包装等根据相关约定逐项检验。
第二步:货物验收。货物安装完成后,由中标人同采购人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国家规范及用户使用要求。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设 计方案、合同、产品彩页(若有)的技术规格要求,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 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的性能、精度进行校核。在此期间,若发现设备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重新检测、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系统整体验收:中标人应提供设备的出厂检测报告,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货物验收标准。采购人可对设备进行复检与性能测试,中标人应派出有经验的、高水平的技术人员协助此项工作。验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后,仪器有需要检定/校准的,再通过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校准后作为验收条件之一。若不确定,可先验收,在检定/校准。时间为质保期内有效,费用由中标人提供。
(4)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5)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一切安装费用及现场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1套。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中文);货物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配置清单、分项价格及耗材价格;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等。
14、索赔
(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 ‰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2)若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按本项目要求实现系统间对接的,视为未按要求交货,不予验收该项目,直至解除项目合同,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的权利。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5、其他要求
(1)新建的系统及设备能完全兼容并接入现有对应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兼容问题,如需第三方开发,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监控点明细表中的监控点位置及摄像机类型系初步确定,在建设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3)此次项目建设过程中,需使用到原有公安监控杆件和取电等设施的,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4)中标人需负责将监控点位添加到永安市视频共享平台,并详细记录每个监控点的经纬度坐标,标注到视频共享平台的电子地图上;
(5)中标人在未经过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用于本系统的设备、链路和视频信号、数据等提供给其他个人和单位使用或复用,若采购人在使用过程发现不是专网专用,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6)质保期内,采购人享有该项目建设内容的独占使用权,在未经过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安装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设备,在经过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安装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其它设备;
(7)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与采购单位联系,否则视为投标人完全了解施工现场环境和施工条件。
(8)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9)采购清单中所列的设备为本项目主要设备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进行完善性规划及补充,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破路等事宜需要与其他部门或者其他单位协调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对接协调。
(11)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 报价要求:所报总价为货物送达业主指 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业主验收合格期间所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工程费加网络链路租赁费用、设备原价、材料(含辅材)、人工、保险、运杂(含二次搬运)、安装、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税费、利 润、招标代 理服务费等最终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其他辅助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增加其费用。采购人除按规定支付相应中标价外,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实际采购数量有减少时,结算金额按中标单价与实际采购数量进行核减。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应列出每项产品的单价及总价。
2.2 招标文件中未有载明的部分,中标人可以与采购人在采购合同中另行补充约定,一切条款须以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